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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他48岁那年。从那以后,他总算减少舞刀弄剪,安分了许多。
没有了手术台前的压力,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好转。闲来时候或在院子里呵护花草,或是亲自给比尔修毛洗澡,缇薇有表演的时候,他也会穿西装打领带的陪我去看。
说起缇薇,他今年19岁,是我们的骄傲。
我从小就是人们口中的小太妹,喜欢说X 字话,喜欢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喜欢打架逃学,相信拳头下出真理,直到老虎堂解散,头脑开窍,进了大学,才开始慢慢收敛。所幸我的儿子除了是我生的,其它一点都不像我,从样貌到性子脾气无一不像他老爸。只是缇薇没有玄壶济世,他说他不喜欢白花花的猪肉,不喜欢亮晃晃的杀猪刀。他在学校念的是人类科学,他说总有一天他要走遍全世界,将心比心,体验人性。年轻人的心,总是喜欢飘荡在天涯海角。
此时此刻,从厨房望去,可以看到落地窗前,夕阳照耀下的两父子。不论从任何角度,即便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摄影师,比如说缇先生他自己,也可以把眼前的景象拍成最漂亮的照片。
站在钢琴前,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的父子俩,一样的修长,一样的眉眼。只除了,年轻的儿子比父亲更挺拔,年轻的儿子没有父亲那头斑白的华发。父亲的最爱是肖邦,儿子的最爱是李斯特,父亲喜欢对儿子说,总有一天你会回归肖邦,儿子说,等我老了再说。父亲每次在家弹肖邦的英雄,都会穿上西装,系上领结;儿子每次在家弹李斯特的拉。坎普贝内拉总是一身T 恤牛仔裤。
儿子开始坐在钢琴前,琴盖遮住了他的脸,我看到他琴踏上微动的脚尖,我听到华尔兹的旋律在他指下悠悠传来。
我擦干净最后一处橱台,解下围裙,缇先生已经站在我旁边。他把手放在我腰间,“安安,跳舞么?”
我把手背在身后抹了抹,用眼神示意他我脚上穿的粉拖鞋。
缇先生微微一笑,露出让老老鹿乱撞的白牙,领着我往宽敞的大厅走去。
不再有年轻时候的火热和旋转,我们手指平和交缠,舞步缓慢。我靠在缇先生怀里,“我们好久没在一起跳探戈了。”
缇先生道:“首先要换身衣服,其次要换个伴奏对象。”
我想起那条几十年前就被毁灭在肯亚的红裙子,脸开始发烫,“不是说不惩不足以立戒,怎么现在转性啦?”
“这要看观赏对象,对象如果是我,不穿最好。”
所以,缇先生的沙猪思想,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就像对我的感情,江山易改,真情永不移。
闲适的日子又过了三年,直到某天缇先生的老花镜片越来越厚时,他对我说,安安,是时候了,再不走,我就动不了了。
于是那年,我们交代了儿子,交代了比尔,离开西湾,离开我们的家园,重新回到了肯亚。
我知道他的遗憾。他在生命最充满活力的时候,因为跟我的结合,因为那句不会让我受苦的承诺,放弃了他的梦想,远离无国界医生组织30年。现在,已经走完了生命的三分之二,头发虽然白了,身体却还能动。在有生之年,他希望着把余热留给或许需要的人,就像当初他的母亲一样。
我们在肯亚买了房子,就在靠近树顶酒店的小镇。每年有三个月他会外出,第一年的行程是离肯亚最近的卢旺达。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自己收拾行李。收拾到一半,我把他放在箱子旁的照片拿了出来,那是我的照片,他三十年前在学校办公室为我偷拍的那张,22岁的侧面照,我这辈子照得最好的一张照片。
他有些莫名其妙的又放回去。
然后我又拿出来。
“我又得罪你啦?”
“那当然。”
“你有话直说。”
“我要跟你去卢旺达”。
“不行!”
“我就知道你会说不行。”
“你要怎样?”
