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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我们还发现,肯珀是个聪明的家伙。根据监狱记录,他的智商为145。在与他相处的几个小时里,我和鲍勃都担心他要比我们聪明许多。他拥有大量时间,可以坐下来静静思考自己的一生和所犯的罪行。一旦他了解到我们已经仔细研究过他的档案,因而知道他是不是在对我们胡诌时,他便没有拘束地畅谈自我长达几个小时。
他的态度既不狂妄傲慢,也不懊恨抱愧。相反,他表现得很冷静,讲话声音柔和,喜欢做些分析,且有几分漠然。事实上,在访谈进行的过程中,你常常难以插话进行提问。他只在回忆起母亲对他的虐待时流了眼泪。
我在讲授应用犯罪心理学时未必清楚自己讲授的知识是否都是正确的。我对那个古老的问题深感兴趣,即:罪犯是先天形成的还是后天造就的。尽管这个问题仍旧没有、也许根本不会有任何定论,倾听肯珀的讲述倒也引出了若干令人深思的问题。
不容争辩的是,埃德父母的婚姻是十分失败的。他告诉我们,他还很小时就因长得很像父亲而遭到母亲的白眼。后来,他的粗壮身材又招惹了麻烦。10岁时,他在同龄人中问已经堪称巨人,而克拉内尔担心他会猥亵他的妹妹苏珊。于是她就让他住在靠近火炉的一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每天晚上睡觉时,克拉内尔会当着埃德的面关上地下室的门,自己和苏珊到楼上卧室睡觉。这种安排令他惶恐不安,致使他从心底里仇恨这两个女人。这个时候又恰逢埃德的母亲最终与他父亲分了手。由于他的身材问题,羞怯的个性,以及在家庭里缺乏一个可以认同的角色模型,埃德性格内向,“与众不同”。一旦他像囚犯一样被关进地下室,没犯什么错误却感到自己卑鄙和危险,他内心想要杀人的敌视念头便开始滋长。就是在这一阶段,他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家猫,一只用的是小折刀,另一只用的是大砍刀。我们后来认识到,他在孩童时代虐待小动物的特征是被人们称为“杀人三合一”的基础,这种特征还包括超过正常年龄的尿床以及纵火。
可悲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埃德的母亲在圣克鲁斯分校受到了校方管理人员和学生们的共同欢迎。她被看成是一位敏感的、关心他人的妇女,你碰上难题或是仅仅需要找个人谈谈心事时,尽管可以去找她。然而一回到家中,她却像对待怪物一样对待自己羞怯的儿子。
你根本不可能与任何一位女大学生约会甚至结婚,这便是她向他发出的明确无误的讯息。她们都要比你强出许多。由于不断被如此看待,埃德最后决定要满足她的期望。
必须指出的是,她的确以自己的方式照顾着他。当他表示有意当加州公路巡警时,她设法将他档案中有关青少年犯罪的记录抹去,这样一来,谋杀祖父母的“污点”就不会妨碍他的成年生活了。
引起我们兴趣的另一点是,期望为警察工作这一点会在我们对系列杀人犯进行的研究中一再出现。系列抢劫犯和谋杀犯的三大常见动机是:支配、操纵、控制。当你考虑到这些人大多是愤愤不平的、没有本事的失败者,自认为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同时考虑到他们大多数都经受过某种生理上和情感上的虐待,如同埃德·肯珀一般,那么他们幻想中的主要职业之一便是当警官这一点就不怎么令人惊讶了。
警察拥有权势和公众的尊敬。在奉命执勤时,他被赋予了权力,可以为了公众利益去伤害坏人。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很少有警察会走上邪路、犯下暴力罪行,系列杀人犯曾屡屡试图混入警察队伍而未能如愿,因而只能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例如保安人员和守夜人员。我们开始在一些侧写报告中反复提及的一点就是:作案者会开着一辆类似警车的车子,譬如福特产皇冠牌维多利亚车或者雪佛兰牌卡普赖斯车。有时,作案者会购买一辆二手的、减少了装备的警车,就像亚特兰大谋杀儿童案的情况一样。
更为常见的是那种“警察迷”。埃德·肯珀告诉过我们一件事,他时常光顾那些众所周知是警察出入的酒吧餐厅,并设法与他们攀谈。这使得他有一种圈内人的感觉,有一种体会到警察权力的兴奋感。不过,杀害女大学生的凶手一旦大开杀戒,会设法获得了解调查进展的直接渠道,使他能预料警察将采取的下一步行动。事实上,在肯珀完成了他那漫长而血腥的使命、从科罗拉多州打来电话时,他颇费了一番口舌才让圣克鲁斯警方相信,这可不是什么醉鬼玩的把戏,杀害女大学生的凶手其实就是他们的朋友埃德。如今,由于我们对此有所了解,会按惯例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即作案者将试图迂回地参与调查工作。多年后,我的同事格雷格·麦克拉里在纽约州罗切斯特调查阿瑟·肖克罗斯谋杀妓女案的过程中,就曾准确预测出凶手应当是许多警察很熟悉的某个人,他常去警察光顾的地方,热心地向他们追问有关情况。
