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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站着一颇为神气的婢女,光看样貌已是极好,那一声“时间到”也正是自她口中传出。她一出现,那些公子哥们便争先恐后的围拢至楼下,也不知是为何,却个个面露期许。
“许是有热闹可看,你我是走是留?”余清风小心翼翼的将唐糖护着,低头略带一丝笑意的询问着。游丝阁素来喜欢在七夕节大出风头,今年也不例外,他倒是全无兴趣,就看怀中之人的意思了。
“留着吧,反正今晚是最后一夜了,瞧完热闹了,再走也不迟。”唐糖其实是懒得在拥挤的人群中挤来挤去,便打算留下来,暂且不走。
而摘星楼下,那神气的婢女环顾四下后,便开口道:“一炷香前,姑娘曾派人将数盏莲花灯放入相思河内,然只有一盏莲花灯上写有字,不知哪位公子有幸获得此灯,游丝阁自会遣人亲迎,邀之与姑娘相见一面、听琴一曲。”
话音才落,便见楼下数位男子争先恐后的举起手中的灯,每个人都大呼着自己手中有一盏写有字的莲花灯,不甘示弱。
“不是说只有一盏吗?”唐糖颇感疑惑的向四周望了望,这一瞧,吓得连忙将头缩回了余清风怀里。“妈呀,全拿着我的灯,我就说你怎么还不寻来,原来都给别人捞去了。”
余清风听唐糖如此一说,再放眼一望,不仅哑然而笑。果真,人人手中都拿着写有“妖”字的莲花灯。这灯是唐糖为了寻他而放于河上的,却误打误撞的被众人当作游丝阁的莲花灯给捡了去,还以为自己便是那独一无二的幸运儿。
“各位公子少安毋躁,姑娘放的灯上是用胭脂写的一个‘夫’字。”那婢女微微一笑,也不知是哪个捣蛋的,竟在河上放了数盏写有“妖”字的莲花灯,反而给找寻那盏真的更添了几重难度。
“妖孽,你手上的那盏灯!”唐糖惊呼着抬起头指了指余清风手上尚握着的那盏灯。不喊还好,一喊便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他二人的身上。
众人定睛一瞧,果真,那面貌出色的男子手上拿着的正是那盏幸运的莲花灯。
而如今,因为唐糖的这一声喊,余清风便是骑虎难下了。手中的灯如烫手山芋般,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
就在两难之际,一游丝阁派出的黑衣护卫恭敬的穿过人群,走至余清风的面前,拱手而道:“这位公子,有请。”
“若本公子拒绝呢?”余清风冷笑着将手中的灯往空中一抛,登时引得四下哄抢,场面瞬间乱作了一团。
趁此当口,余清风二话不说,便护着怀里的唐糖转身欲走。
岂料,还未走成,那身材彪悍的黑衣护卫便挥手一拦,很是平静的垂首道:“公子,不看僧面看佛面,请不要让小人难做。”
“我倒要看看这佛面有多大。”余清风的眼底闪过一抹杀意,没想到,他的属下竟给他引来这么个麻烦。
再说那黑衣护卫,本是不惧怕他二人会如何,却不料,当余清风说完此话后,四周便又数股凌厉的杀气生生朝他袭来,饶是他仗着自己身手不错,也禁不住微微颤了颤。
“就见个面、听个曲吗?”蓦地,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适时的解了这愈加剑拔弩张的气氛。
那护卫见有人替他解围,连忙抬起头。却见一白衣女子笑脸盈盈的看着他,虽不及那位姑娘美,却别有一番令人移不开眼的味道。
“回小姐,就见个面、听个曲。”
“那为何要写个‘夫’字?平白让人误会你家姑娘要招婿不是。”
黑衣护卫被唐糖说得哑口无言,却也不敢轻易放人走, 只得这般僵持着,不进也不退。
“妖孽,被人群挤着颇有些闷,我们不如便应了人家的好意如何?”唐糖笑着伸手,纤细的手指抚上余清风的眉间,“皱眉容易长皱纹,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娘子说什么便是什么。”余清风瞬间柔和了表情,将那只轻轻抚平他眉的小手包裹进自己的大手中,紧紧握着。
黑衣护卫见余清风同意了,连忙恭声道:“公子这边请。”
余清风瞧也不瞧那护卫,只是勾唇一笑,揽住唐糖的腰,带着她一个飞身,眨眼便上了摘星楼。白衣翩翩,衣诀飘飘,真真是一妖一仙临世,此情此景,堪称绝伦。
摘星楼内,先前的婢女早已等候多时,见余清风带着唐糖这般上了楼,也不见慌乱,反倒不卑不亢的欠了欠身,面无表情的说道:“小姐可否留步此地?请这位公子跟随奴婢前去见姑娘。”
“可惜本公子向来爱妻心切,到哪都需娘子相伴。”说着,余清风不顾身边还有旁人,勾起唐糖的下巴便是一个脸红心跳的吻。
唐糖本欲推拒的,却被吻得两颊泛红、身子发软,待一吻毕,早已瘫在余清风怀里,埋头当起鸵鸟来。
“如此,便请两位随奴婢一同前往吧。”说完,那婢女便目不斜视的朝楼内走去,镇定异常。
余清风的眸中划过一丝精光,随即将浑身无力的唐糖一把抱起,微笑着尾随其后。
