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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因为你会背《古文观止》,就允许你整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个道理是某一天我一边洗碗一边领悟出的,到底是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妻子,还是特立独行,到底是倚树为生,还是做勇敢木棉。
也许这两种选择并无冲突,假如我们的爱情如昔光鲜,而不是像《手机》里费老的台词那样,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
因为内心隐隐的忧虑,所以我对于这半年的分开有着朦胧向往,希望时空拉远能够让彼此忘记了对方在近身的厌烦,而无限放大其美好一面,能够双双沉下心来,认真考虑将来的关系,到底是继续没有名分地厮混,还是给出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笃定了这一生,再无旁顾,对于两人会不会在这半年受了别的迷惑,而心生他念,我亦没有把握。
我的小说仍然在缓缓流动着,虽然和关生的要求大相径庭,我还是得往前走,某个少女来到周庄,遇上了男主角。
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起先,那男人只是偶尔地拍她,后来迷上了她的神情,姿态,还有眉尖的愁,他不能自已地跟着她,捕捉她各个角度的美。
这是一个失恋的少女,她恍恍惚惚,一直在积蓄寻死的勇气,终于有一天,她租了一条船,寂寥地站在船头,最后,纵身一跃。
不,摄影师没有来得及救活她,在我殚精竭虑7天后,我让那个少女淹死了,这意味着爱情尚未挑明就已消失,年轻的摄影师陷入了终生的怀念之中,他不舍得离开周庄,便在此定居,后来,索性开了家茶馆。
给出这么一个轮廓后,我开始细心地打量程喜,因为摄影师的后来就是程喜。对于小说人物的真实性,我必须澄清一下,虽然我非常不愿意取自现实生活,但某些时候,我实在爱莫能助,眼睁睁地看着笔下人物越来越像身边的人,对于这一点我经常羞愧不安,似乎就是靠着出卖他们而获得收益,这一肮脏想法使我对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产生了某种抵触情绪,因而,我决定弃笔几天,以此排遣这种因想像力渐渐衰退而产生的忧虑。
遇上他们是一个黄昏,当时我和戚敏正好经过叶楚怆故居,闹哄哄的,黑压压一片。戚敏说,拍戏呢,她边说边要走过去,我拉住她说,看一会。
我们站在那里看,这是一场两个男人间的对手戏,背景是民国初期,他们都穿着淡色的长大褂,神情严肃,对白铿锵。略高的那一个面容清俊,眉毛黑且浓,一看就是正面形象,他正训斥着另一个男子,被训的那个软弱地辩解着,说了几个回合,有个女人出现了,她生得真美,穿得亦好,头发盘在脑后,袅袅地走过来。
第三部分 让所爱的人幸福惘然记(4)
啊,我低呼一声,周莲朱。
他还是那样,戚敏慢慢地说。
我眯起眼睛,谁,周莲朱?
不,戚敏说,走吧,她径自往前走了。
我连忙跟上去一边,恋恋不舍地回头,你刚才说谁?
江程。
江程,原来他就是江程,十几年前,准确地说是80年代末期,江程很红。他是演话剧出身,不喜欢拍戏,所以不停地辞演,错过许多机遇。他自己不觉得什么,直到前两年才开始断断续续地拍起无聊的电视剧。他说,不喜欢这个圈子,亦不懂得处理各方面事务。他最爱的就是打麻将,这种爱好不宜拿出来讲,但我觉得喜欢打麻将的江程更为真实。
十多年前,他风华正茂,今天,他风采依然,年过不惑却没有衰老迹象,即使有一丝皱纹,也更衬得风度不凡,连身材都一如年轻时挺拔。
第二次见到江程是在吉祥饭馆,只有他和周莲朱两人,他们靠窗而坐,点了几款清淡菜式。先是低低地说话,后来,周莲朱提高了声音,你什么意思!
