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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在我兼职的杂志社,我再次见到大嘴巴费安娜。
费安娜穿着一条黑色的三宅一生裙子,好像穿上一个麻包袋,只露出两只手和两条腿,愈发显得像一个女巫,一个品位高雅的女巫。跟她一同出现的,还是一个外籍少年,约莫二十岁,有一双蓝宝石眼睛,脸上挂着开朗的笑容,人很活泼捣蛋。他来到杂志社后,便没一刻安静下来,不是向女同事们扮鬼脸,便是一屁股坐在别人的办公桌上,拿起桌上的摆设装模作样地研究一番。他长得迷人,女人们都舍不得骂他。男人长得好看,也占便宜。
费安娜身上仍然散发着那股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她望了我一眼,在认得和不认得之间,我低头继续校对,没有理会她,我并不希望她认得我。
她要找总编辑李盈,她们在房间里谈话。
摄影师阿钟来了。
「今天要拍照吗?」我问他。
「是的。替一个女画家拍照。」他说。
「是房间里的人吗?」我瞄瞄李盈的办公室。
「就是她,费安娜·罗。」下一期的封面人物。
「她有资格做封面人物吗?」我怀疑。
「当然有。她在巴黎艺术界的名气正在急升,巴黎的画廊都抢购她的画。她是天才,二十四岁已经在巴黎走红。一个中国女子,在巴黎走红,绝不简单。」
我一直以为,她只是一个卖画和画画的女人,凭着色相推销自己那些不怎么样的画。原来她已经那么出名了。我很难接受,宁愿林方文曾经跟一个平凡女人交往,而不是跟一个那么出色和独特的女人相爱。我完全没有把握赢她。
我跟阿钟说「你要不要人帮忙?」
「你对她也有兴趣?」他问我
我点头。
「那你站在一旁好了。」他说。
费安娜带了几套衣服来拍照,都是三宅一生和川久保玲的。对于衣服,她并不花心。外籍美少年在其中一些照片中出现。阿钟说,另一批照片会到她的画廊拍摄。
大嘴巴费安娜完全漠视镜头的存在,她挥洒自如,很有格调。经验丰富的阿钟也叹为观止。外籍美少年蹲在她跟前,像个渴求母爱的孩子。林方文是不是也曾经占据她跟前的位置。
我问阿钟「你喜欢这种女人吗?」
阿中笑着说「她只喜欢少男,我太老了!这种女人,会吸干男人的血。」
拍照完毕,外籍少年替她收拾衣服,她上前谢谢阿钟。
「你很专业。」她对阿钟说。
「你也是。」阿钟说。
她突然望向我「你是不是来买画的那个女孩?」
我没想到原来她一直认得我。
「你好像对我很有兴趣。」她说,「可惜,可惜我对女人没兴趣!」说罢笑了几声。
她竟然把我看做同性恋者!
李盈决定用阿钟在费安娜的画廊拍的照片做封面。费安娜坐在画廊中央,背景全是她的画。在最远处,她画的林方文也被摄在镜头内。
关于费安娜的身世,访问里说,她家境富裕,出身大家庭,有十六位兄弟姐妹、三位母亲。生母是妾侍,也是一位画家,不过所画的,是现实派画画。一位女画家,沦为别人的妾侍,也真是奇怪。费安娜与一群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关系冷淡。十七岁那年,她独自跑去巴黎,原因是为了追踪一个男孩。此后一直留在巴黎,两年前才回来。
不过,访问中最震撼的,是她坦言只喜欢少男:
「十六岁那年,便爱上一个只有十二岁的男孩子,他长得比我还高,很好看,我把初吻给了他。」
「十七岁时,爱上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他是法国人。他要跟随父母回国,我追踪去巴黎。第一次便是跟他。」
「 到了六十岁,还是只喜欢二十岁的少男。」
除了病态,我实在不懂得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她。
李盈问她为什么只喜欢少男,她说
「我喜欢青春,青春的肉体,青春的脑袋。青春不是日出,不是花开,不是任性,是实实在在的,充满弹性的皮肤。」
我们争夺着新鲜出炉的杂志,费安娜实在惊世骇俗。女人说她可怕,男人说她性感,少男在议论她。迪之在电话里跟我说
「真是病态!千年女妖!」
我拿了一本杂志给林方文,他看来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我指着封面上费安娜身后那幅画,问他
「这个人是你吗?」
「这个人像我吗?」
「很像你。」
他失笑「这个人,只有一只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也不知道是不是人,你还说像我?」
「你为什么不肯承认是你?」
「你为什么硬要我承认我是这头独角兽?」
「骗人!就凭恋人的感觉,我知道那个人是你,只有恋人,才能捕捉那种神韵,费安娜捕捉得到,我也能捕捉得到。」
