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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神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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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岁的我即将接替帕特·马拉尼的位置,他将调任总部的监察部门。这个岗位可是非同小可的,我准备迎接挑战。惟一让我真正放心不下的是我将要教授的那些学员。我知道他们是怎样折腾辅导员的,即便是他们喜欢的辅导员。我能够想象他们对于班门弄斧的教官会怎样不留情面。我要跳的这台舞是不错的,可是我没有把握是否已熟记了舞曲。如果要为他们讲授行为科学,我最好得想出什么办法,尽量剔除那些胡说八道的成分。要想对一位比我年长15至20岁的警长传授有价值的知识,我知道最好要有真才实学,要言之有物。
    正是怀着这些担心,我步入了人生旅途的下一阶段。

6巡回教学
    我于1977年6月加盟行为科学科之际,共有九名特工被选派在科里任职,主要精力都放在教学上。为调查局特工和全国学院学员共同开设的主修课程是应用犯罪心理学。霍华德·特顿早在1972年首开了这门课程,讲课的侧重点放在警探和其他办案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上:作案动机。授课的目的是让学员们对暴力罪犯的思维和行为起因有所了解。虽然这门课广受欢迎且很实用,却主要是以研究和讲授心理学的理论原理为基础的。其中某些素材来自特顿本人的办案经历,后来又补充了其他教官的办案经历。不过,当时能够依据有组织和有条理的广泛研究、以权威口吻发表见解的还是那批学院派人士。我们中不少人已经渐渐意识到,这批人的研究成果及其专业观点应用到执法及破案领域时是有局限性的。
    学院开设的其他课程包括:当代警察问题,探讨的是劳工事务管理、警察工会、社区关系和相关的事宜;社会学与心理学,有点像典型的大学入门课程;性犯罪,可惜它提供的趣味性要超过实用性和知识性。对待性犯罪这门课程的严肃程度要取决于由谁来执教。有位教官用一具身穿雨衣的肮脏老头子玩偶定下了基调。你只要压一下玩偶的头部,雨衣就会掀开,阳具便勃起。他们还会拿出数百张照片,反映的是各式各样的现在被称为性错乱,当年被简单称为变态的行为:异性装扮癖,形形色色的恋物癖,裸露癖等等。这些照片通常会招来一阵不合时宜的哄堂大笑。当你讨论的是偷窥癖,或者显示的是男扮女装的照片时,你或许能在看到某张照片时勉强笑两声。当你探讨的是施虐、受虐狂或者恋童癖的极端行为时,如果你还在发笑,那么你或者你的教官就有问题了,或者你们双方都有问题。经过长达几年时间及大量敏感化处理之后,在罗伊·黑兹尔伍德和肯·兰宁登台执教时,才将强奸和对儿童性骚扰之类的课题研究置于严肃的专业层次之上。黑兹尔伍德现已退休,但仍然是一位活跃的咨询专家。兰宁也退休在即。这两位在各自研究领域仍将是世界一流的执法界专家。
    但是,回溯“只要讲述一下事实,太太”的那个胡佛年代,没有一个权威人士将后来所谓的罪犯侧写看做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破案工具。事实上行为科学一词本身就可被视为某种怪异的叫法,而支持它的人大概也会提倡巫术和心灵感应。因此任何“涉猎”其中的人不得不以非正式的方法从事研究,且不保留任何文字记录。特顿和马拉尼开始提供个性侧写时,皆是以口头形式进行的,从不落于笔头。你首先要考虑的原则是:“不要让调查局感到难堪。”所以你从来不想笔录什么东西,免得你或者你的主管特工会因此受到当面训斥。
    经过特顿的开创性工作,以及基于我们在纽约从布鲁塞尔博士那里学到的知识,我们开始为提出请求的个别警察提供部分非正式的咨询,但是尚未开设有组织的教学项目,也没有认为这是行为科学科理应履行的一项职责。通常的情形是,从全国学院毕业的某位学员碰上棘手案子时会打来电话请教特顿或马拉尼。
    最早打来电话的人中有一名加州的警官,他迫不及待想破一起一位妇女身刺数刀而毙命的案子。除了杀人手段残忍以外,此案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而且验尸检查也没有提供什么线索。在警官叙述了所掌握的不多的事实以后,特顿建议他从调查受害者的左邻右舍着手,寻找的对象是个身材矮小的、不惹人注意的独居者,年龄为十八九岁,系一时冲动才下了毒手,现在出于空前负疚感以及惟恐被人发现而惶惶不可终日。特顿建议说,当你找到他的住处,他出来开门时,你就站在那里,两眼直瞪着他,然后再说:“你晓得我为什么来这里。”以这样的方式让他坦白罪行应是不困难的。
    两天后,这位警官打回电话汇报说,他们已开始有系统地在附近一带挨家挨户地敲门了。有个符合特顿所做“侧写”的年轻人应声开门时,没等警察开口说出那句反复练习的问话,便脱口说道:“好吧,你们抓我算抓对了。”
