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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赢得全世界的钦佩和赞扬。我佩服毛泽东的做法,我是穷了点儿,但人穷志不短,该讲的,该做的,我行我素,从不看别人的脸色,不怕得罪什么人,你美国怎么样,越战打败你,朝战打个平手,美国是纸老虎,也不过如此罢了。也正因为老毛的政策,使得美国这个庞然大物在做出什么大的决策前,首先要看北京毛的脸色如何,然后再做决定。一个人只有不吭不卑,自己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正文 第七十四节 监狱里的性问题在监狱里流行着大量的黄色杂志、画刊,允许犯人订阅这些。据说监狱里曾经禁止犯人订阅和邮寄这些性刊物等,但被以《花花公子》为首的几家黄乐刊物告上了法庭,并且胜诉,于是这些东西在监狱的存在便合法化了。那些老外,见了东方人的黄色特写画面,一个个发出一声怪叫,甚至坐着下流的动作,毫不掩饰他的兴趣和思想。这也可能是长期性压抑所致,也反映出东西方人在文化观念上的不同。在房间内,床头、桌边、椅子上、甚至睡下铺的人在上铺的床底下面贴上和真人一样大小的裸女画。在浴室,经常看到扔在地上,或者水淋淋贴在墙上的这类图片。
西方人说“性”很坦然。我同房的这个多米尼加人,经常在反复看黄色画刊,他说他有27个月没有与异性“Sex”(性交)过了,但也没有关系,他说每星期一次,他用手比划着手淫的动作,他准备在第二天手淫一次,他说每个星期三的早上,他都这样。他说在监狱会见妻子时,按规定可以与妻子接吻二次,第一次在刚见面时,第二次在告别室。如果在中途多吻一次,或与妻子有亲密的接触,警官会用手铐铐你,让你去坐“后”,不过,趁警官不注意时,可以多吻几次。我知道有很多华人的妻子来探监,可能他们的动作幅度大了点儿,被警官警告,当场中断会见,或让你几个星期不许买东西等。在电视上,晚上七点左右,总有个台在播放很多只穿“三点式”的青年美女和主持人在搞一个什么节目。每逢此时,那些老外总是停下手中的事情,如打球、下棋等,发出一声声的尖叫(关于性的事情还有很多,可以补记)正文 第七十五节 怕中国功夫的老外这些老外,只要你是中国人,他们就认为你会中国功夫,比划着,让你做个武功给他看,或和他们比试一下,一旦你做出个假样子,他们又怕得要命。我同房的这个南美人在狱中已呆了几年,每天健身,很壮实,常在我面前举起双拳,作出一副拳击的样子,跳来跳去。我讲我并不会武功,他不相信,还比划来比划去,但一旦当我一抓他的手,他又吓得赶忙甩开,连声惊叫,跑得远远的。晚上,锁门以后,我用半通不通的语言和手势告诉他几个简单的武功技巧,他很害怕,我让他先攻击我,我给他做示范,他都不敢,应拉他到身边,示范几个解除攻击的有效办法,他大惊,马上爬在窗子上大喊,告诉隔壁他的朋友,说我武功非常厉害,我听懂了他的意思。以后,当我们都在大厅活动时,当他的很多朋友都在场时,他还敢抓我一下,然后飞快地跑开,一边大笑,但一旦到晚上,警官把门锁了,房间里只有我、他两人时,他老实极了,极力在讨好我,给我吃东西、看黄色画刊、看他家人的照片,要和我下棋(一种他们国家的类似跳棋的一种棋)。讨好我,因为他认为,如我打他,他是无处躲藏的,房间太小了。还有,关于我的案子,他们受了媒体的误导,认为我是一个很凶残的人,俨然一副恶魔的形象。其实,我并不会武功,更不是一个恶魔。
正文 第七十六节 爱讲卫生的老外在监狱里,那些老外囚犯,不管人长得多么丑、多么老、或者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分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特别讲卫生(个别黑人除外)。平时将房间(即囚室)搞得很干净、整洁,毛毯、枕头、衣服、用品都很到位,从不乱扔乱抛。本是囚室,地面上打扫干净不说,还要打蜡,甚至能照出人的影子,有时甚至自己出钱,雇佣其他人来做这件事。换洗衣服特别勤,内衣裤,一天肯定换一次(也有这个条件),还有很注意自己的仪表、体形、健康等。我同房的这位,本来比咖啡色白不了多少,但经常对着镜子抹什么膏啊、霜呀的,还经常往身上涂什么,不知是保健还是其他用途的浓液体。在出门前,给人的感觉,好像女人赴约会一样臭美一番,我想不通,本来就是监狱的犯人,臭美给谁看,我看到很多老外犯人,把监狱发的绿色的、咖啡色的囚衣,洗得干干净净、烘干,然后用塑料盒盛上热水做熨斗,将囚服熨得平平展展,裤脚上的缝笔直,然后叠好,放起来,出门时再穿上。很多人,华人不理解(不过在美呆得久了的华人也很讲卫生的),自己被判刑或已判几十年刑,但在生活细节上又如此一丝不苟,“乐美不倦”,有什么意义?这些现象,不由使我多想了一些,这是否就是所说的民族性,即使在牢房里这样的逆境之中,他们也不失去信心、热爱和对美的追求,即在任何逆境中,都有乐观的、充满希望的生活态度,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民族性,这个民族将大有前途和希望。相比之下,我们华人就缺乏这种精神。我自认为是素质不低的华人,但也有对此不理解的想法,仔细一想,也就通了。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场合下,只要还没有死,就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和追求(不要颓废、丧失信心)。人人都如此,这个民族将是无法战胜的。
