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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量大面广。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从工业到建筑,从财税到金融以及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普遍存在。
二是“假冒伪劣”。假商品、假广告、假项目、假合同、假发票、假企业,等等,花样繁多,无所不有。以至出现了如王海等民间职业的“打假”专家。最让人深恶痛绝的假药甚至夺走了人的生命,让人恨之入骨的假奶粉不知让多少无辜的婴儿夭折,让多少家庭失去了欢笑。
三是团伙作案。违法犯罪已由个体、分散、隐蔽转为形成规模,公开或半公开打出各种旗号,形成有组织的专业化走私、骗汇、骗税、骗贷款、造假等团伙,有的甚至成为“知名企业”和“知名企业家”,社会危害极大。
四是内外勾结。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有的甚至是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的负责人,他们为达到罪恶的目的,往往与党政机关、司法部门的腐败分子相勾结,有的还与境外的黑社会势力相勾结。据调查,近年来落马的党内腐败分子几乎无一不是一些不法之徒从事经济犯罪活动的后台,所谓“领导傍大款”正是老百姓对这种现象的总结。
贪官有权,“大款”有钱,贪官利用手中的权帮助“大款”赚钱,“大款”再用钱为贪官升官铺平路子,贪官是“大款”的后台,“大款”是贪官的“钱袋子”,他们相互勾结,相互利用,演出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丑剧。
五是犯罪分子的技术装备日趋先进,有的发展为现代化的制假工厂,利用电子计算机、现代通讯设备等,高智商犯罪率日渐上升,手段越来越隐蔽和狡猾。
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
一是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发育尚不成熟,政策互相掣肘,法制不健全。
二是市场监管机制有疏漏,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设备技术落后。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为监督设置人为壁垒。甚至姑息养奸。
四是经济犯罪与党政机关的腐败分子相互勾结,加大了打击惩处的难度。
在改革开放、打开国门的新形势下,走私这种世界性的经济犯罪活动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走私手法进一步向集团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为此,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打击走私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反走私领导责任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制,形成了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走私猖獗的势头。但由于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暧昧态度,对中央政策执行不力,使反走私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1998年下半年,中国痛下决心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走私的斗争。
第一场大战役是中央派出工作组对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进行查处。这一大案1999年曝光,走私货值110亿元,涉案人数(包括落水的官员)多达311人(其中公职人员259人)。当时人们惊呼为共和国历史上走私之最。但时隔一年,一个更大的走私案浮出水面:厦门“远华”走私案。其涉案走私价值至少400亿元,是湛江案的数倍,涉案人员地域之广、级别之高,则是前者望尘莫及的。仅厦门当地的“落水”官员就有两个市委副书记、三个副市长、一个海关关长、二个副关长,还有市工商银行、市人民银行的行长,市国税局长,规划局长,土地局长、两个副局长,还有10多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以及福建、北京方面的多个厅局级、副部级干部。很多国内外报刊称之为“惊天大案”。
制造这一“惊天大案”的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于1994年,老板叫赖昌星。以经营电子产品为名,专营芯片走私。获暴利后,又涉足厦门石油、房地产、文化娱乐业等,迅速扩张为集团公司。5年时间里,“远华”走私的货物包括电脑芯片、汽车、摩托车、化工原料、建筑材料、成品油、日用百货,涉案价值400多亿元,赖昌星个人积累了至少20亿元的个人财富。有人评价:走私比抢劫还富得快。
例如,1998年国际柴油成品油的价格是1000元一吨,福建石油公司的最低限价是1780元一吨,赖昌星把走私来的成品柴油每吨1400元价格批发给加油站,一吨就获暴利400元,一万吨就是400万元。加油站再以低于1780元的价格卖出。这就形成了对国有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的巨大冲击。福建炼油厂是一家年产几百万吨石油的国有大型企业,在走私高峰的1998年,最初几个月卖出的产品几乎为零。道理很简单,走私进来的成品油,价格远远低于国产油。在走私油的冲击下,全国石油行业家家油库爆满,3000多口油井被迫停止出油,中国石化总公司因此亏损25亿元。
