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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彬肯定是在黑暗中依靠对汉字的直觉写出了这封信,字迹歪歪扭扭,还有许多字是重叠在一起的,读起来非常吃力,像是考古学家读甲骨文一样。
“我不知道此时是我进入大漠的第几天了,一开始我还在笔记本上记来着,后来嫌麻烦就不记了。兄弟,我的干粮不多了,我特馋水晶肘子,我已经有两晚上梦见它了……”
这家伙是个食肉动物,离开荤腥就活不了,这下子算是把他给治了,我幸灾乐祸地想。
接着他继续写道:“告诉你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我迷路了,而且水也快没了,就剩下一瓶矿泉水了,我舍不得喝,我觉得渴极了。你赶紧给我预备下一打最好的啤酒,等我回去的时候,我要喝个够,喝它个一醉方休。兄弟,你不会不舍得吧?”
他的最后一句是:我已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还有就是我的地址。另外一张纸是他的记者朋友写的:“幸亏柳彬生前留下了地址,我们才得以把他的这封信寄给你。”我简直像遭到了晴天霹雳,思绪紊乱,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信纸上写着的“生前”那两个字,仿佛那是黑夜里四处乱飞的萤火虫,特别的刺眼。
“柳彬是本周五在罗布泊遇难的,直接原因是遇到了一场特大风暴,迷了路,在我们与他失去联络的第九天,才寻找到他的尸体……”后边还写了些节哀顺便之类的安慰话。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面前似乎竖着一道顶天立地的黑色屏风。
柳彬死了!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恶作剧啊,正在我万分悲痛的时候,有人笑着走过来,拍一拍我的脑袋说:别当真,我们是在逗你玩,柳彬活得好着呢。可惜,希望也只能是希望,毕竟不是现实,现实的情况是——信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从此再也见不到柳彬了。
我把信纸重新装进了信封里,这个简单的动作耗费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我的手总是在颤抖,颤抖得像马头琴上的琴弦一样,无法控制。我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仿佛是一个刚从海边度假回来的旅行者将他们在沙滩上拣来的奇形怪状的鹅卵石放在我的胸腔,死沉死沉地压着心脏,我想站起来喘上一口大气,却一头栽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些日子,我一直昏睡,昏睡了好几天。
偶而醒来,也懒得下床,伸个懒腰就又睡了过去。睡眠对我来说,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南非人库切所形容的那样:睡眠已经不再是一种疲劳治疗浴,也不再是一种体力复原剂了,它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遗忘,一种逃避,一种临时死亡。
几次做梦,都梦见一群虎视耽耽的野兽包围着我,要把我一口吞掉。我知道,我是因为承受了失去最钟爱的情人和最亲近的朋友的打击,才会做这样的乱梦的。
也许是心情过于压抑的缘故,我觉得我的房间里总像梅雨季节的天际,被层层乌云笼罩着,显得特阴森特可怕。夜里,我也不开灯,街上的光投射到屋里,给家具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果这样颓废下去,我就完蛋了。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我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可就在我刚刚站稳的一瞬间,浑身瘫软,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仿佛我可以被风一直吹到遥远的苍穹。我在卫生间的落地镜前照了照,里边的人蓬头垢面,简直惨不忍睹。我不得不劝自己:哥们儿,不要再自寻烦恼了,不要让绝望的情绪破坏你的理智了,既然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就要敢于面对,上帝会赐给你希望和慰藉的。
我到阳台上,极目远眺,街的两端景物尽收眼底,一阵阵的和风拂动着我的前额,痒痒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与世隔绝很久了。凝望着西下的夕阳,我嘱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才对,如果此时此刻让我把整个世界的分量掂一掂的话,我觉得我的分量比世界还重。
终于有一天,我走出我的房间,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目标,我只想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随便走走,散散心。像每一个企求摆脱困境的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于是,我踏上了南去的列车。
我到了泰山,到了曲阜,最后到了上海。
在独自一人逛外滩的时候,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明媚,我想起我曾对罗素说过的一句话:“你和早霞在我的心中是一样美丽。”当时,虽然罗素口口声声地说肉麻,可是白净而娇嫩的脸蛋上还是泛起桃花一样的红晕……我觉得我简直不可救药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我和罗素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我一边骂自己病态,一边竭尽所能地要把罗素忘却,忘得越干净越好,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
我跟一个流浪汉一样,两手揣在裤兜里,哼着印度的《拉兹之歌》,漫步在南京路上。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泡在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那几天,我几乎光顾了上海所有的酒吧和咖啡馆,喝了许多可口的或不可口的咖啡,听了许多好听或不好听的歌,认识了许多有趣或没有趣的本帮人,直到感觉很累了,便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在歌声、奏乐声和纵酒狂欢声的交织下,我真的成功地把罗素和柳彬忘掉了,包括对他们的所有记忆。