我对肯珀的作案手法非常感兴趣。他在同一地区频频作案,且次次逃脱,这一点意味着他做事时“手法得当”,意味着他一直在分析他的行为,并且学会了如何去完善作案技巧。务必要牢记,对这些家伙中的大多数人来说,捕猎和杀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因此他们无时不在考虑。埃德·肯珀在作案中表现得无比出色。有一回,他在因汽车尾灯破损而被警察扣下时,车尾行李箱内正放有两具尸体。那名警察报告说,他的举止十分有礼貌,警察因此当面警告他以后就把他放走了。肯珀非但不为事情如果败露会被拘捕感到恐慌,反倒感到某种亢奋。他不动声色地告诉我们,要是警察检查行李箱,他就准备把他解决掉。另外有一回,他一边与大学保安人员搭讪,一边驱车驶出,而车子里放的是两名被他枪杀致死的女子。两具尸体都用毯子裹至颈部,一具放在他身旁的前排座上,另一具放在后排座上。肯珀冷静地、不好意思地解释说,姑娘们都喝醉了,他这是把她们送回家去。最后这句话倒不是假话。还有一回,他搭载了一位妇女和她十几岁的儿子,原打算将母子两人一并杀害。可是当他驱车离去时,从后视镜里发现这位妇女的同伴抄下了他的车牌号。于是他很理智地将他们送到了目的地,放他们下了车。
肯珀在狱中实际上接受过心理测试,像他这等聪明的人已熟记所有玄妙的术语,能够以精神病学的分析方法对你详细分析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关犯罪的所有情节都是挑战的一部分,都是游戏的一部分,即使连谋划出怎样才能让受害者毫无戒心地上车也不例外。他告诉我们,当他为一个漂亮女孩子停下车时,他会问她上哪里去,然后再看看手表,装出想确定有没有足够时间的样子。女孩子会由此想到,她是在与一个大忙人打交道,他还有比沿途免费搭载他人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顿时会放松警惕,解除戒心。这一信息除了让我们得以观察到作案者的惯用手法外,还暗示着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在评价他人并且不假思索地做出判断时,所运用的常识性假设、语言线索、身势语等等通常并不适用于精神变态的反社会者。就以埃德·肯珀为例,停下车让一位漂亮女性免费搭乘曾是他优先考虑的头等大事,他经历了长时间的努力思考和分析,以确定如何最有效地实现其目标。较之在路上偶然相遇的年轻女性从她的视角所做的思考,他思考得要更努力,时间要更长,分析得要更周密。
支配。操纵。控制。这些是系列暴力犯的三大格言。他们的行为思想均是以有助于充实他们显得贫乏的生活为导向的。
在一个守法的人发展为系列抢劫犯或杀人犯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我指的是最广义的幻想。埃德·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且统统涉及性与死亡之间的关系。他让妹妹同他一道玩过的一个游戏是把他绑在椅子上,仿佛置身于毒气室之中。他那些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伙伴的死亡和分尸作为结局的。由于感觉自身有缺陷,肯珀对正常的男女孩之间的关系并不感到舒服。他不认为会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接受他。所以他用幻想加以弥补。他必须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想象中的伙伴,而那意味着最终占有她的生命。
“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他在法庭上做供词时解释说,“我试图要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
对于大部分因性欲而杀人的罪犯来说,从幻想进展到现实是一种跨越若干阶段的升级,而色情刊物、在动物身上做病态的试验,以及对同龄人施暴常常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这最后一种特征可能被罪犯视为受到虐待之后的“以牙还牙”。在肯珀一案中,由于体型和个性的缘故,他感到别的小孩都在躲避他,他为此心理上受到折磨。他告诉过我们,在肢解两只家猫以前,他曾偷过妹妹的一个洋娃娃,扯下了它的头和上肢,演练过他打算对有生命动物采取的行动。
从另一层次上看,肯珀的幻想就是摆脱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亲,而作为杀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于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请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丝毫无意为他的罪状进行开脱。我的背景和全部经历告诉我,人们是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的。不过依我之见,埃德·肯珀的例子说明系列杀人犯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就的。倘若他的家庭环境较为稳定而且他受到关爱,他还会产生同样的谋杀幻想吗?谁晓得呢?倘若他对支配欲强的女人个性不是怀有那种难以置信的愤恨,他还会以同样方式对待她们吗?我可不这么认为,因为肯珀堕落为杀人犯的整个进程可以被视为对其亲爱的老妈实施报复的一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