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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童只得“哦”了一声。
然后林初童下厨煮了碗鸡蛋面,准备端到对门给陈跃吃。
张涛这是第一次看到林初童亲自下厨,那场面委实震撼,他着实吃了一惊。
怎么说呢,他仿佛亲眼见到食神。
小丫头平时看起来不打眼,一旦开始烹饪便火力全开,全身金光万丈一般。
打鸡蛋、切葱花,干脆利落;炝锅、煎蛋,一点没糊;捞面,过水,面条根根劲道,最后一气呵成,将面捞入碗里的汤底中,铺上煎蛋,撒上葱花,舀一勺猪油,顶上撒一撮胡椒粉提鲜。
窥一斑而见全豹。
只单单欣赏她做这碗面的过程,就能看出来她在厨艺上有很深的造诣,功力不浅。
张涛简直看呆了:“大厨您师从何处啊?”
“小时候就开始跟我外公学做菜了,他是大厨,我是吃货,咱俩经常没事儿就交流交流心得,初三那年我做了一道佛跳墙把我妈给吃哭了,因为外公去世了,我的手艺让她想起了她老爸。”林初童无奈的笑了笑:“没想到大学毕业之后,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凭的是这做菜的手艺,而不是毕业证书。”
“你是说,你为她当了三年助理的那个作家,沁雪?”
“她那时候不是正在转型吗,虐恋不流行就改写种田美食文了。一开始,沁雪写到半夜饥肠辘辘,书里面的人物在吃什么,她就让我给她做什么,于是我就重操旧业,给她做照烧鸡排、香煎三文鱼、意酱pasta……”
林初童拿起厨房纸,将碗沿的一圈油渍整齐的擦掉,整碗面看起来更加精致用心。
她说:“接下来,就变成我做什么菜,她就写进书里去,因为亲眼见到我做菜的过程,写起来又逼真又带感,一些减肥的读者深夜看她的书,都能看哭了。”
“然后呢?”
林初童不说了,这也算是她离开沁雪的主要原因吧。
再后来,沁雪写了两年的美食文,虽然依旧很受欢迎,但套路越来越相近,无非是言情结合美食,批量生产。她把精力都放在剧情上,而被她厌倦了的美食部分,就让林初童给她代笔。
沁雪说这不是在拿她当枪手,而是因为林初童做的菜越来越出神入化,她把握不住精髓,怕一个细节写的不专业被读者指出BUG,再说都一起共事三年了,不是这点小忙也不肯帮吧。
林初童是个没办法拒绝别人的老好人,沁雪作为当红作家,却与她姐妹相称,薪水福利也算待她不薄,只是写个美食部分而已,又有什么不可以帮忙的呢。
于是她模仿沁雪的文风代写了文中所有美食的部分。
没想到美食的部分渐渐比主要情节更为出彩,很多读者不再满足于两三章才出现一次的美食环节,强烈要求作者多写点的好吃的,深夜报社也无所谓,因为光看着,就像是吃到了嘴里,落到了胃里,实乃人生美事,还大赞沁雪大大文笔进步。
林初童很开心。
沁雪不高兴了。
一个作家也有她的底线和自尊心,而且沁雪也倦了,美食文写到了极限,确实疲了。
她想再次转型。
顺便跟林初童解约了。
林初童心知肚明她炒掉自己的理由,而这件事她也决定烂在肚子里,尤其不能告诉张涛。
张涛还在追问:“后来她为什么要炒了你?”
林初童说:“因为她觉得我的厨艺登峰造极,应该去酒店当厨子,好过做助理。”
张涛眯眼点头,不能同意更多。
眼前这碗面已然证明了一切。
往往大师并不是非得要做出一桌满汉全席才能证明他的能力,有时候,简单如一碗蛋炒饭,也能让吃的人有飘飘|欲|仙黯然销|魂的感受,正所谓“表面上平淡无奇,内里却精雕细琢。”说的就是眼前这碗秘制鸡蛋面了。
张涛闻着味儿口水就要掉下来了,他很想吃啊。
可林初童却端着面给陈跃送去了。
张涛一秒变马景涛式咆哮:“他是没手还是没脚啊,那么大一个活人不会自己找吃的呀?别送,给我吃!我还没吃过你亲手煮的鸡蛋面呢!”
林初童嘿嘿假笑,端着碗依然是要往陈跃家去。
“不许去!”
“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嘛,他万一饿死了谁给我写书赚钱?”
“我就不信他少了你这碗面会饿死,他就是看准了你好欺负才逮着你这个软柿子狠捏的,你都把人惯出毛病来了!”
