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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两坡之间的平坦沙地,开始搭帐篷。
“要离水远一点,不要太靠近水,睡在水边容易遇见去喝水的东西,蛇啦什么的。”
等我们搭好帐篷,太阳已经快下山了。他在沙上铺了一块席子,叫我侧躺下来看落日。
我第一次了解落日跟地平线之间,原来有这么多层颜色,站着看不太明显,侧躺下来看就很明显了。
沙漠里,裹着大毯子的男生跟我,迁就着席子的大小,头顶对头顶,缩着腿像一对还没切开的连体婴,躺在草席上。
男生的豪气不见了,四周太辽阔了,三百六十度都没有一点遮蔽,只有大大的天空、低低的地平线,他像婴儿般吸起大拇指来了。
再过一下,月亮出来了,而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去,天上一边是月亮,,一边是太阳,一边是湖水,三边是沙漠。
“谢谢你带我到沙漠里来。”我还是躺着,在毯子里对他说,他在毯子里点点头。
再过一下,就整个天空都是星星了。
连续四十八小时没睡觉,拼命在赶剪接的进度,剪到后来已经神经错乱,镜头顺序都弄反了,先喷血、才看见开枪;先爬起来、才倒地。
同学看我不行了,拉我去洗头洗脸、刮胡子、再喷点香水,然后用车把我栽到西好莱坞的大街上,大概是半夜一点,他叫我坐在路边巴士站的候车长椅上。
“等一下会有很多漂亮的人可以看,满街都是,人多到像嘉年华一样,你参观半小时,精神会变好,我再来接你。”
“难道不会有人把我带走吗?”我问。
同学耸耸肩:“如果是够漂亮的人,就跟着走呀。”
“万一带走以后,被杀掉呢?”
同学看着我:“用你的东方眼神、东方感应术呀,谁逃得过你的眼力呢?”
“谢了,你半小时后来接我吧,我没空搞艳遇了,我还得滚回监狱里、剪我那部他妈的旷世巨作呢。”
同学车开走了。果然,街上人愈来愈多,以这个巴士站所在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半径五十公尺内的每一间酒吧,都吞吐着一批又一批漂亮高大的人。
这一点都不像我以为的半夜街头景象,这根本就像潜水以后看见的珊瑚礁王国,每个深海的夜行者都自己发光,鲜艳,悠然飘行。
我坐到长椅的椅背上,才不致被人超淹没。
经过的人都很友善,发亮的微笑,对我点头,有的开口问好,有的还很老派的拿起头上时髦的帽子、举帽致意:“很高兴能遇见你”。
半夜一两点,陌生人彼此为什么这样融洽?祥和?
坐定不动的我,仿佛粘在珊瑚礁上的海葵,渐渐也伸出触须来顺流摇摆着。
忽然,我看见一个根本就是太阳神阿波罗的雕像活过来以后变成的人。这人裸着上身、金发在夜风中闪耀,我看着他,想着:“阿波罗。”
他正在过马路,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竟转过脸回看我。我很意外他会回看,只好跟他对看。
他一边看住我,一边过马路,步伐缓慢优美,绝不是雕像复活应有的走法。
我说不出他的蓝眼睛用的是哪一种目光在看我,侦察机式的?猎人式的?还是这样盯着人看只是向来他表演走路的一部分?
答案并不重要,因为接下来有事发生了。
因为一直看我,没在看路,阿波罗快过完马路的时候,一头撞上了路灯的灯柱。
我当时立刻把脸转开,我想阿波罗一定不希望我还盯着他看。刚好我同学开车来接我、我马上钻进车里去了。我只觉得我应该尽快离开他的视线。
他是我见过最像希腊神话的男生了,理应编号建档。第七十六号男生,阿波罗,神一般的行走,撞上了路灯。
冬天,雪停了,男生跟我,在京都的山上闲晃。他是日本人。我们两个信步走向我们都喜欢的小庙,地藏院。通往地藏院的后门,有一道朱红栏杆的桥。这几天下雪,早把红栏杆遮住了,变成一道雪白的桥。
我踏上桥,边走边一路随手把积雪掸去,等我把右手边栏杆上的积雪都掸掉了时,只听身后的他大叫一声,我还以为他出了事,回头看,他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
“……你这样,后面来的人怎么办?!”他叫。
“什么怎么办?”
