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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在“夫对妻”的规定中多了一些诸如“(妻)以非理殴伤”、“(夫)过失杀人”等开脱罪名的条例。而在“妻对夫”的规定中多的不是开脱罪名,反而是“绞”、“凌迟处死”等酷刑。
更有甚者,妻子往往成为丈夫的附属品,甚至是私有财产。传统法律自古施行族诛之制,妻既从属于夫,故夫犯重罪,妻姐依例缘作。《汉律》而下,并无例外。正所谓“祸延父母妻子”,妻子从来就是不可逃的。如果碰上的是谋反大案,就连儿子的妻子,也属于不可逃的
范围。然而,不平等的是,妻子如果有罪,却一般只惩罚其个人,与丈夫没有什么关系。
第四部分 罪与罚第27节 吃人肉的故事
——罪,还是罚?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经济的(像卖人肉的孙二娘)、有的是饥饿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头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各不相同,惟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李敖《独白下的传统·吃人》
野史中多处记载了吃人的故事。以人肉充军粮似乎尚可称之为理直气壮,而有着吃别人肉的权利的人在吃过人肉之后触动灵机,为人肉想出的种种别称,实在是煞费苦心。
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如此贴切的别称,在那些只有人肉可吃的长官大脑中想出来,实在是艰苦条件下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 吃人肉的“英雄”们
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吃人肉的故事随处可见。第二十六回中,讲到母夜叉孙二娘开黑店,“盖些草屋,卖酒维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切馅子包馒头。”在第三十一回里,宋江被强盗抓住后,强盗王矮虎大叫说:“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指宋江)的心肝来,造三份醒酒酸辣汤来!”第四十回:“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同样是这个“黑旋风”,在第四十二回里又上演了吃人肉的故事:“黑旋风”李逵在杀掉李鬼以后,“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口,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如果小说家言不足为据,那么记载于野史的有关明末义军张献忠率军进剿四川,军粮断绝,杀大量俘虏、百姓盐渍做军粮充饥一事,我们是否信之?正史的有关黄巢和张献忠这样的义军吃人的故事,我们又该做何解释呢?
贼(黄巢)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旧唐书》卷150下
看了这样敲骨吸髓的记录,哪个还“敢笑黄巢不丈夫”?
英雄们吃人的“英雄”事迹常常被人忽略,他们在历史教科书中满脸沉重地存在着,引发人无尽的追思。可是,当我们清楚了他们嗜血的本性,也许,真的该换一双眼睛了。
◎ 世界上最美的食物,还有超过人肉的吗?
这句不是人话的话的发明者是隋朝末年的反王朱粲,此人与同时代的麻叔谋都因为吃人而名垂千古。朱粲起兵的时候,正赶上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有超过人肉的吗?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几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 亲人葬于何处?
清顺治九年(1652年),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有一天,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向他下跪。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中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着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
◎ 人肉市价
把人肉明码标价的事情在历史的缝隙中屡屡可见。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年)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巿,惨不忍睹。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年),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当卖人肉者从买人肉者手中接过银子的瞬间,他会想什么?而回家以人肉充饥的人,又在想什么?他会算出自己的身躯价值几何吗?
◎ 爱好吃人
吃人也能成为一种爱好?下面这几个古人实在是让人心惊胆寒。
张骞的《耳目记》记录了隋代末年诸葛昂、高瓒二人比富的故事。二人极为奢侈残忍,并互相攀比赌胜负。高瓒请诸葛昂吃饭,煮了两个十多岁的小孩子,把头颅和手脚端上来,共同吃下。诸葛昂后来请高瓒,先叫爱妾出来倒酒,爱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把她喝斥下去了。一会儿便把爱妾蒸熟了,使她坐在银盘中,仍然涂上脂粉,穿上锦绣,命令两个青衣婢女抬到筵席上来,诸葛昂撕下腿肉请高瓒吃,席上座客都吓得遮住眼睛不敢看,而诸葛昂则不慌不忙地取乳房肥脆的部位吃,大饱之后才作罢。
明朝末年山东总兵刘泽清,外表儒雅,但其内心无比凶残。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当场拉过来一名死囚,命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金瓯中,刘泽清吃着血淋淋的心脏,喝着白花花的脑浆,旁若无人。
第五部分 医学第28节 致命的幽默感
——看,那些志得意满的江湖郎中们!这些人是聪明的流氓,由于找不到任何其他职业,便操起了四处游走行医这一行当。
——[英]麦高温《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
再现中国古代医学的伟大成就之前,我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渴望,就是把江湖郎中们先抬出来给各位瞧个究竟。他们在中国医学史和社会学史上承担着“黑客”一样的重要角色。他们游走四方,以那一点儿可怜的经验和故作镇静的表情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口食,而病人,见的多了,也就麻木了。
英国人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说:“在中国,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人人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公开行医。而在英国,对行医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学医的人才能从事这一职业。中国没有大学考试,没有医院,没有对医药学和解剖学的研究,行医也不需要烦人的执照。只要那个人有一件长衫,以及对于汤药和成药的肤浅知识,他随时都可以治疗令西方一流的内科医生头疼的疑难杂症。”
麦高温在中国的时间是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初。这时候的中国,并非像这位洋先生所说的,“没有大学考试,没有医院”。事实上,中国最早的医学教育机构在汉平帝五年(公元5年)就有了,后经隋唐宋明清几代的不断推进演化,有了较为详细的专科分类。
鸦片战争后,医学教育也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而改变。太医院及地方医学的传统医学教育日趋衰退,而帝国主义开办的医院及西洋医学堂代之而兴起。在此形势下,清朝政府也仿照西洋医学教育开办医学堂。最早是在同治四年(1865年),北京同文馆所设科学系,其中有医学科学研究,清廷聘英人德贞(Dudgeon)为教授,这是中国学习西洋医学教育的开端,但数年后即中断,未培养出人才。1881年天津开设医学馆(第一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