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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林·文论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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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了,胡适之所谓“坏了”也者,大约以为龙是兴云作雨的神物,是种虚幻的东西,写在诗
里不合事实,所以加以反对。但不知诗人原是些“梦游者”,最喜张开眼睛,白日做梦。他
的身体虽寄居于现实界,而精神则常游遨于幻想界,现世所无,或昔有今无之物,诗人能以
其“想象”凭空创造和补足。龙虽是神话中的动物,但它已在杜甫的“想象”中活起来了。
何况大江滔滔,浊浪际天,气象本已雄浑,而风雨晦暝中的江景,更像涵孕着无数神奇、灵
怪,不如此写,便不能将那时的气象表出。“龙吟”,说是诗人幻觉中听见的固可,说是诗
人故意如此写,用以表现风雨中大江气象的也未尝不可。若如胡适之所云,则屈原、但丁、
哥德等等都不能在文学占一席地,因为离骚、神曲、浮士德都是以丰富的想象构成啊!

    这是《尝试集》出版十年后我试作诗论的感想,到今还没有改变。不过现在想胡适这样
说亦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是个实验主义者,一切不合科学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他是
写实文学的提倡者,对浪漫神怪思想,尤所反对况中国人头脑本不清楚,好为空虚荒渺之
谈,轻视实际生活。胡适等所主张的“思想革新”正要从灌输科学思想入手,所以他对于文
艺,也不能不发为这种议论而已。

    三、哲理化胡适本是一位哲学家,即其文学亦带上哲学色彩。他初作旧诗时,颇有创立
“哲理诗派”的野心。《藏晖室*'记》第三册,跋《自杀》云“……吾国做诗,每不重言外
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求一蒲伯(pope)已不可得,何况华茨华兹、哥德与白朗宁
(Browning)矣。此篇以吾所持之乐观主义入诗,全篇为说理之作,虽不能佳,然
途径具在。他日多作之,或有进境耳。”这是他民国三年七月七日的话,果然,他后来做
诗,专在这方面努力。其《去国集》中之《秋声》,发挥老子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之三
宝。《秋柳》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要旨。《景不徙篇》则解释墨经“景不徙,说在改
为”;及庄子天下篇“飞鸟之影未常动也”的数句。他若后来不改而从事国故的整理,而继
续为新诗的写作,也许为中国旧诗界创造一派从古未有之“哲理诗”。

    但是哲学是属于理智方面的事,文学是属于情感方面的事。我们研究哲学时,每须先将
头脑放冷静了,然后才能寻究其中的道理。至读文学时,则以带着兴奋的心灵,欣赏其一
切。若读“哲理诗”,理智与感情并用,同时冷热,很觉不痛快。况且这类诗必须安上
“序”、“跋”才可知道它说的什么。我们读一种文学作品,不能以心灵直接游泳于作品
中,却须凭藉桥梁渡船之属,趣味自然减低不少。但哲理诗在西洋亦为一大宗派,诗之长者
每达数卷,我们若能做,亦未尝不好。

    胡适后来似乎也觉悟这种哲理诗不容易做得好,所以每有哲学思想,必用具体方法表现
出来,如《一颗星儿》、《威权》、《小诗》、《乐观》、《上山》、《一颗遭劫的星》、
《艺术》、《梦与诗》、《希望》,便进步多了。试举《乐观》为例:

      一

    这株大树很可恶,

    他碍着我的路!

    来!

    快把他砍倒了,

    把树根也掘去,

    哈哈!好了!

    二

    大树被砍做柴烧,

    树根不久也烂完了。

    砍树的人很得意,

    他觉得很平安了。

    三

    但是那树还有许多种子!

    很小的种子,裹在有刺的壳儿里!

    上面盖着枯叶,

    叶上堆着白雪,

    很小的东西,谁也不注意。

    四

    雪消了,

    枯叶被春风吹跑了。

    那有刺的壳都裂开了,每个上面长出两瓣嫩叶,笑眯眯的好像是说:

    “我们又来了!”


    坝上田边,都是大树了。

    辛苦的工人,在树下乘凉;聪明的小鸟,在树上歌唱——那砍树的人到哪里去了?

    这首诗据胡适自序说是为《每周评论》被封面作。但诗是有两面的,看里面固然是一首
诗,看表面也还是一首诗。胡氏论诗有所谓“意境”,这便是“意境”,总之他的作品是
“思想的艺术”,是“醒者的艺术”。

    胡氏自己颇为得意的是《应该》那一首诗。诗云:  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
但他总劝我莫再爱他。

    他常常怪我,

    这一天,他眼泪汪汪的望着我,说道:“你如何还想着我?

    想着我,你又如何能对他?

    你要是当真爱我,

    你应该把爱我的心爱他,你应该把待我的情待他。”

    …………

    他的话句句都不错——上帝帮我!

    我应该这样做!

