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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其亲爱的老妈实施报复的一种努力。当他终于一步步进展到最后一幕时,整出戏也就演完了。
这是我们将反复碰到的另一个特征。案犯极少会把愤怒发泄到内心怨恨的焦点人物身上。虽然肯珀告诉我们,他常常在深更半夜手拿锤子踮着脚潜入母亲的卧室,幻想着用锤子猛击她的颅骨,但是在真正有胆量正视他实际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制造了六起杀人案。我们已经见识过这一主题移位的多种其他变异行为。例如,谋杀得手后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某件“战利品”,诸如戒指或项链,就是一种常见的特征。杀人犯后来会把这件物品赠送给他的太太或女友,即使那位女性是他内心深处的愤怒或敌意的“源头”。他通常会说那件珠宝是他买的,或是捡到的。然后,当他看见她佩戴上那件珠宝时,就会重新萌发杀人时的亢奋感和刺激感,同时想再次支配和控制。他内心很清楚,对待不幸受害者的那一套完全可以施加在自己的伴侣身上。
最终,我们会在分析中开始将某项罪行的构成成分划分为类似案发前行为及案发后行为等因素。肯珀对每一受害者都做了分尸,这起初向我揭示的是一个性施虐狂。可是,分尸均发生在受害者死后而非生前,这样一来就不是对她施行惩罚,也不会对她造成痛苦。听罢肯珀数小时的陈述,我们终于明白,分尸更多是出自恋物癖而非施虐狂,并且与占有的幻想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认为他处置和摈弃尸体的做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早期受害者都被小心翼翼地掩埋在远离母亲住房的地方。后期受害者,包括他母亲及其好友,差不多都是随意摆放在露天。这一点再加上他载着尸体及尸块在城里到处行驶,在我看来似乎是要存心嘲弄社会,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到社会的嘲弄和抛弃。
我们在随后几年时间里又对肯珀进行了几次长时间的访谈,每次访谈都使我们得到不少信息,都让我们了解到更多令人痛心的犯罪细节。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屠杀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埃德,那么我就不够诚实。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氛围中,你尽可以这样去评说,我喜欢待在他身边。我并不希望他在外面的马路上随意游荡,他自己在最清醒的时刻也不想这样。可是我个人当时对他有好感——至今依然如此。与暴力累犯打交道的人都应当对这种感觉保持警惕。我觉得这些人中不少都颇具魅力,能言善辩。
这个人怎么能干出这种可怕的事情?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或者有什么情有可原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在访谈他们中的某个人,你会这样对自己说的。你无法充分理解他们的滔天罪行。这也是为什么精神病医生、法官以及办理假释的官员时常会上当受骗的原因所在。我们在后面还会更详细地探讨这个话题。
不过眼前必须关注的是:如果你想理解艺术家,不妨去观赏他的作品。我总是这样告诉我手下的人。没有仔细研究过毕加索的油画,你就不可自诩能够理解或欣赏毕加索。成功的系列杀人犯构思其行动的精心程度足以与画家构思其油画的精心程度相媲美。他们将其所作所为视为“艺术品”,在行事的过程中不断对其加以完善。所以说,我对于埃德·肯珀一类人的评价部分来自于会见他以及在个人基础上与他的交流,其余则来自于研究和理解他的“作品”。
无论何时,只要鲍勃·雷斯勒或者我外出巡回讲课,倘若能够抽出时间并得到监狱方面的合作,去监狱做访谈就成为我们的一项常规活动。无论走到何地,我都会查明附近有什么监狱,有什么令我感兴趣的人物在此“常驻”。
我们照此行动一个阶段后,便改进了办案技巧。一般而言,我们一星期里有四天半日程是排满了的,因此我试着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进行一些访谈。利用晚上时间可能比较困难,因为大多数监狱在晚饭后要点名,此后便不准任何人进入。但过了一段时间,你便开始掌握监狱的那一套起居制度并找到对策了。我发现,只要佩戴一枚联邦调查局的徽章,你就可以出入大部分监狱,就能会见典狱长,于是我开始事先不通知就出现在那里,这种方式通常效果最佳。进行访谈的次数越多,我对传授给那些老资格警察的知识就越有自信心。最后,我终于觉得我的讲课有了某种一手材料做基础,不再仅仅是从那些亲身参与者嘴里听来的老生常谈的战斗故事。
那些受访者未必能够对其罪行和思想提供什么深邃的见解。极少有人做到这一点,即便连肯珀这样的聪明人也不例外。他们告诉我们的许多内容是在重复其接受审讯时的证词,或者在重复其以前多次做过的利己的陈述。他们所说的一切都得经过我们的反复推敲和广泛复审来做出诠释。不过,访谈所起到的作用在于,我们看到了凶犯是如何思维的,获得了对他们的某种直感,开始设身处地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在我们非正式研究计划启动的头几个星期和头几个月里,我们设法访谈了不止六名杀人犯和未遂杀人犯。其中包括刺杀乔治·华莱士州长未遂的阿瑟·布雷默(关押于巴尔的摩监狱),曾经试图杀害福特总统的萨拉·简·穆尔和莱内特·“尖叫”·弗雷默(关押于西弗吉尼亚州奥尔德森监狱),以及弗雷默的精神导师查尔斯·曼森(关押于圣昆廷监狱,位于旧金山湾及阿尔卡特拉斯岛那艘老掉牙的监狱船北面不远)。
执法界的所有人都对曼森一案抱有兴趣。发生在洛杉矶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塔特以及拉比安卡被杀案已经过去了10年,曼森一直堪称世界上名声最响、最令人胆寒的凶犯。此案在匡蒂科属于固定教学内容,虽说案情的基本事实已经水落石出,我却觉得我们并没有真正洞察出促使他作案的动机是什么。我不知道从他那里我们能指望有何收获,但是我认为,像他这样成功地操纵他人服从自己意志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案犯。我和鲍勃·雷斯勒在圣昆廷监狱主分区旁边的一个小会议室里见到了他。那地方三面围有用铁丝网加固的玻璃窗,这种房间是专为犯人与律师会面准备的。
我对曼森的第一印象截然不同于对肯珀的第一印象。他怒目而视,眼神警觉,两个眼球滴溜溜转个不停。他比我想象的还要身材瘦小,身高不足5英尺2或是5英尺3。这个貌似文弱的小矮子怎么会对他那臭名昭著的“家族”施以如此巨大的影响呢?
