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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料想不到,在日本军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60 周年纪念日的那一
天,远在台湾的谢许美龄女士会郑重地在台北寄赠给我《回忆常在歌声里》
一书。显然,这位在南京长大的年事已高的南京乡亲,永远未能忘记日寇侵
华事件,对她那一代所造成的痛苦记忆和至今不能随岁月消磨的愤慨情绪。
实际上,《回忆常在歌声里》(台北尔雅出版社1996 年7 月7 日出版)
一书,就是这种痛苦记忆和愤慨情绪的体现。除了因为本书便是对“抗战胜
利50 周年献礼”的产物以外,还因为作为本书作者的台湾作家们自任的“不
能让抗战歌曲失声失传的责任”,因此“每年7 月7 日抗战纪念日,台北市
新公园露天音乐台上,都有我们的歌声”。于是,在纪念抗战胜利50 周年和
太平洋战争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50 周年的日子里,“为着更深刻的留下抗
战歌曲在我们心里的烙印,我们31 位一同走过抗战岁月的作家好友,用各人
的彩笔,选定一首对自己有特别意义的抗战歌曲,作珍贵的、历史的,也是
感情的记录。”
《回忆常在歌声里》在“歌与人”的关系上,发掘出了潜藏在人们心头
的许多珍贵回忆。因为书中各篇的作者,几乎都是在这些抗战歌声中长大成
人的,因此,“歌声”与“回忆”久已水乳交融,浑成一体。在这本书里,
大家尽情倾诉着对自己印象最深的某一首抗战歌曲的因缘,以及它所给人留
下的刻骨铭心的记忆。于是黄友棣回忆在华南流行一时的《良口烽烟曲》,
罗兰回忆在华北通过电台播唱爱国歌曲的往事,而杨震夷通过对《夜半歌声》
流传的回思,表示:“如果能拨冗一顾抗战那页史诗、那页乐章,也许会让
未曾经历艰难困苦的国人,多一分思考、多一分反省”,司马中原则由《我
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的回忆,告诫人们不要“沉醉于眼前的安乐”,而要
“以张醒的灵目,去远瞩民族遥远的未来。。你以为列强瓜分中国的迷梦,
是那么容易清醒的吗”?其感情之真挚,忆念之沉郁,令人仿佛回到了当年
那个国破家难、山残水缺的烽烟岁月。
由此可见,本书的作者并不以对歌曲本身作艺术赏析为己任,而是侧重
于对歌曲在那个特定年代里所发生的艺术感染力的追忆。当然,作者的笔下
也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对“以歌为戈”时代的抗战歌声的崇高评价:
八年长期抗战,创作的歌曲也多如恒河细沙,数也数不清。这些抗战歌曲是中国人
宝贵的资产,也是中国人的心声、中国人的悲鸣、中国人的怒吼!是蘸着血泪写成的,不
但在中国歌乐史上举足轻重,在中国近代史上也有一席之地。它将永远唱在中国人的心
中,子子孙孙,代代传唱!
(钟丽珠《唱在中国人心中》)
抗战时这些歌曲发挥的鼓舞士气、激励民心的作用,犹如荷枪实弹保卫国土的勇士。
因着这些歌,使全国上下激发民族意识,军民团结敌忾同仇,才换来八年血战的最后胜利!
。。
若说生活上,物质条件比起今天是天渊之别了,但社会风气之纯朴,人民性情之善
良,爱国爱同胞之真挚,与当前社会贪婪自私浮华虚荣,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我好怀念
充满抗战歌声的日子!
(小民《我是在抗战歌声中长大的》)
读罢《回忆常在歌声里》一书,匡若霞女士所写的“主题篇”《回忆常
在歌声里》的文末所说的一段话:“为了纪念抗战胜利50 周年,我们当然要
演唱抗战歌曲。因为现代中国人极需要一种精神,一种力量,那就是:抗战
的精神和团结的力量”,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听说6 年前的7 月,本书编者邱七七女士曾经率领知名的“文友合唱团”
来到大陆,演唱于北京音乐厅,获得一致好评。假如“文友合唱团”有缘来
到南京演唱的话,我一定会挈妇将雏,并携带着《回忆常在歌声里》这部书,
去自觉接受这种精神的沐浴和力量的输入的,我想。
(1997 年8 月25 日)
《围城之后》
所谓《围城之后》实系“《围城》之后”,也就是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
城》(晨光出版公司1947 年初版,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年再版)的“续篇”。
但是,尽管我手头的这册《围城之后》(春风文艺出版社1996 年9 月第1
版,大32 开,350 页,定价16。80 元)的封面和扉页上赫然印着“钱钟书”
