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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他说·人民一思考,皇帝就紧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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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顾亭林从文字上找证据:“好好看看《孟子》原文,人家用的字是‘葬’,而是不‘丧’,这是在说改葬,而不是在说守丧。”
   人多嘴杂,越说越乱。这真是个焦点问题啊:当事人中,不但孟子是圣人,孟子的老娘也是女中圣人啊。我们都知道有个“孟母三迁”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位孟子的老娘:
   待从头,想当初,孟子小的时候,他家住的地方临近一片墓地。是不是很刺激啊?小孟轲很高兴,很喜欢到墓地去玩,还总是学着人家的样子挖个坑啦、埋个东西啦。孟母一看:这可不行,要是这么下去,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是个没出息的家伙!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搬家!
   要拿现代眼光来看,孟母的觉悟可真不高:干什么不是为人民服务呀,看看人家时传祥!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孟母到底只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个家庭妇女,在当时能有这种意识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于是,老孟家搬家了,从墓地旁边搬到了王府井大街。
   真新鲜啊!小孟轲这回更高兴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小孩子模仿能力又强……孟母一看,完了,要照这样下去,这孩子长大了充其量也就是个比尔·盖茨!孟母仿佛已经见到了儿子的大头像笑容可掬地出现在《福布斯》的封面上——唉,那还不丢死人了!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接着搬家!
  可是,单是搬家倒也不难,无非是给搬家公司打一个电话的事,可是,搬到哪里去呢?孟母胡乱翻看报纸,突然,一则房地产广告让她眼前一亮:学宫,高尚社区!
  孟母心头盘算着:“这个小区叫‘学宫’,嗯,一听就有文化,还是什么‘高尚社区’,那一定住的都是高尚的人啊!”孟母眼前立时闪现出雷锋、王杰、欧阳海这些高尚形象,想想儿子要能跟这些人做邻居,耳濡目染肯定能学好的!更重要的是,广告还有一条写着:“本小区内设鲁国重点小学‘学宫小学’第三分校,全部特级教师授课,凡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均可入校就读。”
   孟母一看: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订造的啊!没的说,就是这里了!
   为了孩子,孟母豁出去了,东拼西凑交了首付,很快就住进了学宫小区。可一住进来,新鲜劲儿还没过呢,就发现问题了:高尚社区的高尚邻居们有随地吐痰的、有乱扔垃圾的、有私搭乱建的、有在楼道里堆放自家杂物的……嗯——?!尤其是,那个学宫小学的第三分校哪儿去了?
   ——后来找物业一打听,地基还没挖呢。孟母又一咬牙:等吧,既然黑夜都这么黑了,黎明还会远么?
   熬过了黑夜,迎来了黎明,孟母在黎明的寒风里盯着小区当中的那片空地,此刻,天空飘着茫茫的飞雪,物业办公室的唱片里播放着喜儿的唱腔,孟母簌簌落泪,暗自安慰自己: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春天终于来了,地基也终于挖了,但盖的不是小学,而是一座新楼。开发商的代表说:“这么好的地段盖小学?太荒唐了吧!”
   打落牙齿吞进肚里!孟母把被打落的牙齿一一吞进了肚里,一共吞了二十四颗,最后对小孟轲说:“好孩子,好歹这儿也是学宫,你一定要争口气,要好好读书啊!”
   从此,小孟轲就在学宫受着读书声的熏陶,这个高尚社区的高尚人士们也让小孟轲学会了揖让进退的种种礼仪。
   这一天,孟母抚摩着小孟轲的头,突然流下泪来,连声说:“高了,又高了。”
   小孟轲很是奇怪,忙问:“妈,孩子个头长高了,您哭什么呀?”
   孟母擦了擦眼泪:“妈不是说你个子长高了,是才看了报纸,报上说还贷的利息又高了!”
   “啊,是说这个啊!”孟子一听,想了想,说:“反正我学的东西也不少了,不如不再学下去了,出去挣钱好补贴家用。”
   真是好孩子啊!可孟母一听,突然一下子把旁边织布机上刚织了一半的布给砍断了,厉声对小孟轲说:“子之废学,若吾断斯织也……”反正是讲了一番大道理,把小孟轲说得直害怕。小孟轲这才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代大儒。
   ——这段故事,《三字经》里写作“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以前但凡读过私塾的孩子都背过,所以孟母可以说是中国曾经知名度最高的一位母亲,而《三字经》这几句话的出处应该是汉朝刘向编的《列女传》,我上面讲的这个版本就是依据《列女传》的,所以孟母最后断的不是“机杼”,而是织到半截的布。砍断一截布还只是毁掉一件半成品,要真是“断机杼”,那可就是破坏生产工具了,以后的房贷还怎么还啊!
   《列女传》里记载的孟母的事迹可不止这些,还说到后来孟子长大了,成为名儒了,去齐国的时候是带着孟母在一起的。于是,有人就以《列女传》为据发出质疑:孟子不可能是回鲁国办改葬的事,孟母必然是死在齐国的。有人又问:如果真是孟子守孝守足了三年,为什么充虞要等到三年之后才问问题呢?
  支持孟子的也很多,有说“前日”不该解释为“几天前”,说是几年前也是说得通的,然后举例证明;也有说充虞三年之后才问这个问题正说明了孟门弟子的认真和好问。——要把古人这些正方、反方的说法都介绍全了,少说也要上万字。我就简单说一说,大家体会一下当圣人的不易,别人都拿显微镜来看你啊,再有,孟子不大像是没有守完三年丧的,我们还是相信他好了。