    这首诗虽收于初版的《尝试集》,别人也常引,究竟为谁而作则不知。直到《新文学大
系》诗歌集出版,引胡适此诗,却多了一篇序,是胡适民国八年所撰,这个哑谜才揭晓了。
序文云:“我的朋友倪曼陀死后于今五六年了,今年他的姊妹把他的诗文抄了一份来,要我
替他编订。曼陀的诗本是我喜欢读的,内有《奈何歌》二十首,都是哀情诗,情节很凄惨,
我从前竟不曾见过。昨夜细读几遍,觉得曼陀的真情有时被词藻遮住,不能明白流露。因此
我把这里面的第十五、十六两首的意思合起来。做成一首白话诗。曼陀少年早死,他的朋友
都痛惜他。我当时听说他是吐血死的,现在读他的未刻诗词,才知道他是为了一种很难处的
爱情境地死的。我这首诗也算表章哀情的微意了。”

    胡氏在《谈新诗》那篇文章里自评此诗云:“这首诗的意思,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达不出
的。别的不消说,单说‘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这十个字的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
表得出的吗?”

    这首诗是借诗人的旧情人之口说的,从“他也许爱我”到“他的话句句都不错”一连几
个“他”字,都指的那个旧情人。至“对他”、“爱他”、“待他”之三个“他”字,则指
诗人之妻。盖诗人私恋一女,旧时代礼法森严,婚姻不能自由,迫于父母命,媒妁言,与他
姓女子结婚,而心则不能忘旧恋。恋人秉性忠厚,故流着眼泪劝诗人,莫再爱她,应该以爱
她之心爱他的妻子。

    胡适写这首诗,表性别的代名词尚未发明。指女性之第三身代名词,多用“伊”,用女
旁的“她”是稍晚才有的。所以有些人每将此诗的性别弄错,以为是一个男子对旧情人说
的。这样一来,好好一首哀情诗,弄得味如嚼蜡了。倪曼陀的《奈何歌》,可惜我们未能得
见,胡适既说他这首《应该》是由倪氏《奈何歌》第十五、十六两首蜕变而出,当时若将之
抄于诗后,做个比较,并用以证明旧体诗不能表达复杂的意思,岂不有意义吗?胡适译苏格
兰女诗人的《老洛伯》亦为世界有名的哀情诗,与这首《应该》情调意境有些相似,不过
《老洛伯》是翻译品,只好不去说它了。

    好为苛论者,每说胡适的诗不过是新诗的试验品,是后来成功者的垫脚石,在现在新诗
界里是没有他的地位的。不知胡适的诗固不敢说是新诗最高的标准,但在五四后十年内他的
诗还没有几个诗人可以比得上。诗是应当有韵的,他的诗早就首首有韵;诗是应当有组织
的,他的诗都有严密的组织,不像别人的自由诗之散漫无纪;诗是贵有言外之旨的,他的诗
大都有几层意思,不像别人之浅薄呈露。我们对他诗的格式现在看惯了,觉得太平常,太容
易做,但有些新诗学着扭扭捏捏的西洋体裁,说着若可解若不可解的话,做得好,固然可以
替中国创造一种新艺术,做得不好,便不知成了什么怪样,反不如胡适平易近人的诗体之自
然了。

    何况以新诗历史论,《尝试集》在文学史上将有不朽的地位!

    选自《中国二三十年代作家》五四左右几位半路出家的诗人胡适曾说过:“当我们在
五、六年前提倡做新诗时,我们的‘新诗’实在还不曾做到‘解放’两个字,远不能比元人
的小曲长套,近不能比金冬心的自度曲。我们虽然认清了方向,努力朝着‘解放’做去——
然而当日加入白话诗的尝试的人,大都是对于旧诗词用过一番工夫的人,一时不容易打破旧
诗词的镣铐枷锁。故民国六、七、八年的‘新诗’,大部分只是一些古乐府式的白话诗,一
些击壤式的白话诗,一些词曲式的白话诗——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新诗。”(《蕙的风》
序)。所谓“我们”也者,就是本编前言里所说的沈尹默、沈兼士及周氏兄弟一派人。他们
都是“半路出家”的新诗人,他们做诗腕底常有“旧诗词的鬼影”出现的,但那“尝试”的
勇气,比青年人更为可佩,而且他们在当时也给读者留下许多很好的印象。

    沈尹默本是一个旧诗人,他的《秋明集》在词上的贡献是谁都承认的。五四时代他也了
许多新诗,如《三弦》:  中午的时候,火一样的太阳,没法去遮拦,让他直晒长街上,
静悄悄少人行路,只有悠悠风来吹动路旁杨柳。

    谁家破大门里,半院子绿茸茸细草,都浮着闪闪的金光,旁边有一段低低的土墙,挡住
了个弹三弦的人,却不能隔断那三弦鼓荡的声浪。

    门外坐着穿破衣裳的老人,双手抱着头,他不声不响。

    这首诗据其自述做了半月方成。胡适《谈新诗》云:“这首诗从见解意境上和音节上看
来都算是新诗中一首最完全的诗。看他第二段‘旁边’以下一长句中,‘旁边’是双声,
‘有一’是双声;段、低、低、的、土、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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