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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事件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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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次要求他,感觉自己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需要安慰。 

      他照做了,一句话没问,就把我拉进房间,在玄关的地方搂住我…… 

      过了很久很久…… 

      终于安心了。 

      我困倦地垂下眼睑。 

      身上还穿着卸了肩章的制服…… 



      我在刘川枫的浴室里洗了澡,穿着他的浴袍,全身窝在他的软蓬蓬的宽大沙发上,像条慵懒的毛毛虫。 

      “你不想干了?”刘川枫给我端了杯蓝山。 

      “不是我不想做警察……”提到这件事,我就头脑发晕,“是我干不下去了。” 

      我以后做什么都是个问题。 

      “不做就不做……”刘川枫也坐到沙发上来,我的膝盖就靠在他的背部。 

      “我来养你好了。”他转过来,把手叉在我的腿两侧,我的膝盖也正好顶在他的前胸。 

      “……不跟你开玩笑……”知道他是豪门公子,身价上千亿,养我这个小米虫根本就不关痛痒,可是——我也有自己的人生,更何况与他相交哪儿多年,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我还是分得清的。 


      刘川枫轻笑了一声,把手滑上了我光裸的脚踝。 

      “那你不做警察做什么呢?”他摸到我脚踝处的旧伤口,指尖像搔痒似的略过它。 

      我缩了一下脚。 

      “这里还疼吗?”他轻柔的滑动,像是在爱抚。 

      “这是旧伤……”还缝了四针,是在美国受训的时候弄伤的。 

      “哦……”他的手向上移了寸许。 

      “那你先搬过来和我住吧……” 

      刘川枫发出邀请,我觉得他的声音今天不知怎的,格外腻人,有撒娇的意味在里面。 

      我摇了摇头,我们已经不是孩子了,不可能成天和他腻在一起,他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而且,我并不想赖着他…… 

      小腿上一阵酥痒,他的手指头没有碰到我的肌肤,而是从汗毛上略过。 

      我想夹紧双腿,可他不知什么时候卡了进来。 

      “枫?” 

      我奇怪地看着他把脸凑向我的膝盖。 

      这小子干吗啊? 

      ……他竟然嗅了一下我的膝盖! 

      我翕张了一下鼻翼,刘川枫又把手移到了膝盖以上寸许—— 

      “喂。”我终于出声叫了他一下。 

      “恩?”他用鼻尖在我的膝盖上擦了两下。 

      “你的手在干吗?” 

      “摸你啊……”他的手又往上伸了三寸。 

      “枫……我没有穿内裤……”我说。 

      “我知道。” 

      大腿上的触感越来越强烈了。 

      “枫……”我又唤了他一声,并没有推开他,也没有反抗。 

      “怎么?”他甜腻地呢喃,又把鼻子在我膝上蹭了蹭。 

      “你的手再往上的话,我就把你的那个捏爆掉……” 

      我云淡风清地说——确切说是“威胁”。 

      “呵呵……”刘川枫在我的大腿内侧轻拧一下终于松开。 

      “你很有精神嘛——宝贝……”他起身用唇在我额上点了点。 

      又再故意耍我!(这是惯用伎俩,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 

      这个家伙……不过心情的确好点了。 

      刘川枫朝我弯了弯嘴角,端起我刚喝过的杯子,一口饮尽剩下的咖啡。 



      第二天,我向我所在的警署递交了辞职申请。 

      我的警察生涯也从此划上了句号。 



      (未完待续) 





      回忆(中) 

      我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在武道馆做柔道教练。 

      是姐姐给我找的。 

      离开了警署没有太多的伤感,我可不是神经纤细的人——这种挫折还是经受的住的。 

      不久我真的搬进了刘川枫的别墅,和他一起住了。 

      暂时傍他这个大款,还是很必要的。我自己一个人住的话还要付水、电、煤气的费用——恩,总之我是个没什么原则的人,一天一个想法,从以前就是这样。 



      我的学生们大都是些高中生,课余的时候学学柔道来打发时间的,没有真的想当武打明星或武术家的。 

      虽然这样,但是新工作不比做警察轻松,每天挥汗如雨的,像在洗澡(汗浴)。 

      刘川枫没有对我找这样的一份工作发表任何意见,不过我看得出他不太喜欢我做教练。 



      和刘川枫一起住有数不清的好处。 

      其中一点——我在刘川枫的床上很享受。(请在这句话上停五秒钟) 

