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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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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如同飞跃的蛱蝶一样,活泼泼地扑打着翅膀,在书店里做生意也比平时更有兴致。
  下午,来了一对不速之客。下午的阳光是懒怠的,容易麻醉人的神经,我却一点儿犯困的意思都没有,就教鹦鹉唱歌。这时候,进来了一对不速之客,是一对非洲青年,大概是留学生的模样,可能因为肤色的缘故,眸子就显得特别的黑白分明。当他们看见书架上的老书时,竟像小孩子看见了变形金刚那样的惊喜。经过攀谈,我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来自赞比亚,是汉学家。而且让我惊奇的是他们居然能操一口的京片子,比我还纯,说起刘半农、胡适和梁实秋,如数家珍,看来,来中国够年头了。我们侃了一阵,侃得挺痛快,临走,他们还买了不少的书,我给他们打了折,让他们以后常来,他们说:放心哥儿们,一回生两回熟嘛,我们以后会常来照顾你的买卖的。那架势,特痞,特好玩。
  几个在场的老主顾,等我送走一对老外,就围过来跟我逗嘴,也非要打折不可。我说你们的肤色不够第三世界,他们就叫嚣要和平共处,不要种族歧视。没辙,拗不过他们,我只好举手投降,结果每位都打了个七折。
  要不是来了一个电话救了我的驾,还不知他们要纠缠我到什么时候。电话又是老同学打的,又问赵楚最近找过我没有,不过,不是昨晚来电话的那个,而是另外一个,只是电话内容跟昨晚那个一模一样。我猜,赵楚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或是遇到了什么不测也说不定,问对方,对方吞吞吐吐地不肯说明,含糊两句,就仓促地挂断了电话。见鬼,搞什么搞!搞得我费了半天脑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书店打烊,我拎个军挎包走出来,军挎包是父亲留下来的,上面还有红丝线绣着的“为人民服务”的字样,这是我珍爱的一件东西,所以,我老是拎着它。
  街上正是都市的高峰时间,公交车、私家车和出租车的奔流冲洗着道路。刘呐鸥是善于描写都市生活的写手,他说都市的空气里弥漫着酒精、汗汁和油脂的混合物,还说微风时时吹送来一阵阵不知从何处带来的烂熟的栗子的甜的芳香,使人沉醉在高度的兴奋中。我现在在街上嗅到的就是这样的味道。
  行人都显出忙碌的样子,不小心,就会被匆忙的人从背后推一下,撞到前面另一个匆忙的人的身上。拐过一家茶馆,无意间竟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像是许久未见的汉奸,怕认错,我又紧走了几步,果然是他,只是过去一尘不染的白色西装,已不见以往的洁净和整齐了。
  “汉奸,汉奸,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我冲着喊了一嗓子。他显然是听到了我的喊声,回头望一望,脚步不仅没停下,反而加快了速度,在人流中像黄花鱼似的穿梭着。
  我追在汉奸屁股后面,他却仿佛有意要摆脱我似的,东藏西躲,就是不肯止步,我痴望着他的背影,觉得玄妙不可思议——平白无故,他躲我干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经过一番“警察与小偷”般的追逐,眼见我就要抓住他的时候,他竟掉头横穿马路,蜿蜿蜒蜒地走向对面的街上去了。
  “跑什么跑,你小子给我回来!”我攥紧了拳头,使劲儿地跺着脚骂着他。
  我尾随着要跟他过马路,刚到路中央,一辆白色宝马气势汹汹地驶来,我慌忙后退几步让开了路,谁知那车嘎地踩了刹车,司机席一侧的玻璃窗摇下来,探出一个脑袋,劈头盖脸地朝我怒吼道,“你眼睛瞎了,乱闯什么?”
  我懒得与他争执,只顾得盯着渐渐远去的汉奸,巴不得等车开走,我立马将汉奸抓捕归案,好好审问他凭什么不愿见我。可是,那车却不走,只听开车的那人说:“怎么会是你呢?”仔细一看,竟是我的老同学刘海,就是在服装厂当厂长的那位。
  “对不起,刚才耽误你们时间了。”我表示歉意地说,估计这么久的工夫,汉奸早跑得无影无踪,再追恐怕也追不上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上来吧,一起去吃个饭。”刘海歪了歪脑袋说。我想推辞,见后边已堵了一溜车,像一溜爬行的乌龟似的,而且还一个劲儿地冲我们按喇叭,只好赶紧坐进刘海的车子里,给人家让道。车子里居然还坐着另外一位,就是刘海的初恋情人。看来,关于这一对狗男女勾搭成奸的种种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白色富康开出繁华的街区,拐入到一条僻静的小道上,我一直斟酌着,该用什么遁词才能摆脱掉这一对狗男女,趁刘海换挡的时候,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儿们,我恐怕不能陪你们去吃饭了,我一会儿还有个约会。”
  刘海翻来覆去地问跟我约会的那个人是男是女,还不住地冲他的初恋情人使眉弄眼,威胁我不说清楚就不放我走。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不能饱汉不知饿汉饥呀,敢情你又有老婆孩子又有红颜知己,我呢,总得趁着没到拄拐棍的年岁,娶个媳妇吧。”我故意装作极为艳羡他的样子。
  这话,显然令刘海十分受用,他哈哈笑了起来:“既是这样,我也就不勉为其难了,不过,要讲好,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我做伴郎。”我说:“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他说,“要不要我给你送回家?”我赶紧说,“不要,不要,约会地点就在附近。”他把车停在道边,让我下车,我招招手逃也似的别过,突然刘海又把我叫住,跑过来嘱咐我说:“以后见到同学们千万别提我跟她——”他朝他的初恋情人努了努下巴,“千万为我保密,我倒不是怕谁,只是讨嫌他们多嘴多舌。”我附在他的耳边像潜伏特务对暗号一样的诡秘地说:“你放心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其实,我心里在说:“撒泡尿照照你那模样,也配让我费口舌,呸!”
