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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摇头:“住到那里我会做噩梦的。那不是我住的地方,我不习惯待在那么安静那么干净的地方。我们应该像其他刚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去找自己的小窝。”
“可是爸爸妈妈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不放心我们。他们说了,先住这儿,将来我们有了更好的地方,可以搬过去嘛。一家子就该住在一块儿,这多么方便、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将来还是要搬开,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另起炉灶。找一个我们自己的地方吧,我们要自立,哪怕是简易楼、一室、公共卫生间的那种也可以。从头开始吧,这更合乎情理……”
梅子说服不了我,但也没有迁就我。岳母循循善诱,岳父却是以不可动摇的权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耷拉着眼皮,可能不愿正眼瞧我,也可能早就厌弃了我这副单薄瘦削的身材,只声音低低地说着。他的声音有时微弱到极点,你好费力才听得清,不客气讲,有时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简单收拾一下厢房吧,简朴些就行。条件就是这样了,将就一下吧。”
他故意不睬我的意见。我不相信他会一点不知道我的意见,然而他就可以装作闻所未闻,以肯定的不容任何置疑的口气下达指示,并且其中不乏嘲讽的意味。我说了一句带脏字的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走着瞧吧。
我一连多少天在城区东部——即吕擎的四合院东边不远的乱哄哄的街区那儿找房子。我想承租一处再说。还有,这个地段离吕擎的家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条件之一。我与吕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对我来说,这家伙有魅力。庄周也有魅力,可是庄周住在橡树路的中心。我得靠一头。几天的寻找我算知道了什么叫城市贫民,他们住着怎样的屋子。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市民住的小屋远比大山里的穷人还要差和脏。棚户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些最不入眼的区域都藏在了城区的深处,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内脏或伤疤?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比喻。说实在的,让我住在这样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勇气。我只想找一处一般化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能够看得上眼的公寓楼。
《你在高原》 第一部分 橡树路(36)
可是事情绝非那么简单。吕擎和阳子都给我出主意,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我们两人的所在单位申请房子,这可能晚一点到手,但总比从大街上自己找房子好得多。我于是找了处长。处长搔着脸上的红斑说:“哧!”尔后即无下文。我又对梅子说了这个意思,她未置可否。
小鸟总要找到一个窝才好下蛋吧,梅子表面上不急不躁的,心里可能早沉不住气了。她明里对我一百个不赞同,暗里却在和父母争执。多么好的姑娘,这足可以预示,在今后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关键时刻她会与我站在一起的。
果然,梅子到自己单位要了房子。那是一处两居室加一厅的公寓,地段离她家不算太远,可惜要顺利轮到她,恐怕非要三年两载不可。好在这时候硬邦邦的岳父出面了——事后我才知道这是他老人家的威力,他找了女儿单位的某个人,问题于是迎刃而解。
一切都不在话下了,小窝有了即具备了全部。幸福这东西铺天盖地而来,让我一时无法消受。不过我还是没有忘记凹眼姑娘,在心里念叨过三两次,然后就准备结婚了。使我稍稍安慰一点的是,我稍早从庄周嘴里知道了,她最爱的是那个业余写诗的人——脸色苍白的不幸青年,而不是我。那个人先到,也先走了。但凹眼姑娘毕竟也爱过我,这个需要谨记——人一生需要谨记在心的事件不多,这应当是一件。结婚吧。
我们没有在橡树路安家,事后愈加证明,这是最为正确的选择。我只身一人来到了一座城市,真正是一穷二白。正像俗语所说,我连一根钉子都没有。可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终悬挂起拉拉杂杂的家当,有家有口的,一年之后还生了一个小孩。
我们后来给小孩取名小宁。尽管住在极普通极简单的居所里,却一点都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幸福,没有影响到我们以较快的速度生下了自己的小孩。他健康,聪明,漂亮,顽皮,茁壮成长。当然这是后话了。
阳子那时对我们这么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些吃惊。因为他是一个单身汉,一张白纸,对于任何刚刚画上的美丽图画都会大惊小怪的。吕擎则开导阳子说:“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男女只要真正相爱,咔嚓一下,孩子就怀上了。”
岳母欢天喜地。岳父乐得合不拢嘴,却对我多了一分仇视。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
深夜,我们待在简单明了的小窝里亲热,幸福得不得了。我会小声对在她的耳边说:嗯,我捉到了一个小仙女。
走失的王子
1
