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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的秘密档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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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剪掉父母给自己的毛发,不啻为奇耻大辱。曹操作为统帅,以发代首,已经相当难能可贵了。    
    与此相对照的,发生在之后一千五百多年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头发保卫战”,则是用鲜血告诉我们: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起拿去吧!    
    话得从清军入关时说起,大清皇帝为了推行“削平四周,留守中原”的治国主张,设计发明了一种奇怪的发式:将头发之前部到脑顶剃去,再将四周的发际全部剃光,只留下中间集中的一块和一个长长的大辫子。为了一统江山,尤其是统治思想,在汉人间大肆推行。推行的媒介便是剃头匠,清政府把全国的剃头匠召集在一起,每人发给一个挂有圣旨的“吊投旗杆”,随后,这些剃头匠便走街串巷,恩威并施地把人们的头发一一拿下。    
    经历了无数次朝代更迭的汉人对于谁当皇上这样的事情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激烈,倒是这场毛发的变革着实惹恼了其中一部分人。当时的清王朝打出的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股强硬的时尚风潮出人意外地遭到了历来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对,江南士子认为剃头便是对他们人格的莫大侮辱,因此群起反抗,指望通过群众的力量让满人有所收敛。然而,这次他们真的打错了算盘,他们的对手再不是软弱的明王朝,顺治皇帝一声令下,接连制造了“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等屠城悲剧,汉人头上的标志连同热血乘鹤西去。当然,屠城也并非可以让所有的人臣服,浙江读书人冯喆坚持留发,情势危急时不得已说服了父亲,离家出走,隐居望头山石庆寺。但时间—长,又心感不安。于是,他返回老家,承欢膝下。当地村民也保护着他。但是有一年,冯家与另一氏族为山林问题发生了严重纠纷。这时,冯喆想从中做调解工作。谁知对方将冯喆的留发一事抓住不放进行威胁。此时,冯的侄子、亲戚都出来劝说,希望他将长发削了,以便诉讼。但是,冯喆仍坚持气节,矢志不渝,并斩钉截铁地说:“宁可官司输了,也不削发。”真可谓百折不回。    
    “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块拿去吧!”那种悲壮怕不是我们理解得了的。    
    1644年到1650年间,意大利人卫匡国写下了著名的《鞑靼战纪》。其中记录了中国南方军民为保卫头发而战的情况:    
    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了武器,为保卫他们的头发拼死斗争,比为皇帝和国家战斗得更英勇,不但把鞑靼人赶出了他们的城市,还把他们打到钱塘江,赶过了江,杀死了很多鞑靼人。实际上,如果他们追赶过去,也许会收复省城和其他城镇,但他们没有继续发展胜利,只满足于保住了自己的头发。    
    意大利人不懂得我们的国情,他看到的只是局部的一场小小的胜利,他不晓得,天下已经是清人的天下,否则,何至于此。    
    民间有一风俗——正月不剃头,因为正月剃头死舅舅。这是一种高明的障眼法。在大清国的高压下,一些文人士大夫不再高喊“头可断发不可剃”,而是以“正月不剃头”来表达对明王朝的思念,实为“思旧”,为了掩人耳目,讹传为“死舅舅”,当真是高明的冷幽默。    
    从19世纪的70年代开始,中国与外国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官员开始出国,一到国外就有人围观,看到男人留着中国特有的辫子觉得很奇怪。中国最早那批留美学生,也最早感受到大辫子的不方便之处,一些美国学校通常开设有体育课,要打棒球、踢足球,中国学生要参加进去,辫子就非常不方便。所以一些留学生就开始剪掉辫子,再买个假辫子预备着,要见清朝官员时再戴上。    
    一场有关毛发的战争足足持续了近三百年。直到近代,国人才真正获得了不剃头和不留辫子的自由。


第二部分 日常生活第7节 缠足(图)

    班昭——“两朵金莲”的咒语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他揪着心。    
    ——林语堂《中国人·缠足》    
    有句经典的骂人的话,用以批评演说者大而无当的演说。那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这实际上是个歇后语,后半句是“又臭又长”。臭而且长的裹脚布,自然是懒人所为,为什么会给“王母娘娘”扣上,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这句歇后语中蕴含了裹脚的历史?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要从王母娘娘那时候算起吗?如果依照考古学的观点,认定王母娘娘便是西王母,那么,这裹脚的历史当在五千年前。    
    可是,考古学的发掘证明,一千年前的女尸脚骨并非弯曲的,依旧是天足。于是这个漫无边际的考证宣告失败。那么,这裹脚的历史究竟从哪里算起呢?    
