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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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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轻轻地放开红月儿,不着痕迹地整整衣襟,向他笑道:“新郎倌怎么有空来?”   
  前两天刚听舅舅说起宫里连办了两场喜事,先是十三阿哥娶了阿哈占之女,接着是十四阿哥娶了员外郎明德的女儿。虽然都只是侧福晋,好歹也是这两位皇子的“初婚”,办得很是热闹。舅舅大概是认为我和他们熟,才把这消息告诉我。我甫一听很吃惊,明明还是两个孩子,竟然就要做别人的丈夫!后来一想也就释然了,满人都早婚,他们的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儿女都好几个了。如果我不是生了一场莫名的病,大概在年内也嫁作人妇了。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我是要学会适应的。   
  十四听我这么说微有些窘迫,但随即无所谓地说:“不就那么回事儿。”言下之意是,以前怎么着现在还怎么着。   
  我倒是忘了他将来还有很多做‘新郎倌’的机会,这个时代的男人在没有正妻之前都还可以自诩单身汉。于是说:“虽然晚了点,还是祝你和侧福晋百年好合,举案齐眉。”忘了说早生贵子。   
  “谢了。”十四好像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指指红月儿问,“刚才你们在闹什么啊?”   
  我笑了笑说:“没什么,我笑她绣给心上人的香囊太丑,她恼我呢!”   
  “小姐!”红月儿抗议。   
  “啊,算我说错了。”我轻搂了搂她说,“别生气了,去给十四爷倒杯茶。”   
  十四笑道:“不用,我怕她把气撒在这茶水上,我可不敢喝。”   
  红月儿向十四施了礼还是下去了。   
  十四又对我说:“今天是专程来找你骑马去的,这就走吧。”   
  你来找我,我就得奉陪?心里难免有些不爽,但眼前这小子霸道得很,别说是不跟他去,就是动作慢点也怕他就要上来拖人。骑马就骑马吧,反正我也好长时间没出去走了,松松筋骨也好。   
  骄阳似火,饶是我只穿了件薄薄的夏衫还是热得不行。身下的暴雪倒是亢奋,一连奔了快十里地还意犹未尽,我硬是勒住缰绳让它慢下来。翻身跳下马背,牵着它往树阴的地方走。我们一人一马都是汗流浃背,只是暴雪还想再跑,不满地朝我喷气,我拽了拽它的棕毛,痛得它“咴咴”直叫。想反抗吗?等下辈子你变成人我变成马再说吧!   
  十四原是跑在我前面的,见我没跟上去,便也折返回来。“怎么不跑了?”他问。   
  “热死了。”我把暴雪拴在一棵树的树干上,自己找了个最是荫凉迎风的位置坐下。不一会儿,十四也拴好了马,坐到我旁边来。   
  他撞撞我的胳膊肘说:“刚才我看见你亲红月儿啦!”   
  “哦?那又怎么了?”   
  他笑眯眯地盯了我一会,说:“你也亲我一下好不好?”神经病!我挪了挪离他远一点。他却又凑了过来:“那让我亲你一下也行。”   
  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起身走人。“李涵!”他一把拉住我。我盯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了句:“放手。”他极不情愿地收回手去,却仍拦在我前面。他问:“是上回我没告诉你我要纳侧福晋,你生气了?”   
  他到底在想什么啊?!我彻底被搞瞢了。难道是我做了什么让他误解的事?早知这么麻烦就不该和他出来,还以为他以前都只是玩笑,其实是把我看成和李浩一样的。现在去想这个也没用,还是先把眼前的事解决了吧。我尽量让自己平心静气地说:“十四爷,没去祝贺你新婚之喜的确遗憾。下次你娶嫡福晋的时候还请给我一张喜帖,我自然是要去讨杯喜酒喝的。”我顿了顿又说,“等我成亲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忘了遣人送张帖子给您。”话说到这份上,我想已经太足够了。   
  十四静静地看着我,柔声说:“为什么不是我们俩一起发帖子给别人。”   
  “不可能!”我断然道。   
  他的眼睛里怒火炽烈:“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乐意。”我已经不想跟他夹缠下去,早厘清早好。   
  他的脸色铁青,眼睛里满是我不熟悉的暴戾之气。我们互不相让地瞪了对方好一会儿,他突然猛地转身就走。往前走了百来步后,又折了回来,是想起马来了吧。他却走到我跟前,阴沉着脸说:“我送你回去。”   
  离上次的不欢而散已经半个月,至那之后我就没见过十四。他应该是放弃了吧?像他们这样的天之骄子自尊心强,碰过一次壁之后不可能再来自取其辱。我想我上次做得很对,与其躲躲闪闪不如直接了当地说清楚,让大家都明了彼此的意思,不需要再花费时间猜来猜去,做一些无谓的努力。   
  我拒绝十四除了想远离政治漩涡之外,还因为我在心理上很难接受他做我的丈夫。嫁人固然是早晚的事,我也从没想过非情之所钟不嫁,但十四实在太小,看到他我就会想起李浩。嫁给他可不只是陪他吃饭聊天,一想到和那稚气未脱的少年有肌肤之亲床第之欢,我就全身恶寒(老牛吃嫩草算是轻的,简直像摧残民族幼苗)。    
