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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率为其子女指腹为婚,后张率亡,有贵族向韦放请婚,韦放表示不失信于
故友,终以子娶张率女,以女嫁张率子。宋代指腹婚空前盛行,司马光批评
说:指腹为婚者“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
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至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9)自主婚
这一时期也有不少体现男女婚前自由交往的记载,如晋、宋时期流行于
长江下游的《子夜歌》中唱道:
“落日出门前,瞻瞩见子读。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芳是香所为,冶容不敢当。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晋、宋时期
流行于长江下游的《四时子夜歌·春歌》:
“罗裳窄红袖,玉钗明月珰。冶游步春露,艳觅同心郎。”流行于今湖
北一带的《西曲歌·襄阳乐》:
“朝发襄阳城,暮至大堤宿。大堤诸女儿,花艳惊郎目。”流行于今河
北一带的民歌《幽州马客吟》:
“郎著紫裤褶,女著采裤裙。男女共游宴,黄花生后园。”这些流行于
不同地区的南北朝民歌,都描绘了男男女女相逐相爱的情景。
东晋葛洪把妇女的公开社交活动写得更为淋漓尽致:“而今俗妇女,……
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或宿于他们,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寺,观视
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赛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
转相高尚,习非成俗。”还大胆地爱,“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婉伸郎
膝上,何处不可怜?” (《子夜歌》)“途涩无行人,冒寒往相觅。若不信
侬时,但看雪上迹。” (《子夜四时歌·冬歌》)“闻欢下扬州,相送楚山
头。探手抱腰看,江水不断流。”(《莫愁乐》)两人难舍难分,竟使江水
为之不流。
在北朝民歌中,这种对爱情的追求则更为直率:“黄桑拓屐蒲子履,中
央有丝两头系。小时怜母大怜婿,何不早嫁论家计?”(《捉搦歌》)就是
相互约会,也显得非常干脆:“月明光光星欲坠,欲来不来早语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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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乐》)“摩捋郎须,看郎颜色。郎不念女,各自努力。”(《地驱歌》)
可以相互爱就爱,如不能相爱,不肯践约,那就各走各的。
自主婚与包办婚的重要区别在于:后者只能形成夫妻关系,却不能保证
夫妻间的恩爱。《游仙窟》中给张文成和寡妇崔十娘撮合幽会的五嫂说了一
句谚语:“线因针而达,不因针而稳;女因媒而嫁,不因媒而亲。”这句话
很精辟地揭示了婚嫁和爱情的重要区别,不自主的婚姻并不因成婚而自然地
①
产生爱情 。
(10)和亲婚
和亲婚是中国古代以公主出嫁异族的婚姻形式。最早由刘敬于公元前
200年 (汉高帝七年)提出,汉代及以后各代均实行之,成为中央政权同异
族友好交往的有效形式。西汉共向异族出嫁了13位公主,她们远离家乡,身
处异族,生活不惯,十分凄苦。汉武帝时,远嫁西域乌孙王的细君公主曾作
歌道:“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
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但出嫁的公主为
了巩固中央政权,多数老死于异域,起到了“和亲”的作用。如汉代细君公
主、解忧公主出嫁乌孙,起到了联合乌孙等西域诸国以断匈奴右臂的作用;
王昭君出嫁匈奴,起到了加强汉朝与匈奴间友好关系的作用;后来,唐代文
成公主出嫁吐蕃,起到了增进汉藏两族密切关系、促进汉藏两族文化交流的
作用。
(11)冥婚
冥婚是男女两家或一家为死亡子女联姻的婚姻形式。有人出于迷信思
想,认为人死后虽然离开阳世,却生存于冥界,阳世未得绪婚,应使其去冥
界成婚。冥婚可分三种:
①娶死者为妻,称作娶鬼妻。定婚后女方死去,男方要恭敬地把未婚妻
的牌位请到家里,并同牌位举行婚礼。此后男方可与其他姑娘结婚。
②嫁死者为夫,称作嫁鬼夫。定婚后男方死去,女方要抱着未婚夫的牌
位或公鸡等象征性的物品举行婚礼。此后女方不可再嫁他人,必须终身守寡。
③男女双方死后举行婚礼,称为鬼娶鬼。多数生前已有婚约,死后由别
人代行婚礼;少数生前并无婚约,死后由别人包办成婚。
冥婚起源较早,但开始时为礼制所禁止,如《周礼》载:“禁迁葬者与
嫁殇者。”其中“迁葬”指男女双方活着的时候不是夫妻,死后结成夫妻同
穴而葬。“嫁殇”指未成年女子死后嫁人。此外,未成年男子死后娶妻,称
作殇娶。汉代之后不乏冥婚事例,如曹操幼子曹冲夭亡,曹操先欲聘邴原亡
女合葬而遭拒绝,邴原辞曰:“嫁殇非礼也”,曹操后又改聘甄氏亡女与曹
