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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难经正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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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心部,故言干之也。此皆夏旺之时,心脉见如此者,为失时脉。推此十变之候,乃五行胜复相加, 
故谓之五邪也。五脏各有表里,更相乘之,一脉成十,故曰十变也。有阳有阴,故曰刚柔也。于本位 
见他脉,故曰相逢相干也。 
越人以一心脏为例,余可类推矣。 

卷一
十一难
属性:十一难曰∶经言脉不满五十动而一止,一脏无气者,何脏也? 
然∶人吸者随阴 
入,呼者因阳出,今吸不能至肾,至肝而还,故知一脏无气者,肾气先尽也。 
《灵枢·根结篇》曰∶ 
人一日一夜五十营,以营五脏之精,不应数者,名曰狂生。所谓五十营者,五脏皆受气,持其脉口, 
数其至也。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五脏皆受气;四十动一代者,一脏无气;三十动一代者,二脏无气, 
二十动一代者,三脏无气;十动一代者,四脏无气,不满十动一代者,五脏无气,予之短期。止 
与代同,此引经文而约言之也。吸者阳随阴入,呼者阴因阳出,今吸不能至肾,惟至肝而还者,因 
肾位最下,吸气较远,脉若不满五十动而一止,知肾气衰竭,则不能随诸脏气而上矣。 

卷一
十二难
属性:十二难曰∶经言五脏脉已绝于内,用针者反实其外;五脏脉已绝于外,用针者反实其内。内 
外之绝,何以别之? 
然∶五脏脉已绝于内者,肾肝脉已绝于内也,而医反补其心肺,五脏脉已绝于 
外者,其心肺脉已绝于外也,而医反补其肾肝。阳绝补阴,阴绝补阳,是谓实实虚虚,损不足,益 
有余,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灵枢·九针十二原篇》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 
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 
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此内竭 
为阴虚,故补腋与膺,以其为脏气之所出也。外绝为阳虚,故补四末,以其为诸阳之本也。小针解 
曰∶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 
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 
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 
余,故躁。此以脉口内外言阴阳内外虚实,不可误也。越人以心肺肾肝别阴阳者,以心肺在膈上,通 
于天气,心主脉为营,肺主气为卫,营卫浮行皮肤血脉之中,故言外也。肾肝在膈下,通于地气,以 
藏精血,以充骨髓,故言内也。冯氏谓此篇合入用针补泻之类,当在六十难之后,以例相从也。其说 
亦是。 

卷一
十三难
属性: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 
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曰∶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此 
亦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根死则叶枯矣。色脉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则为工,知二则为神,知三 
则神且明矣。色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钩也;黄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 
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已,愈也。参,合也。经言, 
即此篇之义也。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 
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此所谓五色之与脉, 
当参相应也。 
此论色与脉当参合相应也。色指五色之见于面者而言,脉指诊言,谓营血之所循行也。尺指皮 
肤言,谓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经而变见于尺寸,此 
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见其色,得其脉矣。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 
滑,尺之皮肤亦滑。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调其脉之缓急大小滑涩,而病变定矣。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 
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 
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凡此变者,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 
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 
下工十全六。此节即其义也。夫尺肤之气血,出于胃腑水谷之精,注于脏腑经隧,而外布于皮肤,寸 
口尺脉之血气,出于胃腑水谷之精,营行于脏腑经脉之中,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皆五脏之血气 
所注,故缓急大小滑涩,如桴鼓之相应也。徐氏谓以大小而易数字,数者一息六七至之谓,若皮肤则 
如何能数,不知《素问·奇病论》曰∶人有尺脉数甚, 
筋急而见,是则尺肤亦有数之候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相应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 
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相应者病也。答辞但言色脉相参,不言声臭味, 
殆阙文欤?虞氏云∶肝脉弦,其色青,其声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脉洪,其色赤,其声笑,其臭 
焦,其味苦,脾脉缓,其色黄,其声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脉涩,其色白,其声哭,其臭腥,其 
味辛;肾脉沉,其色黑,其声呻,其臭腐,其味咸;此即相应之谓也。若不相应者,举肝木为例。 
如青者肝之色,见浮涩而短之肺脉,金克木,为贼邪;见大而缓之脾脉,为木克土,此相胜也。见 
浮大而散之心脉,为木生火;见小而滑之肾脉,为水生木;心为肝之子,肾为肝之母,故为相生也。 
若肝病而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声色臭味,皆肺之见证,亦属贼邪,病必重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八,下工十全六,此之谓也。 
上工能洞悉色脉、皮肤、臭味三法,相生、相胜之顺逆,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谓不能 
全收,故治病十全其八。下工仅能知一,故治病十全其六。此即前《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之义也。 

卷一
十四难
属性:十四难曰∶脉有损至,何谓也? 
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离经,四至曰夺精,五至 
曰死,六至曰命绝,此至之脉也。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二呼一至曰夺精,三呼一至曰死,四 
呼一至曰命绝,此损之脉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也。 
平人之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呼吸定息四至。闰以太息脉五至,加之为过曰至,不及为 
减曰损。至脉从下而逆上,由肾而至肺也;损脉从上而行下,由肺而之肾也。离经者,脉呼吸 
六至,已离其经常之度也。一呼四至,一吸四至,则一息八九至,乃阳气乱,故脉数,数则气 
为热耗,耗则精竭,故曰夺精也。五至死之渐,六至其命绝矣。然数脉一息十至十二三至,迟脉 
四呼始见一至,皆仅见之脉也。 
损脉之为病奈何? 
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 
脏六腑也;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为肌肤;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也;五损损于骨, 
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于收病也。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此推究损脉病证也。一损损肺,肺主皮毛,肺损故皮聚而毛落也。二损损心,心主血脉,心 
损则血虚,故不能荣养脏腑也。三损损脾,脾纳五味而主肌肉,脾损失其运化之权,故肌肉消瘦也。 
四损损肝,肝主筋,肝损不克充其筋,故纵缓不能收持也。五损损肾,肾主骨,肾损故骨痿不能起 
于床也。从上下者,从肺损至肾,五脏俱尽,故死,肺在上也。从下上者,从肾损至肺,亦复五脏 
俱尽,故死、肾在下也。于收,滑氏云∶当作“脉之”二字,愚意尤不若丁氏之“反此者,至之脉病也”为是。 
治损之法奈何? 
然∶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其荣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 
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肺主气,肺损者,宜益其气。心主血脉,心损者,宜调其营卫,使血脉有所资也。脾受谷味 
而主肌肉,脾损者,宜调其饮食,适其寒温,俾健运不失其职。肝藏血而主怒,怒则伤肝,肝损者, 
宜缓其中,即经所谓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之义。肾藏精而主骨,肾损者,宜益其精。盖病在何脏, 
则各随其所在而治之也。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 
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 
有呼吸不至。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 
上文统言五脏受病之次序,此再举损至之脉以求其病形也。滑氏曰∶前之损至,以五脏自病, 
得之于内者而言。此则以经络血气,为邪所中之微甚,自外得之者而言也。其曰呼吸再至,即一呼 
一至,一吸一至之谓,疑衍文也。 
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病。前大后小, 
即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 
腹中痛;滑者伤热;涩者中雾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 
小,虽困可治。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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