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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人的罪。」(约壹一7至二2)
我们得救以后是不应该再犯罪的。约翰福音五章记载主耶稣在毕士大池边医好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后来主在殿里遇见他,就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14节)约翰福音八章记载主耶稣赦免了一个淫妇,当场就对她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11节)所以,我们一得救,主就给我们一个命令:不要再犯罪!我们已经得救的人,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
得救以后的犯罪问题
既然基督徒是不应该犯罪的,是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的,那么,基督徒能不能不犯罪呢?能!基督徒能不犯罪,因为在我们里面有神的生命。这个生命是不犯罪的,这个生命是不能容让一点罪的;神如何圣洁,这个生命也如何圣洁。这个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对于罪有特别敏锐的感觉;如果我们照着这个生命的感觉而活,如果我们活在这个生命的里面,我们就能不犯罪。
可是,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中,如果不是随从圣灵而行,如果不是活在生命里,就随时随地有犯罪的可能。加拉太书六章一节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约翰一书二章一节说,「我小子们哪,……若有人犯罪;……」可见基督徒仍有「偶然被过犯所胜」的可能,仍有犯罪的可能。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有话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十节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所以,在经历上,基督徒是有不幸犯罪的事。
那么,人得救以后,如果不幸又犯了罪,是不是仍旧要灭亡呢?不能灭亡!因为主曾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换句话说,人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他们永不灭亡,」这是再牢靠也没有的事!哥林多上前书五章说到有一个弟兄犯了淫乱的罪,保罗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5节)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得救以后,若再犯罪,虽然他的肉体要败坏,但是他的灵仍旧是得救的。
这样说来,难道得救以后再犯罪就不要紧了么?不!得救以后若再犯罪,会有两个可怕的后果:
第一,在今生要受痛苦。得救以后若再犯罪,必定要吃罪的后果。像哥林多前书五章所说的,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这是一个很大的痛苦。有的罪犯了以后,你若悔改、认罪,神虽肯赦免你,血虽能洗净,但是罪的后果却无法避免。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虽然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可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他的家(撒下十二9…13)。哦,弟兄姊妹,罪像毒蛇一样,绝对不是好玩的,如果被它咬一口,一定要受痛苦。
第二,在来世要受刑罚。如果基督徒犯了罪,在今生没有对付好,那么到了来世,还得去受对付。主再来的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十六24)保罗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除了这两个可怕的后果以外,还有一个立即发生的结果,就是断绝了与神的交通。基督徒能与神交通,是最荣耀的权利,也是最大的福气。可是,他如果犯了罪,就立刻失去了与神的交通。圣灵在他里面为他担忧,生命在他里面感觉不适,他的喜乐失去了。他与神的交通也失去了。本来他见了神的儿女是很亲热的,现在不亲热了,好像有了一历隔膜。本来祷告、读圣经是非常有味道的,现在没有味道了,摸不着神了。本来对于聚会是觉得非常宝贵的,一次不去,好像受了极大的损失,可是现在聚会也觉得平淡了,好像不去也无所谓。甚至于见了神的儿女,是想躲避而不是想亲近,从前的那一种光景完全改变了。
所以,得救以后若再犯罪,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我们千万不要放松我们的行为,千万不要容让罪在我们身上有地位。
但是,「若有人犯罪,」那怎么办呢?如果一个基督徒不小心,不幸犯了罪,「偶然被过犯所胜,」那怎么办呢?要怎样才能回到神的面前来呢?要怎样才能恢复与神的交通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好好的来看这一个问题。
主担当了一切的罪
要解决这一问题。第一件事必须看见: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当的,是包括了所有的罪。我们一生所犯的罪,不论是已过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