埃及作家马哈福兹说:情感的烈火是无法用水来浇灭的,只有用同样的烈火,或者用比火更炽热的感情才能使它熄灭。我以事实证明,他的论调是荒谬的,情感的烈火也可以用咖啡和鸡尾酒来熄灭。当我回到我的书店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顾客发现我刚刚历经了一场感情危机——营业时,我就跟所有的书店老板一样,殷勤地招呼顾客,有说有笑地给他们推荐聂绀弩、师陀和路翎,这些都是刚上架的书;打烊以后,我就默默地把翻乱了的书重新码齐,一边计划着明天打电话进货的事,一边将破损得太厉害的书修补好……生活渐渐趋于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甚至都开始考虑继续写我的那本《贩书偶记》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迷上了拉二胡,跟人家学了一阵子竟也能勉强拉一两首惆怅的曲子。另外,我又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学图书馆专业的大三学生,他说他喜欢旅游,他给我打工,是为了攒钱寒假去西藏考察。我很信赖他,因为他也是个爱书的人。每周有两天的时间,我是不去店里的,而是到老年俱乐部去学拉二胡,跟着一群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做伴,现在我已经能够拉那首十分伤感的《江河水》了。
我很少再与朋友往来,但也没有什么孤独感,绝对没有,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类似愉悦的感觉,说实话,我不知怎么来形容这种感觉,也许这就是恬淡和平庸吧?
我没想到甜妞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们都显得有些拘谨不安,相对注视着,不知说什么才好。这样僵持了很久,甜妞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也随之笑了起来,难堪的局面才算被打破。甜妞丰满了,也白了,总之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难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甜妞问,虽然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是声音里饱含着凄凉。“因为你是稀客呗。”我尽可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以使我们感到轻松一点。
应甜妞的要求,我为她调了一杯鸡尾酒,我敢说,这是我调得最仔细最认真味道也是最棒的一杯鸡尾酒。
她说她已经调回来工作了,在纺织工学院教书。我耳朵听着她说,眼睛却像观察一个陌生女孩儿一样观察她的容貌、风姿以及她的身上所有看上去舒服的地方。
“你过得怎么样?”说完她自己的事,她问我。我随便敷衍了几句。她就阴沉着脸色说我要是不欢迎她的话,她马上就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将我搂在她的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落寞的小猫,“你生活得很不开心是不是?”
“怎么会呢。”我冲她笑了笑,可是眼眶却湿润了。
甜妞依偎着我,把我的手贴在她的脸上,“在外地的时候,每天晚上临睡觉我都会想起你,你呢,想没想到过我?”我又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我熟悉的香味。
我就像一个海上的漂泊者,风帆被撕破了,甲板被撞裂了,可是拐过一道海湾,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开阔的港口,终于可以靠岸了。我真想扑到她的怀里哭一场,把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痛苦倾诉出来。幸好我没有那么做,尽管那样也许能让我更舒畅一些。
我只是将她的拇指放在我的嘴里吸吮着说:“我经常会想到你,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我没有撒谎,确实是这样。
“是吗?我知道你是哄我,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她说。我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了许多与以往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清楚,可是这些不同却如同细菌一样一点点地蚕食着我的心。
“你好像变了。”我说。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个了。”甜妞离开了我的怀抱,主动给我也调了一杯鸡尾酒,跟我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隔着茶几,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庄严地向我宣告:“我要结婚了。”
甜妞是笑着说的,眼睛里却含着忧伤的水色,过了一会儿,泪珠终于突破眼眶,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我不相信眼泪。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她以前经常开这种玩笑,“你是在骗我吧?”我有点儿懵,瞬间,整个思维系统出现了短路现象。
“不是骗你,是真的。”甜妞抬手让我看了看她的无名指,上面带着一枚崭新的结婚戒指,镶碎钻的那种。我还看出,她的脸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嘴唇上也搽了口红,以前,她是从来不化妆的。
“什么时候订婚的?”我不由得往后挪挪屁股,缩在沙发的一角,仿佛是要躲避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
“十天以前。”甜妞又笑一笑,不过,笑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