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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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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话,倒勾起我的满腹心事,不知为什么会有一种惆怅涌上心头,我敷衍说:“我还年轻,不是说年轻时不懂爱情吗?”
  “下边还有呢,懂得爱情时又已不年轻了。老话说,三十而立,你可不要忘喽。”他说。
  “您也别忘了,我离三十岁还差三百六十五天呢!”我耍赖似的说。老头儿也知道我是在耍赖,就点着我的鼻子朗声笑起来。
  “好了,好了,人各有志。”老头儿站起来在屋里踱来踱去,偶而从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开看,颤颤的,竟有恍若隔世之感,然后慢吞吞地再把书插入架中,叹口气。
  “老爷子不是说找我有事商量吗?”我将老头儿拉回到座位上,又给他的茶杯续了些水,坐下。
  “哦,差一点儿把正经事忘个干净。”老头儿责罚性地敲一敲自己的脑壳,略微思忖了一刻,表情庄重得像是要宣布什么爆炸新闻似的,“我想,把我那里的书移到你这来,怎么样?反正搁在我那里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至于你呢,把它处理掉也好,自己收藏起来也好,随你便吧,我就管不着了。”
  “不,不,您不是跟我开玩笑吧?”我推拒着摆摆手,以为老头儿多喝两杯,信口讲的酒话。那些书,都是他三十几年来的心血,其中一部分可以说是稀世珍品。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他一本正经地反问我一句。
  “那都是您的心肝宝贝,怎么舍得让人拿走,得了,别逗了。”我拨楞拨楞脑袋说道。
  “何止是心肝宝贝,你知道吗,那简直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可是,”老头儿的喉结上下滚动着,“我现在已经另有所爱了。你小子别咧嘴,这是真的。我爱上别的了,而这些书却徒然地占着空间,统共三间屋,它就占去两间半,可以说,它妨碍了我的新生活,所以,我才想到要遗弃它!”
  “恕我直言,是不是师母让您这么做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遗弃这些书不会是你的本意吧?”
  “当然是我的意思了,你师母是个明理的女人,断不会强迫我做什么的。说白了,就是我个人对藏书没兴致了。”老头儿摸出烟斗把玩着,一张扑克脸毫无表情,“这些书伴了我很多年,我也伺候了它们差不多半辈子,谁都不欠谁,两清,丢掉它们我没什么舍不得的。”
  看来,老头儿是玩真的了。我盘算着先答应他,把他的十几架子的书大部分放店里,比较珍贵的则存在家中,锁好,等老头儿后悔的时候,再完好无损地还给他。现在跟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老头儿走火入魔了,一门心思全在“白金的女体塑像”上。我估计,他绝对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早晚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没有书,您会活得舒服?打死我也不信!”我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老头儿说:“我又发现了一个美丽新世界。”
  “说来听听,您发现的是什么?”我的好奇心好像鱼儿见了鱼饵一样,被逗弄起来了。
  老头儿捏起一小撮烟丝,按在烟斗里,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大口,“以后再说给你听吧,现在让我讲,一大把年纪了,我还真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干吗这么神秘兮兮的,说来听听吧。”我冲老头儿使劲儿地眨眨眼,意外地发觉老头儿的脸居然红了,很是羞涩的样子,那表情,活像一个毛头小伙子。
  只有一个人的上午。
  一壶咖啡,两片吐司,两只煎蛋,一只鲜橘子,我照着穆时英的小说人物的生活习惯,给自己准备了一份相同的早餐,一边品尝一边看央视的早间新闻。
  跟差不多所有的蓝领一样,吃饱喝足之后,就走出家门,推起久已不骑了的自行车,链子生锈了,蹬起来嘎嘎响,就到附近的修车铺膏膏油,然后骗腿上车,上班去。这个夏天的最后一缕风迎面吹过来,凉爽得怡人。
  时间尚早,我可以奢侈地用观光客似的速度,伴随着抒情曲的音频,满大街地转悠。
  在一家Jazz酒吧门口,我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一脚踩着马路牙子。一个正在擦玻璃窗的门童之类的家伙吸引了我,那家伙特面熟,特像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冲他“嘿”了一声,等着他转过身来。
  等我又“嘿”了一声的时候,他才转过身来,“操,你在这干吗呢?”我惊讶地问。他说他在酒吧当清洁工。“多咱出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又问道。他说他已经出来半个月了,谁都没告诉,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因盗卖馆藏图书而入狱的程帆。
  一人一杯普洱茶,我们在酒吧坐了一刻钟。他说他刚进监狱时总是受欺负,有一天,他急了,扑上去咬了欺负他的人的耳朵,生生地咬下半拉来,血流如注,从此,再没人敢跟他挑衅了,其代价是受了两个月的禁闭惩罚。
  酒吧的营业时间一般是从中午开始的,这个钟点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酒保在吧台后面听CD。他说把他送进监狱的是他的女朋友,因为她要买手链而他不同意,吵了起来,她就给他的单位写了匿名信,揭发检举了他,事情才败露,他被判刑一年并被开除公职。
  “这个娘们忒不是玩意儿了!”我骂了一句。他说他服刑期满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接他的也是他的女朋友,两人抱头痛哭,算是和好了,他现在就跟她住在一起。
  纯粹是他妈的一场荒诞剧。
  程帆给我讲述的时候,那么平静,像栖息在树枝上睡觉的鸟一样的平静。我发现,才一年的光景,他已经变得一塌糊涂,眼窝深了,胡子浓了,连脸颊上的线条也显得刚毅了许多,总之,给我的感觉,他成熟了,成熟得几乎超过了他的年龄。
  “这里的差事适合你吗,如果干得没劲儿的话,就到我的书店里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向他发出这样的邀请,因为在一分钟之前,我还没有任何接纳他的思想准备。
  “谢了,我再不会跟那些书打交道了,再也不会了。”程帆咬牙切齿似的说,显然他已经对书恨之入骨了。“你以为那些写满了字的破纸害得我还不够吗?”