庄周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其中丝毫没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出身高贵,没有恶习,仪表堂堂,令人追慕,诸如此类。这样的评价当然沿用了古老的标准,而且其中有着令人厌恶的势利和偏见。即便是如此,连吕擎这种极为挑剔的人都从不否认庄周的优秀。他们来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经说橡树路上居住了三种人:纯洁的人,平庸的人,邪恶的人。依照这种划分,我想庄周肯定不止于纯洁。我还在心里问:那么岳父一家呢?他们属于哪种人?我渐渐发现这儿还有第四种人——介于平庸和邪恶之间的那种人,比如岳父……我对岳父惟一的也是无法言喻的感激之情,仅仅因为他是梅子的父亲。
有一个场景加强了我对“王子”的印象。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来,我正匆匆穿过通往橡树路的一条街口。雨丝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变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挡着头和脸。这时我看到左前方一个健壮的汉子正和另一个人推推拉拉,那个人瘦小,当然推不过他。高个子硬是把身上的风衣给小个子裹上了——原来对方是个中年妇女,她只好揪紧了风衣道谢,走开了。健壮的男子身穿浅色的西装,这时全部暴露在风雨中,一阵阵疾雨把领带吹了起来,把一头有些拳曲的浓发吹乱了。天色骤然暗下来,一道闪电划过,使我正好看清了那个男子是庄周:雨水洗亮了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闪烁有光,两条剑眉、开阔的额头……他毫无畏惧地迎着风雨往前走,当时并没有看到我在十几米之外注视这一幕。他走开了,整个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风雨中的白杨。这一瞬间的印象长时间地留在了心头。
《你在高原》 第一部分 橡树路(37)
关于他的故事断断继继听了许多。大半都是结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夸张和演绎。比如说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绝不是一个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家伙,相反却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和乐于助人。他有情而不滥情,对那些明确对自己表示了爱慕的女性,都能给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谢。有一个著名的京剧演员,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样,清纯高傲目无下尘——她来这个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负责人恰恰就是庄周。他让她一见钟情并且再也没有忘怀,后来曾几次暗中赶到这座城市……他们的故事之所以没有继续下去,主要就是因为庄周早在一年前与一个叫李咪的姑娘结识了。
李咪是一个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好好爱护。据说庄周像对待一个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样宠着她。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不少人对庄周好奇的同时,也极想看看李咪是怎样一个人物。有人看过了就说:当然好;不过也就那样。
我是在结识庄周不久之后见到李咪的。印象中她一直抱着自己的孩子,整个人都被一种显而易见的幸福笼罩着。当时庄周正为一些事情焦头烂额,两眼满是血丝,她就一边拍打着孩子,一边用眼睛追逐着自己的丈夫。我那时正与这个男人一样焦灼。庄周在黑色的九月失去了一个伙伴和挚友,即那个脸色苍白的青年人。还有,他正用尽全身的力气解救另一个叫桤林的画家。从这一刻开始直到长时间以后,几乎所有人都发现:庄周像变了一个人,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悲伤和抑郁,好像再也不会笑。人也憔悴了,头发乱乎乎的,差不多不再注意仪表。从此橡树路上再也没有了一个快乐爽朗的青年、一个英俊的王子,一切都成为过去。
大约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一个流言在朋友当中传来传去,它不仅令人心惊,还对庄周造成了极大的污损:李咪正与一个行为*的本城恶少来往,两人在一条邪路上已经走得相当远了。
我当然不信。后来因为传说得具体而逼真,就问吕擎这消息有几分是真?吕擎没有回答。他和阳子显然都听到了传言。我们没有说出的一句话就是,这对无比自尊且内心高傲的庄周将是不可忍受的侮辱。也许不久这件事情就会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那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却无法预料。吕擎对这件传闻未加评析,却说出了其他一些事实:庄周正在忍受一些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是因为这些传言吗?”我问。对方点头又摇头:“或许是更可怕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吕擎欲言又止,这使我们长时间不吭一声。
看来事实又一次证明:我们所有人在观察他人的时候,总是更多地注目其幸福的一面,而对其正在经历的种种痛苦却会视而不见——好像别人永远是幸运的、被生活厚待的,而我们自己却往往是生不逢时的、正在忍受极大的困苦和不公。比如庄周,多少人在羡慕他优裕过人的生存条件,仿佛是衔着金钥匙出生——而他自己却在长期忍受着诸多折磨,这些痛苦当中的绝大部分又不为他人所知。我和吕擎阳子三人在一起时,自然要谈到整个城市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