我推推戚敏,是江程和周莲朱。
戚敏头也不回,继续吃她盘子里的松鼠桂鱼,嘴边有一丝酱汁,她拿起面纸轻轻抹了一下,淡淡地嗯了一声。
周莲朱的皮肤真好。
应该的,美丽是花瓶的义务,戚敏眉尖一挑,语含刻薄。
他们真的是一对呢,八卦杂志没有乱讲,我叹口气。
戚敏还要说些什么,忍住了。
我甚有兴趣地看着江程和周莲朱,脑子里飞快地想着是不是要趁这个机会采访这对情侣,也许能转型做娱记。正想着,忽见江程的眼神朝这边看过来,深邃的眼,带着中年男人的忧郁,我一阵心慌,忙着低下头去。
叹口气,到底是老牌帅哥,只一个眼神就击溃了我。
其实,我不知道戚敏为什么会同我来往,程喜把我介绍给她时,她首先向我伸出手,阮白,你好,我叫戚敏。
我们经常在富安茶楼的包厢里打八十,牌友还有长安,他是美院的学生,也不知道毕业了没有,常年住在周庄,大多数时间拿个画夹拎只水桶席地而坐。周庄处处皆风景,他也就不细加选择了。长安留着美院学生独有的长发。他的作品非常不错,通常在画廊挂几天就会被人买走。长安对于自己的才华相当挥霍,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崇高理想,身边经常更换姑娘,真是奇妙,并不见他出去物色,却经常有不同款式的姑娘跟在身后,十足体现了帅哥才子的魅力与不劳而获的便利,而长安常常摆着张臭脸,事情往往是这样,正因为知道对方喜欢自己,而这喜欢来得轻易,愈发地不惜。
长安和戚敏关系很亲近,大抵是因为长安住在戚家旅馆的缘故,戚敏不仅给他最低的房价,且嘱咐服务生照顾长安的起居饮食。戚家上下对于戚敏的小恩小惠即使有一些异议也不会表现出来,流言不是没有,但没有实在的证据,况且,长安经常带着女子回去,堂堂正正的样子。
戚敏比长安大4岁,我知,他们必有些暧昧。长安是有些任性及神经质的男孩,很容易吸引成熟女性,他有很极端的两面,或冷漠或无助,呈现给戚敏的,想必就是那种孩子般的脆弱,头伏在她的腿上。
我又这般想像了。
其实,我亦不免有一些喜欢长安,没有理由不喜欢他,五官俊秀至无可挑剔,还那么有艺术气息。相信假以时日,会有前途,只是一颗暗珠未亮。我喜欢长安的作品,就像喜欢自己的小说一样,我想,我和长安是有一些共同点的,都对自己有着顽固自信,同时又不免因为现实的坚硬有些心灰。
有一次坐在长安身边看他画迷楼,忽然生出很多感慨,也许有一天,这个有着不羁气息的长安会剪掉长发,衣冠楚楚地进某家公司,想必是那些装潢公司,然后对着电脑,用鼠标作画,他将是第二个任树。
当然,成为任树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我知道任树的理想绝不是在一家没有什么作为的公司画一些海报,每次看到他灵感被客户否定,必须适应市场做些庸俗无聊的东西,我就有一些悲伤。
我更愿意任树可以自由地去寻找他想要的东西,就像我所追求的那样,每当我试图谈到这个话题时,任树总是冷冷地看着我。他比我更清楚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我,或者说,绝不是。
他不能随心所欲,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地生活,他必须对生活有所规划,考虑更为实际的问题,比如几年后买房,多大面积,几年后买车,而赡养父母,照顾亲人,以及疼惜未来妻子,并为将来的子女早早打好物质基础,这些都不是空中楼阁。
在2002年,他母亲的一场大病使他彻底从理想主义的迷雾中清醒了过来,手术在即,他却拿不出费用,难堪地敲遍了所有熟人的门,在饱知了钱的重要性和人情冷暖后,任树洗心革面,成功转型为一个进步青年。从没有正职的艺术家,变成了金蚂蚁广告公司创作部的生力军,从收入不稳定的边缘人物,进化成主流社会的白领青年。
我也曾经试图追赶任树的脚步,强迫自己穿着别扭的套装,混入组织,朝九晚五的生活使我在短短时期内变成了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我脾气越来越大,每天被闹钟准时叫醒就咒骂社会,坐公交车遇上堵车又是咒骂社会,老板叫我加班还是咒骂社会。
虽然我不知道社会这词的确切指向,但骂社会比骂具体的人要好,至少永远不会有人站出来反驳。在上班后的第十二天,我没有挤上那辆每天都要坐的公车,因为人太多了,我侧身一让,回过神来时,公车已经开走,我想了想,就开始散步。
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看着人来人往,他们表情沉默,甚至有些麻木,如果生活就是上班,回家,回家,上班,走着雷同的二点一线,那么活一天和活30年有什么区别。
我朝前走着,寒风从脸上凛冽刮过,不知怎么,泪水流下来,我站在城的街头,哭了个痛快。
第三部分 让所爱的人幸福惘然记(5)
我和任树曾经是同类,但后来不一样了,很多事都会变的,就像当初我们无比相爱,恨不得连梦中都不分开,可日子被翻动,感情被稀释,稀释就是掺了水,甜味消失,且变得廉价。我的小说越来越艰涩,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困难的小说,我不知道我要说些什么。在过去,无论我怎样天马行空意象混乱,最后总能不失聪明地收一个漂亮的尾,我常常为此自得不己。但这个现在进行时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我的一个噩梦,我迷惘地穿行在这些字句里,反复推敲各种可能性,但最后,发现这一切皆是枉然。
摄影师开了那家茶馆,然后,他似乎应该干点什么,但我完全不知如何将这个故事进行下去。我想,这是一个死胡同,于是我百般无奈,只得重新折回,让摄影师救起了落水少女。
他救起了她,我对程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