      ——KING SIZE的尺寸,随便我怎么滚都滚不下来(抵着墙),而且又轻又软又有弹性,蹦蹦跳跳很好玩。 

      而且一头扎进软榻中就有好闻的气味钻进鼻孔——全是刘川枫的味道。 

      不过,我觉得他的这张床大得有点“色”,没事睡那么大的床——他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其实小枫枫原本是打算和小鹤鹤在这超级大“色”床上,做“什么什么”的……可惜……) 



      这天晚上,我洗好澡,出来的时候看到刘川枫闷声不响地坐在他的KING SIZE床边,摆弄他自己手机。 

      察觉我已经从浴室里出来,刘川枫搁下手机,站起来,走向我。 

      有够怪异的……他今天怎么回事? 

      “宝贝……”他一本正经地叫,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双手扶住我的肩,目光直视我的眼睛。 

      恩……不太寻常……他这神情我怎么觉得有点像变态啊? 

      “嫁给我,好吗?”他吐出了这么几个字。 

      我愣了愣。 

      “好……”我点了点头…… 

      “好个屁啊!”我狠狠用右手托着他的脑门往后一顶——这家伙果然欠揍! 

      “你脑子出毛病了啊?” 

      我说话的口气有点气急败坏。 

      不过转念一想,他这么说肯定有什么理由。 

      最近心情不太好,连耐性都消磨没了。 

      刘川枫摸了摸脑门,笑了笑。 

      这小子……过去一露出这种笑脸准是出什么状况了。 

      难道他…… 

      “爷爷又逼我结婚了……”他耸了耸肩,“选了个豪门千金。” 

      …… 

      这是第几次了? 

      自从刘川枫到了法定可以结婚的年龄,刘老爷就隔三差五地催他完婚。 

      “我不想结婚……” 

      我明白——刘川枫还没遇到心仪的女孩嘛!刘老爷不但是操之过急,而且还有些势利——平凡的女孩他是看不上眼的。 

      “爷爷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哦……恩?等等——难道说…… 

      “你说的心上人是谁啊?”我不记得刘川枫和哪个女孩来往过—— 

      头皮开始发麻…… 

      “我说是你。” 

      刘川枫轻松地说,就像在说巧克力是甜的一样简单。 

      哦!我被他害死了! 

      “你这混蛋……”我低吼了一声,真想揍他! 

      可是就在我想掐他脖子之前,刘川枫又说: 

      “爷爷他不相信……” 

      恩——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是刘老爷子在这件事的判断上还真是英明神武啊! 

      “所以,我们干脆就假戏真作吧……”他轻描淡写地说,一手又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的嘴角不听使唤地抽动了一下。 

      “什么叫假戏真作啊?” 

      刘川枫听到我带有威胁语气的话,还是不知死活地继续他的胡言乱语: 

      “让爷爷看看我们怎么亲……” 

      他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我就捏住了他的脸颊。 

      “再说下去,我就把你的嘴撕开。” 

      松开了他,刘川枫还是丝毫不以为意。 

      “宝贝……最近火气有点大……” 

      无奈地再次翻了翻白眼,他真是……算了…… 

      看着他笑得很邪门的样子,我的寒毛再次全体起立—— 

      唉……就知道他又在算计什么了…… 



      虽然说刘川枫是个豪门太子爷,但是他并不是个摆设。 

      作为刘氏企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的能力是毋庸质疑的,他的前途也是一片光明的。 

      可惜,豪门出生的人也有他们自己的麻烦——他们往往是身不由己的——譬如在婚姻大事上。 

      刘川枫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虽然有点可怜我的死党,可是又有什么才能“救”得了他呢? 

      有点无情,可是我——无能为力。 



      之后,刘川枫再也没有向我提起过订婚之类的话了,我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至少也要说些安慰的话才是…… 

      不过,当我转念回想时,才意识到:如果他结婚了,我和他岂不是不能常常在一起了? 

      七年来,除了我去美国的那段时间,我们两个人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已经成为习惯了。要是真的分开……恐怕也会很不舒服吧…… 

      想归想,我仍是改变不了刘老爷子的意志的。 



      不过,迟钝的我这时候还没有完全意识到:我的死党可不是普通的公子哥——他从高中时代开始就是一个不可以用平常人的行为准则度量的“怪胎”。 

      刘川枫做的事总是能出乎人的意料。 

      这个道理我七年前就知道了。 

      所以我还没有真正“吃惊”过。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流逝。 

      我的新工作也慢慢适应了,而刘川枫的订婚日期也尾随而至。 

      他没有任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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