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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我花了将近十年才渐渐搞明白。
精英偏好, 不能蔑视大众趣味和广告价值
没搞明白之前,我为此吵了将近十年。
所有的问题,都在于我的精英偏好,以及这种偏好对大众趣味和广告价值的蔑视。
十年前,初为都市报记者的时候,我就不明白烧杀抢掠的公安新闻怎么就成了好新闻,就上了一版甚至于头条。
对此,我很郁闷。在我看来,公安新闻除了满足市民社会普遍的猎奇心,就功能而言,不过是丰富生活、娱乐大众,勉强一点,我们还可以说,它具有一点点教育大众的功能。
跟我有同样想法的,显然不止我一个。2002年前后,一个出身严肃、主流大报的朋友,受聘担任中部城市一份有影响力的都市报的副总编。一年左右的时间,他就愤而离去了。他对我说,他无法容忍其他负责人将“天啊,叔叔竟然强奸了侄儿的女朋友”之类的标题,印在一版上。
时过境迁,回头想想,我们在都市报中的遭遇,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所在都市报“特定的媒体老板”就是总编辑,他的“特定预期”就是发行量背后的影响力、影响力背后的广告价值。
我猜想,我们的“媒体老板”们也未必真的认为公安新闻,“叔叔强奸侄儿女友”之类的新闻就是好新闻,他们主张这样的新闻上一版,很可能出于大众趣味的考虑。大众趣味决定着报纸的发行量,决定着生意的成败。在他们的心目中,大多数时候,报纸事业是追求广告价值的事业,至于读者调查、客户群体是怎样败坏一个民主的新闻界的,他们几乎从不关心。
和都市报媒体老板背道而驰的是,身为媒体企业中的一员,自诩媒体精英的我们一旦进入所谓的精英媒体,就会放纵自己的精英偏好,对大众趣味甚少关心,对广告价值几乎从不关心。
正文 放下枪比剑(4)
2009…11…24 20:52:48 本章字数:1180
总体上说,广告价值和大众趣味是一一对应关系,毕竟我们所从事的始终都是大众传播的事业。可是,当目标读者这个概念在2000年前后出现的时候,当一部分自命精英媒体的媒体,纷纷将“有权有钱有品位有影响力”的“四有读者”说成自己的目标读者的时候,广告价值和大众趣味就有了一定程度的偏差。
打个比方,一家发行量不过两万的周刊的“媒体老板”,可以跟销售名车的广告客户说,我比那份卖20万份的周报更值得你投放广告,为什么呢?你看那份周报,算它的传阅率,不过40万的读者,这当中,10万是普通市民,10万是农民工,10万是大学生,5万是穷酸知识分子,而且大多数分布在省会以下中小城市;我就不同了,周刊的传阅率是报纸的两倍多,算传阅率,我有10万读者,虽然与它40万不能比,可是,他们绝大多数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之类的一线城市,而且绝大多数是“四有读者”,你比较一下,你要卖名车,你不到我这里刊登广告,你不傻么?
这个比方或许过于极端,但读者确实可以管中窥豹,洞见最近十年来精英媒体的生意经。在这部生意经中,大众趣味左右着媒体的发行量,目标读者的趣味影响着广告商的投放量。
但是,自诩崇尚精英媒体的我不懂得,或者不愿意理会这样的生意经。在告别都市报的市井气息之后,在长达好几年的时间内,我按照精英偏好,拿着普利策特稿奖的作品集,见微知著地写着折射中国政经变化的新闻故事。后来,它们变成了一本本的时政、社会、政经题材的专著,比如《浙江发生了什么: 转轨时期的民主生活》、《权变: 从官员下海到商人从政》、《拐点: 影响中国未来的12个月》。从书的角度看,收录其中的新闻故事是否细微并不重要,因为它们一旦以某个主题集合在一起,就像某个人突然之间大声喊了一嗓子,足以引起片刻的喧嚣。
而它们当初作为新闻呈现的时候,很大一部分并未发出多大的声响,虽然它们在一大部分底层读者或者一小部分精英阶层留下了我的名字,可是,对于广告商来说,我的名字、我的大部分新闻是没有广告价值的,如果像我这样的人多了,我所在的报刊就很难在广告市场卖出大价钱。因为,广告商喜欢的新闻素材永远是“见著知著”,而不是什么“见微知著”,它们认同的表达方式是一刀见血,而非隐喻折射。只有前者,才是最有效的传播公式:“简单的”+“粗暴的”。只有这样的公式,才能吸引包括目标读者在内的最大多数读者的大众趣味,才能实现广告投放价值的最大化。
若干年后,带着这样的体认,我浏览了某家以主流、严肃定位的纸媒,看他们评选出的月度好新闻和年度好新闻。我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我曾经看重的见微知著的精英偏好下的新闻。我们过多地关注了某则新闻所承载的信息如何见微知著地折射了中国的痛与乐、欢与恨,而忽略了“特定老板”全部的“特定预期”。
正文 放下枪比剑(5)
2009…11…24 20:52:49 本章字数:1114
