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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1-7-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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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手撑着那半边脸。
  不速之客又说:“我想我们可以好好沟通,如果我说的话你同意就点头、不同意就摇头。如果你听不明白就敲敲椅子。够简单吧!你同意吗?”
  莫俊德点点头。不速之客注意到他坚定的蓝色眼眸底的不安——极其不安——但同时又假装不表露出这一发现。他再次产生疑惑:到这里来是不是正确的做法呢?但自从米阿怀孕,他就一直跟踪着她,可是为什么,万一不是为了来这里呢?这是一场玩命儿的危险游戏,十分同意,可是,在塔倒塌之前,现在只有两个幸存的生物可以开启塔脚下的门……然而塔当然会倒,甚至很快就要倒了,因为那个作家在他的世界里活不了几天了,而关于塔的最后几卷书——三本——还没提笔写呢。已经完成的最后一卷书中,写到了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已经在那个紧要的世界里驱逐了兰德尔·弗莱格先生,就在州际高速公路上,把他从梦幻宫殿里赶了出去,在埃蒂、苏珊娜和杰克眼里,那个宫殿简直像是伟大的奥兹、可怕的奥兹(伟大的奥兹王,如果这么说能让您高兴的话)的大城堡。实际上,他们几乎杀死了老坏蛋沃特·奥·迪姆,因此制造出某些人所认为的当之无愧的大团圆结尾。但是,在《巫师与玻璃球》一书第六百七十六页之后,斯蒂芬·金就再没写过关于罗兰和黑暗塔的只字片语,于是,沃特思忖着:这才是真正的大团圆结尾。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人们也好,下落不明的小孩们也好,还有米阿和米阿的婴儿——所有这些事情都潜藏在作家尚未成熟的潜意识里沉睡着呢,所有这些生物都没有呼吸,都锁在找不到的门背后。而现在沃特判定:要放他们自由已经太晚了。尽管斯蒂芬·金在整个写作生涯中都是该死的、厉害的快笔头——那本是个禀赋甚优的天才作家,却把自己变成个劣质的(但有钱)速写艺术家,如果要愉悦您,当然还可以说他是个不讲韵律的阿尔杰农·斯温伯恩①『注:阿尔杰农·斯温伯恩(1837—1909),英国著名诗人和批评家,其作品以音乐性的韵律感著称。』——在他的有生之年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写完剩下的故事,哪怕一百页都写不完,哪怕他没日没夜地写啊写。
  太晚了。
  沃特很清楚,他曾有所选择:当时他在拉什宫,并在玻璃球里看到了这一天,那时候玻璃球还在红色老家伙手里(时至今日,那玻璃球无疑还躺在某个城堡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到一九九七年夏天为止,斯蒂芬·金非常清楚狼群、双生儿,乃至名叫欧丽莎的飞来飞去的盘子……都是怎么回事儿。但对作者来说,实在是有太多东西要写了。相反,他决定写一本与黑暗塔的故事不那么紧密相关的新书,书名是《亚特兰大之心》,而且,甚至就在此时,他还在龟背大道(在那里,他从未见过哪怕一个时空闯客)的寓所里浪费生命的最后时光,尽写些关于和平、爱和越南的东西。也许他手头的这本书就是他人生里的最后一本著作,诚然,其中的一个人物可能在黑暗塔的故事里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但这个人物——拥有超异头脑的老首领——永远都得不到机会说一些真正有用的台词。太美妙了。
  在真正要紧的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时间从不回转,也从没有第二次机会(说实在的,时不再来),只有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天。作家的余生缩减到了不足两百个小时。
  沃特·奥·迪姆知道他不用那么长时间就能抵达塔,因为时间(就像某些蜘蛛的新陈代谢一样)在世界的这一边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热。比方说,五天。在外面就等于五天半。他得先把莫俊德·德鄯带着胎记的足切下来,放进自己的装备包袋里,再花些时间抵达塔……打开塔底的大门、攀上喃喃低语的长长阶梯……绕过身陷囹圄的血王……
  如果他能找到一种通行工具……或是一扇正确的门……
  变成万物之神是不是太晚了呢?
  也许不算太晚。不管发生什么事,试试看又有何妨?