出了楼便是游丝阁内的几个院落,九曲回廊、湖心小亭皆装点着流光溢彩的琉璃灯,回廊的木柱则端放着照明的夜明珠,不远处,传来娇笑盈盈,熏香阵阵,夜晚的游丝阁犹如引人堕落的盘丝洞般妖娆无比。
唐糖从不相信这世上有男人可以称得上的柳下惠,坐怀不乱,也不相信有见到如此美妙之景能目不斜视,甚至视若无睹的人,除非此人是和尚。更何况,现在连方丈都被质疑和师太有没有一腿了,让她更是坚信了自己的观点。
然而,此时此刻,她的心却因为这确确实实比和尚还不屑眼前之景的妖孽动摇了。
“妖孽,这里对男人来说,便是仙境吧。糟糠之妻不可忘,然自古却有多少男子让自己的糟糠独守空房,垂泪天明。”唐糖窝在余清风怀里,任由他抱着前行,她讷讷的低声说着,却不知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说与他听。
余清风微微一笑,难得正经的回道:“是不是仙境,为夫不知道。但是为夫只知,对男人而言,美色便是毒药,心怀畏惧,却经不住诱惑的再三沉沦,那些人早已千疮百孔,称不得一个人字了。为夫以为,为夫已经得到这世间最好的女子,就算是毒药,也甘之如饴。娘子,为夫这一辈子只需一剂毒药即可,为你,烂了心肺也在所不惜。所谓财、所谓色,皆不及娘子的一个笑。”
“妖孽,我不要做让人甘之如饴的毒,我要做一味药,一味包治百病的良药。在你愤怒的时候逗你欢笑,在你悲伤的时候给你拥抱。但是你要记得,我的心很小,我的怀抱也很小,容不得别人分享,容不得他人窥视。你若是能给我唯一,我便做你的药,一辈子不会让你寂寞、不会让你受伤的药。”泪止不出的流,这世上最难控制的便是人心,一旦坠落便唤不回了。谁说女子才是毒药,男子也可以是要命的毒药,打破了她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努力。让她此生唯一一次想要去爱,不顾一切的去爱眼前的男子。
余清风的眸子比满天的繁星还要亮,他的笑容比相思河的河水还要柔,慢慢的俯身,在唐糖的额头上虔诚的印上一吻,烙下一辈子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晨露,看在妈妈的面子上,就这一回。”
“妈妈,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晨露不会见那位公子的,烦劳妈妈代为说明。”
待余清风和唐糖跟着婢女来到一处别致的阁楼,还未上楼梯,便听得楼上有人在说着什么。
余清风和唐糖对视了一眼,听这对话,婢女口中的姑娘叫晨露,却非自愿。看来此事全由游丝阁的妈妈一手做了主,当事人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原来是游丝阁的晨露姑娘,呵呵。”余清风勾唇一笑,眸中却全无欣喜之色。
“你认识?”唐糖扯了扯余清风的衣袖,颇有些好奇。
“耳闻。”
“你都耳闻过了,这个晨露应该很有名吧。”
“自然,大理国的第一美人,多少皇亲贵族掷下千金也换不得一颜。”
“那我们岂不是赚到了!”唐糖很是兴奋,水眸中漾着浓浓的笑。
余清风宠溺的刮了刮唐糖的鼻尖,笑道:“娘子颇有生意人的风范,为夫佩服。”
“那是,这世上就亏本生意不能做。”
他们不在乎楼上的晨露是否愿意见他们,其他人却不是这么想的。
领路的婢女也极懂察言观色,她见身后两人卿我无间,连忙趁此当口朝楼上唤道:“妈妈、姑娘,客人已到。”
此话一出,楼上登时没了声响。又过了片刻,那位妈妈的声音便自楼上传来:“快请客人上来。”
此阁楼的二楼被分为四部分,待客的厅堂、就寝的卧房、小憩的书房、贴身婢女的卧房。他二人自是被带去厅堂与晨露见上一面。
唐糖心知,屋内的布局就代表了主人的性格。他们一步入厅堂,她便为眼前的清雅大赞一声好。一把悠然古琴、一壶淡雅香茗、一盆高洁兰花,再无多余装点。
屋内的窗格子上爬着一簇紫藤,一双素手轻抚藤叶,只见倩影,却已乱人心境。
先前说话的妈妈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女子,岁月在她的脸上刻画了数道痕迹,饶是用脂粉遮掩,亦是掩饰不住。
角度的缘故,唐糖正巧被余清风挡在了身后,是以那妈妈只看见了领路的婢女和余清风,却并未注意到他们身后尚有一人。她见余清风样貌俊美、衣着上层,举止更是不凡,那一双淫浸多年的毒眼自然明白眼前的贵客有多贵了。
“晨露,好生招待这位公子。”那妈妈自然瞧得出余清风眼生,心里却想,凡是见到晨露的男子无不为了再见她一面而屡掷千金,看来又有一金钱龟要上钩了。
“妈妈,只此一次。若有下次,勿怪晨露翻脸不认人。”清冷悦耳的声音自窗边飘来,正是那位只见倩影、无缘得见美人颜的美人晨露。但见她慢慢的转过身来,一袭淡青色云纱裙,裙上缀着朵朵木槿,与窗外繁星织成一副美仑美奂的绝妙之景。白皙似雪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