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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秘密档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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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浅,直接造成了人们对于上半句的误解。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这“刑不上大夫”指的就是“刑,可以不加在权贵者身上”,其实,这是大大曲解了原意。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已经有明确的解释:“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这里的“士”指的是“士大夫”。接着,司马迁对这句话做了阐述,其大意是说,士的气节不可辱。有节之士在未受刑遭辱之前就“引决自裁”了。因此,刑罚很难施到他们身上去了。惧怕刑罚到了宁肯一死的程度,可见刑罚之残酷。    
    典籍中记载的种种酷刑,让人触目惊心者不下几十种,足见规则制定者超常的想像力。此处只略寻几个,便可窥见一斑。    
    ◎ 一六三九年的一次凌迟    
    凌迟之刑是诸多酷刑中最惨绝人寰的一种。是将活人的肉一片片割下来,让人慢死的方法。中国历史上有姓名可考的被凌迟处死者不下千人。著名者如颜杲卿、刘瑾、郑鄤、袁崇焕、石达开等等。民间悍妇骂人时常说“挨千刀的”,就是指的凌迟。如此咒人,实在是国骂之精髓,先按下不表。明朝是历史上酷刑最多的时代,百官们竟然用鸩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折磨。    
    明代《瑞严公年谱》记下明末崇祯进士郑鄤被凌迟处死时的情景——    
    一六三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后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坐,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儿,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口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喋喋不休地嘱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西城察院的官长就位之后,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谁也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    
    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向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地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疖药的原料。    
    ◎ “人皮草袋”和“沥青人”    
    活剥人皮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尤其明朝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叶子奇《草木子余录》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有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实行剥皮就在此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而且,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夏充彝在《幸存录》中记载: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姓徐的术士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夜里,众人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儿,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魏忠贤。他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儿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 烹    
    此刑比剥皮更胜一筹。俗称“上油锅煎”或“油炸”。    
    楚汉相争之际,楚霸王项羽就威胁要把刘邦的老爹给“烹”了。刘邦倒是满不在乎:“吾与项羽举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分我一杯羹。”项羽听了气得半死,眼看就要把刘邦的老爹烹掉。幸亏项伯及时相劝,才使刘邦的老爹免此一难。    
    明朝大将铁铉却没有刘邦老爹的好运气。当燕王朱棣兴兵颠覆建文帝之际,铁铉等忠于建文帝的臣子奋力抵抗,然而,终是以卵击石,朱棣攻下南京,铁铉也被朱棣大军所擒获。即位后的永乐大帝大开杀戒,把建文帝的老臣一一处死,铁铉自然难逃。蔡东藩《明史演义》第二十六回记载——    
    ……兵部尚书铁铉,受逮至京,陛见时毅然背立,抗言不屈。燕王强令一顾,终不可得,乃命人将他耳鼻割下,爇肉令熟,纳入铉口,并问肉味甘否?自古无此刑法。铉大声道:“忠臣孝子的肉,有何不甘?”燕王益怒,喝令寸磔廷中。铉至死犹骂不绝口,燕王复令人舁镬至殿,熬油数斗,投入铉尸,顷刻成炭。导使朝上,尸终反身向外。嗣命人用铁棒十余,夹住残骸,令他北面,且笑道:“你今亦来朝我么?”一语未完,镬中热油沸起,飞溅丈余,烫伤左右手足。左右弃棒走开,尸身仍反立如前。不愧铁铉。燕王大惊,乃命安葬。    
    ◎ 过山龙    
    李伯元的《活地狱》对此刑如此记载:“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有想像力和“趣味性”。    
    ◎ 连坐宫刑    
    宫刑,这种让男人不男的刑罚并非仅存于中国,却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因为男子被割除生殖器后,数日内伤口会发出一阵一阵的肌肉腐烂的臭味,所以又称为腐刑。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被判宫刑的人当属司马迁。此人因为没有管好嘴巴,而把那话儿丢了。这让后世文人接受了不小的教训,从此之后的文人老实了不少。    
    翻开中国的历史,受过此刑的人实在浩如烟海,其中绝大部分是宦官,这本也不足为奇。可是,发生在秦代的一场“连坐宫刑”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秦朝大奸相赵高是当时战国七雄之一的赵王室的远亲,在他打入秦国内部之前,被赵国处以宫刑,伤好后他逃到秦宫做了宦官,成了嬴政小儿子胡亥的家庭教师,后来升至宰相,位高权重。说起赵高的受刑,那实在是冤屈。其实犯错误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按照赵国的律法被处以宫刑,赵高的母亲当时正在干柴烈火的年龄,那能和一个废人共同生活,于是改嫁别人,生下了儿子。根据赵国的规定,妻权夫授,即便改了嫁,生的儿子都承继姓赵,于是那个倒霉蛋名叫赵高,而不是李高王高。于是,更别出心裁的法令让赵高陷入水深火热——当时赵国的法令规定,这样生下来的儿子也要被处以宫刑。    
    对于这种刑罚,姑且称之为“连坐宫刑”。所蕴含的各种变态心理实在值得把玩。这究竟是一种灭绝式的断后刑罚,还是一种仇恨式的报复?    
    ◎ 太监们的生殖器哪里去了?    
    太监们生殖器的归宿一直是一个不宣的秘密,当然,更多情况下是因为人们不去关心这历史细节中卑微的细节。    
    北京紫禁城西华门外有间名叫“厂子”的破屋,就是明清两朝赫赫有名的太监工厂,那些身怀绝技的“刀子匠”,按“圣上”的旨意不断制造着太监。按照太监门的规矩,割下来的生殖器不可随便扔掉,大有排场之用,俗称“宝贝儿”。一遇到升迁的机会,必须拿出来呈验;就是在太监临死入棺之前,还得找回“宝贝儿”在原处装上,到了阴曹地府,才不至于尸首不全,以求来世能够六根齐全,重享荣华富贵。    
    清朝大太监李莲英因自己的太监身份而痛苦,他不止一次说过,来世一定要做个真正的男人,他恳求家人在他死后为他下体装一个木制的生殖器,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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