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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人在原地呆立,一定在争取时间思考对策。
“进去。”仇人命令道。
我的脑袋开始鸡啄米,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拿茶杯,搬椅子。
仇人接过我手上的椅子,手臂揽着我的腰,好像在打量我。
“你喝酒?”
“嘿嘿”,我傻笑,把茶杯举到仇人面前,“用来泼你的。”
仇人的眉头皱在一起,浓浓的,黑黑的,“你的眉毛挺好看。”我大方赞扬仇人。
“谢谢,你的第一次赞美。”
我在仇人搀扶下倒在床上,我换了个舒服姿势,眼睛半眯看仇人,越看越好看,眼睛是红了点,脸色是青了点,鼻子够高,眉毛够长……风景这边独好,头虽然昏,俺的眼睛好像没那么困了。
“你真的长得不错!”我用艺术的基本的眼光来看,还是不错。
怎么仇人的脸好像红了?居然转身走了。
仇人回来的时候,手上端着杯子。
“什么东西?”
“醋。”仇人过来扶我。
我有气无力的挥开仇人的手,对他大嚷,“我不吃,我已经吃够醋了。”
昏黄灯光下,我看到慢慢弯起的嘴唇和熟悉的白牙,“原来你一天没事喜欢乱吃醋。”
什么叫乱吃醋?正常人谁喜欢吃醋!醋又酸又涩,那种滋味一点不好受,每次吃醋心里都好难受,每次都会流好多眼泪。看吧,现在又流了……
“安安?”仇人低声叫我。
我声音呜咽,“我讨厌缇墨非!!我讨厌……大……大熊女,她长得丑死了……
跟你一样丑……“
“你误会了。”
“没有!”
“她不是我女朋友。”
“她是!”
他把醋杯子放在桌上,开始给我脱鞋,“算了,你睡吧,有话明天早上再说。”
我任他握着我的脚,英雌从来流血不流泪,我没用,眼泪还在不停掉。
“安安,洗脸好吗?”
“不洗。”
“化学物质留在脸上过夜,伤害皮肤。”
我扑过去抱住他,脸在他衣服上一阵狂擦,完了,倒回床上。“洗了。”
“我要睡了。”说完,我最后一次垂下眼皮,见周公去了。
朦胧中柔软毛毯盖在了身上,朦胧中有人对着杯子说,“还是倒了吧,被你害惨了。”
滴答,滴答,滴答……秒针指正12。 床头柜上的银灰小闹钟开始发出尖锐的魔音穿脑之声。
一只白皙的手迅速从捂得严实的被子里伸出来,精准按住闹钟死穴。
我从床上爬起来,照例发昏两分钟,蚊香眼一过,先上洗手间。
彩条牙膏又被我挤得乱七八糟,安安,你什么时候才能淑女一点呢?我又开始了每天早晨重复千次不厌倦的碎碎念。
几分钟后,洗手间里原本生气勃勃的刷牙声嘎然而止,我瞪着镜子里满脸五花肉的怪兽,冲到外面,看到半边身体挂在沙发上的缇、墨、非?
想起来了。我的车胎爆了,我在门口等他,然后他……真的杀上门了?不是吧……
我小碎步冲到他旁边,定睛一看,又急忙弹开。
那张标签脸,世界上别无分号,仅此一家。
我完了。我咬着牙刷,蹑手蹑脚把扔得满地的脏衣服一件件捡起来,还有那些柜子上到处乱放的CD,DVD。天哪,那套阿熊和阿豹,苍天明鉴,那些肌肉裸男全是我借回来观摩写生的,上帝保佑没被他看到。
总算,呼,呼,举目四望,再无有损形像的明显破绽,待会儿吵起架来也不至没了底气。
然后我的视线钉在缇墨非头发下的粉红色,倒抽凉气。上帝啊!那是什么!我不要活了!!
我用猫的身手扑到他旁边,可怜巴巴望那半截蕾丝罩杯。看他睫毛长长,睡得好香,八成是在做他的春秋大波梦吧。
我努力了三次,每次都是肩带拉到一半徒劳而返。在我欲哭无泪准备放弃的时候,他慢慢睁开眼睛,先看我,又看脑袋后面的粉色东西,然后面无表情,指头勾着胸罩放到我面前,鼻音甚重,“你怎么那么笨呢?”