三个字,可事实上,其书并非钱先生自己的续作,而是假冒原作者署名的一
部当代“伪书”(此属古代图书作伪中“作者之伪”一派)。而且,这部“伪
书”的版权资料,也大有可推可敲之处。
两周前,我同书友钱军一起外出访书,意外发现长江路西口有一家被一
棵根深叶茂的人行道树遮蔽着的小书店,因为过去并不知道南京还有这家书
店,便停车进去一窥,于是就买到了这部久已闻名的书。但我得到的这部书,
并不是该“伪书”的“初印本”。手头保存的一篇张明亮先生发表在《羊城
晚报·书趣版》上的文章披载,春风文艺出版社早在1992 年,就印行了定价
为6。20 元的“鲁兆明”署名的《围城之后》。为此,钱钟书先生就曾经致函
中华版权代理公司抗议道:“出版《围城之后》一书,充作我的《围城》的
‘续集’,以我的原书中人物任意歪曲搬弄。此事发生于原书作者健在的时
候,又未征求我的允许,对我的名誉和著作权都是严重的侵犯。”
钱先生的话虽然说得义正辞严,但是斟酌起来,也并非无懈可击。这且
不论,让我们还是来看看《围城之后》是如何来对“原书中人物任意歪曲搬
弄”的吧。
《围城之后》共 24。4 万字,该书卷首的“内容简介”道:
时过境迁也罢,旧爱新欢也罢,城内城外还是风光依旧,爱情与人生是个永远说不
完的话题。
孙柔嘉因车祸流产,夫妻间矛盾加深,使方鸿渐在上海再无可留恋(之合)。诗人
董斜川与才貌双全的夫人采薇也是貌合神离。方、董二人便一道到了香港。在澳门,方鸿
渐巧遇旧习未改的鲍小姐,却又遭人暗算,只得到重庆投奔昔日好友赵辛楣,希望从新的
生活中找到光明。方鸿渐在好友的帮助下,生活稍有转机。一个偶然的机会,方鸿渐遇到
了昔日爱怜的梦中情人唐晓芙,于是,在方、唐之间及赵辛楣与太太阿珂和新情人朱心意、
旧情人苏文纨之间,又演出了一场复杂而又奇特的情感纠葛。
唐晓芙学完政治,却转而投身戏剧与电影,并逐渐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抗战结束
了,然而人民并没有学(尝)到抗战胜利的甜果,那么,方、赵两人能够得到爱情的甜果
吗?
小说文笔清晰流畅,寓意深远,是世界文坛上的又一著作,深受国内外读者喜爱,
把它视为无价之宝,馈赠佳品。
这篇文字的荒唐无稽,倒首先不是在于对《围城之后》这部作品的“简
介”,因为再“伪”的作品,总有其产生和存在的一段理由,以及自成一路
的人物和情节;而是在于最后那段蛊惑性的话——“小说文笔清晰流畅,寓
意深远,是世界文坛上的又一著作,深受国内外读者喜爱,把它视为无价之
宝,馈赠佳品”。其中自说其书“是世界文坛上的又一著作,深受国内外读
者喜爱”,固然是大而无当、言而不惭的假话,而“把它视为无价之宝,馈
赠佳品”一语,更使得与此书发生关系的写作者和出版者初始心思的“不传
之秘”昭然若揭了:原来续作和印行《围城之后》,隐藏着强烈的市场动机
和利润潜因!
其实,被著名文艺评论家夏志清先生称誉为“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
最用心经营的小说”的《围城》之有种种“系列产品”,无论是仿作还是续
作(当然为之作“汇校本”,则是四川学人的一大创意),对照了中国文学
史的成例,原本是在意料中的事。
据我所知,自《围城》重行其市以来,有“鲁兆明”这种写作冲动的人
士,大有人在。风晨雨夕,茗边席间,友朋们的谈话中,虽然还不至于“无
时不说《围城》篇”,但诸如是叫《团城》,还是叫《新围城》这样的构思,
恐怕是有不少人士曾经认认真真地推敲过,乃至面红脖粗地争辩过的。但将
这样的写作冲动付诸笔墨,落实在白纸黑字上成书九章,到现在为止,确实
还是仅此一见。
钱钟书先生在前述“抗议函”中说,《围城之后》的出版发行,“发生
于原书作者健在的时候,又未征求我的允许”云云,说明他老人家对于自己
的作品,可能出现续作和仿作的现象,原是有过心理准备的,但老先生想不
到的无非是及身而能见之(即“鲁兆明”署名本)。此次印行了10 万册的《围
城之后》,大概是为了吸取4 年前的“教训”,在该书跋文中删除了原来有
的出现“鲁兆明”字样的段落。
然而,任谁也不敢想的是,此次居然大胆到敢于直冒“钱钟书”本名!
且不说这样做,对于始作俑者鲁兆明的“名誉和著作权”是“严重的侵犯”;
便是对于钱老先生的“名誉和著作权”的侵犯,就已不是“严重”两字所能
了结的了,因为此举简直是对国家《著作权法》的巨大蔑视!
张明亮先生在题为《〈围城〉续集,纯属乌有》的文章中,认为《围城
之后》对原作的“任意歪曲搬弄”,是“以彼神奇、成兹臭腐”,认为这部
小说“俗陋得不可卒读”,“不啻焚琴煮鹤也”!其实,如果暂且搁下庄严
版权、神圣法制之类的观念,其作品本身倒还是可以读读的。只不过满目讹
误,有的已经“病”不成“句”,“错”难成“篇”,令人开卷愤懑。前引
该书《内容简介》中,我加入括号的两处,即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