这么一发火,林初童也不敢把面条端出去了,只好放在客厅的桌子上,看着张涛。
“他真是给之前的经纪人惯的,要不是他们闹翻了,我也抢不来这个人啊,好像我唯一的优点就是给他弄吃的,如果连这个优势也没有……”她越说越小声,然后抬眼瞄了张涛一下。
张涛站起来了,然后扑过来。
她吓了一跳。
然后张涛把那碗面端起来,亲自送到陈跃家去了。
林初童意外的跟着他一起走到门口。
张涛回头瞪她:“跟着干什么!他把你当男的,你还真把自己不当女的了,这么晚了往男人家里跑?”
林初童赶紧像乌龟一样缩进屋里。
张涛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敲陈跃家的门。
门开了。
陈跃看到是张涛,居然一点也不意外。
他低头看了看这男人双手奉上的一碗面。
黄灿灿的煎鸡蛋,翠绿绿的小葱花,白皙柔软的面条,琥珀色清澈的汤底,一种无法言状的异样香气扑鼻而来,诱人食指大动。
他本来不想接的,但实在是香的受不了,只好把面碗接了过去。
张涛说:“林编辑的工作很忙,别让她太辛苦,你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请教我,我是浮光出版社的主编,张涛。”
言下之意就是,小子,工作之外的时间表骚扰我家童童了,我是出版社的大主编,像你这种新人我可见得多了,惹毛我,小心不让你的书出版哟!菜鸟!
然后,他以高高在上的姿态递给陈跃一张名片。
可惜陈跃像是完全没有领悟到这句话更深层次的含义,只是“嗯”了一声,像是根本没看到名片,只是端着面,往自家屋里后退了一步,一扫脚,“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门板差点砸到张涛的脸。
张涛难以置信的回到林初童屋里,拿手指在脑袋上转了一圈比划着,说:“他脑子是不是有点这个?”
第十三章
张涛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女不分、不谙世事的宅男作家,对自己根本构不成威胁。
毕竟他家的童童欣赏男人的眼光还是很高的,比如,他这样的男人。
所以张涛颇为放心,就连他俩为什么住对门这种事,也不屑去问,免得显得自己不自信。
只是有了张涛的警告,林初童当晚连面碗也没敢去对面收。
第二天一早,也没有拿钥匙开陈跃家的门一举闯入,而是十分礼貌的,按了一下门铃。
没反应。
毕竟之前自由进出陈跃家成习惯了,反正她进去也只是拿个碗回来洗一洗,于是就开门进去了。
然后她看见陈跃坐在沙发上,乌黑的头发湿漉漉的,裸着精瘦的上身和修长的双腿,浴袍脱了扔在一旁,身上唯一的布料,就剩重点部位上盖着的浴袍一角。
她脑中有种火山爆发的赶脚。
露点了!露点了啊喂!
他穿成这样坐在沙发上是不是正在做那种羞羞的事啊?!
她是不是进来的不是时候?
他的手那么尴尬的放在浴袍上是不是想隐藏什么?
呃,他居然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型呢。
好想摸哦……
靠!无耻!下流!她到底在想什么!
“都是男人,你脸红什么?”陈跃突然说。
“啊!哪有?!”林初童面红如血,赶紧扭头回避。
陈跃依旧不动声色的坐在那里,恍然大悟似的说:“哦,忘了你是喜欢男人的。”
林初童:“……”
“找我有什么事吗?”
林初童:“我过来拿昨天的面碗,天热,没洗的话会惹蟑螂……”
然后陈跃站起来了,她余光立刻扫到一大片肉色肌肤。
“呃啊!!!!”林初童急急忙忙转身往外跑:“我我我上班要迟到了中午回来再洗吧!早餐也没时间给你准备啦不好意思走了再见拜拜!”
然后“哐啷”一声带上门仓惶逃走。
剩下陈跃一个人站在客厅里,穿着一条白色平角内裤,身材挺拔修长。
想想呆瓜刚才一副脸红到耳根的窘样,真的好想笑。
他掀开沙发上的浴袍,下面盖着的,全是粉红色的大钞。
呆瓜进门前五分钟,有人托快递公司送来一个牛皮信封。
他以为是哪个公司寄来的签约合同,可打开信封一倒,撒了一沙发的票子。
里面还不打自招的塞了张便签纸,上面写——
“出门一定要带点现金。”
哼,以为他真的出门不带钱吗,被呆瓜包养的感觉多有趣,你造吗?
跟了我十年还是不会揣摩BOSS的心思,神经比水管还粗,负分滚出好吗?
赶紧的,趁呆瓜开门进来之前把这些玩意儿处理掉。
然后,尴尬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
门铃响了,是那呆瓜!
不能让她知道他有钱!
陈跃上扒拉半天也没能把几百张票子攒到一起,反而越扒拉越乱,一些票子还飞到地板上。
门上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看来呆瓜已经不顾矜持的试图闯进来了!
肿!么!办!
一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帝,额上破天荒的冒出一滴冷汗。
他赶紧脱下浴袍,往沙发上一扔,把那些票子盖了个严实。
门开了。
地上还有几张!
他迅速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