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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以,你肯听我解释?太好了!就是我临出时才记起自己忘了录『吾汤吾水』,但我一开录影机,就发现录影带都没位了,於是我唯有叫C室的陈太帮我录,我死拜托烂拜托,直至我答应为她女女补习,她才肯帮我录!」
我听著,不禁反白眼叹气道:「老天,我就叫你有什麽事打给我就好,就算火灾地震强奸打劫你都不要找那女人,她就只会占你便宜!还有,那个『吾汤吾水』是什麽鬼节目?」
「是你今天说不回家直接由学校来文化中心的嘛!『吾汤吾水』就是黄淑仪教人煲汤那个节目,今集教鳄鱼肉煲瘦肉,对气管敏感很好的!」
看!都说是白痴理由!虽然转季了,但由於某人「母鸡式」的照顾,害我现在的气管敏感还没发作。
想著,我不禁举高脚尖,用最直接的方法塞他的嘴。
信我,白痴是会传染的,我就是被感染者!完全忘了这大型犬有多热情、这里是公众地方……
被大型犬毫无节制地狠吻,我乘换气那刻推开他,喘气道:「你……你疯了吗?有…有人看到怎办?」
虽然我们没打算再有进一步的行为,但男同志+公厕=那麽容易令人误会的配搭呀!
「不会的!第一场还没结束,不会有人离席去洗手间的!」
「倒是苦了迟到的人!」另一男声嘲讽道。
这声音……很熟!不会吧!
我抬头,对方看我的眼神同样惊讶!
该死的!连场面都熟口熟面……
「很久不见耶!秦以玺,这期喜欢钓白痴型男人吗?」
瞧!几年不见,王子的Level急升,攻击招数也从直接怒吼换成笑里藏刀。
「混蛋!你这只白脸狐猩!别随便污蔑我的小以!」大型犬摆出一副捍卫主人之姿,奋力回击。
气势十足,可惜自家主人不争气:「礽,我们走吧!第二场快开演了!」我不是懦弱,只是你自己也会说,人家是狐狸耶,你只是一只犬犬而已,又如何与他斗!
再争下去,也只会自取其辱罢了!
我硬拉著大型犬离去,多得王子先生,那几百元的舞台剧票是完全报废!我瞪著舞台,却一点也看不进眼!我脑中就只有刚才王子的面貌,熟悉却陌生。几年来,他又高了不少,原本青涩的面孔已蜕变成散发魅力的明星脸,真教人脸红心跳。而,他冷嘲热讽,不屑的嘴脸又在我热洪洪的心脏上,狠狠淋下一桶冷水。
大型犬是白痴,但不是弱智。何况我发姣发得如斯出面,他若看不出不对劲,那就是他真的不对劲了!勉强算来他是正常人,所以他会提出疑问,也是自然:「小以,刚才那个人是谁?」
「是我的中学同学,是个homophobia。原本我和他很要好的,後来他发现我是个同性恋,就疏远了我。」我没有说谎,只是没说出全部。
嗯……好吧!我承认我有病!就是「碰上王子变坏人症候群」,病徵是一遇上与王子有关的事,我就会变得如石坚般卑鄙无耻下流贱格拆白党死飞仔。
「啧!真讨厌!那你当时为什麽拉著我!他这样伤小以的心,害我好想好想教训他一顿呀!」大型犬握紧拳头,咬牙切齿道。
「傻瓜,那种人你打他只会弄脏自己的手!正如你不想我犯杀人罪坐牢,我也不想你犯伤人罪入狱呀!」事实是,若你们打起上来,我恐防我会不自觉,站在王子那边。
谎言总是好听的,大型犬听後喜孜孜拥著我,边咬我耳垂边高兴道:「是是是!人家才不会为那种人犯事!我们要做对奉公守法的好情侣,然後快快乐乐地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要老掉牙!」
闻言!我回拥了犬一下,自我厌恶著!我,真是有够贱!
那赚人热泪的浪漫邂逅,已是三个月前的事。
我那怪病是遇上王子才病发的,所以我这三个月都非常正常,与大型犬过著甜甜蜜蜜的同志同居生活。
我和大型犬都是星期一day off的,但用脚趾头去想也猜到,那家伙都会极尽缠人的能事,要我带他「散步」然後回家「运动运动」,每每害我的day off报废!今天,难得他要回老家替老妈漆油,我可是乐翻天!正躺在沙发,翻开书,打算好好享受真正的day off时,一个电话就打破我的美梦!
「喂,找谁?」有话快讲,有屁快放!
「玺玺呀?老妈呀!你在出面住,有没有顾好自己身体呀?别常出外面吃,那些食物又肥腻又多味精!妈妈很担心你呀!你们两个男孩在出面住,一定过得乱七八糟……」下删八百字。
我常想,老妈若和大型犬对战,比谁肺气量大,一定很有看头!
「玺玺,有在听妈妈说话吗?」拜托,我这样的人配个悲情文艺名字已是个笑话,你还要用垒字法来叫我!
