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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的三朵花
文/阿超
最后,搬走的当然是灵灵,不是我。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搬回了原来的房间,另外一间做了我的画室,我不想让任何人再来打扰我的生活,莉莉式的唠叨或是灵灵式的野蛮,都不需要了。
但是,现实却不以我的意愿为转移,在一次外出写生时,我遇到了楚楚。
和我合租过的三个女孩人都蛮漂亮,就像三朵花,但性格各个不同,莉莉唠叨,灵灵野蛮,楚楚聪明,我和她们或长或短地聚在一起过,也算是缘分一场。
自从哥们儿小凯搬出去以后,两室一厅的房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房租我倒是能够负担,只是没了哥们儿,一个人喝酒很是没趣,干脆把酒戒了。但当我渐渐已经习惯独处的时候,舅妈突然打来电话,告知财专毕业的表妹莉莉要来工作,公司不提供住处,希望我能够发挥一下表哥的作用,予以照顾。于是,我开始了时下十分流行的异性合租,尽管这个人是表妹。
表妹在一家台资公司做出纳,学财务出身的她实在是个非常仔细认真的人,有时甚至可以说是琐碎而唠叨的。比如,她规定我贴身的衣裤袜必须每天换洗,家里轮流值日,桌椅天天擦,地起码隔天拖一次,进屋要换拖鞋,晚上十一点之前要睡觉……还有这个不许,那个不行,弄得我备受拘束。可又不好跟人家翻脸,要命的是,她事事说得都对,我能怎么办?
本来我单身的日子过得好好的,以前,杂七杂八的东西满屋子随便放都可以,脏衣服攒上一个星期扔进洗衣机里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桌上的尘土有一寸厚,也没人指责我的不是。只要我乐意,爱怎么的就怎么的——可以蹦迪到后半夜,也可以在电影院窝上一个通宵。现在这些“单纯”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看着莉莉的身影,我真想揍她,是她剥夺了我原本随意自由的生活。
说实在的,过去和小凯一起住的日子更糟:客厅地板上是横七竖八的酒瓶子,桌上是狼藉一片的杯盘,两个房间的床上全是歪躺着的烂醉大男人,或许会是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地下。
小凯走了,我还是不喜欢收拾房间,除了不再日日醉酒,烟灰缸里的烟蒂比过去多(酒戒了,改抽烟了),其他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所以莉莉一来——我记得她拉着行李进来时是捏着鼻子,蹙着眉的——我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就要宣告结束了。我把这件令我头痛的事和另一个哥们儿王斌讲过,王斌对我深表同情,拍着胸脯表示,要是莉莉太过分了,就帮我好好治治她,给她点颜色看看,省得她老是啰里啰嗦起来没完没了。
在莉莉的监督下,我已经习惯每天换洗衣服,进来时换拖鞋,按时作息了——看来,莉莉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不过,和莉莉同住的好处也是有的,至少,每天早上,餐桌上会有冒着热气的豆浆和馒头,我不必再在匆匆上学的路上手脚并用地玩特技:双脚不停踩自行车,一手把握着方向,一手拿着点心大嚼。
以前,因为考虑到买热的点心要排队,于是我只好买冷的,又冷又干的早点要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吞下去,弄得我常常打上一路的嗝。冲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水,时间一长,就把个胃折腾得够戗。现在,莉莉每天会早早地叫我起床,天天有热汤的早饭吃,胃病倒也不犯了。晚上不必提溜着便当回家,因为她已经整好了晚饭,回来就一个字:吃!想来也还算有点福气。
当然了,这就引起了王斌的嫉妒,他开始是三天两头有事没事到我那儿去,没话找话地和莉莉聊天;慢慢的,就把莉莉往外带,害得我不得不自己解决晚饭问题。我又开始了带便当的日子。再后来终于有一天,莉莉红着脸,告诉了我一条很意外的消息——于我看来却不亚于一颗炸雷的效果:“哥,我要搬出去了。王斌,他,要做我男朋友!”
