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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很自然,我们会谈到柳彬以后的打算,他说他疲倦了,疲倦了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的冒险生涯,他想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过一过安稳的日子,如果可能他愿意跟老婆复婚,尽情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他的孩子已经九岁了。
“你真的不再出去招摇了?”我问。
“真的,绝对真的。”他说。
“我还是他妈的不太信你。”
“不信拉倒。”他赌气说。
“回来就好,我们哥儿们又可以天天见面了。”我高兴地说。
“是啊,喝酒,钓鱼,看球,聊天,过神仙过的日月。”从表情上看,对未来他是很向往的样子。
我也憧憬那样的日月。他突然招呼隔壁的男孩过来,让他去把理发店一个叫“白面书生”的找来,说是要剃头刮脸,把拉茬的胡子去掉。理发店就在胡同口,而且显然跟柳彬很熟,说来就来了。
“怎么样?”拾掇完,焕然一新的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仰脸问我。
“年轻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说。去掉胡子,柳彬确实春天了一些,差不多是青翠欲滴,流浪汉的形象一扫而光。他垫着枕头靠着床栏微笑的造型,仿佛保尔·柯察金,真的挺像。
“老弟是拿我找乐。”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脸的忸怩和与他极不相衬的羞涩,“不过,让我不出去的话,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一个很小的条件。”
“把你的条件说说看。”看他一本假正经的样子,我直觉得有点儿喜剧,有点儿莫里哀。他犹豫了半天,才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想去你的书店打工,你当老板,我只当你的一个雇员,到时候给我一碗粥喝别饿死我就行。”
“瞧你说的,别说是只要一碗粥,就是要一碗肉都能满足你。”我还以为是多么苛刻的条件呢,原来就是这个,对我来说简直不是条件的条件。
“有你这句话垫底,我就踏实多了。”柳彬如释重负一般,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尽管放心吧,养好伤,你就赶紧来。”我拍拍他的肩膀,极爽快地说,“到时候你搬我那去住,闲下来,我们还可以下下棋。”
柳彬狠狠地骂了一句娘,又叹息一声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起码也得熬过去三个月,我才能获得自由。整整三个月,哥儿们,够我熬的,都是他妈鸡巴惹的祸。”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些微的歉意。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告辞。”临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他吃力地欠起身跟我摆摆手,还很阳光地笑了一笑,“好的,就这么说定了。”
在回去的路上,来时的那种仓促和慌乱没有了,倒是因为柳彬和我达成了协议,多了些欣慰和安心。我把车骑得飞快,甚至有轻车熟路的感觉。走半截,还特意拐个弯,去一趟许佩祈的家,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不知他是不是还那么的寂寞。
到门口,老头儿家竟是铁将军把门,上着锁,窗帘也拉着,密不透风的那样子,显见是有些时日没人住了。以后的几天里,我又去过两次,仍是锁着门,还给他打过电话,没回音,我不禁有点儿担心他了……
“万喜良,我求你一件事。”因为戏剧节,罗素忙了好一阵子,来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们交流就少。这天,天还早,她突然打来了电话。
“说吧。”我从梦里还没走出来呢,说话也就跟梦呓一样,含含糊糊的。
“我和我的同学要在你那借宿,最多一个星期。”
“只要跟你借宿的不是个男生,就行。”我一半打趣一半认真地说道。
“倒霉德行。”罗素娇嗔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我就赶紧起床,洗漱,忙不迭地收拾凌乱的房间,等一切都停当,刚好敲门声响起,我猜,是罗素她们到了。
只见罗素搀扶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孩儿站在门口,女孩儿脸色苍白,像刚刚下过雪。
“进来吧。”把她们让进屋,罗素告诉我,女孩儿才做过流产手术,怕家里知道,只好骗家里说去武汉实习,到我这里养几天。其实我知道,罗素的好几个同学都已经“去武汉实习”过了。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