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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哥哥 月亮妹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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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沿着曼哈顿区的布利克街慢慢地走着。初冬,黄昏来得很早,特别容易感到一天的结束,或是一个季节。百
货公司已经纷纷地为橱窗的模特儿换了厚重鲜丽的时装──橘红、墨绿镶金。那样强烈和抢眼的色彩让人不免想起
「夕阳无限好」的风景来。

    我必须在天完全黑下来以前走到停车的地方。晚上,我必须去拿订做的旗袍,明天去看家具。后天呢──我的
记事本上没有写,不过我计画要给路写信。

    我的朋友路,今天寄来了一封信。

    我们认识十年,这是他除了上大学时考试带的小抄以外,中国字写得最多的一次。

    我在翻动那叠厚厚的信纸时,觉得好象也翻动了那些过去的日子……。

    ……而天色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很多年以前的某一天,我在汉口街的「台映」看电影。电影放到一半,旁边的人忽然碰了我一下,递给我一包
烟。讶异之余,我不免客气地推拒着:「谢谢,我不会抽。」黑暗中有一个声音顿了一顿,然后说:「不是的,请
你递给我的朋友。」到电影结束之前,他的朋友已经从我那里得到不少二手的赠品:火柴、口香糖、爆米花、汽水
……等等。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路的长相和他的行为一样草率:两个眼睛一大一小,常得用黑细框眼镜遮着:头发齐肩,整个人瘦得像麻杆。
差有可观之处,不过牙齿洁白整齐而已。我们刚认识不久,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在清华念书,是「拿奖学金的那种」。
我跟他说我读台大,住在杜鹃花城……云云。没想到不巧隔天大家在通往新庄的交通车上碰到。当下彼此不禁惺惺
相惜,这才真正变成好朋友。

    路很喜欢电影,我也是。我对他起初的了解是透过看电影而断续进行的。比如说有一次看《杜立德医生》,杜
立德在检查一只鸟的嘴巴,他突然说:「我爸爸是牙医耶。」又有一次看《柳巷芳草》,他又悠悠开口:「我以前
常去万华……」他后来说在黑暗中讲话,不必面对别人,比较自在,而且容易坦白。

    我每次从电影院出来都知道两个故事:银幕上的和银幕下的,因此很喜欢和他看电影,觉得值回票价。我们常
常是下午逃课去看,看完了在电影街乱吃一通,然后想办法让对方付账。也有的时候去中山北路的「林口」图书逛
原版唱片,或者去忠孝东路的「艾迪亚」咖啡屋听听民谣。

    路对摇滚乐有很深的研究,可惜因为天赋的关系,只能哼哼流行歌曲。后来鼓起勇气,毛遂自荐地跑到罗斯福
路一家餐厅去唱;天天垂着头,状似哀怨地唱着 Don McLean 的 Vincent:How you suffer for your sanity……,
非常之曲高和寡。

    那时我们都十分心仪欧美文化。看到几场好的电影,听到歌曲中一些简单而发人深省的词句,总是很快地感动。
对于毕加索、马蒂斯唯一的认识,是他们喜欢画奇怪的几何图形和长颈子的女人,但是这也不妨碍我们的热烈讨论。
肤浅,可是十分快乐,而且充满希望,因为我们有的是热情。

    我是一定要留学的,他说,因为「好歹要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我说我是一定不出国的,因为不喜欢再
念书了。以后出去观光一下就可以了,或是坐在家里等着收他的风景明信片。我们每次谈到这里都很兴奋,我仿佛
可以看到那雪片样的、充满了世界各地风情的明信片堆在我的窗前。

    路的功课不好,自从下了出国的宏愿以后,就极力弥补他的成绩。结果学期末时当选了他们班十大「蛇形雕手」
之一──指其考试时在桌椅上雕刻资料的技术超群也。

    他虽然这样不学无术,却是我所看过的极少数讲义气的人。这在我们那个已经社会化了的大学校园里,不免有
点过时,但是让人觉得温暖;知道随时有人跟你同进退总是好的。

    有一次路的一个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在校园里被附近几个不良少年围上了。其中一人带了武士刀,两人嚼着槟
榔,嘴里不断吐出吓人的红色汁液,声势毫不比带刀的那个逊色。旁观的同时七嘴八舌,有的人要去报警,有的人
低声讲:「有话好说嘛!」可是没有人动,更没有人敢上去排解。

    路跑过去,一面拉着他朋友,一面说:「我打不过你们,可足你们要是动他一下,我一定跟你们没完没了。大
家豁出去好了。」那帮人看他那样瘦小,两只眼睛的差距因为怒睁着,而显得分外明显,大概觉得他有点疯了,居
然没难为他,放他们过去了。

    事后人家都觉得他傻,说是万一当时挨了一刀怎么办?也有的人说英雄不是人人可以做的,为了逞能出锋头,
把命赔上可划不来。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人的懦弱不在于胆小,而在于他们找各种借口来掩饰自己的胆小。路并不
是武侠小说看多了,他只是对情份比较认真罢了。年轻的我当时对于这个天真的朋友感到非常骄傲。