说完,又继续倒头就睡。
我含恨转身走了两步,身后继续传来梦游中的声音,“安安,把脸洗了,吓人得很。”
我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在巨响声中重重甩上洗手间门。
一吻定江山
我说过,我住的社区非常嘈杂,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蓝领,比如我的左邻右舍。有趣的是自认将来总有出头天的左邻喜欢听布鲁斯。斯宾斯丁的古典摇滚;自觉一辈子不愁吃穿就心满意足的右舍喜欢听吹牛老爹的嘻哈宝典,于是每天早晨的八点到九点上班时间段就成了他们的拼歌时间,住在中间偶尔听听古典乐的我自然而然成了发不出任何反抗声音的夹心饼干。
这个礼拜四我拜访了左邻,开门的是个左臂印着火焰纹身的肌肉大汉,左邻掀着眼皮看了我半眼,鼻子喷出两道热气,第二天清晨布鲁斯大叔叫唤得更卖力了;这个礼拜五我拜访了右舍,开门的是个头上绑着黑发网的八字须瘦子,右舍对我比了一个猩猩走路的嘻哈手势,让我吃了闭门羹。于是乎,此时此刻,吹牛老爹的“哟哟”
鬼叫声已经快把屋顶掀翻了。
我洗漱更衣完毕,坐在床上瞪天花板,左边的电吉它高两度,右边的电子打击就非要升三度,我正在想天花板什么时候掉下来的时候。缇墨非忽然从沙发上爬起来,赤着大脚往门外面去了。
我爬到窗户边,只见还穿着浅蓝医生衫的缇先生从车厢里提出两个大音箱放在车顶。
交响乐冲天而起,不是吧,那么狠!我后退,捂著耳朵,狮子贝的命运一出,天下谁与针锋。
不久,缇墨非回来了,没关门,光脚丫,抱着手臂靠在门框边打盹。
两分钟后,左邻上楼,我看见缇墨非的后脑勺,看见大汉的厚嘴唇翻动几下就走了;再两分钟后,右舍上楼,连门都没靠近,打量缇墨非几眼,也走了。
然后,社区陷入一片久违的沉寂,这片安静一直延续到我的最后搬离。再然后的某日我遇到同社区某大婶,大婶说,替我谢过你先生。那时候他还不是我先生,现在我是他老婆了却从来不知道他是怎么让那些呱噪大叔老爹闭嘴的。他不说,我也没问。某些时候,“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是宝贵的夫妻相处之道,此乃经验之谈。
话说回来,关于那天的后续。唉,老夫老妻了,每次想起都仿佛重回花样的少女时代,脸红心跳,暗自偷笑。
失而复得的宁静是如此珍贵,以至于我坐在床上望了缇墨非睡颜三个小时,忽然没有了因嫉妒而生的戾气。我只是有些悲伤的想,为什么他的女朋友不是我呢?
中午太阳升至最高点的时候,缇墨非再次睁开眼睛,完全清醒了。
听到他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决定恩怨一笔勾销,跟他好聚好散。(事后证明,他的对不起是只针对他的嗜睡。)
我甚至给他做了蘑菇青椒蛋煎火腿当午餐。
我一直记得他吃了第一口时眼睛发亮的惊艳表情。
“好吃?”
“好吃。”
“手术几点?”
“三点。”
“医院太可恶了,外科医生难道就你一个?再强也不能这样折腾……”
瞎子都看得出他眼睛下面的淡淡阴影,脸好像也比上次见着瘦了,每天站在刑台上切猪肉,不被猪油蒙心也会被蒙眼,总有一天被医院那帮吃肉不吐骨头的操死。
他看起来反倒有点高兴的放一大块煎蛋在嘴里,“外科医生很多,心脏外科孤家寡人就只有我一个,被占便宜也没办法。”
“那你早点跟王老五说再见吧。”然后被大熊女日夜虐待得尸骨无存!我坏心的想。
满屋子的酸气飘啊飘,讨厌死了,闻到就呛眼。
“快了。”他居然厚颜无耻对我笑。
“吃完就快走”。再不赶他,我怕自己改变初衷,好聚惨散,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他熟练的收拾碗盘,熟练的把橱台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他已经习惯了几十年。
讨厌!我讨厌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我喜欢早死早超生,一刀两断!
我站在门口,低头拉着大门,“再见!不送!”
在他眼里我一定像极了大熊女家养的皮蛋超人。
“再见”,他说。
我想起两年前在学校办公室跟他道别那天,他的手,又大又温暖。他那时候对我说的是,珍重。我居然该死的记得那么清楚。
我手一抬,僵硬的伸到他面前。爽快些,没有吻别,握手也一样。
我低着头,不想他看见可耻的眼泪在我眼睛里打转。
手被握住了。讨厌的眼泪终于掉下来,落在被他握住的手背上。
然后我的手被举高,他的唇贴了上来。
我目瞪口呆的看他吻干我手背上的眼泪,然后目瞪口呆的看他深邃的黑色瞳孔越来越近,然后我就被他吻住了。
嘴唇相吮,舌尖交缠,柔软,甜蜜。有时候,一个温柔的吻比下半身蓬勃的欲望更亲密,更接近爱,更触及灵魂深处。
“宝贝,听我说。”他捧着我的脸,声音低哑。
“我想要牵手的女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只有你,安安。”
“那……”我依稀间仿佛还在那个吻中迷醉,“大熊……简,简白。”
“简白是我阿姨。”
“你……你怎么不早说?”
“你昨晚喝醉了。”
“那……今天早上呢?刚才呢?”
“我现在正在说。”
我看到了,我绝对没有看错对面猪头眼睛里一闪而逝的狡诘之光。
“缇墨非,”我听见自己阴沉的声音,“你昨天说要新仇旧恨一起算……”
“你听错了……”
“说……”
“听错了……”
……
这就是那段让我脸红心跳的后续了。每次我装少女,沉醉在花痴回味的时候。老公总会酸酸的说:“难道我现在的吻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