我从衣服贴胸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递给他。
他瞪着我,迟疑的接过瓶子,声音越来越低,“Ketamine,Pentobarbital ”。
他捏着瓶子几步迈进洗手间,接着传来一阵冲水声。他出来了就狠狠把我压在床上,开始在我衣服里疯狂的搜索。
我像僵尸一样的躺着,没有任何反抗,任他翻遍。
最后,他气喘吁吁爬起来,脸色像罩了一层霜,“你跟我去卢旺达,现在把身上剩下的药全拿出来。”
“我没有了。”
“你别在我面前撒谎。”
“我确实没有了。我只是要告诉你,那种东西不论到了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这就是我的决心,你上哪儿,我上哪儿,你今天活我今天活,你明天死我明天死。”
接下来的几年,我跟着缇墨非跑遍了亚非拉美,我们曾一起躲过飞窜的流弹,在火药味跟哭喊声中疯狂呼唤对方的名字;我们曾亲眼看到骨瘦如柴的母亲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孩子挤出体外,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有4 磅;我们曾经在没有冷气的冬天抱在一起互相取暖;我们曾经在无法呼吸的炎热夏天互相给对方舀水冲凉;我们也曾一起手拉手跟从身体到思想最原始纯粹的村民跳土风舞,我们也曾一起并肩坐在没有尘火色的空气里看天上离我们最近的星星;我们曾经在一起没有任何约束的笑,我们曾经因为悲伤互相流泪安慰,我们曾经满脸血污的亲吻,我们曾经不顾一切的拥抱……
我很欣慰,我很幸福,所有的曾经都是我们的共同回忆,所有的曾经都在回忆里刻下了两个字,“我们。”
又过了很多年,在我们的身体达到极限,再也无法自由移动的时候,缇先生说,“这里不再需要我们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我们重新回到了西湾。
又是一个太阳落山的日子,我靠在缇先生怀里,跟他一起看斜阳。他抚摸着我的苍苍白发,似乎想了很久的时间,才淡淡的对我说:“安安,我一直都很爱你,从四十年前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缇先生,”我亲吻着他布满老人斑的每一根手指,“不要打瞌睡,耳朵竖起来,听清楚了,后半辈子,下辈子,下辈子的下辈子,我都愿意爱你,宠你,疼你,包容你,保护你。”
缇先生没有说话,闭着眼睛,嘴角泛着浅浅的微笑。这次缇先生没有打瞌睡,他只是睡着了,不会是半夜,不会是明天早上,他只是永远不会再醒来。
一个礼拜后,安排了所有的后事。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的合上眼睛去见他,我对缇薇说:“肯亚是我的宝地,把我的骨灰也撒在那里吧。”
我的生命因为缇先生的存在,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一个完美的圆。我相信,下一次轮回,下下一次轮回,不论我们彼此多少次擦肩而过,缇先生最后总会露出他的白牙,在世界的尽头等我。
再见,我的爱。
想来想去,还有些时间,打算写两篇番外,第一篇我手背上的那滴水(缇墨非)
我手背上的那滴水
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心情不大好。早晨何先生打电话来,说他的儿子偷卖了家里一只古董钟,用三十万为甄娜标到一块破车牌,希望我可以严加管教。
这种逻辑就跟偷情的男人被老婆抓,把大气出在第三者身上一样诡异。或许何先生更应该好好教育他的儿子。无论如何,出门上班前,我还是对甄娜说,希望她能多加收敛。
甄娜姓缇,今年十五岁,是一个揉和了所有缇家人怪异禀性的产物。她有父亲的深沉心机,母亲的外柔内刚,以及和我相似的臭皮囊。她总是温柔的笑着诱惑着,然后看你跌得人仰马翻。这种性情让我难以忍受,虽然她是我的妹妹。四年前母亲离开后,父亲留下房子和大部分资产,搬到了哥斯特黎加,听说在那边重新安家,日子过得不错。我把房子转移到了甄娜名下,所有的资产给她建立基金管理,甄娜每月可以从信托基金支领三万,到二十岁可以自主。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甄娜也许一辈子都不能,总得为她打算。
我在威新兰医学院念书,在死了无数脑细胞,可以用拉丁文记住每一块骨头,每一条神经,肌肉,血管……等等之后,三个月后终于走出十八层地狱,光荣进入十七层,到普杜实习。过去的几年,念书的同时,我也在市公立学校办公室打工,工作是跟医学风马牛不相及的电脑网络管理。这份工作我并不讨厌,我喜欢那间独立偏僻的办公室,我喜欢一边听玛利亚。卡拉斯一边思考心脏微创切口,清静,没有人打扰。
听说今天有新的办公室助理报到,念电脑科学的女孩子,叫安安。
如果说医学院是身体超负荷,电脑科学就是大脑超负荷。遇到几个念电脑的女士,都带着雾蒙蒙的眼镜,面部神经老化,像装了精密程序的机器人。
在我接到甄娜第二通投诉零花钱不够的电话,正被她天使的声音,恶魔的要求弄得头大的时候,安安女士出场了。
现在更正,是小姐,不是女士。
很年轻,穿T 恤牛仔裤,没带眼镜,看起来比甄娜大不了多少。
甄娜说我表情冷酷,小女孩看了会怕。面前的小姐看起来腼腆,我不想吓到她,所以非常友善的对她笑,“你好,安安,听说你的专业是电脑”。
她很谦虚的挠头发,我注意到她的头发有独特反光效果,她在头上抹了很多发胶。
我又问她对我的位置有没有兴趣,办公室老板对我不错,我希望在离开前找到一个适合的接替人选。
然后她就开始“啊?”,这位小姐似乎从进门开始就不在状况。
我重复我的问题。
她又开始“哦”,然后面有菜色。网络管理对逻辑思想严密的程式员来说,太简单。
我想不出她脸上那副下油锅的表情是为什么。难道她不是电脑系,是表演系的?
为了让她知道事情是多么容易,我于是耐心的演示给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