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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敌人(第四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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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梅子说的,这时的情感;“说它盲目,却也清醒,人海的噪音即使铺天盖地而来,它也一样我行我素”。我们走在大海边缘的浅滩上,不必为“可能淹死”或“怎样远航”而担忧。成功了,我们会走得更远,失败了,就转回家。十八岁,是一个自立而不必谋生的年纪,因此我们的想法有恃无恐,丝毫不姑息。    
    我们几乎一直认为,十八岁最重要的一桩事,就是必须证实“自己不再是孩子”了。如果父母和社会能设法使我们相信这是桩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们的极端主义造反精神,会相对减少。但假使得不到肯定的回答,我们便只得过分地强调自己的立场。    
    二十岁之前,我们的许多个人壮举,都是这种正常欲望的表现。单小燕,一九八四年春秋时装大奖赛中唯一一位男装设计一等奖的得主。当时,她只有十九岁,但她凭着艰辛的自学,又用600CC血换得了参赛资格。她告诉记者说,之所以必须这样奋争,就是要向社会宣布她的存在。可以说,青年时代如何表现独立性,如何表现出“与成年人的平等”,取决于我们对“成长”的概念持有什么样的看法。假如成长意味着独立存在,我们就会像单小燕那样,努力争得展现自己才华的一席之地。如果成长仅仅是指不受约束,我们就会以极端化的方式,从事破坏法则的事情,也就是“青年反抗主义”的作法。我们会刻意模仿中年人的抽烟姿态,在情敌面前表现出中世纪骑士般的仇恨,也会学着电影里的坏女人和画报上的明星姿态,吸引各种各样的男孩子。    
    这种走极端的作法,多年以后想起来,的确是杂乱无章的。翻一翻这个时期的日记,我们会轻而易举地发现许多颠三倒四、前后冲突的观点。但当时记录这些感想时,我们相信自己的头脑并不幼稚,我们是严肃的,完全没有想到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我们会对昔日的这些想法感到脸红。可以说,十八岁的极端化,是矛盾化的姊妹。


第一部分:烟雨蒙蒙的梦幻(18岁—20岁)人生的永恒特征

    矛盾化,人生的永恒特征    
    我们一睁眼就陷落到各种纠缠不清的冲突之中,我们总在思考,却一直不得其解。因此,在每一个行动中,在我们极端化的情绪中,总藏有一丝不安。这使我们保持了几分谦逊,没有把话说绝。或许,我们还陷在了矛盾之中,自我否定,难以自拔。    
    有许多人,直至十八岁仍未能果断地承认自己的性别现实,朝自己的方向行走。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些脂粉气很重的男孩子,他们在内心深处不愿扮演自己的社会角色,而是模仿女性的姿态。轻微的,孤僻清傲,时而发出几声娘娘腔。严重的,沾上了被庞坏了的女人的恶习,他们搔首弄姿,虚张声势,乱发小姐脾气。与此同时,由于人类文化中“男人比女人优越”的想法根深蒂固,因此女孩子“不喜欢身为女性”显得比“男孩子女性化”更为显著,这就是阿德勒在弗洛依德影响下提出的那个著名的“男性钦羡原理”,它或者表现为对男孩子,特别是对漂亮男孩的无比讨厌,或者表现为对所有男孩子的过分兴趣。    
    还有一些人干脆和自己的成长矛盾起来,他们希望永远逗留在童年。于是,他们喜欢用儿语与父母交谈,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他们时常向父母作出他们喜爱的小动物,例如小猫小狗的样子,学它们的叫声。在单独与爱人亲昵时,他们就像是嘤嘤私语的幼童。    
    一方面,我们是知道自己还有许多事情不懂的,并一直为此惴惴不安。但由于偶然得到了几次表扬,而且在日益增加的社会交往中,这种偶然遭遇表扬和恭维的机会越来越多,我们于是萌生了“无知未必无智”的心理。甚至,我们有了一种渴望得到更多赞美的念头。实际上,女孩子由于通常缺乏自信心,所以习惯于用别人的赏识,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男孩子过分追求赞美,那却是一件可悲而又危险的事情。男人对赞美的热衷,常常是精神虚弱的同义词。    
    另一方面,我们又莽撞地自信什么都懂,而且常常故意回避问自己“不知道什么”。于是,在我们混沌未开的世界观里,恐慌不安和妄自尊大的极端化、羞怯自卑和亢奋的责任感、虚荣心和诚实的天性,便构成了各种各样的矛盾。而不成熟的年志、零敲碎打的知识、对往昔胆大妄言的挥斥,便与初生牛犊的执著和“我不会错”的狂想相交织,而且把着我们的手,一气呵成地写下了矛盾重重的青春日记。    
    赫胥黎说:“只有死人才是始终如一的。”换句话说,矛盾是人生的永恒特征。如果我们解决不了它,它便是我们的敌人。如果我们能不断摘除如期而至的各种矛盾疑团,一步一步向前走,矛盾化便只是对我们的考验,是我们的动力。实际上,对矛盾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请相信,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所遇到的恐慌感、极端化、矛盾化,完全不必我们为之忧心忡忡,反而可以使之成为我们追求成功的推动力量。在明确了这些基本事实之后,便到了我们直面具体生活问题的时候了。可以说,我们此时已完成了一种心理转变。爱情走向我们,我们要离开父母。爱意每向我们靠近一步,我们就与父母多了一些分离。此时的所有心态变化,都与我们的情爱、独立意识、行为风格有关。让我们来看看与此相关的十大问题——    
            


