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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离开她的日子,立即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乘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悄悄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怕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嗫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枝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然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经典“爱情启事”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那日,吾室诗人阿丰的学生证不知失落于何处,翻遍箱柜、床铺上下,未见踪影,急得他在寝室团团乱转。外人有所不知,别看那小小的学生证,在大学的用处可不少:去图书馆看书,假期往返买车票,到校医院看病等等,少它不行。
看来,只得登寻物启事,再做最后的期盼了。同室的哥们皆曰:纯粹多此一举。试想,那学生证上面,姓名、系别、班级一应俱全,倘拾到者有意送还,不过举手之劳,何需再费那纸墨?
阿丰却摇头道:“一般的寻物启事,自然无益。如果措词新奇,定能引人注目,或许能发动众人为吾寻找呢。”
至晚饭时,食堂门前告示栏内,一大张红纸书写的寻物启事颇引人注目。有人笑曰:“不愧是学中文的,找个学生证,也要写一首情诗。”
原来那则启事如此写道——“朋友,三年的风雨/我们都已相依着走过/为何在这阳光灿烂的时节/你竟悄然地离我而去/甚至来不及道声再见/哦,朋友/你可知晓,在你走后的日子里/我是怎样地彻夜难眠/……/哦,归来吧/我一生守望的朋友。”
当然,在诗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字,无非是哪位拾到者,通知谁谁,一定感谢云云。只是那首诗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仿佛无意寻证,只是向大家公开一首爱情诗而已。
第二天,那则启事旁边多出一张红纸,上书一题《不曾失去》的小诗:“只要你真心地寻找/你就会欣喜地发现/春天的承诺从未改变/走吧,朋友/在你的身后/是我远天一样的目光。”诗的下面亦有一行小字,曰学生证已被其拾到,归还之前,有一条件——失主还应认真作一诗,张贴出来,大家评判,倘若合格,届时定会完璧归赵。
阿丰读罢此诗,欣然道:“拾主实乃知音也,吾当珍惜这一天赐良机。”
整整一个下午,阿丰都泡在图书馆内。未及开饭时间,告示栏前已有很多人前来围观。我室诸兄弟混迹其中,搜集各种反响。只因时间久了,那首诗我已记不清。阿丰的诗篇在墙壁上发表的当晚,外语系的几个女孩走进了我们寝室。其中一位,先向阿丰索去诗歌的底稿,然后将阿丰失落的学生证双手交还。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初恋的音乐盒(1)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一
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
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
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300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晓晓,你等一下。”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
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种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郊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录取的,但他为我据理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篇很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
华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既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我本想告诉他,但是没有说出口。我双手轻扶着他的腰际,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