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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司令”把娟娟带回自己家同居,后来她花费一生的积蓄,并变卖珍留的一对翡翠镯子(五宝的遗物),拼凑着在金华街买下一栋公寓,与娟娟“成家”,娟娟是苏澳乡下的人。她母亲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被丈夫用铁链子套在颈脖上,锁在猪栏里。娟娟幼年时,有一天偶然得知这疯子就是自己母亲,于是拿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递给她。不料肌肤一接触,疯子就惨叫一声,伸出手爪捞住娟娟,猛咬她喉咙。从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横着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
娟娟的单薄身子,不但容纳着母亲遗传下来的疯癫症,更烙印着父亲加之于她的乱伦罪。真正是载满了罪孽。和“总司令”同居约一年后,娟娟被一个有吗啡瘾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他万般施虐而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节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豆腐渣似的灰白脑浆洒得一地。
杀死柯老雄后,娟娟完全疯掉,被关在新竹海边的一个疯人院里。小说的末尾,“总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个老乐师,日据时代颇有些名气,自己会写歌,《孤恋花》这一首凄凉歌曲,就是他写的。
两人见到了娟娟。她带着手铐,因为她变得会咬人。她不再认得人,“总司令”叫了她几声,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坐了一阵子,没什么话说,两人便走出疯人院。在刮着海风的秋日黄昏,沿着漫长寂寞的黄泥道路,“总司令”搀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归程。
在这样一个看来好像以耸人听闻的离奇情节来取胜的短篇小说里,却埋伏着作者对人类命运的基本看法与总评。我们可以说,白先勇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他的种种“迷信”观念,和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完全符合,但却使讲究科学理性的现代人惊诧不解。白先勇简直不是我们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过去”,就是他以为命中注定必须衰微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灵。
让我们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观念织入《孤恋花》情节里。
小说叙述者,到五月花不当酒女之后,有一天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卢根荣卢九。
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对他笑着答道:
“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叙述者回忆在上海时,五宝被华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用他那杆烟枪子烙的。可是叙述者一劝她摆脱华三,五宝就冷笑道:
“这是命,阿姐。”
后来娟娟被柯老雄缠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伤”。叙述者劝阻她,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小说人物的想法,当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这样子再三重复同一调子,好比交响乐里主题旋律之一再重复,显然与“主题”有关,不仅是“写实”。
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观点,一再强调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运摆布却无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诉冤”。没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来回猛灌酒,却“并不推拒”,“连声也不吭”,三角脸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还要凄凉”。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天边的落日,“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细腰,“夹得紧紧的”,“扭得折成了两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些魔头”。叙述者觉得“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白先勇似乎认为,一个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遗传很有关系。娟娟体内遗传得到母亲的疯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时,甚至成胎时,她的悲惨命运就可说是已经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亲咬成的红疤,就是“孽”的象征。叙述者抚摩着她颈项,“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动,预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发作起来。而在来自母亲的先天“孽”上,后又加添乱伦罪孽,娟娟的凶命到此已完全铸成。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她的乱伦,对象是亲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来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这乱伦之孽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绝非她自由意志的选择。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后大的孽,都是“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范围。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运全是天定。一切人为的反抗和挣扎,都不能扭转改变天命的轨道。
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体与肉欲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人类兼具灵性与兽性;人之不能脱离“肉”而生存,显然是作者最大的怅恨。在作者心目中,肉体与肉欲是上天加诸人类的“孽”,就因为这个“孽”,人类成不得“仙”。自从盘古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后,这个“孽”,就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千年万载也消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诉冤,“也不知在唱给谁听”,《孤恋花》的小说作者,仿佛代表整个人类,向茫茫苍空诉冤:我有何罪,必须遭受如此的天谴!
小说里,华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类兽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人类“冤孽”象征。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同一个人,都是黑社会里的大恶棍,皆有毒瘾,有虐待狂,淫荡、凶暴、龌龊、野蛮。他们简直不是人,而是兽。试看作者如何把“兽”的意象加诸柯老雄一角:
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个赤黑的粗膀子,膈肢窝下露出两大丛黑毛来,他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光光的,天平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个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开,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己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柯老雄有“鱼”腥味,有“狐”臭,两个牙已骨像“鲤鱼”腮,倒竖之硬发如“猪”鬃,还长着一对满布血丝的“猪”眼睛。作者显然认为所有动物中,猪最能代表肮脏的肉体,亦即人类之“孽”,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作者把娟娟的母亲——娟娟的“孽”之来源——安排在猪栏里。
柯老雄不但长的样子像野兽,行动举止也龌龊如兽:“嘴里不干不净的吆喝着”,“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嗅了一轮,一只手在她胸上摩掌起来”,“伸出舌头便在她腋下舐了几下”,“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可怜的娟娟,被这样一个野兽“夹得紧紧的”。尽管她惊惶得“拼命挣扎”,细腰“扭得折成了两截”,哪里有逃脱的可能?(正如我们人类,那里有逃脱“肉”的可能)开始一度惊惶过去后,娟娟“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由柯老雄虐待施暴,不再挣扎抗拒。(显然,兽性或肉性,一方面令人深恶痛恨,一方面却又有惑人魅力,使人迷失心窍,愈堕愈深,终于不能自拔。)娟娟逐渐染上吗啡瘾,就是作者暗示,兽性使灵性麻痹。亦暗示人类自出生到成长,逐渐麻醉于肉性,终于完全丧失敏锐灵性。
然而,生为“万物之灵”的人,岂能甘心于灵性的丧亡?岂能接受如许之“冤孽”?所以,娟娟总是诉冤一般,哼着一些凄酸的哭调,“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但她显然是个“被虐狂”患者,继续承受柯老雄的淫笑叱喝,肉体凌虐,而发着“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可是,当我们认为她已无药可救,堕陷得不可自拔,她却突然“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脑浆洒得一地。
娟娟之凶杀柯老雄,可以说是她对自身“冤孽”之报复。这“冤孽”,当然,一方面是情节里表明的源自母亲的疯癫症和源自父亲的乱伦罪,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所暗示的来自人类原始祖先的天谴。值得注意的一点,即娟娟杀死柯老雄的方式,是敲开他的天灵盖。作者用“天灵盖”三字,取代“脑壳”,绝对不是偶然的。我已说过,在作者心目中,人的兽性或肉性,就是人类祖先留传给我们的“孽”。而柯老雄这个角色,就是兽性的象征。所以杀死柯老雄就是歼灭兽性肉性,而歼灭了兽性肉性就有希望重获天性灵性。如此,娟娟猛锤柯老雄那长着“一撮猪鬃似的硬发”的“天灵”“盖”,因为如果不先把这长满兽毛的“盖子”敲开,就根本没有希望达获“天灵”。
而娟娟,杀死了柯老雄后,的确好像达获了“天灵”:总司令和林三郎去新竹疯人院看她时,觉得“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娟娟身上的罪孽,仿佛由于敲开了柯老雄的天灵盖,而获得净化。她似乎突然拾回久已失去的“童真”(),变回婴儿一般的洁净。可是,当然,她是“完全疯掉了”。到底她逃避不了母亲遗传给她的“孽”。但谁能逃避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人既受圃于肉体桎梏,灵魂永远得不到自由解放。无怪乎娟娟,虽然好像敲开了天灵盖,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