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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起源·波澜壮阔纵横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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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决斗来取悦众生。罗马斗兽场内,两个健壮的男人在打斗,其中一方明显占优,裁判已准备宣布胜利者,但胜方却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对手杀死了。观战的芸芸众生一阵惊愕,随即爆发狂热的欢呼,齐声叫喊:“吃了他!吃了他!”获胜者终究人性未泯,他面带鄙夷之色,冷然说道:“人,怎么可能吃人?”动物们一片鼓噪,厉声质问:“你不吃他,为什么要杀了他?!”
    
  这一个质疑人类无法解答。既然不以同类作为食物,为什么在对阵中将对方杀死?这并不符合生命传承的哲理,不符合动物繁衍的法则。人,为什么是如此另类?自此,动物界一致认同,将人类这一种怪异的生物,单独放置一个“界”。人类被正式踢出动物界,在“真核总界”之下,分设“人界”和“动物界”。
    
  人类一直希望与动物分道扬镳,却想不到是这种情形之下黯然出局。
    
  动物界的同类相争,皆由雄性扮演主角。争夺交配权之战历史悠久,使雄性拥有攻击的天赋。同类相争必须有“度”,假如斗得太狠,导致死伤累累,就会产生“负面效应”,搞不好会让种群自取灭亡。尤其是那些具有致命武器的动物,更需小心翼翼,“仪式化对战”成为首选模式。
    
  响尾蛇拥有致命毒液,兼且它的咬噬是红外线感应器官的自动反射,具有半自动化的特点。因此响尾蛇相互争斗时,总会相当谨慎,控制好自己的咬噬本能。战斗拉开帷幕,双方先配合着摆好POSE——两条响尾蛇头部相靠、颈部侧贴、尾部缠绕,其中一方出招:突然向上窜起,利用地心吸力重重将对方压倒!未分胜负?那就再来一次,重新再摆个POSE。
    
  说起摆POSE,犀牛更是当中的翘楚。犀牛头部长有尖壮犀角,配合强劲的冲击力,大幅提升了这柄“重型匕首”的威力。两只公犀对阵,首先是近距离相对低头静立,双眼斜斜瞄着对方,估摸着眼前匕首的长度和硬度,以及拥有者的体型和强健程度……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战斗开始!咦,怎么它们不动?原来还在揣摩……战斗又开始!喂,怎么双方还是不动?原来它们已决出胜负,落败的一方心理已崩溃,黯然神伤地转身,缓慢举步,逃离决斗场。
    
  角马与野牛形态类似,颈部厚皮适合抵御猛兽的“截脉之法”。但雄狮另辟跷蹊,它选择咬住角马的口鼻令其窒息,从而使角马成为雄狮的主要猎杀对象。野牛需要面对的是同样恶劣的环境,但频繁上演的“公牛对决”——这一幕成功的“表演秀”,使狮虎产生了心理负担,假如不是形势所逼,它们避免与公牛正面为敌。
    
  公牛交锋时,选择一处裸露的地皮,首先使用“震”字诀,用牛蹄震松土层;然后采用“铲”字诀,各自用巨大的牛角将地皮铲得尘土飞扬,场面极其壮观!在沙尘滚滚中,牛眼圆瞪运用“撞”字诀,以全身的劲力撞向对方,纵是狮虎都难以抵挡这一击,这是雄性力量的完美演绎!但别忘了对阵的另一方也有角,于是牛角架着牛角,互撞对顶角力,执行“顶”字诀,即使是失败者也决无性命之虞。
    
  这是属于动物的“仪式化”对战,不管仪式多么隆重,仅仅为了决出胜负,不会有过火的杀戮行为,否则,将会导致种群式微,自绝于天地。但人类才不管那么多,将对手杀死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中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决斗”,即是以生命为代价,懦弱怯战的被定义为“不是男人”,决斗前专门设置公证人,使貌似公平的谋杀行为“合法化”。在亚洲同样有类似行径,立下“各安天命”的“生死状”,即可在公开场合杀害同类,胜利者还被定义为“英雄”。
    
  这就是人类的传统,更为大型的杀戮行为——战争,也被赋予耀眼的光环。我们少年时代,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也曾经对这些英雄豪杰顶礼膜拜,且迄今未变。这确实是人类的本性,尤以男人为甚。我们为何具备这样“反自然”的性格基因?人类发展史上,从未拥有过致命的杀伤性器官,相反犬齿逐渐退化成只适合撕扯鸡肉,上肢也仅剩下缚鸡之力……为解开上述谜题,我们尝试从男女差异上寻找答案。
    
  “巾帼不让须眉”,这是现代人的一句口号,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人既然已成为陆生动物,雄强雌弱代表了自然法则。非洲狮是将“雄强雌弱”演绎得最具神髓的家伙。与狮子一样,人类也是“雌雄异像”的物种,以“须眉”自诩的男性,拥有与女性迥异的特征:胡须。至于胡须的功能何在?这个疑问困扰了几代人。自然界可以参照的是雄狮:威武的鬣毛无视气候炎热,这条“颈巾”应有吸引异性的功能;此外在“仪式化”对战中避免假戏真做,蓬松“颈巾”可抵御对手利爪利齿,保护头颈部。人类胡须不具备任何防御与进攻的性能,难道它仅仅是吸引异性的摆设?
    