  目送着刘海的汽车消失在暮色中,我才轻松地吐出一口气,仿佛刚从囚室里释放出来一样。这时候,天色早已冥晦下来,我索性步行回家,且行且看着街上风景,心里竟也泛起些诗意来。
  这天许佩祈突然大驾光临。“哎呦我的老爷子,要什么书,打个电话来,我给您送过去就是了,还让您跑一趟。”我一边给许佩祈让座一边说。这几天,罗素仍旧没来,书店都是由我一个人支撑着。许佩祈的突然出现,令我又惊又喜,印象里这是他第二次的光顾了,第一次是在书店开业的那天。绝对稀客。
  “我来看看你,顺便跟你商量个事。”老头儿接过我递上的茶,很在行地抿一口,吐出浮在水面上的茶梗,见我一味地盯着他看,就问,“你一个劲儿看什么,难道我是西洋故事里骑着笤帚飞行在空中捕捉小孩子的老妖怪吗?”我说,“您今天的装束更酷了。”老头儿苦笑着晃晃脑袋,似是无可奈何地说:“嗨,还不是你师母的主意,非要我穿这个出来。”老头儿一身织锦缎剪裁的唐装,上衣兜里的镀金怀表链尤其显眼,特适合扮演上海滩上的大佬,不知有没有剧组找过他。
  我问候师母,老头儿说她采访去了。施蛰存的小说中,说女人的美丽有许多方面,“容颜姣好固然是一重要素,但风仪底温雅,肢体底停匀,甚至谈吐底不俗,至少是不惹厌”,而我们这位师母似乎符合以上的所有条件,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把一直想问而没有问的问题问了出来,“师母究竟是怎么跟您走到一起的?”
  “我们相识是人家介绍的,开头我是不同意的,半辈子独身早已惯了,中途突然一个陌生女人进入到生活当中来,恐怕受不了。可是介绍人坚持要我们见一见,推也推不掉,简直是赶着鸭子上架……”老头儿又喝了一口茶,跟着从裤兜掏出手绢来,优雅地擦一擦嘴角,一看便知,这是新添的毛病。
  “您的意思不会是说师母追求的您吧?”我强忍住笑说,“公正地说,无论是形象上,还是谈吐上,我觉得您二位还是有相当的差距的,也就是说,您不如人家。”
  “说出来也许你不会相信,事实的确是这样。第一次见面,介绍人让我收拾打扮一下,我偏不,既不刮脸,也不更衣,就这么前去赴约,结果,女方一见面就表示满意,说我脱俗,显得很特别。”老头儿讲这些的时候,很有一点儿“得便宜卖乖”的意味,又好气又好笑。
  “看来,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这句话,几乎脱口而出,硬是生生地让我咽了下去,免得惹老头儿生气。不能不承认,哪一个夏娃嫁给哪一个亚当或是哪一个亚当娶了哪一个夏娃,实在都是命运的捉弄,冥冥之中,似乎一切早已注定,是勉强不来的。
  “以前,除了我的那些书,其余全不在话下。你还记得萧红在《呼兰河传》中是怎么说来着:‘一天一天的糊里糊涂地过去了,也就过着春夏秋冬,不过是脱下单衣去,穿起棉衣来。生了就任其自然的长去;长大就长大,长不大就算了。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是不是挺豁达?唉,现在没那么简单了,凡事总要想对自己也对别人负责,因为自己已不再是自己的了,还有老婆不是?”老头儿的侃侃而谈,可见确实对爱情颇有心得。
  我开始相信爱情的魔力了,它甚至有返老还童之功效,许佩祈就是一个明证。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不仅仅是维系情感生活的一种方式,简直是一场革命,一种能摧毁巴士底狱的革命。
  “小伙子,别再慎着了,我看你也到了娶妻生子的时候了。”老头儿拍了拍我的肩膀,特推心置腹地说,“女人真是妙不可言的尤物。哈哈,我看你的那个罗姑娘又漂亮又聪明,夫复何求,干脆娶了她吧,想必是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的话,倒勾起我的满腹心事,不知为什么会有一种惆怅涌上心头,我敷衍说:“我还年轻,不是说年轻时不懂爱情吗?”
  “下边还有呢,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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