  十四这件事应该算是了结了,但京里毕竟是个是非之地,以我这种完全没有这时代人自觉又冲动偏激的个性,保不定哪天就得罪了什么王公贵戚、格格褔晋之类,还是老老实实回盛京家里待着吧。所以我就写了一封信给老爹,说我在北京住了一年多了,很想念父亲和弟弟,反正选阅已经结束,请他派人来接我回家。虽然现在还没收到回音,想来老爹也不会拒绝这种合理要求。   
  这天早起,不想在屋里待着,便让小厮套上车出去逛逛。舅舅对我是完全放任,大概是我大部分时候扮得温顺知礼,也可能是他认为我已经无可救药,可怜老爹还想让他管教我。   
  赶车的小子问我去哪,我想了想说,就去王府井一带转转好了。    
  王府井大街始建于元代,明朝时,永乐帝为笼络诸王,在东安门外建起十座王府,所以这街就叫‘十王府街’,后来渊于街上的一口水井不知怎么就改叫‘王府井’。以前逛王府井,冲的都是东方广场、新东安、百货大楼等大型商厦,现在看这条街,除了宽阔的街面就只有围墙。还有那口全国闻名的井,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普普通通的井罢了。(还是现代的北京政府有创意,用樱红色大理石铺出井台的图案,在井口覆盖一块圆形铸铜浮雕,十条飞龙盘绕着细数王府井历史的文字。)   
  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冷清的王府井啊!街面没有任何商铺,附近全是八旗贵族的府邸,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王府大街’了。    
  马车缓缓而行,前方终于出现了不同于围墙和府邸大门的建筑,看那尖尖的屋顶和高悬的十字架就知道,这是一座教堂。这大概就是‘东堂’的前身吧!二十一世纪看到的东堂是用‘庚子赔款’重建的,听说这座教堂被烧毁过好几次,所以现在的和我原来见过的不一样。    
  我让小子在教堂门口停车,他嘀嘀咕咕地说什么蛮夷的庙奇里古怪之类,我哪里理他,兴冲冲地跑进里面。教堂的大厅空旷无人,正前方的石台上供着耶稣受难雕像(穿着衣服的耶稣啊,新鲜),旁边燃着几枝白色的蜡烛。我跪在圣像前,双手合什闭上眼睛(典型中国人的祈祷方式)。我以前也来教堂,大部分是在思路闭塞的时候,总觉得这里的气氛利于思考,平时是从不会想起上帝的。   
  我并没有具体地祈求什么,只略微澄净了一下精神便起身。这时才发现旁边多了个人,他很年轻,约二十四五年纪,栗色的卷曲头发,蓝灰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修士服,正温和地看着我。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姑娘,你很虔诚,上帝会保佑你。”虽然口音有还点怪,但就老外来说这样的汉语已经很不错。    
  我笑了笑说:“您误会了,我并不是教徒。”    
  他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那你为什么在圣像前祈祷?”    
  “我一度希望神能拯救我的灵魂。”我叹道。    
  他便开始宣扬上帝的无尚全能,极力说服我入教。他说:“上帝爱所有世人,只要你有信仰,一定会得到救赎。”    
  我有信仰,却不是对天主和诸神。“上帝的确是博爱的,遗憾的是教会却并不,他们恨不得铲除所有的异教徒。”我于是笑着回答。    
  他被我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表情是愤怒、挫败和失望的综合。不过,在这个国家传教,他应该早受过无数的挫折,要不脸色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马上又开始对我灌输教义。我无意挑战他的信仰,只是不断地打断他,跟他闲聊。从谈话中我知道,他中文名叫钟可守(咳嗽?),荷兰人,十六岁就来到中国传教。他对于我居然知道荷兰这个地方感到十分惊讶,我就对他说,这都是若干年前一个罗刹国人告诉我的。    
  他始终是不能忘记自己的使命,不停地劝我要跟随上帝的指引。临走硬塞给我一个金属十字架挂坠和一本《圣经》(还是德文版的,天知道我的德语有多破,又不附送词典)。他说,希望我能每天翻阅,就算看不懂也接近了上帝的精神。哎,就翻翻插图好了。    
  我跟钟可守告别,答应还会再来(找他聊天),便登上马车回家了。    
  回到舅舅家,换了件衣服,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到庆培的住处去。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无论如何都是要表示一下的。    
  一进庆培的屋子,就看见他们两兄弟挤在一起,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见我进来,庆培先喊了声:“涵姐姐。”    
  我问:“你们干什么呢?”    
  庆均便把手里的篮子递到我面前,只见里面躺着一只白毛灰斑的小猫,还没睁眼呢,微微地颤抖着,发出“咪呜咪呜”的叫声。他笑着说:“这是下人在东院墙根发现的,估计是被母猫落下了。我看怪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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