因为定位于主流、严肃,其特定老板的特定预期中有很多媒体精英在乎的社会担当,希望他所签发的新闻,能够更多地承载促进宪政、发展经济、接近真理等功能,可是,他同样希望他的媒体是挣钱的、赢利的、有广告价值的。
这让我想到若干年前我在一家财经媒体的经历,每个季度或每个年度评选好新闻的时候,总有记者强调他所采写的新闻的广告价值,说某篇稿子直接瞄准了金融界或者其他什么界,可以带来潜在的广告客户,甚至可以直接招致多少万的广告投放。
当年,我对这样的说辞是有保留态度的。我总觉得文本、社会责任什么的,也应该成为标准。如今,反观我所说的“特定老板”的“特定预期”,我反倒觉得,将广告价值当做评价新闻好坏的一个重要尺度,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因为这份媒体的老板是个地道的商人,他对这份媒体的首要预期就是挣钱。
再者,我们还可以想想,为什么那些文稿中未能很多地体现文本和社会责任之类的新闻,却可以赢得广告商的青睐呢?仔细想想这类遗留在脑海中的新闻,会发现它们的共同点在于: 都是广告商喜欢的重大题材,见到的是“著”,不是“微”。
总而言之,对于定位于主流、严肃的媒体来说,精英偏好是必须有的,但是,我们不能脱离大众趣味,不能蔑视广告价值,我们可以反对“叔叔强奸侄儿的女朋友”之类的市井新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反对大众趣味。我们可以反对口口声声“四有读者”的市侩,却不能无视“媒体老板”孜孜以求的广告价值,否则,特定老板的特定预期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好新闻的六项指标
絮絮叨叨地铺垫了这么久,还是要回到主流、严肃的精英媒体如何评价好新闻这个主题上来。
结合前文所说的好新闻的理论和现实标准,联系大众趣味和广告价值,谈谈我对什么样的新闻是好新闻的认识。
依然是那个老问题,特定媒体老板的特定预期是什么?
当前环境下,绝大多数媒体老板的特定预期,不外乎三个:
头等预期是政法风险,如果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不能得到保证,乌纱帽或者投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次等预期是经济效益,跟发行要效益,跟广告要效益,跟品牌营销要效益,媒体老板们最喜欢的美梦,大概就是广告商排队登广告,为了插队,请他吃饭;
再次是社会责任,因为是精英媒体,无论如何社会责任担当这类的大词是不能丢弃的,除了精英分子与生俱来的家国情怀之外,桌面上还是要有一套的。
一言以蔽之, 好新闻就是政法风险、广告价值、社会责任之间的妥协;而广告价值则是大众趣味和目标读者趣味之间的平衡。
正文 放下枪比剑(6)
2009…11…24 20:52:50 本章字数:1205
据此,我们可以说:
对于一家用主流、严肃形容自己的精英媒体而言,判断一则新闻好坏的标准是: 该则新闻所具有的功能,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媒体老板的政法风险,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媒体老板关于广告价值和社会责任的预期。程度越高,新闻越好;反之,亦然。
依照这个标准,我将之细化为六项指标: 风险、气味、题材、思想、料道、文本。请注意,我对于六项指标的排列是有顺序的,越靠前,越重要。
首当其冲的是风险。当我们的媒体老板审读一篇稿子的时候,觉得政治风险过大,可能导致权力不保、报刊社关门,或者觉得法律诉讼风险过大,可能引发巨额赔偿,这篇稿子就不可能是一篇好稿子,你可以自己给自己发新闻奖,但不能跟“媒体老板”要。
敬请部分读者看到这里,保持冷静,不要对我进行泛道德化的批评,因为我做的是技术分析。这个风险,不仅中国的媒体老板要评估,美国的媒体老板也是要评估的,世界各国,无一例外。
另一方面,并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新闻就是好新闻,如果你采写的新闻,在一个敏感的领域充当了新闻界的急先锋,但是你避免了风险,既没有让你的媒体老板由先锋变先烈,又帮助有关部门有关当事人“脱敏”了,从而安全地突破了新闻报道的边界,那么,在好新闻的评选中,就风险这一项,你肯定得满分。
其次是气味。气味就是一份报刊的气息和味道。蝴蝶求偶是从气味出发的,人和人之间的投合,靠的也是彼此间气味的相互认同。我们的报刊日积月累,也会形成我们自己的气味,我们所说的媒体老板的“特定预期”中,排在前面的就是对报纸气味的预期。这种气味可以是都市报的娱乐猎奇,也可以是春秋大义,反正,它们必须具备可识别性,能让读者从一大堆纸媒中,远远地就能认出它,一段时间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