  我想劝他,害他的不是书,而是他对书的贪念,可是,一见到他阴郁的脸色,就不忍再说什么了。
  “算了,刚才的话,算我没说好了。”我说,跟他碰碰杯,像喝二锅头似的,喝了一大口普洱茶。
  茶凉了,但是香味似乎倒更浓烈了。“要不要开一瓶酒,我请客。”程帆说着站起来就往吧台那边走,我赶紧拦住他,说一会儿我要去书店,还得做生意。“对了,忘了问,你书店的生意还好吧?”他问道,我说还好,勉强可以维持。
  程帆感慨地说,“你是个真正爱书的人,假如让你来做图书馆馆长就好了。”我笑着说,让我打理这么一个小书店就已经四脚朝天了,要是让我去管理那么大的图书馆非得找不到北不可。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大学时读的是图书馆学。”说完,特沧桑地叹息一声,历史得仿佛比游牧部落的酋长还悠久。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图书馆,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最为理想的归宿,可是,很快我就失望了。”他说,“我看到那些所谓的图书管理员,其实大半相当于文盲,他们根本不懂得书的真正价值,在他们的眼里,书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甚至连拿给孩子去当做文草稿本都不行,所以,他们可以随便抓几本书来垫床脚,或者当枕头枕着睡午觉……不久,我也就随波逐流了。”
  程帆所讲述的一切,犹如山崖上跌落下来的石头,沿着陡峭的山坡滚,最后正好砸在我的心坎上,令我疼痛难忍。
  酒吧的老板来了,中断了我们的谈话,那是个穿阿曼尼褛空长裙的年轻女人。我想,我是该走了,程帆试图挽留我,说道,“没事,你可以再坐一会儿,她是我姐姐。”
  “她是你姐姐?”
  “是的,本来她让我在这里当领班,我不干,我愿意做个清洁工,以此来惩罚自己。”
  我没有因为老板是他的姐姐而再继续坐下去,还是告别了他,临走,我拍拍他的脑袋,他的头发很短,每一根都昂然地立着,像刺猬一样的扎手,我说,“程帆,我那里还有你的几本书呢,改天我拿来还给你吧。”
  “几本书,还是留在你那里的好。”他说,“据我所知,图书馆里的那个书库已经重新装修,改作收费的电子阅览室了。”我问那些书呢?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从他的苦笑中,可以窥视到一种微妙的难以言表的伤感和无奈。
  “那些书的去向,我也不大清楚,一种可能是转移在另外一个地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把它们丢进了垃圾箱。”丢进垃圾箱,不会吧,把藏书家们一生呕心沥血的收藏都丢进了垃圾箱?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听说,那些书早已被腐蚀得不成样子了,轻轻拿起来,就会散开来……”他又说。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好像一阵强烈的电流通过全身,血液也涌动得出奇的快,仿佛瞬间就能从头流到脚,我猜,我的脸一定涨得通红。
  “再见吧,我得走,时间来不及了。”我咕哝了一句,转身就出了酒吧。我知道,我想立马儿离开这里,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
  我骑车走出去很远,再回头,发现程帆还在酒吧门口目送着我,他的身子特单薄,好像风一吹就会把他吹上天似的。他旁边是他的姐姐,他姐姐搂着他,裙摆在风中舞动。
  那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上次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打来的,她约我跟她一起共进晚餐,而且只限她和我两个人,地点定在一家叫“沼泽地”的印度餐馆。
  我虽然答应得很干脆,还是觉得匪夷所思,猜不透她究竟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似乎为早一点儿解开这个谜底,我就像水手祈盼陆地一样地祈盼着书店打烊。“沼泽地”餐馆所在的那条小街上,左一家右一家地坐落着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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