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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是的。
苏:高明的色拉叙马霍斯啊!那么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色:苏格拉底呀!你就把这个当作朋迪斯节的盛宴吧!
苏:我得感谢你,色拉叙马霍斯,因为你已经不再发火不再使我难堪了。不过你说
的这顿盛宴我并没有好好享受——这要怪我自己。与你无关——我很象那些馋鬼一样,
面前的菜还没有好好品味,又抢着去尝新端上来的菜了。我们离开了原来讨论的目标,
对于什么是正义,还没有得出结论,我们就又去考虑它是邪恶与愚昧呢,还是智慧与道
德的问题了;
接着“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的问题又突然发生。我情不自禁又探索了一番。现在
到头来,对讨论的结果我还一无所获。因为我既然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也就无法知道正
义是不是一种德性,也就无法知道正义者是痛苦还是快乐。
第二卷
〔苏:我说了那么些话,原以为该说的都说了。谁知这不过才是个开场白呢!格劳
孔素来见义勇为,而又猛烈过人。他对色拉叙马霍斯的那么容易认输颇不以为然。他说:〕
格:苏格拉底,你说无论如何正义总比不正义好,你是真心实意想说服我们呢,还是不
过装着要说服我们呢?
苏: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要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要这么做的。
格:你光这么想,可没这么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乐意要它,只
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方象欢乐和无害的娱乐,它们并没有什么后果,不
过快乐而已。
苏:不错,看来是有这种事的。
格:另外还有一种善,我们之所以爱它既为了它本身,又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
事理,视力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为了两个方面。
苏:是的。
格:你见到第三种善没有?例如体育锻炼啦,害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
的说,就是赚钱之术,都属这一类。
说起来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们爱它们并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
为了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苏:啊!是的,是有第三种,可那又怎么样呢?
格:你看正义属于第几种?
苏:依我看,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一个人要想快乐,就得爱它——既因为它本身,
又因为它的后果。
格:一般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正义是一件苦事。
他们拼着命去干,图的是它的名和利。至于正义本身,人们是害怕的,是想尽量回
避的。
苏:我也知道一般人是这样想的。色拉叙马霍斯正是因为把所有这些看透了,所以
才干脆贬低正义而赞颂不正义的。但是我恨自己太愚蠢,要想学他学不起来。
格:让我再说两句,看你能不能同意。我觉得色拉叙马霍斯是被你弄得晕头转向了,
就象一条蛇被迷住了似的,他对你屈服得太快了。但是我对你所提出的关于正义与不正
义的论证还要表示不满意。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①;它们在心灵里
各产生什么样的力量②;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报酬和后果我主张暂且不去管它。如果你
支持的话,我们就来这么干。我打算把色拉叙马霍斯的论证复述一遍。第一,我先说一
般人认为的正义的本质和起源;第二,我再说所有把正义付诸行动的人都不是心甘情愿
的,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不是因为正义本身善而去做的;第三我说,他们这样看待
正义是有几分道理的,因为从他们的谈话听起来,好象不正义之人日子过得比正义的人
要好得多。苏格拉底啊,你可别误解了,须知这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但是我满耳朵听
到的却是这样的议论,色拉叙马霍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样的人也好,都是众口一词,这
真叫我为难。相反我却从来没有听见有人象样地为正义说句好话,证明正义比不正义好,
能让我满意的。我倒真想听到呢!看来唯一的希望只好寄托在你身上了。因此,我要尽
力赞美不正义的生活。用这个办法让你看着我的样子去赞扬正义,批评不正义。你是不
是同意这样做?
苏:没有什么使我更高兴的了。还有什么题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高兴去讲了又讲,
听了又听的呢? ①即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定义问题,也就是下面所说的,正义和不正义的“本质”。
②即后面所说的对心灵的“影响”。
格:好极了。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
作不正义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
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
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
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
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
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
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因此,苏格拉底啊,他
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
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
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都是
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
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手下当
差。有一天暴风雨之后,接着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壳裂开了,下有一道深渊。
他虽然惊住了,但还是走了下去。故事是这样说的:他在那里面看到许多新奇的玩艺儿,
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小窗户。他偷眼一瞧,只见里面一具尸首,个
头比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没有。他把金戒指取下来就出来了。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戴着金
戒指去开会了。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转。
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这以后他一再试
验,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隐身的本领。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
不见他。朝外一转,就看得见他。他有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
国王的使臣。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来看,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在这种情况下,
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
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
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劫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
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
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
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大家一目了然,从不正义那里比从正义那里个人能得
到更多的利益。
每个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说出一大套道理来。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
不夺人钱财,那他就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
—人们因为怕吃亏,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这一点暂且说到这里。
如果我们把最正义的生活跟最不正义的生活作一番对照,我们就能够对这两种生活
作出正确的评价。怎样才能清楚地对照呢?这么办:我们不从不正义者身上减少不正义,
也不从正义者身上减少正义,而让他们各行其事,各尽其能。
首先,我们让不正义之人象个有专门技术的人,例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医生那样
行动,在他的技术范围之内,他能辨别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取其可能而弃
其不可能。即使偶尔出了差错,他也能补救。那就等着瞧吧!他会把坏事干得不漏一点
马脚,谁也不能发觉。如果他被人抓住,我们就必须把他看作一个蹩脚的货色。不正义
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肚子里男盗女娼。所以我们对一个完全不正义的人应该
给他完全的不正义,一点不能打折扣;我们还要给坏事做绝的人最最正义的好名声;假
使他出了破绽,也要给他补救的能力。如果他干的坏事遭到谴责,让他能鼓起如簧之舌,
说服人家。如果需要动武,他有的是勇气和实力,也有的是财势和朋党。
在这个不正义者的旁边,让我们按照理论树立一个正义者的形象:朴素正直,就象
诗人埃斯库洛斯所说的“一个不是看上去好,而是真正好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把他的
这个“看上去”去掉。因为,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义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