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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舞池子里,大华纺织厂的董事长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请一请正在向他赌气的小如意萧红美。金大班笑道:“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长怎么请我呢。”就这样,她轻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礼的十桌酒席。她半劝半逼正在吃醋赌气,一心想捉金龟婿的萧红美,去陪周董事长,心里私自估计,那姓周的在萧红美身上“少说些也贴了十把二十万了”。
即连最后,金大班偶然流露柔情的一幕,她说的话也不与金钱无关。对着那个周身露着怯态,来舞厅“旁观”的年轻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说道:
我们这里不许白看的呢,令晚我来倒贴你吧。
我们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个重视金钱财物,俗气不堪的女人。但正因为她是这样一个人,在她臭骂朱凤之后,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下掷给朱风,让她和她“肚里那个小孽种过个一年半载”,益发显出她当时的慷慨,是多么难得,可贵。
说到这里,我们虽对金大班已有了一个概念,但如果我们不同时研究一下这篇小说的语言与语调,就根本没法感觉到她是怎样一个有趣的人,因为我们无法看到她的种种“绝”处。这样的话,我们就根本捕捉不到这篇小说的喜剧特性。
我上文已提到,这篇小说之可能成为喜剧,是因为金大班不是一个悲剧型的人物。而且,像货腰娘钓金龟婿这样的题材本身,也颇有喜剧潜能。然而这篇小说的喜剧表现,最主要还是维系在语言与语调。
小说始于作者的客观叙述。作者用生动,活泼,而略带夸张的口吻,把金兆丽这个角色,颇富喜剧意味地介绍呈现我们面前。一开头,我们听到夜巴黎舞厅的楼梯上“一阵杂沓的高跟鞋声”,原来“由金大班领队”,浩浩荡荡进来了十来个打扮得衣履风流的舞娘,使我们觉得看到了一队娘子军似的。金大班妆扮得金碧辉煌,一身尘世气味,但头顶却梳个大道士髻!突然,从楼门口,“窜”出夜巴黎童经理,“一脸急得焦黄”,只显得可笑,而不显得可厌。她的自大个性与火躁脾气,也只使人觉得可爱,而不可恨。
难得的是,当作者从金大班的意识观点叙故事时,往往三两句话,不但表现她的思想言语之俚俗,亦表现她的自大性格;不但显示她喜剧式的处世态度与观事态度,亦显示《台北人》里作者的“今昔对比”之一贯主题。下面是几个例子:
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里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脸嘴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
当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观音裙下,像陈发荣那点根基的人,扳起脚趾头来还数不完呢?
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出来的台子钱恐怕还不只那点。五年——再过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
金大班这个人,自以为了不起,颇轻视她周围那些没见过“从前那种日子”,“那种架势”的人。她认为——有道理地认为——夜巴黎之有今天的场面,还完全是“靠了我玉观音金兆丽这块老牌子”。和赖鸣升同样,她骄傲于自己的过去,最希冀得到别人的尊敬。她喜以“老大姐”身分自居,所以吃道别饭时,舞娘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使她满心欢快。而秦雄对她“比对亲娘还要孝敬”,也使她甚为得意。她一手提拔“乡下土豆儿”朱凤,辛苦传授予她“舞场里的十八般武艺”,虽然是由于和童经理赌气,却大概也是为了享受享受当“教官”的威风。搓手搓脚抱怨她们吃顿饭这样久,客人没人招呼陪舞。金大班不慌不忙,起先还笑盈盈解释:“小姐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我敢不生受她们的吗?”但见童经理犹自不停的埋怨,她便“一只手撑在门柱上,把她那只鳄鱼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经理,脸上似笑非笑的开言”;她“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自己居功的话,把童经理大大数落一番。然后,“也不等童经理答腔,径自把舞厅那扇玻璃门一摔开,一双三寸高的高跟鞋跺得通天价响,摇摇摆摆便走了进去”。童经理这个大男人,在这队娘子军面前,特别在娘子军的强悍首领金大班面前,所表现那种委琐无能、莫可奈何的样子,就颇有“阴盛阳衰”的喜剧味,而金大班的一些小动作,如说话时“打鼻子眼里冷笑”,“一眼睨住童经理”,走起路“高跟鞋跺得通天价响”等,和她说话的内容同样,显示出她那令人——至少,令作者——觉得有趣的自大个性与招惹不得的脾气。
