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黄万里笑了,说:“快不要提什么诗了。(19)57年划成右派,跟我写的《花丛小语》(随笔小说)还有很大关系呢。”
大约闲谈了一个多小时,黄万里起身告辞。说:“回清华的路太远,要早一点走。”
康同璧非常舍不得他走,拉着他的手,一再叮嘱:“你只要进城,就一定要来呀!”
黄万里一再保证:“只要进城,就一定来。”
有了这句话,老太太才松了手。
这三个教授与康氏母女都是老朋老友了。他们之间的往来,不涉“关系”,也无利益原则,完全是传统社会的人情信托。他们之间的相处亲切,信赖,安闲,是极俗常的人生享受,又是极难得心灵和谐。他们之间的谈话,因文化积累的丰富而有一种特别的情调,因有了情调而韵味悠长,像白云,细雨,和风。
我每天是在晚饭后去东四十条罗宅。有时因为天气不好,父亲就叫我早一点离开家。康氏母女见我回来得早,总是特别高兴,见面的第一件事,便要我说说当日新闻或小道消息。听完以后,康同璧常说的一句话是:“现在外面太乱,人变得太坏,好多事情也搞不懂了。我经历了四个朝代,总结出的经验是‘以不变应万变’。”
忆旧,则是我们的另一个话题。一提到过去,康同璧的话就多了,而且讲得生动有趣。一次,大家坐在客厅搞精神会餐,罗仪凤讲发鲍鱼和炖燕窝的方法;上海小姐介绍如何自制沙拉酱,我也聊起父亲和我爱吃西餐的事情。
老太太接过话头说:“先父也爱吃西餐。在伦敦生活的时候,有一次上街看见一家地下餐厅,他想餐厅开在地下,价格肯定要便宜,于是就走了进去。翻开菜单,那上面竟有龙虾。先父大喜,叫来服务生说,我要龙虾。饭饱酒足后,呈上账单。他一看,吓坏了,就是把口袋里所有的钱掏光,全身的衣服当尽也不够。他只好狼狈的坐在那里,等外面的朋友送钱付账。原来伦敦的地下餐厅是最贵的地方。”
老人讲的故事,不但引来笑声,而且引出口水。我叫嚷着:“罗姨,我想吃西餐!”
老人见我叫,便也跟着叫:“我也要吃。”
上海小姐说:“如果吃西餐,沙拉酱归我做。”
罗仪凤嗔道:“都闹着要吃,可谁来洗那二百个盘子?”
“怎么要洗二百个?”这个数字让我吃惊不校罗仪凤答应了我们,并说:“你们不许催我,什么时候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吃。”
康同璧高兴得直拍手。我回家却挨了父亲的骂,说我嘴馋的毛病走到那里也改不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局势和环境。
第二天,我对康同璧说:“不想吃西餐了。”
“是不是爸爸批评你了?”坐在一边的罗仪凤马上就猜出了原因。
我点点头。
罗仪凤说:“我一定让你吃到西餐,不过,就别回家再说了。”
过了许久,我早把闹着要吃西餐的话,忘在了脑后。突然,罗仪凤告诉我,这天晚上吃西餐。她简直就是一个能施魔法的仙女,在社会生活都已全部革命化的情况下,居然摆出了规范而正宗的西餐。长长的白蜡插在烛台,高脚玻璃杯斟满了红酒,镀银的刀叉,雪白的四方餐巾。我不禁惊叹道:“咱们好像到了一个神话世界。”
什么都摆弄好了,罗仪凤竟没有在常我问:“罗姨是不是还在厨房?”
康同璧和上海小姐都默不做声。等了一会儿,罗仪凤从卧室里走出,那一瞬间,她漂亮得好似回到了少女时代。烫染过的头发起伏闪亮,并整齐地覆盖着额头。粉红的唇膏衬托出一口整齐的牙齿。秀丽的眼睛上面,眉毛仿佛出自画家之手。苗条的身材裹着白底蓝色小碎花图案的布质旗袍,跟盛开的花丛似的。散发着香水芬芳的她,温雅又柔美。接着,又惊异地发现她的睫毛比平素长了,胸部也高了……这是怎么弄的?我那时还真的搞不懂。
每上一道菜,必换一次盘,包括衬盘、衬碟在内。在刀叉的配合、唇齿的体味与轻松的交谈中,我渐渐找到了西餐的感觉和旧日的情调。在橙黄色的烛光里,真有种类似梦境的意味。
我把吃西餐的始末与美妙,讲给父母听。父亲说:“你太粗心大意了。一个女性能如此操办、打扮,肯定是在给自己过生日了。”
“那罗姨为什么事先不说或在举杯时讲呢?”
