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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人墙体。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 20~30mm 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
并用胶粘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
应用密封胶密封。
10。3。3、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
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 150~100mm,固定点
间距应小于或等于 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
距应小于或等于 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
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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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密封胶密封。
10。3。4、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 1。5m 或短边大于 1m 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
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 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
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10。3。5、铝合金、塑料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玻璃前,应清出槽口内的杂物。
2、使用密封膏前,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玻璃不得与玻璃槽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
的垫块应用胶粘剂固定。
4、镀膜玻璃应安装在玻璃的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11 细部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
的制作安装施工。
11。1。2、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11。1。3、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
连接。
11。1。4、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11。1。5、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11。1。6、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11。1。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 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
于 0。11m。
11。1。8、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11。1。9、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1。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1。2。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
品合格证书。
11。2。2、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1。3、施工要点
11。3。1、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2、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
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3、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除预留出板面厚度
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般先
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4、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5、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
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
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 2m 以上或 1。2m 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6、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贴脸接头应成 45#176;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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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 10mm。
11。3。2、木窗帘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 200~
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窗帘盒下沿与窗
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2、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
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3、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
线收口。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4、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
钉,严禁用圆钉固定。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11。3。3、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2、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
应涂刷木工乳胶。
3、侧板、底板、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4、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5、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11。3。4、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 70mm 时,
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2、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3、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 5
℃。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4、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5、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应打
磨抛光。
6、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11。3。5、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2、装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3、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种房
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4、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线和定位线的
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 45#176;角拼接。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
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处理;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
固化的胶粘材料。
5、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实。铆接、焊接或
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
应去除氧化层。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一般规定
12。1。1、本章适用于石材、墙面砖、木材、织物、壁纸等材料的住宅墙面铺贴安
装工程施工。
12。1。2、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
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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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作防碱处理。
12。1。4、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12。1。5、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12。1。6、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 5℃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
85%,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12。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2。2。1、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
缺陷。
12。2。2、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2。2。3、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
有关要求。
12。2。4、织物、壁纸、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
格证书。
12。3、施工要点
12。3。1、墙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 2h 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2、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
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 1/3。
3、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平整、
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 45#176;角对接,
在墙面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4、结合砂浆宜采用 1:2 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 6~10mm。水泥砂浆应满铺在
墙砖背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
12。3。2、墙面石材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2、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3、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
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 4 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
背面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宜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