    尽管当时看起来特顿是在玩什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的魔术,他所描述的嫌疑人类型和作案情形却是有逻辑可循的。多年以来,我们使这种逻辑越来越严谨,把他和帕特·马拉尼利用业余时间涉猎的研究变成打击暴力犯罪的一种重要武器。
    如同在某一领域取得进步时常发生的那样,这一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意外的收获。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作为行为科学科教官,其实并不认为当时就已清楚我是在做什么,只是觉得我需要一种方法去获得更多的第一手信息。
    当我到匡蒂科任职时,马拉尼正准备离任,而特顿成了全科的一把手。于是,帮助我熟悉业务的责任就落在年龄资历与我最相仿的两个人身上:迪克·奥尔特和鲍勃·雷斯勒。迪克大约长我六岁,而鲍勃比我大八岁。两人在调入调查局前都在陆军干过宪兵。应用犯罪心理学在全国学院为期11周的课程中大约占了40小时的课堂教学,所以帮助新手熟悉业务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让他参与“巡回学校”,即由匡蒂科派出教官到遍布全美各地的警察局和学校以高度压缩的形式讲授同一类型的课程。这种授课形式广受欢迎,通常会有一连串客户等候我们送课上门,而发出邀请的人主要都是那些曾经参加过全部全国学院课程学习的警长和高级警官。跟随一位资深教官外出,在两周时间里观摩他的讲课,确实是一种快捷的途径,有助于你熟悉自己应该教些什么。就这样我开始与鲍勃一同上路。
    巡回学校有一套标准的规矩。你要在星期日离家上路,从星期一上午到星期五在某地警察局或者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然后再到下一个学校重讲一遍。没过多久,你开始觉得自己俨然成了“荒原奇侠”或是“孤胆骑警”,策马进城,尽其所能帮助当地居民,完成使命后又悄悄骑马离去。有时候我真想留下一颗“银制子弹”,好让他们不会忘记我们。
    从一开始,我就对凭借“道听途说”进行教学的做法感到彳:大自在。大多数教官,其中以我为最,对于堂上讲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经验。这就很像是在大学里讲授犯罪学,讲课的教授在大多数情况下从未走上街头处理过他们所讨论的案子。这门课的许多内容已蜕变成“战斗故事”,最初由亲自办案的警官讲述,后来不断加油添酱,直到最后与实际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多大联系。到我开始教学时,情况已经演化到了这种地步:当教官在课堂上对某一案件发表评论时,只有亲身参与办案的学员会反驳!最糟糕的是,这位教官始终不肯放弃错误的说法,反而经常固执己见,即使当着实际办案人员的面也硬是不认错。这种授课方式和态度遗害无穷,它使得你的学生对你讲述的其他知识也失去了信任,不管他们是否有过亲身经历。
    我面临的另一难题是,我刚刚年满32岁,看上去还要年轻些。我的教学对象可是久经考验的警察,其中不少人要大我10至15岁。我如何才能具有权威性,或者说如何向他们传授知识呢?在谋杀案调查方面,我的第一手经历大多是在底特律和密尔沃基那些经验丰富的调查杀人案的警察帮助之下获得的,而我现在站在这里,却要告诉像他们一样经验丰富的人如何去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在面对这帮家伙之前,我认为最好要明白自己要说些什么,凡是不明白之处,最好抓紧时间弄懂弄通。
    我在这方面并不笨。开始讲课前,我会提问班上有没有人在我当天打算在堂上讨论的犯罪案件方面有过直接经历。比如说,如果我要讨论的是查尔斯·曼森一案,我首先会问:“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来自洛杉矶警察局的?有哪位办理过此案吗?”如果凑巧有的话,我就会请他对我们讲述一遍此案的所有细节。这样一来,我就能保证讲课内容不会与任何亲自办案人员所掌握的真实案J隋有出入。
    然而,即使你是刚从外勤站调来的32岁小伙子,一旦站上匡蒂科的讲台或者从匡蒂科外出授课,人们就会把你看成是代表着联邦调查局学院及其那些令人敬畏的部门,在以权威的身份讲课。课问休息时,总会有警察走上前来找你。在巡回学校讲课期间,总会有警察在晚上打电话到我的旅馆房间,询问我对他正在办理的案子有何高见。“嘿,约翰,我手头这个案子与你今天讨论的案子有点相似。你对这个案子有何指教?”他会问个没完没了。我则需要对从事的教学工作拥有某种权威性;不是来自调查局的权威性,而是自身的权威性。
    巡回教学到了某一阶段时——起码对我如此——你会觉得有那么多歌曲可以尽情收听,有那么多玛格丽塔鸡尾酒可以开怀畅饮,有那么多时间可以呆在旅馆房间里瞪着电视机。1978年年初,在加州一家饭店的鸡尾酒厅里我经历了这一阶段。我和鲍勃·雷斯勒正在萨克拉门托县主办一期巡回教学。第二天驱车离开时,我大发评论,说既然我们教过的大部分案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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