「有!你说妹妹带了男朋友回家吃饭嘛!放心,我会出席!就这样!我挂线了!」
「喂…等一下……喂!」
叹口气,我放下书,胡乱套上地上的牛仔裤。很松,应该是大型犬的,但我也懒得换,随便系上皮带出门口去。
事实证明,随便挂老妈线是会遭雷劈的!现下,我是遭到被雷劈更残酷的惩罚。
老实,我看见开门的人,脑中浮现二个方法:
甲)t我疯了!看见幻觉!
乙)t我痴线了!去错别人的家!
「玺玺,干麽黏在门口,快进来呀!」老妈穿著围裙,从後面冒出头来。
「妈……为什麽他会在这里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可以用平静的语气说出。
「以玺你在开什麽鬼玩笑!我不是一早告诉你我跟你家小妹的事!还是你还没原谅我偷偷把了你的妹子?」说著,还把手搭在我肩膊上,状似友好的行进饭厅。
??????????
你什麽时候告诉我的?我们又是何时变回好友的?王子!
这顿饭,完全是边吃边想作呕状!王子先生以「我妹男友」、「我的好友」身份,代我妹夹菜,为我倒啤酒。
该死的!这家伙在玩什麽!我不会天真的认为他对我妹真心!毕竟中学时他已见过我妹,要喜欢一早就把上,何必等到现在。而且,之前我在大学都听说过,他与商系二年级的女子是认真的,双方都见过彼此家长,两边都有意促成这段渗入商业因素,又带真感情的婚姻……但现在,一切都太诡异了!
「就算我借酒发难好了!小子!你是不是真心对我妹的?你上了大学後女友一个换一个,别以为我不知道!」王子,你若是金马奖影帝,我就是奥斯卡!
「以玺,你就这麽不信任我吗?我是没有你和你的lover这样隐定,但我这次绝对是认真的!」
「是吗!哥/玺玺,你有女朋友?」两个女人异口同声道。
贱人!王子,我都不知道,这几年来你的贱度已是超水平的!
「没有!你们就只听他瞎趋!我有次跟学妹聊功课被他撞见,他就一口咬定我交了女友,听也没听我的解释!」瞧!多自然的兄弟式亘损呀,可见我们的演技真不是盖的!
「对对对,是学『妹』呀!不过话说回来,你都大三了,怎麽就没见你交个女朋友?」
「我是宁缺勿滥,不像你这种马!」
「哈哈哈哈哈哈……」
真是和谐欢乐的饭局呀!
吃毕这顿教人心力交瘁的豪门夜宴,我表面说要回公寓做功课,回去找大型犬安抚心灵为实。
王子说我们顺路,一块儿回去。
回程,相对无言。我垂下头,猛然想起小学三年级时,健教书第十课「吃饭时要保持心情愉快」……
那时我真不明白,伤心就不可吃饭吗?哭的是眼睛不是牙齿,我起势地流泪也不碍我把食物咀嚼再塞进肚。
现下,我可明白,那个课文,应是作者像我一样,吃完一顿教人倒尽胃口的晚饭後,有感而发而写出的!对不起,我一直误会你了,健教书!
瞧,吃饭後我的裤头可以比之前松,可见那些食物不是落在胃上,是背脊骨上!
「抱歉,等我一下!」我停下脚步把皮带系紧一点。
闻言,走在前面的王子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冷笑道:「你说,若伯母知道你和你身上那条裤的主人的亲密关系,你猜她会有什麽反应?」
王子你这个超级无敌宇宙坏蛋!
我红著脸,恼羞成怒道:「杜熙宁,你发疯了麽?我那儿踩著你的尾巴?你不喜欢同性恋,我就连朋友都不敢当,夹著尾巴逃得老远!我们早已河水不犯井水,你好端端干麽闪出来威胁我呀!」
王子被我吼得一愣,他一直当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我又因为暗恋他所以一直都是低声下气卑躬屈膝的,所以他想也没想过我会对他发飙吧!
不过,王子在几秒来已回复正常,然後就用傲慢的语气说出教人吐血的话:「对,我就是来找喳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我看不过眼!」
靠!你是大爷呀?那我要不要先得到你大爷首肯,才可和男友造爱呀?
「怪就怪那天你们这对狗男男让我撞见吧!我看不见,就不会理,可我现在见到了,我就要破坏你们,谁叫你们这样呕心!」
希特拉!密索米里!秦始王!咦……慢著,理由太牵强!出自我家犬犬的口尚可,出自王子的口就无免太没说服力……
怎样看,都觉他现在这行为可用二字形容:妒忌!
!!!!!不会吧!我不会是想得太远吧!头重重脸爆红心脏狂跳双手擅抖双脚发软,王子喜欢我?
皆大欢喜,本篇完。
别摘蕃茄!要不就顺便向我再摘马铃薯,好让我煲汤喂犬喝!
废话少说,问个明白为实:「王子,你这种行为,我怎样看也是因为出於妒忌!老实说,你是不是喜欢了我?」
蓦地,喉间一窒,双脚离地,王子的脸贴近,热呼呼的气息送来,他的说话行为却是冷冰冰的:「玻璃,你以为个个都如你般变态,有女人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