冲合葬。三国魏明帝爱女淑死后,与魏文帝甄皇后的亡从孙黄合葬成婚,追
封黄为列侯,为之置后袭爵,陈群谏曰:“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北史·穆
崇传》:“崇元孙平城早卒。孝文时,始平公主薨于宫,追赠平城附马都尉,
与公主冥婚。”
(12)选婚
选婚是中国古代挑选女子纳入后宫的婚姻形式。据《汉书·外戚传》载,
汉文帝窦皇后原先就是选入宫廷后又赐给当时还为诸侯王的刘恒的。东汉将
选婚作为定制,规定每年八月派人借检查户口之机,在全国范围内为皇帝挑
① 邓伟志: 《唐前婚姻》,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第1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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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女。《后汉书·皇后纪》:“汉法常因八月算人,谴中大夫与掖庭丞及
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岁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
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所以明慎聘纳,详求淑哲。”以
后各朝多仿此制。
(13)赐婚
赐婚是中国古代由帝王或后将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的婚姻形式。如汉代
吕后将窦姬赐与汉文帝,三国魏灭蜀后将宫人赐与未婚将领,孙权将何姬赐
与马和。
一些出身庶姓的大官僚,能得到即使因罪没官而另嫁的名门之女为妻,
也以为荣。据《北史·陈元康传》,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妻子是名门卢
氏之女,被没入官,后被赐与出身寒门的陈元康为妻,陈元康立即把原来的
妻子赶走。当时人也认为这种赐妻是一种殊荣。又《北史·孙骞传》载,孙
骞出身寒贱,朝廷把出身名门的罪人之妻韦氏赐给他,不仅他自己感到光荣,
别人也很羡慕①
(14)野合而婚
野合而婚指男女在野外性交,有时也指不合礼法的两性关系。是原始群
婚的残余形式。关于这种婚姻形式,汉代史籍中没有任何记载,但四川成都
近郊出土了一块汉代“野合而婚”的画像砖,形象真实地展现了这一存在于
汉代的婚姻形式。这块画像砖的作者不仅完全运用写实的笔法着意描绘“野
合而婚”的场面,而且在创作态度上也十分鲜明地表现出绝不鄙视、甚至多
少具有欣赏玩味的意向。这表明在汉代蜀郡的某些地区颇为广泛地存在着“野
①
合而婚”的婚姻形式 。
5。丧葬习俗
这一时期在丧葬习俗方面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厚葬比较盛行,一般而言,
秦汉时期的厚葬特点十分明显,而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兴起一股引人注目的
薄葬之风,但这种薄葬之风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种逐渐减弱的趋势。所以,
以下重点谈谈厚葬。
先以秦始皇陵为例,《水经注》卷八载:“秦始皇大兴厚葬,营建冢圹
于丽戎之山,一名蓝田,其阴多金,其阳多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
斩山凿石,下锢三泉,以桐为椁,旁行周回三十余里,上画天文星宿之象,
下以水银为四渎百川五岳九州,象其地理之势。宫观百官,奇器珍宝充满其
中。令匠作机弩,有所穿近辄射之。以人鱼膏为灯烛,取其不灭者久之。后
宫无子者,皆使殉葬,甚众。坟高五丈,周回五里余,作者七十万人,积年
方成……项羽入关发之,以三十万人,三十日运物不能穷。关东盗贼销椁取
铜,牧人寻羊烧之,火延九十日不能灭。”秦始皇陵在三国时残存的封土堆
仍高达120多米,底部周长2167米。据考古工作者的实地测量,现在陵高约
65米,底边长485米至515米,有人测算建陵时堆土约1180多万立方米。
秦始皇陵还围有长方形的内、外二域。内城周长3840米,面积972675平方
米;外城周长6210米,面积2035100平方米。1974年,在陵东1500米处发
① 邓伟志: 《唐前婚姻》,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第144 页。
① 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1988 年版,第2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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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了规模巨大的、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兵马俑坑。据秦俑考古队的发掘
报告,一号兵马俑坑已出土陶俑、陶马约2000件,木质战车20乘,各种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