  “须眉”们自然不予认同,仔细探究胡须,这一种“雄毛”遍及脸面的大部分。在中国古代,上唇胡须称为“髭”,两边面颊上的胡须称为“髯”。蜷曲茂盛的“髯”则称“虬髯”,如隋末的传奇人物即名“虬髯客”。“髯”生长得比“髭”要慢,具有较多体毛的特征。现代人两颊越来越光滑,“髯”的退化明显。假如仅是“性感摆设”,不应出现“选择性”退化的迹象。从遗传学的机理考证,上唇胡须“髭”拥有更为强盛的遗传基因,无论哪个种族的男性必定拥有。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强势遗传”。
    
  胡须是雌雄异像的标志,也是俗称的第二性征,它是基于雄激素而生长。人类是一个成熟稳定的生命体,健康男人体内雄激素几乎一致,为何胡须状况却千差万别?这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是退化过程的“反复”。由此而论,人类始祖的胡须相当突出,但反观灵长目的各类猿猴,嘴上绝对没有“胡须”这多余器官。道理几乎不用解释,嘴边长出这样累赘的东西,仅仅“影响进食”这一项已罪不容恕。至于支持“水生返回”的科学家同样哑口无言,胡须必然影响了潜游的效率。这决不可能是“自然选择”的进化产物,那么,它究竟是什么?
    
  胡须系统构成相当复杂,男人面部的各类胡须,并非源于单一的遗传基因。嘴唇下方的胡须,是“髭”弱化后的补偿性遗传,但即使弱化,青春期率先萌芽的必定是“髭”;成年后逐渐蔓延到两颊的“髯”,则是由上下唇的“唇须”,联合两鬓延续向下的头发,通过激活面颊表皮毛囊形成,属于非典型的遗传,已接近被淘汰的边缘。
    
  虽然胡须被公认为性感标志,但女权主义者曾经对男人胡须非议甚大。胡须表层含有毒性,有毒物质数十种,因此女权组织建议男人必须剃掉胡须才允许亲吻女人——避免“毒吻”对女性的危害。由于毒性聚集在上唇胡须,呼吸成了罪魁祸首,科学家认为是呼吸使体内的有害物质“染”在胡须上。这一假说相当牵强,因为初生胡须依然有毒性,反而鼻腔的绒毛并不带毒。更有学者指出:倘若一个人的呼吸能瞬间使胡须染毒,这个人无疑是“毒人”,毒性比世界上最毒的生物还要厉害百倍。然而在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之前,我们惟有接纳“胡须染毒”这样一个“童话”。
    
  染毒的上唇胡须,在面部所有胡须当中最为特殊。古称“髭”的这类胡须,率先萌芽且生长速度甚快,人体对其供应的养分也特别多,可谓得天独厚。通过“髭”所处位置的肌肉构成与韧带组织显示,证明它不会仅属“性感摆设”,也不可能只是体毛那么简单。自古以来,“髭”就引发了众多争议与猜测,科学家努力探寻“髭”的起源,发现它的前身是一种“角”。位于上唇的这只“角”,由于是通过雄激素引发的性征,可以预见,它原本是一件利器。
    
  但凡提到角,立刻使人想起野牛的那一对铲得尘土飞扬的弯角,这是一种误解。牛角含有骨质,与骨骼一样可“矿化”形成化石。人类的胡须并非属于这一类装置。
    
  在高等生物里,嘴唇上方长角的物种是犀牛,这是繁盛了五千万的古老种族。犀牛的角是由特殊毛发构成,折断可重新再长,可视为一种“须角”。因此“犀角”不会形成化石,与人类的胡须类似。人类始祖竟然拥有犀类一般的“重型匕首”?那它的形状象犀角吗?
    
  事实上引导科学家产生“胡须是角”这一设想的并不是犀牛,最早启发人们的是上唇构造。人类上唇血管特别丰富,与整个面部的静脉互有交叉,和颅内“海绵窦”也相通。海绵窦是什么?简单地说,它集合了一大堆神经与血管,现在作用未明,但可以肯定曾经是一个“攻击中枢”。此外,上唇肌肉与韧带组织,也清晰揭示此处曾存在一样攻击利器。按照上唇外观形态推论,人类的这一把“匕首”并非尖筒状,形状确实就与匕首相差无几。“两刃一尖”的一把小剑,“剑脊”位于“人中”。人中是十二正经中“手阳明经”支脉交互处,该处主导“形而外”的攻击,以前认为古人殊不可解,但配合“须角”的攻击特性,该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
    
  上唇胡须“髭”褪变到现代,依然拥有复杂的毒性,可以想象人类始祖的“须角匕首”毒性颇大,拥有类似响尾蛇一般的神经、血液双重毒性,它无疑是人类的首席利器。响尾蛇以毒牙觅食,但“毒角”仅限于雄性争斗。由于对决的兵器过于凶险,因此也导致了人类具有“你死我活”的性格特征,并代代传承。人类被动物界排挤的无奈正源于此。潜心于胡须研究的女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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