当他爬靠在放在会议桌上首的一张椅子背,以便在他讲话时能俯视我们时,我们立即找到了一个答案。在我为这次访谈了解他的背景情况时曾经读到:当他对信徒宣讲教义时,习惯就坐于沙漠之中的一块大石头上,从而为他的山上布道增强身材效果。他从一开始就向我们表明,尽管审判引起了广泛关注,媒体做了空前报道,他并不理解为什么要关押他。毕竟他没有杀害任何人。他反倒认为自己是社会的替罪羊、美国阴暗面的无辜牺牲者的象征。他在审判期间刻于额头上的万字饰已经褪色,但还依稀可见。通过第三者的合作,他依然与囚禁在其他监狱的女性追随者保持有联系。
至少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很像埃德·肯珀以及我们访谈过的许多其他囚犯,因为他曾有过一个可怕的童年和成长经历,假如这两个词可以用来描述曼森的背景的话。
查尔斯·米莱斯·曼森1934年出生于辛辛那提,是一个名Ⅱ叶凯思琳·马多克斯的16岁妓女的私生子。曼森只不过是凯思琳在众多情人中猜测的孩子父亲的姓。她不断进出于监狱,遂将查理托付给信奉宗教的姨妈和生性喜欢施虐的姨父。姨父称呼曼森为小女孩,第一天上学时让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要求他“表现得像个男人”。他长到10岁时,除了待在收养所和少年教养院以外,其余时间都是在沿街乞讨中度过的。他在弗拉纳根神父主办的儿童村里只待了四天。
他的青少年生涯的标志是一连串的抢劫、伪造证件、拉皮条、斗殴,以及被关进管制越发严厉的监狱。联邦调查局根据戴尔法案曾经调查过他涉嫌跨州运送偷盗车辆的罪行。他最近一次获假释出狱是在1967年,刚好赶上了“爱之夏”。他前往旧金山的黑什伯里地区,它是西海岸地区“权力归花儿”①和性爱、吸毒、摇滚乐的中心。曼森主要通过免费搭车的方式,在十几岁和二十几岁因吸毒而亢奋的一代退学青年人中间名声大振,成为具有性格魅力的精神领袖之一。他弹奏吉他,对幻灭的年轻人宣讲一些高度精练的真理。很快,他就受到他们的供养,得以尽情享受性和非法兴奋剂。由男女追随者组成的流浪者“家族”聚居在他的周围,有时人数多达50人。作为这个群体的一项宗教仪式,查理会宣讲他对即将降临的大灾变和种族战争的幻觉,宣称“家族”将取得胜利,他将统领一切。他的经文取自披头士的《白色唱片集》专辑中那曲《杂乱无章》的歌词。
1969年8月9日晚,曼森家族的四名成员在查尔斯·“得州佬”·沃森的率领下,闯入了导演罗曼·波兰斯基及其影星妻子沙伦·塔特在比弗利山西罗路10050号的僻静府宅。波兰斯基外出有事,塔特以及四位宾客,艾比盖尔·福尔杰,杰伊·西布林,沃特克·弗里科夫斯基以及史蒂文·帕伦特,却在一场邪恶的狂欢中惨遭毒害。凶手用受害者的鲜血在墙上和尸体上涂写了标语。沙伦·塔特已有近九个月的身孕。
① flowq:r power,指60年代美国嬉皮士使用的口号,主张通过性爱和非暴力实现
社会改革。
两天后,显然在曼森的授意下,六名家族成员在洛杉矶银湖区的富商利诺·拉比安卡和妻子罗斯玛丽的家中将他们杀害并且分尸。曼森本人并未参与杀人,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