第一部分:烟雨蒙蒙的梦幻(18岁—20岁)爱,是一种权利

    爱,是一种权利    
    爱情的审美意义,是我们整个人格的最完美的实现。世界上没有哪一个问题能吸引如此众多的诗人、心理学家、哲学家的目力,也没有哪能一个问题能比爱情包容更多的欢乐和忧伤,更没有哪一个问题能像它那样足以滋养生命的健康或者彻底毁灭一个人的幸福。爱情是一所学校,同时也可能是一座火葬场。因此,我们无法不精心地关注它。    
    十六岁的时候,大多数女孩子是把目力投放在群体中学业最优秀的男同学身上的,哪怕这个优等生并不漂亮。她们会长久地记住他,甚至很久以后,依然会为当初没有接触他的机会而抱憾终生。十六岁时,王偷偷喜欢上班里的一个高个子但不漂亮的男孩子。每次考试,他都会把第二名远远抛在后边,涉及他的学习、生活、家世的传说,神乎其神。毫无疑问,这一切也同样吸引着其她女同学的青睐,许多人总是以求教解题方法为借口去接近他,但王却始终没有那样作。高中文理科分班后,他们分在了不同的班集体里。后来,他们都从青岛考到了北京,王在北大中文系学汉语,他进了清华无线电系。在清华园的一次周末舞会上,王意外地遇到了他。此时的王,已出落成北大的一朵校花。王问:“还记得我吗?”他的回答出乎王的意料:“实在想不起来了。但似乎,有点印象。”王没再说话,也唯独没和他跳舞。第二天,他跑到北大36楼,找到王的宿舍。一刹那,王被喜悦占领了。但她没有想到,他说的第一句话竟还是那样不伦不类:“我想了整整一夜,终于想起你了。”王的眼底失去了尚存的一丝柔情。不久,当时正在追王的李,也就是她后来的丈夫,来到了女生宿舍。他则慌忙站起来,失态地跑回清华,没有说任何告别的话。从此,王飘忽的梦结束了。他也再没有出现。一九九一年,二十五岁的王就要去美国了,她把九年前那段隐情说给我听,言谈中却似乎依旧怀念着她那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尽管她十分清楚地知道,梦中情人与现实中的他完全是两个人。可以说,许多女人都曾有过相同的经历,也有许多人曾默默地爱过男老师,并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按照老师的形象去寻找爱人。    
    对于男孩子来说,十六岁的爱没有这么持久。他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漂亮女孩身上,或是集中在由于奇特的童年印象而被他们自己认为是漂亮的女孩子身上。也许分开仅仅一年,那个女孩子便会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十年后,当我们提起往事,他不会牵肠挂肚。过去的已经过去,十六岁的爱只不过是愉悦了他们的眼睛。不过,就当时的真挚程度而言,男孩子的感情又不可说是不珍贵。他们会在想象中赋予意中人无比神奇的色彩,并拒绝把她与性交联系在一起,即便是由于睡眠中的冲动,或是故意手淫,他们也只是想象出一个坏女人去实施。要二十五岁的人去想象这个年纪富于诗意的情操,是困难的。对于爱,十六岁的少年采取的,多是歌曲和诗的方式,而且很自然地充满了象征主义。他们虽然充满浓烈的激情,但却没有多少亲昵行为,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的情人们一样。    
    那个时候,与其说他们是寻找爱,不如说是在希求接触和懂得。实际上,当少年人很早便显露出对异性的兴趣,并打定主意去寻找他们所喜欢的伙伴时,社会不应该认为这是一种性早熟或胡闹的标志,把它蔑称为“早恋”,也不应该把它视为笑柄,或病态地联想到性的接触。相反,应该宽容他们的看法,并把这种可贵的感情当作他们学习爱情和婚姻生活的一个准备步骤。不仅如此,爱情还是少年人真正走向属于自己的世界的一个伟大步骤。为此,数学家兼哲学家罗素说——    
    那些从未领教过两人之爱所具有的密切关系和深厚友谊的人,失去了生活本应赐予他们的最美好东西。他们无意识地——假如不是有意识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这种不满会使他们朝嫉妒、压迫、残忍的方向堕落。因此,让热烈的爱情得到它应有的地位,应当是社会学家的责任。如果没有这种经验,男人和女人都无法进入完美的境界,无法从世上其他人那里感受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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