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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答案 】B
【解析】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 】BCD
【解析】注意区分首要目的与其他目的。
2。【答案 】ABCD
3。【答案 】AD
【解析】BC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4。【答案 】ABCD
【解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包括:(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所以,ABCD选项都正确。
5。【答案 】ABCD
【解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方式有多种,ABCD所列都属于其主要的方式。
……
三、判断题
1。【答案 】×
【解析】关税、农业税、契税等税种不适用于《税收征管法》
2。【答案 】×
【解析】办理的是注销税务登记,不是变更税务登记。
3。【答案 】√
4。【答案 】×
【解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仅可以适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且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而不是从事非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5。【答案 】×
【解析】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005梦想成真—《税法》应试指南 税务行政法制
【考情分析】
税务行政法制的内容虽然不少,但在考试中占的比重不是很大。
本讲内容由于一般不涉及计算,但不排除和一些税种的征收结合出现综合题的情况。其内容无所谓重要或次要,只要是容易出题的地方都要一视同仁地了解、掌握。大家可以根据历年考题分布的情况大致了解这点。
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税务行政法制的考点主要依次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题型
年度、题量(分值)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单选题
—
1题1分
—
多选题
—
1题1分
1题1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计算题
—
—
—
综合题
—
—
—
小计
1题1分
3题3分
2题2分
【主要考点】
主要问题
主要考点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的机构、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听证、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税务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税务行政赔偿
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和请求时效以及赔偿义务机关、税务行政赔偿范围、税务行政赔偿非诉讼程序、税务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税务行政赔偿的费用标准;
教材主要调整
2005年教材本章内容与2004年教材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主要内容讲解及例题】
税务行政处罚制度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对纳税人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的处罚。这是本章的考试重点。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形式
(一)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设定
1。全国人大的税务行政处罚设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制定和颁布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形式的税务行政处罚。
2。国务院的税务行政处罚设定权
我国实行集中立法的税收体制,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因此地方性税收法规和规章均不得设定税务行政处罚。这表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集中于中央政府,除全国人大外,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行政处罚设定权
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的税收工作的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规章来作出的罚款是受到约束的。其基本规则是,首先区分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然后,对于经营活动再区分是否有违法所得,最后确定罚款的上限。具体来说,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如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如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送国务院批准。
4。省级、计划单列市及其以下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罚执行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是一种税收执法行为,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
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税务行政处罚的类型有( )。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注销税务登记
答案:ABC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和管辖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资格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而且必须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包括县以上的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在2000元以下的范围内行使罚款权。这是新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二)税务行政处罚主体的管辖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原则是行为发生地原则,而不是当事人居住地原则。
例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是( )。
A。国家税务总局
B。省级税务局
C。县级税务局
D。基层税务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税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判定。 根据《征管法》规定,实施主体应该是县以上税务机关。基层税务所,虽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罚款额在 2000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但这是《征管法》特别授权 ,不属法定实施主体。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就是税务机关及其执法者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这种程序主要适用于:(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2)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 )。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B、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C、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答案:AC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含听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环节,一般适用于案情比较复杂、处罚较重的税务违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