“你……把雪景都破坏了!现在一边栏杆是红的,一边栏杆是白的,怎么办?”
我伸伸舌头,掸都掸掉了,还能怎么办?
七十八号男生伸手,把地上的积雪捧起来,像堆奶油那样堆到被我掸光了雪的右栏杆上。
他真的一小段一小段又把雪堆回去了
他恨猫。第八十号男生恨猫。
他会用英文写“猫不重要”,然后把这些小卡片贴在所有有猫的地方。包括超级市场里放猫食的货架上。
“猫到底做了什么?”我问八十号男生。
他不说,只用英文回答我:“猫不重要。”
时间久了,我也真的自然而然就觉得猫不重要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养猫了。
“你在养猫?”我说。
“嗯。”
“猫不是不重要吗?”我还用英文重复他的经典名句:“猫,不,重,要。”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暗恋一个同事吗?这只猫就是那个同事托我照顾的。”他说。
“喔,猫不重要,但猫的主人很重要。”我拍拍猫的头,问他:“如果暗恋到最后,又是一场空呢?”
“那……我就一定把这只猫毒死。”他抚摸着猫的背,猫舒服的呼噜着。“反正猫一点也不重要。”他说。
他跟我认识一个月以后,说要进医院开一个小刀,清除一些血管里的东西。
进医院前,他帮我重新油漆我的旧脚踏车。他说要漆个怪颜色,漆还没调好,他先给脚踏车全身刷白了。等手术以后再上色。
手术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他,他家人都在,他已经变成植物人了。
医生说血管里清除下来的渣渣,来不及筛干净,顺着血管跑到脑子里去、塞住了。
他变成植物人以后,连眼睛都不会转动。我每次去帮他运动手脚,在他耳朵旁边讲话,他的妈妈说,只有我叫他名字的时候,他的眼睛会动一动。这我也不能确定。我根本觉得变成植物人以后,他就不是他了。
“他已经不在了。”我对自己说。这是我后来不再去探望他的借口。
而且,我发现我不会骑脚踏车了,老是跌下来。我就把白色脚踏车也送掉了,送给还会骑的人。
我们刚认识一个月,他就被公司调到神户去了。他的公司对他非常礼遇,给他租了大建筑师安藤忠雄盖的一栋得过奖的小楼。小楼一共十一层,他住其中一层。
小楼在山上,俯瞰神户市区,也看得见神户港,看得见港口和海。
我到神户已是下午,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神户港的码头逛逛。快下山的阳光,照在码头的木头地板上,有一种很和煦的感觉,好像是这些已经躺平的木头,又想起了他们还是站着的森林时,被阳光照到的温暖往事,而我也在这往事里面。
码头有个木头搭的小舞台,有人很散漫的在表演些什么,反正看的人也很散漫,大家都不在意的手揣在口袋里晃来晃去。
码头边有很多小店。我看见摊子上摆着一个咸蛋超人形状的铁皮盒子,打开,里面是老式的彩色糖果。我喜欢那个超人铁盒,想买,他说:“等要离开神户的时候再买吧,反正是新推出的商品,很容易买到的。”
逛神户码头,直到太阳下山。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吃铁板上煎熟的神户牛排,然后去听小酒吧的爵士演唱。
小酒吧的隔壁桌坐的大概是黑社会的老大,穿着三件式白西装、带着墨镜,他的肥手不断在他女伴的细颈上摩挲。
他的女伴头发盘起、露出细白的颈子,披着白狐狸尾的披肩。
爵士乐队只有三个人,唱歌的是长得并不出色的长发女歌手。九十一号男生从背包里拿出一张洽·贝克的照片明信片出来,是他在码头随手买的。他在明信片上写了几个字,轻服务生递给了女歌手。
女歌手收到,惊喜的露出牙龈而笑了,转过身向我们这桌点头致意,讲了一串日文,作为一位爵士歌手,她似乎太入世了一些。
不过她歌声还是没问题的。唱起歌来就像被黑人的鬼魂附身,一点没有日文腔了。
她唱的是比利哈乐黛的《我可笑的情人》,男生说是他最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