    后来我们又一起干了一些糗事。包括报名去当热心助人的「张老师」,鼓励别人「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必来
念大学;又拍摄号称「超写实」的实验电影,片名叫做《稻草人》。我在路的大力栽培之下,当了片中唯一的女主
角──稻草人。路的一个哥们因为欠了他的钱,被他找来演乌鸦。路自已则连拍带导,外加奔走筹款,跑东跑西得
不亦乐乎。

    我们在各方面都配合得很好,很像计算机择友产生的样本:兴趋、身高、年龄……无一不同。看到对方就像看
到自己,非常的「视如己出」。我因此常跟路开玩笑说,结婚时请他来当伴娘。

    快升大四的时候,路却真正考虑起他的婚姻大事来。他认识了一个外校艺术系的女生,美丽聪明,兼且浪漫,
路极为倾心。女孩什么都好,就是不爱看电影。路惯于在电影院中进行的自我介绍因而必须另谋出路,改行打电话。

    有一阵子路在打电话给她之前总要先对我演习一遍台词,配以适当的声调和表情,我看了十分不忍。路以往交
女朋友的态度一向是广结善缘,像这样的严肃倒是不曾有过的。

    他原来生得嘻皮笑脸,看起来一副和这个世界非常妥协的样子。谈了恋爱以后却经常紧抿着嘴、锁着眉,汲汲
于两校之间的公路上。凡开口必和艺术、生命的力和美等等有关:一时之间,脸上倒平添了几许正气。

    这样苦苦地追了一年多,朋友们都替他担心,怕他前功尽弃以后只好从法商转去念神学院。可是顽石总算点头,
女孩在路快去当兵的时候,终于答应他的求婚。忝为他的「兄弟」,惊喜之余,我也不免有些怅惘。想着他结婚之
后,我们那些有趣的经历可能因他的安定而不再。二十三岁结婚,委实是太早了。

    举行婚礼的前一个礼拜,我们在一起聊天,路滔滔不绝地谈着他末来的计画……当完兵以后,和他太太一起出
国,先替他爸爸念个MBA ,然后赚点钱,再为他自己念个电影硕士,然后回来。

    「我们可以一起做点事情。」他拍拍我的肩膀。「先跟我老头借点钱,然后──也许我们可以自己拍一部电影、
一部电视剧!什么都好,总之就是我们以前没做的那些事情,统统都要实现!」路在大方地开着长期支票的时候,
兴奋得连连在空中虚劈了几下手势。

    那天晚上大家开车去郊外兜风,沿着滨海公路飞驰。带着一点酒意,我们大声唱起歌来。那时候我他我到一份
还算轻松,而且薪水也不差的工作,是去当父亲一个朋友的秘书。其它几个人有的当兵,有的准备托福,有的不走、
不找工作,也不着急。我们在唱遍了中西名曲、最后用不太清楚的台语合唱〈杯底不可饲金鱼〉的时候,心里都想
着:前途,谁怕谁呢?

    路结婚以后就当兵去了。每次休假回来都告诉我们他如何跟长官吵架、如何被关禁闭等等。理了小平头的路看
起来小了很多,还是那副惫懒的样子。临走时总是不忘吩咐我去看他那位美丽的新娘。

    可惜路的太太却跟他不大一样。我每次打电话去他们租赁的新居找她,人总是不在;但是音乐会、舞会等等公
共场所却常见到她的倩影。路快退伍的时候,传出她和一个跳现代舞的男子恋爱的消息。据她自己的说法是「终于
我到另外一个热爱艺术自由的灵魂相契合」。

    可怜我们的路虽然也唱过几句不成调的歌、导过一部实验电影,而且常去舞会赶场,可是讲到灵魂这种深不可
测的事情,自然不如别人远甚。路短暂如春梦的婚姻就此宣告结束。

    离婚对于路是个不小的打击,这大概是他成长以来,第一次,也是最认真的一次恋爱。退伍后有一阵子他白天
打牌,晚上就去各处看现代舞发表会──不能明白他跳的舞和别人跳的舞竟会导致这么大的区别!

    路的家里原来就不赞成他这么早结婚,这下更以「不听老人言」而对他痛责起来。路的一个瘦长脸的同学,有
一次则刻薄地问他:「这次你需要什么样的道义支持?」路的认真变成了人家眼中的笑话,因为他所看重的东西,
刚好是别人所支付不起的。

    在我们那个年纪和环境,真正的悲欢离合是谈不上的。路的离婚事件,对衣食无缺的大家来说,很够得上称之
为悲剧了。几个比较热络的朋友,那一阵子整天和潦倒的路和在一起,也因此蒙上了一些「淡淡的哀愁」。

    我出国的前一天,路戴了副大墨镜来找我,身上一件大花的夏威夷衬衫,仿佛要上飞机的是他自己。那时他痛
定思痛,正把全部的寄托放在他的本行企业管理的学以致用上面。

    「我是一直不赞成你去念电影的──虽然说,我自己以前也有过这种念头。妳知道,女生长得漂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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