    史学家依据现有的文献提出了一个假说,如果这假说不被某个突然出土的时代更加久远的小脚女人的尸体驳诘的话,则会成为公认的事实。这事实的残酷之处在于:我们不得不对那个毫无政绩的天才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开始一个全新的认识。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告诉我们,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窅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窅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小脚与天足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凡响之处,居然成为一种风尚,流传了如许漫长的年代?又是如何停下它的脚步?    
    ◎ 小脚文学    
    在男人们呼喊着“毛发肌肤受之于父母”,而不肯伤及自己一根毫毛的时候,却被一种近乎变态的性心理驱使着,口耳相传着女人小脚的千般妙处。“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后世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堪称绝唱。更有人将两只严重变形了的小脚中部所形成的塌陷形容为“两轮弯月”,实在是处心积虑到极点了。大儒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化为美丽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可见明朝的风气对小足是何等着魔!明清时期男子择偶第一标准就是看女人的脚是否够小,男子嫖妓也多玩妓女的一双纤足,因此被戏称为逐臭之夫。一些文人在嫖妓时就留下了专门描写玩弄妓女小脚的诗词,如彭孙燏的《延露词》:    
    朱丝宛转垂银蒜,今宵低事抛针线,怪煞大风流,频频撼玉钩。    
    千般轻薄够,可也羞灯火,渐觉麝兰微,画屏人欲速。    
    这首词把妓女的一双三寸金莲写得美妙无比。从这样的诗词作品中,可以看出当时整个社会这种畸形的性审美观的流行给人们造成的变态性心理。    
    更有甚者,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可以说是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同时,它也反映了封建文人和士大夫们对女子“香莲”充满丰富联想意会和封建历史积累的“审美欣赏”、“审美感受”及“审美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品藻》亦可谓是一部“香莲美学”之作。如此书中《香莲五观》一节说: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观莲有术,必观其步。然小人闲居工于屟著,操此五术,攻其无备,乃得别戴伪体,毕露端倪。    
    临风;踏梯;下阶;上轿;过桥。    
    什么意思呢?方大博士说:观察大海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波涛;观察香莲有术的人,必观察其步姿。然而小人家居无事,只会掩盖其坏处而显示其好处。如果操此五术,攻其不备,就可“取真去伪”,使其端倪毕露。“五术”分别为:临风之步;踏梯子之步;下台阶之步;上轿之步;过桥之步。这可以说是体现他作为“评花御史”和“香莲博士”水平的一段文字,是教给众人在什么时机看女人的小脚可以看到“毕露端倪”的真货。细想来,这“五术”原本是人的脚最无处躲藏的地方,方绚对生活观察之细致,用心之良苦,非常人所能及。    
    他在书中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曰“四照莲”(端端正正,瘦瘦削削,在三四寸之间者);曰“锦边莲”(苗苗条条,整整齐齐,四寸以上,五寸以下的小脚也);曰“衩头莲”(瘦削而更修长的小脚,所谓竹笋式者);曰“单叶莲”(瘦长而弯弯的小脚也);曰“佛头莲”(脚背丰满隆起,如佛头挽髻,所谓菱角式者,即江南所称之鹅头脚);曰“穿心莲”(穿里高底鞋者);曰“碧台莲”(穿外高底鞋者);曰“并头莲”(走起路来八字的小脚);曰“并蒂莲”(大拇趾翘起来的小脚);曰“倒垂莲”(鞋跟往后倒的小脚);曰“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曰“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曰“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曰“合影莲”(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小脚);曰“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曰“千叶莲”(六寸七寸八寸的小脚);曰“玉井莲”(跟船一样的小脚);曰“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如果说前面所说的“五术”是一种了不起的发现,那么,这“香莲十八名”则称得上是伟大的发明了,同时也将小脚文学的成就推向了最高峰。    
    ◎ “两朵金莲”的咒语    
    而严重跟风的女性们为了这“两朵金莲”所暗含的审美趣味则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受人尊重的朱熹朱老爷子极力倡导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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