   挑唆一场侵略战争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这一节因为一个年代问题而饱受争议:此时在位的齐王是齐宣王吗?我们就不管这个问题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
   齐国有个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来问孟子:“咱们可以去打燕国么?”
   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样说“某某问曰”,而是特别着重记载着“沈同以其私问曰”。什么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释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认为是“怀有私人目的”。我们先不管它,接着往下看。
   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
   嗯——?!孟子怎么会赞同打侵略战争呢?孟子用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燕国的国君子哙不应该随意把国君的位置让给子之,子之也不应该从子哙那里接受君位。打个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欢一个人,没经过齐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禄给了他,而他呢,同样没经过齐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禄。这怎么行呢?而现在子之和子哙他们搞的事情和这有什么不同呢?”
   过了一段时间,齐国发动了进攻燕国的战争。这场战争的经过我在上本书里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后来有人问孟子:“听说挑唆齐国去打燕国的人里有你啊,有这事吗?”
   孟子一听,来人语气不善,但没关系,自己依然气定神闲:“没这事!”
   ——啊?!孟圣人难道翻脸就不认账么!
   孟子自有解释:“沈同当时问我:‘咱们可以去打燕国么?’我回答说:‘可以啊。’他们这就发兵去攻打燕国了。可沈同如果问:‘谁有资格去攻打燕国?’我就会回答他说:‘奉了天命来治理百姓的人才有资格攻打燕国。’”
  ——看来这事不怪孟子,要怪就怪沈同没有多问一句。
  孟子接着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我们正要决定怎么处理一个杀人犯,有人问我说:‘咱们能把他杀了吗?’我会回答说:‘当然能。’这人接着问:‘那,谁有资格来杀他呢?’我就会回答说:‘法官和刑警可以杀他。’——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而现在的情况是,燕国虽然是一个无道的国家,可齐国同样是一个无道的国家,而这一个无道的国家去攻打另一个无道的国家,这很明显就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去鼓励这种做法呢?”
   孟子对侵略的态度在“梁惠王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从不反对侵略,他只是支持和平演变,反对暴力征服,他支持顺应民意的“王”来用尽可能和平的手段统一天下,而反对机关算尽的“霸”凭借军事力量来杀人掠地。他不是一直都很赞同商汤王灭掉夏朝,也支持周武王灭掉商朝么!从《战国策》对齐国攻打燕国这件事的记载来看,孟子可不仅仅是挑唆过沈同,他还挑唆过齐宣王呢。孟子对齐宣王说的是:“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意思是说:现在去打燕国,这正是建立和周文王、周武王一样功业的机会,千万别错过!
  ——哪本书里说得对?搞不清,从一方面来看,《孟子》里的记载似乎更合乎孟子一贯的思想,只有王者才能去灭人家的国家,齐王好像还真不大够格;可从另一方面来看,《孟子》一书的别处也记载着,孟子还是很看重齐王的,认为他虽然离王者还差不少,可还是有潜力的,还是可以培养的,那么,鼓励齐王去伐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啊。这件事还有下文,且看下节。


有了错误改不改?
   
   燕人畔。
   王曰:“吾甚惭于孟子。”
   陈贾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
   王曰:“恶!是何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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