  沃特·奥·迪姆游荡太久了,改用过一百个姓名,但是塔始终都是他的目标。就像罗兰,他想爬上塔去,看看塔顶上住着什么。如果确实有的话。
  自从塔开始摇摇欲坠之后,他从未加入过任何兴起于乱世的密党、帮派或异教徒团体,尽管有时候他也佩带他们的神器——只要是适合他的,来者不拒。他侍奉血王是不久以前的事情,之前他是约翰·法僧的部下,这个好人在惨无人寰的大屠杀中攻陷了蓟犁,血流成河,文明世界的最后堡垒灭绝了。沃特在那些年里执行着分内的杀人任务,半人半鬼地活了很久。他也在界砾口山见证了他所认定是罗兰的最后一名卡-泰特。见证?看在所有的神和鱼的分上,这么说就有点谦虚了!他以鲁丁·费拉罗的身份、把脸涂抹成蓝色,和其余浑身臭烘烘的野蛮人一起吼叫、厮杀,打垮了库斯伯特·奥古特的军队,并一箭穿眼,杀死了库斯伯特。然而,即便经历了这么多,他的注意力却从未离开过塔。或许也因为如此,那遭千刀的枪侠——当那天的使命结束,太阳西沉,蓟犁的罗兰就会是最后的枪侠——屡次侥幸逃匿,并将他埋在一辆载满尸体的大车里,日落时,他从尸体废墟里爬出来,紧接着,大火就燃烧起来了。
  多年前他曾见过罗兰,在眉脊泗,但那次他失手了,又没能抓住他(他将此归罪于艾尔德来得·乔纳斯,嗓音打颤、灰色长发的家伙,最终,乔纳斯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国王曾告诉他,他们和罗兰之间还没完,枪侠将开始众事众物之终结、并最终亲手导致他一心期望拯救之物的倒塌。沃特一开始不肯相信,直到在墨海呐沙漠的一天,他环顾四周,发现某个枪侠在追踪之路上跋涉,他历经多年坎坷已然苍老,然而他还不能完全相信;后来米阿再现了,应验了一个万分古老、意义深重的预言——血王之子的诞生;他终于信了。当然,红色老国王对他来说已经没太大用处了,但是,即使他已被囚禁、甚而神志错乱,他——它——依然是相当危险的。
  他依然利用罗兰来完善自己——让自己更强壮更伟大,而罗兰的作用甚至比他自己的命运都要大,也许——沃特·奥·迪姆不止是一个从久远年代遗留至今的游荡者;也不仅是个雇佣兵,内心的野心虽说不清道不明,却想在塔轰然塌下之前走进去。这是不是令他臣服于血王的初衷呢?是的。而且,仓惶的蜘蛛国王变得疯癫也不是他的过错。
  不要紧。现在这里坐着他的儿子,和他一样脚踝上留着鲜明印记——就在这个瞬间,沃特正凝视着那胎记——一切都平衡了。当然,他还得小心点。坐在椅子里的这东西看起来如此无助,也许它也认为自己是无助的,但决不能仅仅看到婴儿的外表就低估了它。
  沃特的枪滑入了口袋(暂时的;只是一小会儿而已),并摊开双手,两手空空。接着,他将一只手握成拳头,慢慢举至前额。缓慢地,并且,双眼紧紧盯着莫俊德,惟恐婴儿再次变形(沃特早就见识过那番变形了,也目睹了发生在小野兽生母身上的一切),如此谨慎地,这位不速之客跪下了单膝。
  “向莫俊德·德鄯致敬,向蓟犁的罗兰之子、也是血王之子致敬——他的威名传遍末世界和外世界;您的两位父亲都是亚瑟·艾尔德之嫡系子孙,一位是纯贞世界回归后崛起的第一位王,另一位是黑暗塔的监守人。”
  随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什么也没有发生。控制中心里只有静默,以及奈杰儿体内电路烧焦的余味。
  最后,婴儿举起胖乎乎的小拳头,张开手掌,并抬了抬手:平身,奴隶,过来。


  2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你最好不要‘使劲想’。”不速之客说着,又走近了一步。“他们知道你在这里,况且,罗兰聪明绝顶,鬼点子很多。有一次他跟上了我,你知道,我当时想自己一定玩完了。我真那么想。”这个有时会称呼自己为弗莱格(在塔的另一层,他以这个身份摧毁了整个世界)的男人从装备包里取出花生黄油和饼干。刚才他向自己的新首领征询过了,而婴孩(尽管饿得前胸贴后背)如帝王般首肯了。现在,沃特盘腿坐在地板上,大口咀嚼,自以为受到“思想帽”的庇护,根本没有意识到已经有人入侵到他的头脑里,他只知道自己的确在接受全盘考查。只有当这种考验彻底结束时,他才会真正安全,但是其后——
  莫俊德将胖乎乎的小手抬起来,在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那是一个问号。
  “我怎么逃脱的?”沃特问,“哦,任何骗子在那种情形下都会像我那么做——告诉他事实!把塔指给他看,至少是其中的几个层面。那可把他吓坏了,真是恰如其分,而就在他全心投入这番新景象时,我从他的书里撕下了一页,催眠了他。当时我们是在一条时间的细道里,有时候时间会从塔里扭旋而出,好像一条细管子那样,而就当我们在那个荒瘠之地交谈时,围绕我们的世界继续向前挪动,没错!我带了很多骨头——人骨——所以当他睡着时,我把自己剩下的衣服给骨头穿上。那时我可以杀了他,但如果我那么做塔会怎么样呢,嗯?还有对你,又会怎样呢?你就永远不会有机会出世了。莫俊德,这么说很公平,因为我让罗兰活下去、再让他抽出三张牌,所以我救了你的命,甚至在你还没在娘胎里成形之前,我就是这么逃了一命。我溜走了,去了海滩——感觉像放假了,嘿!罗兰到了那儿以后,朝着三道门走上了他的路。我走了另一条路,莫俊德我亲爱的,所以现在我到了这里!”
  他大笑起来,满嘴都是饼干屑,喷得下巴上、衬衫上都是。莫俊德微笑了,但他其实厌恶极了。他就得和这么个家伙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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