他沉默,不再跟我抗辩「你说是我便是我。」
他突然问我「你看过那幅画?」
「我在这个封面上看到的。」
「不!这个封面不可能看得那么清楚。你曾经跑上费安娜的画廊,对不对?」
「没有。」
「我说你有。」
「你为什么硬要说我有?」我问他。
「恋人的感觉。」他瞟我一眼。
我们两人都忍俊不禁。
「你好奇心太重了。」他望着我摇头。
「是的,我对你的好奇心特别重,尤其关于你的过去。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和费安娜的过去是怎样的?」我坐在他的大腿上说。
「都已经过去了,你这么好奇应该已经查过。」
「你也许是众多男孩中她最怀念的一个,所以她画你。」
「这是她的自由。」
「是要好的时候画的,还是分手后画的?」
「别问了。」
「答应我,不要再跟她见面。」
「已经没见面了。」
「也不要到画廊外面偷看她。」
他点头,那是他第一次为我许下承诺。我突然明白,女人为什么总为男人的诺言着迷,因为诺言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不久之后,我碰到林方文的母亲。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吃饭,庆祝他拿了稿酬。我们坐下不久,一对中年男女一同走进餐厅。女的大约四十岁,留了及肩的大波浪曲发,化妆很浓,五官精致,眉毛很粗。和她一同来的男人,个子矮小,四十多岁,像个生意人。
中年女人看到我们,有些意外,她走上来,在林方文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他看到她,脸色变得黑沉沉的。
「有空回家走走,妈很久没见过你了。你好像瘦了。」
林方文低头不语。
中年女人对着我微笑「你们是朋友?」
「是的,伯母。」我说。
「大学的同学?」她亲切地问我。
「是的。」
林方文一直没有望她。
难怪中年女人的样子似曾相识,原来她是林方文的母亲。他们拥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和眉毛,只是她母亲的一双眼睛,比他多了很多水分,泛着一层光芒,使她看来很迷人。她便是林方文所说的、那位聪明、美丽,经营一家小舞厅的母亲。如果我知道那天会碰到她,我会穿得好一点,我常常觉得我不是可以让男朋友放心带回家见父母的女人,我不是一般父母所钟爱的端庄贤淑温文尔雅小鸟依人的女孩子。我爸爸常说我那么蛮横,只适宜嫁给父母双亡的男人。
尽管她母亲那样温柔地跟他说话,他也没有抬头望过她。他母亲很难堪,装满水的双眼仿佛要淌下一滴眼泪。
她跟身后的中年男人说
「我们去另一个地方。」
然后她跟我说
「有时间来我们家玩,再见。」
「再见,伯母。」
「她走了。」我跟林方文说。
「嗯。」
「她好像很难过。」
他冷笑。
「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不是长得很矮的?」他问我。
「是的。」
他又再冷笑,笑得很苦涩。
「我们走吧。」
离开餐厅,我一直默默走在他身边,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回去吧。」他跟我说。
「你要去哪里?」
「别理我!他叱喝。
「不。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撇下我,走进人群里,我追不上。
我一个人在街上,很失意。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也许,也许他跑回宿舍去了,正忧伤地吹奏他父亲留下的口琴。我到了宿舍,他却不在那里,我在房间里等他,他始终会回来的,我希望他回来的时候,会看到我,那是我惟一能为他做的事。
电台播放着他的新歌,是林正平唱的
「也许,我们都走倦了,
都回到尘世的天台,扮两个过路的人,
相遇而不相识,相见而无话说,
重新排演,离离合合的身世……」
听到歌词,我很吃惊,为什么他好像已经预知今天晚上的见面?「相遇而不相识,相见而无话说」正是他和母亲的写照。他在某个角落里,会不会也听到这首歌?
他会不会去了费安娜那里?他失意的时候,到她那里寻求慰藉。她能像母亲那样抚慰他。
是恋人的感觉告诉我,他在费安娜那里。已经是深夜十二时,星期五晚上的兰桂坊,灯红酒绿,男女在街上调笑,我跑上那家可以看到画廊的酒吧。画廊里面没有人,楼上有灯光,那是费安娜的寝室。我看到她的影子在屋里走动,好像正在跟一个人说话,我看不到那个人。
那个人突然出现在窗前,一瞬间倒在费安娜的怀抱里,似乎在哭泣。寝室的灯关掉,我什么也看不到。那是林方文,我认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