“仪凤是在回避自己的年龄。”
我又问父亲:“罗姨的生活环境那么优越,怎么她什么都会?做粤菜,做点心,做西餐,烧锅炉,种玫瑰。”
父亲告诉我:“英德两国的传统贵族,自幼均接受严格的教育及训练,都有治家的性格与能力。哪里像你的那些干部子弟同学,生活上的事共产党一律包干,两只手除了会化钱,就什么都不会干了。”
纵不能惹起某个男人的热烈情感,但足以引起普遍的喜爱,罗仪凤就是这一流的女子。轻盈的体态,纯良的品质,对日常事物处理的稳妥周全的才智,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大家风范,兼备于一身。难怪父亲,章乃器,陈铭德、邓季惺夫妇等人,都无一例外地喜欢她。我也喜欢罗仪凤,但在我与她已经混得很熟的时候,仍觉自己并不完全了解她。她和自己的母亲拥有一个很大的活动天地,交游缙绅,往来鸿儒。但是当她一个人独处时,又好像全世界皆与之无关。她与康老一样地善解人意,却很少将自己的事随便告人。我至今不知她从燕京毕业后的几十年,有着怎样的经历?她怎样生活?工作过么?被人爱过么?——为了能解答这些疑问,我对她说想看看她的影集。罗仪凤爽快地答应后,一头扎进后面的书房。
我接过落满尘土的老像册,不禁叫起来:“罗姨,怎么只有一本?”
“我自来就不爱照相。”她笑着回答。
本想从旧影中对她的过去寻些蛛丝马迹,不料竟一无所获。像册里面,绝大部分是康同璧的照片,属于罗仪凤的,很少很少。偶尔发现一两张,那也是她与女友的合影。即使这样的照片,她的相貌也是模糊不清,因为总有一副硕大的太阳镜遮住半拉脸。在所有的照片里,生活十分西化的她,身边居然没有一个男性。曾听上海小姐说:“康老不愿意女儿和男人往来,想把女儿永远留在身边,好照顾自己。一次,同仁堂的乐家大姑专门来给罗仪凤说媒。没几分钟,康老就把乐大姑撵出了大门。老太太惟有对罗隆基是个例外,始终视为贵客。”
我看完影集后,问:“罗姨,你为什么不爱照相呢?”
她抚摩着影集的黑皮封面,叹道:“这些相片对留影人,当然是宝贵的。可你想过没有,多少年后一旦落在陌生人手里,那将是个什么情景?恐怕不是当废纸扔进纸篓,就是作为废物卖掉。想到这样的归宿,即使面前是多美的景致,身边有多好的朋友,我都不愿意面对镜头了。”
“罗姨,一张好照片,可随时欣赏。你现在何必担忧几十年后的事。”我想,罗仪凤不留影的根本原因,恐怕是觉得自己并不漂亮。
她摇头,说:“像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又是一个人,是必须学会预算生活的。”
罗宅有一套看着大气、坐着舒坦的英国沙发,而且被保养得很好。当那位上海小姐要搬离康家的时候,罗仪凤毫不犹疑地把沙发送给了她。我问:“这么好的东西,你也可以用,干嘛要送给别人?”
罗仪凤说:“我的小愚,你还年轻啊!许多事要提前做安排,不能等老了以后再说。特别是那些视为珍贵之物的东西,一定要由自己亲手处理,不要等到以后由别人来收拾。我说的‘别人’,甚至包括自己的儿孙和亲戚。”
“淡生涯一味谁参透?”在我懂得她所持的这个观点后,才渐渐懂得她的行事及做派。罗仪凤给自己立的做事规则,犹如提前执行遗嘱一样,很有些残酷。别说我接受不了,就是一向欣赏西方人生活原则的父亲和罗隆基,恐怕也办不到。然而,当我历尽坎坷、不再年轻、并也做了孤家寡人的时候,对她的观点和行为,不但深深地理解了,也彻底地接受了。
罗仪凤爱香水。
她对我说过:“香水好,就连装它的瓶子,也是美的。”由于都知道她的这个喜好,所以从她读燕京开始,人们在送她礼品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上等香水。她把最好的香水作为藏品,装入一个木箱。“文革”爆发,这个木箱再没有打开过,就是说,她把香水“戒”了:不搽,不闻,不看。
后来,她把箱子送到我家,对母亲说:“这里面都是最好的香水,有的比黄金还贵。你有两个女儿,她们可以用。”
母亲执意不收。
罗仪凤想了想,说:“算我寄放在这里,总可以吧?”
母亲答应了。那么喜欢香水的她,自己竟一瓶不留。从此,她不提木箱的事,直到死。
罗仪凤喜欢鞋。
我一直以为在她的服饰穿戴里,最讲究的部分就是脚下的一双鞋。她穿鞋要配衣服,配季节,配场合,配情绪。一句话,把鞋穿到了审美的境界。所以,她的鞋既是用品,也是藏品。红卫兵抄家、破“四旧”的时候,她不知该如何处置,又舍不得把它们丢掉。
情急之下,她把我的姐夫找来,急切切地说:“红卫兵在‘勒令’中,只规定不许穿高跟鞋。你看,咱们是不是可以用锯把所有的鞋跟儿都锯掉?”姐夫听后,同意了。
夜深人静,罗仪凤把鞋子统统翻出来,几乎堆成一座小山。她又找出了锯子。先是姐夫一个人锯,后来是两人一起对拉。十几分钟,却连一只鞋的后跟儿也没锯掉。罗仪凤累得满头大汗,急得满脸通红。北大物理系毕业的姐夫观察发现:罗仪凤的鞋均为进口货,别看后跟儿纤巧如一弯细月,可内里都有优质钢条做支撑。他擦着汗说:“国产锯怎么对付得了进口钢?罗姨,我们这样干个通宵,也锯不了几双鞋。”
罗仪凤坐在地板上,瞧着那些八方买来、四季穿着、一心收藏的鞋,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最后,她屈从了现实,放弃了审美,把鞋扔了。一双未留。
罗仪凤爱花。
她家的庭院里,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