“你答应了?”我暗暗压抑着内心的恼火。
莉莉点头,一副娇羞无比的样子。
“有了男朋友就不要哥哥了?好吧,你去吧!”我生气地挥了挥手。
送走了莉莉,我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心里恨透了王斌,这个臭小子,竟然胆敢挖我墙脚?但是转念一想,王斌是不错的,蛮有前途的小伙子,莉莉总不能老跟着我这个表哥过日子吧?女孩,总是需要有个归宿的。虽然我号称是她的表哥,其实还是由她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跟了王斌,我还是可以向舅妈有个交代的。只是我从今往后样样都要自己动手了,想到又要回到过去那种我已经不能忍受的生活,心里难免有点毛躁。
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于是,我像从前一样,每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给自己烧好早饭,打扫好房间的卫生。晚上,有时也学着自己做饭,天天带便当已经吃得我反胃,我已经可以烧好几个菜了。好在莉莉也不是完全不管我,偶尔过来,还会帮我收拾,尽管可能她没有什么可收拾的。
如果说莉莉让我从狗窝搬回了人间,那么灵灵,又把我打入了地狱般的生活,想想有点哭笑不得。
灵灵是王斌的妹妹,他哥哥发誓要撮合我俩,才把她交到我这里。
只能说,她是个很时髦的女孩,刚上工校,比我小三岁,一副很可爱的样子。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她搬来的当天就着实让我领教了一番她的“威力”。
我回到家——姑且称之为家吧——没想到,自己竟被吓了一跳,第一眼发现的情况是自己的东西全被扔到了客厅:我的画架歪歪地倚着墙壁,颜料洒了一地,我的书我的画被堆在客厅的中央……我差点怀疑自己走错了。可是我的钥匙只能捅开自己的房门,这一点足以证明我没有“私闯民宅”,只不过我的房间早已鹊巢鸠占。
“噢,我是灵灵。你回来了!我喜欢你那间,大一点儿,我的东西多,只好让你也搬一下了。”灵灵从原本属于我的房间里探出头来。
嚯,说得好轻巧,这算是打招呼吗?我有点无可奈何了。
我皱着眉:“好吧!”开始收拾我的东西。
花了半夜时间,费了不少劲儿,才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心里充满了怨恨,这个野蛮的“同居者”,简直莫名其妙!
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每周四的晚上必定要做一次面膜,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无论多晚,她照样会把捣鼓好的糨子往脸上糊。本来女孩儿都爱漂亮,这也无可非议。只是不应该糊着脸,不卸口红,穿着白色的睡衣在客厅里吓人,半夜三更的,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那天,我给一个高中生辅导完功课,将近晚上十点,预备拿钥匙开门,门却被里面的人打开了,我刚想说声“谢谢”,就被探出来的一张绿莹莹的脸吓得扔掉了手里的包,接着是眼镜落到地上,然后是镜片碎裂的声音。
“是我,灵灵!看你那小样儿,这么小的胆子!哪像个男子汉?”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喘着气,摸索着捡起自己的包和眼镜架,问:“还,还没睡呢?”
“我在做面膜!我们的新货,有收缩毛孔作用的!”她竟然没有察觉到,我其实根本没有办法平静下来听她说话。
我扶着墙摸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才长出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她来踢我的房门,我才拧开锁,却被门撞痛了额头。我揉着前额:“小姐,什么事?”
我没敢抬头,我着实怕那张绿莹莹的脸。
“我已经洗掉了啦!哎,你看看,是不是特有效?我感觉满舒服的!”她笑嘻嘻地涎着脸问道。
“对不起,我对化妆品没有任何研究,自个儿臭美去吧!”随即,我把门关上了。躺在床上,向着窗外的月亮祈祷:今晚,可千万别做噩梦!
但是,真正的噩梦并不在梦中,而在于清晨醒来时。
我起来的时候,灵灵正在厨房忙碌,餐桌上放了两个煎好的荷包蛋,这让我略感安慰:这姑娘究竟还有稍许可爱之处。
等我懒洋洋地跑去卫生间准备刷牙洗脸,但见门上挂着一块牌子——灵灵时间,他人不得占用!
这是她想出来的,不过倒也不能怪她,毕竟如果我和她在卫生间相遇是非常尴尬的,协商的结果就是这块牌子的出炉。但是让我受不了的是,没有任何灵活机动的余地,如果是她的使用时间,哪怕她并不在里面,而我确实是有非进去不可的情况,灵灵也不会让我进去。可惜了,如此铁面,她应该去当法官。
好不容易等到我的使用时间,灵灵撤了牌子,我才能进去。
洗漱完毕,准备享用早餐时,低头看见的却是一个油油的空盘——这两个蛋原是她的早餐!而我的,还得自己动手做!不仅如此,这个空盘是我必须要洗的,还有旁边的空牛奶盒也是要由我来扔掉的。而她已经在镜子前描眉打鬓,忽而又转到我的面前,长长的马尾还扫了一下我的眼睛:“我去上学了,快来不及了。这里,你收拾一下!”
“你怎么把这幅画挂到这里?”我叫住了已经转到门前的灵灵。
“两棵白菜呀,挂在厨房里最合适了。我的房间又不是菜市场,你看,我换了张贝克汉姆的画像,多帅!”她得意洋洋地向我宣扬着。
天哪,那可是齐白石的画,虽然是复制品,不值几个钱,可至少在我心目中的分量不是什么庸俗至极的贝克汉姆可以比拟的。哪怕是贝克汉姆本人贴在墙上,我都不会多看他一眼。本来我以为灵灵喜欢这幅画,才没有在搬进来的当天连同其他属于我的东西一起扔出来,原来,她只是把它当成了“两棵白菜”,所以拿来糊墙了,而且已经溅得油渍斑斑。
是可忍,孰不可忍!
“晚上,把你的哥哥请来!”我冷冷地对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