正文 第七十七节 蛮不讲理的美国政府美国的“串谋”,比如一伙人,数十个,只有一把枪,可以告你每人一把枪,你一个人去杀人或抢劫,只要你们曾在一起,每个人都可告杀人或抢劫,只要你知道此事,或者你不知道,但别人讲你知道,就与犯罪者同罪,他不需要任何证据,这种株连无辜,比秦始皇、武则天更法西斯。泰国人说得对,如果不是亲自深入到美国的监狱,亲身体会美国司法,打死谁也不会相信美国的司法专制、司法黑暗、司法无耻到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借用一句话来说,你把美国司法往最坏出去想,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可实际情况比你想象的还要坏。代表美国的联邦检控官,权力比天还大,可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可以让你昧着良心,手按着《圣经》发誓,来叙说一个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被指控的被告,在神圣的法庭上,可以听荒谬绝伦的证人“证言”,那压根就不存在的事情像天方夜谭一样被编排了出来,而且振振有词,检控官牵强附会的指控,污点证人无中生有的证言,你的一切辩解被检方称为“抵赖”。检方在向陪审团的演说词中,在明示和暗示一个道理,决不会去冤枉一个人,凡是被推上被告席的,一定是有罪的,“那里冒烟,那里下面一定有火”。当那一切无中生有被陪审团认为是事实的时候,你当场会吐血而死,不是被冤死就是被气死。
正文 第七十八节 不是“蛇头”的人蛇案有一船偷渡客乘船偷渡至美国,在滩头被美国警方发现并基本全部捕获,但组织该偷渡的蛇头和组织者均逃之夭夭,只抓了一船人蛇,即偷渡者,蛇头则一个也没有抓到。美国感到没有面子,因为打击的重点,或者说可使人员立功的是抓到犯罪分子及蛇头,而非人蛇。于是为挽回面子,便普遍审讯人蛇,谁是组织、领导者,均不知,又普遍问,谁在船上照顾你们,均不知。又问,谁在船上曾帮助过你们?因为全是人蛇,在海上漂流几个月,互相照顾一下,端个饭、送个水什么的。有这么一个好心人,他也是人蛇,只是热心帮助别人而已。好了,联邦就定这个“好心人”是蛇头。只有抓住了蛇头,才会有功劳的。于是让该假蛇头认罪,自然不认,于是打官司,对薄公堂三次,即打三次官司,法庭均因证据不足,法官让检方限期补充证据。这样,检方又威逼其他人蛇作假证,第四次打官司,此人被陪审团定为有罪,判刑25年。此人实为被冤,明知如此,但为了的面子,还是要冤你,这不是法律,这是需要。有一美国律师见义勇为(也许为了沽名钓誉吧),要为此人伸张正义,非但不要律师费,反而每月资助50美元生活费,发誓要讨还公道。在此律师的大力运作下,此案正在上诉阶段,尚未有结果。
正文 第七十九节 说假话的证人怎么办美国法律规定,如果你在法庭上说了假话,你出狱后,为了讲明真相,你须取得一个豁免权,即法律不追究你说假话的责任,然后你可以讲出真话来。但这样一来,“假亦真时真亦假”,很难搞清究竟谁真谁假来。一般来说,说假话是为了做污点证人而求取减轻责任,既已达到目的,很少有人出于正义感,而讲自己说了假话,翻自己的供。因为这样,你以后的信誉将会大打折扣,没有人会相信你了,同时惹恼了检方还会受到意想不到的打击和处理。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当假证使被告定罪后,证人又推翻自己的假证言,那个被冤的人的案子也不可以翻过来了,即不能重新改判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是美国人知错不改,强权就是一切,特别是当你是有色人种,陪审团在检方的引导下,很容易先入为主,很容易将被告定罪了。在美国所谓主流社会人士的观念中,黑人就是暴力犯罪,哥伦比亚、泰国人就是贩毒的,中国人(主要是福建人)就是偷渡和蛇头,越南人就是难民。
正文 第八十节 敢于杀“FBI”的马大侠美国FBI为了执行《反黑连坐法》,打击黑社会势力,在黑社会比较猖獗的地方(其中有纽约下城的唐人街),安排了很多便衣特工,或以各种合法职业掩护的侦探。在这种情况下,FBI连续破获了几起黑社会做的案子,并抓获了几个黑社会集团的中小头目。当然,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