她骂完童经理,走进化妆室,把手皮包“豁琅一声”摔了,“一屁股”坐在化妆镜前,狠狠啐了一口:“娘个冬采!”从这里开始,直到朱风出场,大约有二千五百字(约全篇的四分之一),作者进入金大班的意识,用她的眼睛看,用她的口吻自语(这之后,作者交替使用客观描述与主观意识,如此轮了三四次)。这样,我们不但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到她,并得以进一步从她本人的角度,来看她自己,与她的处境。
而金大班对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与作者对她的看法一致,都是赋有喜剧味的。也就是说,金大班是一个用喜剧态度,来接受自己,接受现实人生的人。从这一大段的主观叙述开始,我们更进一步看到金大班的粗俗,听到她语言之下流。然而她这份粗俗下流,由于她那独特的喜剧人生观,奇迹一般
金大班好强、不可惹的性格,除了在小说开头她与童经理的对答中表现出来外,我们又可从她对丁香美人任黛黛的态度里看出来。任黛黛当年嫁给了金兆丽嫌老、嫌有狐臭而不肯要的棉纱大王潘金荣。来台后,有一天金大班在台北碰到任黛黛。
坐在她男人开的那个富春楼绸缎庄里,风风光光,赫然是老板娘的模样,一个细丁香竟发福得两只膀子上的肥肉吊到了柜台上,摇着柄檀香扇,对她说道:玉观音,你这位观音大士还在苦海里普渡众生吗?她还能说什么?只得牙痒痒的让那个刁妇把便宜捞了回去。
就为了“报复”任黛黛捞了这么点“便宜”,金大班对化妆镜“歹恶”地一笑,突然明白自己心里想要的是什么:
她要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当然要比她那个大一倍,就开在她富春楼的正对面,先把价钱杀成八成,让那个贫嘴薄舌的刁妇也尝尝厉害,知道我玉观音金兆丽不是随便招惹得的。
这里,也像全篇小说别的地方一样,喜剧性的语言与语调,亦即金大班喜剧性的观事态度,使她的“歹恶”变成顽童的“恶作剧”一般,丝毫不含恶毒成分,只显得可爱,好玩。
金大班虽然如此“惹不得”,不让予人一句话的便宜,她却不在乎自嘲,常用自我嘲弄的眼光与口吻,来看自己,打趣自己,批评自己。如此,产生极佳极生动的喜剧效果。事实上,她的自嘲包容在她的喜剧人生观照中——也是不含酸性毒性的,很令人觉得有趣的。而这份自嘲,是构成她的——与作者的——喜剧语调之重要因素。例子俯拾皆是,举之不尽,我们随便选几个看看。
金大班望着化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眼角子上便现出几把鱼尾巴来。她想着:
四十岁的女人,还由得你理论别人的年纪吗?饶着像陈发荣那么个六十大几的老头儿,她还不知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手脚呢?这个把月来,在宜香美容院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钱。拉面皮,扯眉毛——脸上就没剩下一块肉没受过罪。每次和陈老头儿出去的时候,竟像是披枷带锁,上法场似的,勒肚子束腰,假屁股假奶,大七月里,绑得那一身的家私——金大班在小肚子上猛抓了两下——发得她一肚皮成饼成饼的热痱子,奇痒难耐。
她想起上海时代同她一样大出风头的舞女吴喜奎,来台后竟改头换面,成了个大佛婆。因而想到自己:
孤鬼一个,在那孽海里东飘西荡,一蹉跎便是二十年。偏她娘的,她又没有吴喜奎那种慧根。西天是别想上了,难道她也去学吴喜奎起个佛堂,里面真的去供尊玉观音不成?作了一辈子的孽,没的砧辱了那些菩萨老爷!她是横了心了,等到两足一伸,便到那十八层地狱去尝尝那上刀山下油锅的滋味去。
金大班在舞厅,与几个在洋机关做事的浮滑少年,敷衍调情,说着低级趣味的笑话。
正当小蔡两只手不规矩的时候,金大班霍然跳起身来,推开他笑道:“别跟我闹,你们的老相好来了,没的教她们笑我‘老牛吃嫩草’。”
她回想到当年替月如怀了孕,她母亲狠心在面里暗下一把药,把胎儿打了下来。
一辈子,只有那一次,她真的萌了短见:吞金、上吊、吃老鼠药、跳苏州河——偏他娘的,总也死不去。
金大班的口头咒语“偏他娘的”与“娘个冬采”,很有喜剧味,令人觉得好笑极了。同时亦显示金大班出言之鄙俗不雅。她的言语之“粗”,与她的性格之“俗”相伴,到处都表现着。就以她骂朱风的几句话为例:
你倒大方!人家把你睡大了肚子,拍拍屁股溜了,你连他鸟毛也没抓住半根!
既没有那种捉男人的屄本事,裤腰带就该扎紧些呀。
怕痛?怕痛为什么不滚回你苗栗家里当小姐去?要来这种地方让人家搂腰摸屁股?
怕痛?到街上去卖家伙的日子都有你的份呢!
金大班不但性格粗俗,言语粗俗,她的动作也粗俗不堪。譬如她和洋机关做事的浮滑少年调笑对答时,“一屁股便坐到了小蔡两只大腿中间,使劲磨了两下”,后来又暗伸下手去,“在小蔡大腿上狠命一捏,捏得小蔡尖叫了起来”。又譬如,当萧红美赌气不肯去陪周董事长时,金大班“乜斜了眼睛瞅着萧红美,一把两只手便抓到了萧红美的奶子上,吓得萧红美鸡猫子鬼叫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