问题如此严重,引起了党中央的注意,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会议之后,根据江泽民同志和朱镕基的批示,开始调查厦门特大走私案件。
《赶考》 苍蝇与蝴蝶同时破蛹第三节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
中央纪委成立以何勇、牟新生、干以胜为首的专案组,先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大量有关海关的资料,然后调集200名专业人员和先进设备,对厦门海关近年的进出口单据进行全面核查清算,从中发现“远华”集团公司委托进出口的货物总值与海关征收关税的货物总值相差800亿人民币!这就意味着“远华”逃税数款大得惊人。
但是,“远华”的每一份进出口业务的文件都十分规范,可称得上天衣无缝。显然,这里存在海关的卖放和勾结。
对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及涉嫌官员进行监控的结果,使真相大白:“远华”进口的全部规范文件都是与海关勾结伪造的。“远华”委托进口的东方、开元两家国有外贸大公司的公章、业务章也掌握在“远华”手中,可以随心所欲伪造任何文件。
1999年8月,专案组从外地调集300名武警官兵包围厦门海关,进行全面搜查,发现了大量假单证和瞒私放私的罪证。被羁押的20多名官员中杨前线第一个开口交代受贿16亿元和与“远华”勾结瞒私放私的犯罪事实。
查处“远华”走私的惊天巨案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紧接着,数百名武警官兵突袭“远华”总部及其下属企业,查封了所有办公大楼、车间和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突袭最大的收获是搜查到“远华”送礼行贿的花名册,数百名官员册上有名。原来,赖昌星的财务总管私下将每位受贿官员的姓名、受贿金额、时间等都做了详细记录。这本花名册就成了古今难得的“贪官受贿录”。
专案组据此发出“双规”通令,要所有涉嫌受贿官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坦白受贿事实,上缴受贿金。与此同时,专案组也急速“扩军”,总数达740余人,为共和国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专案组。
“远华”案的主犯赖昌星由于得到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的通风报信,携妻和两个儿女外逃。(赖昌星当时在境外,公安部密电福建省公安厅组织抓捕,就在赖即将踏入国门前的一刻得到庄如顺的通知,立即掉头海外)信奉“赔钱的生意绝不做,杀头的买卖可以干”的赖昌星,知道干的是杀头的买卖,所以十分警惕,在厦门的账户都是空的,不义之财都存到了香港。他还持有多本护照,以便随时出逃。
赖昌星不仅本人出逃,还帮助一些涉嫌官员及其子女外逃。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处好像是“远华”家里设的,光是给“远华”的香港单程证(不限回归时间)就有150张。“远华”案发后,不少人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走了。
由于很多人外逃,赖昌星和两名主要涉案人员逃亡外国后又秘密指挥销毁罪证,给专案组取证带来巨大困难。致使原来800亿元的走私案值因取证困难最后仅落实400亿元。
被赖昌星拉下水的最大的官员是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他从赖昌星手里收受的贿款是: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万元、美元50万元。自然他的回报是为赖昌星走私提供方便并帮助“远华”公司办理香港、内地两用汽车牌照。又受赖昌星的委托,干预海南公安边防部门对某外籍油轮违法进口柴油的查处。李纪周的最后下场是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垮得最惨的是厦门海关,上至关长、下至报关员,几乎全部涉案,厦门海关是海关总署的直属局海关,它管辖着晋江、泉州、惠东、石狮等海关。“远华”案中,这些海关一个个如“多米诺骨牌”倒下,多名官员被查处。
中央领导人对“远华”一案涉嫌官员查处的批示是:“一查到底,上不封顶。”国务委员吴仪在“远华”案开审前说:“不要怕丑,要审全部审,一个也不能少,不能漏。先由高级官员开始,要敢于面对人民,面对全世界。”
2000年11月8日,“远华”案一审宣判,判处罪犯70人,其中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厦门市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叶季湛等14人被判死刑,其他56人按照刑律分别判处徒刑。
赖昌星的“魔力”何在?他用什么办法让如此众多的官员为他服务?其实说来简单,无非一个“钱”字。
赖昌星生得五短身材,又黑又胖,只有小学文化,厦门人称他“赖胖子”。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其身不长,作奸犯科却是胆大心细。赖昌星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