但是,当我们信主的那一天,神来光照我们的时候,我们所感觉的一切罪,是指我们信主那一天以前所有的罪。我们只能感觉神所光照我们的罪,不能感觉我们所没有犯的罪。所以主耶稣的担当罪,和我们的感觉罪不一样。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而我们只看见我们从前所已经犯的罪。
不管你是十六岁得救的也好,或者你是三十二岁得救的也好,在你得救之前那么多的罪,你总是的的确确觉得主已经都赦免了。但是,当你在那里得着赦免的时候,你所感觉得着赦免的罪,还没有你实际被主担当的罪那么多。你只根据你个人犯罪的经历来认识主的恩典,但主是根据他所认识我们所犯的罪来替我们担当。我们要知道,我们所没有感觉到的罪,也包括在主耶稣的救赎里。
也许你是十六岁得救的,假定你在十六年之中犯了一千件的罪,在你十六岁信主的时候,你说,「主,我感谢你,我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了,因为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你说主担当了你一切的罪,意思就是说主担当了你一千件的罪。如果你是三十二岁得救,怎么样呢?按着比例来说,到三十二岁假定有二千件的罪,你也是说,「主阿,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如果你是六十四岁得救,你也是说,「主阿,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所以,相当明显,主担当你从一岁到十六岁的罪,主也担当你从十六岁到六十四岁的罪。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你一切的罪。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到临死以前才信主,主也担当他一切的罪(路廿三39…43)。换句话说,主在十字架上,乃是担当我们一生一世的罪。虽然当我们得救的时候,在经历上,我们只觉得以往所犯过的罪得到赦免而已,可是在事实上,主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连我们得救之后所犯的罪,也包括在里面。我们必须先明白了这个事实,才能明白恢复交通的路。红母牛灰的预表
我们还可以从红母牛灰的预表中,来看主的死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
民数记十九章,是旧约里很特别的一章。这里用的是母牛,这是特别的。这里不是为着应付目前的需要,而是为着应付将来的需要,这也是特别的。
神晓谕摩西、亚伦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这里所用的,不是公牛,而是母牛。在圣经里,性别是大有意义的。一切为着真理见证的,都是用男性;一切为着生命经历的,都是用女性。这是读圣经应该知道的原则。亚伯拉罕代表因信称义,撒拉代表顺服;因信称义是客观方面、真理方面、见证方面的;顺服是主观方面、生命方面、经历方面的。在全部圣经里,教会都是用女性来代表的,因为这是主观的,是主在人身上所作的工。照样,在这里不用公牛而用母牛,因为这是代表主工作的另一方面,代表主的工作在我们身上的一方面。所以红母牛所代表的工作,是主观方面的,不是客观方面的。
要把这一只牛怎么作呢?要把它宰了,用指头蘸它的血,向着会幕前面弹七次。换句话说,血还是献给神的,因为血的工作总是给神的。把一只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是献上给神,是为着赎罪。
把这一只红母牛宰了以后,要拿去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红母牛的全部都要烧。在烧的时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香袙木和牛膝草有什么意思呢?列王纪上四章三十三节说,所罗门讲论草木,是从香柏树一直讲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了所有的草木,包括了整个世界。朱红色线有什么意思呢?照原文,并没有这个「线」字,它和以赛亚书一章十八节所说的「朱红」是同一个字;因此,朱红色是代表我们的罪。所以,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和牛一起烧,意思就是把全世界所有的罪和这一只献上给神的牛摆在一起,一同烧光。
在这里,我们就看见一幅十字架的图画。主耶稣将他自己献上给神,他把我们所有的罪,都包括在里面。大的罪在里面,小的罪也在里面;过去的罪在里面,现在的罪在里面,将来的罪也在里面;人觉得得着赦免的罪在里面,人不觉得得着赦免的罪也在里面。所有的罪,完全在里面,都摆在这一只牛身上,一起烧掉了。
烧完了之后,怎么作呢?九节:「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作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这是什么意思呢?红母牛的特点就在这里。这一只红母牛烧了,香柏木和牛膝草也烧了,朱红色线也烧了,要把灰收起来,藏起来。以后如果有以色列人摸了污秽的东西,在神面前成了不洁净的人,就应该由一个洁净的人用活水把红母牛的灰调起来,洒在这个不洁净的人身上,除去他的污秽。换句话说,这灰的用处,是为着除去污秽,是为着「备用」,预备用在将来不洁净的时候。
在旧约里,罪人需要到神面前去献祭。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已经献上祭,而又摸着污秽的时候,他在神面前是不洁净的,与神不能交通,那么应该怎么作呢?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红母牛的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调成除污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