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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去买,还张口闭口就说——我的朋友胡适之,呸!”
很多人饶有兴趣地听着看着,很少有人拦着劝着,我就有点儿生气,“别吵了,讲点儿斯文好不好?”
“是他先进行人身攻击的。”一个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另一个也说。
我只想让我的书友会顺利地进行,而且保持着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于是,我把他们隔离开来,站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指着满屋子的书架说:“说实话,上面的任何一本书,都比你们的这两本有价值。”
这下子,把他们两个人都得罪了,反倒携起手来一齐来指责我,“小小年纪,没渡过几条河,也没爬过几座山,狂什么狂!”
“你看,两条老枪怎么都瞄准我了,这不是倒霉催的吗?”我这么一说,都笑了,他们俩也笑了。
好了,风调雨顺了,又是一片艳阳天。
显然,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影响我高昂的情绪,我穿梭于这些年龄比我大得多的同道中间,欣赏着他们的藏品,遇到较为稀少的版本,我就随手记下来,留待以后写进万喜良版《贩书偶记》里。
而且,我还用沉樱著的1929年北新版的《某少女》,换来一本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也是北新版的,司徒乔的封面。这是向往已久的书,我竟有了一种金屋藏娇的感觉。
“看不出,你还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啊。”罗素不知怎么甩掉了那两个记者,转悠到我跟前,丢了一个媚眼,“也许,是我过去小看你了。”
“给我点阳光我就灿烂。噢,对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贴着她的耳朵,极诡秘地说,“之后,你再奖励我也不迟。”
“等着吧,我的奖励能把你爽死。”罗素的眼珠骨碌骨碌乱转,不知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我得严加小心才是。
罗素驾着她的雅马哈在前,飘扬起来的发梢不时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坐后边。我一直很奇怪,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丫头,怎么非骑这么一个大家伙,特不和谐。好在她的速度不是很快,凉爽的晚风习习吹来,还挺舒服。
在一座立交桥口,还有十来辆摩托车等着她,都是年轻人,而且都是年轻的女人。出发之前,她们脱帽默哀一分钟,为几天前因车祸而亡的一个死党,那也是一个女孩子,才二十二岁,她驾驶的摩托车因刹车失灵栽进了河里。默哀结束,引擎轰轰响起来,十几辆摩托车的轰鸣声简直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在戴头盔的时候,我想说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们今晚的飙车行动就是特为悼念她,这也是她最喜欢的悼念方式。”罗素说着,一挥手,“出发!”
摩托车突然启动的巨大惯力,令我猝不及防,脑袋一下子撞在罗素的后背上,生疼。我赶紧抱住她的腰,就像抱住一棵救命的稻草,死不撒手。我气急败坏地冲她喊道:“姓罗的,你不要命了!”
“懂得什么叫做过把瘾就死吗?这就是。”罗素不但没减速,反而越来越快,一座座楼和一棵棵树都影子似的一闪而过。
进入到刚铺了半截的高速路上,十几辆摩托车展开了激烈的追逐,不断的有车超过去,也不断的有车被超过,就像流弹飞来飞去,还夹杂着嗖嗖的尖啸声。我不由得缩起脖子闭上眼,就像鸵鸟意识到危险来临时通常做的那样,特狼狈。
“你有什么感觉?”罗素向我大喊,不过在这种速度之下,喊声仍然像娓娓道来的叮咛。此时此刻,除了恐惧,我几乎没有其他的任何感觉了,我恐惧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你有没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像鸟一样的?”细心地体会一下,还真的有一种翱翔在辽阔天空的感觉,仿佛自己长了一双翅膀,自由自在地穿行于云层之间。
摩托车似乎慢了下来,这时候,我才敢睁开眼,见摩托车都停在一座石板桥上,石板桥有一侧的栏杆被破坏了,就这么敞开着,罗素她们跳下车,等着后面的人跟上来。
所有人都到齐了,她们摘掉头盔,站在被破坏了的栏杆旁边,冲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拼命地呼唤着她们伙伴的名字,她们呼唤的就是那个死去的女孩儿。“我们都来看你了!”她们颤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能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她们用最凶狠的话骂着,不知是骂死者还是骂苍天,然后就痛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罗素这么哭,这么撕心裂肺地哭。我想,罗素她们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一定很要好,常一起去肯德基或蹦迪什么的,让欢快的笑声飘荡在天际,特青春。
“节哀吧,她知道你们来看她,肯定很欣慰。”我把纸巾递给她们,擦擦泪,稳定稳定情绪。
大概是哭痛快了吧,她们抽了一会儿烟,当然也没忘给死者点上一支。然后,就骑上摩托车“返航”了,回来的道上车速慢了许多,很悠闲的样子。临别的时候,她们每个人都吻了吻我的脸,是为感谢我的纸巾和那一番劝慰她们的话。她们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都挺平静,平静地说一些家常,平静地分手,平静地消失在都市的茫茫夜色之中。
我和罗素则去了普希金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我终于感到又可以正常的呼吸了。“是不是很刺激?”罗素问道。
“简直太刺激了,刺激得我终身难忘,”我朝对面的普希金铜雕胸像做了一个鬼脸,“你可以作证是吧?”
“每当我痛苦、烦恼和寂寞的时候,我一般只选择两种排遣方式——”罗素抿了一口杯中的爱尔兰咖啡,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
“一个是做瑜珈,另一个是飙车,我猜得没错吧?”我说。罗素的眉毛往上挑了挑,似乎是在说:你很聪明。也许是太疲惫了,她像刚刚走完两万五千里长征似的,软软地瘫在我的怀里,柔若无骨。我抚摩着她的长发,就像抚摩我的小猫“麦当娜”,也是那么乖,那么柔顺,不过,我知道,“麦当娜”发起脾气来还是蛮凶的,罗素也一样。
“能这么静静地躺在一个男人怀里,躺上一辈子,”罗素稍微移动了一下身子,以便使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几乎是我的一个理想。”
“很难实现吗——我是说你的那个理想?”我俯下身贴一贴她的脸,问道。她点点头,“很难,很难很难。”过了一会儿,她又微笑着说了一句,“不过,短暂地躺一躺也挺好。”
几乎听完了整整一张柴可夫斯基的唱片,我们才走出咖啡馆。罗素发动了摩托车,让我坐好,突然转身拍了拍我的嘴巴,叹息一声说:“要是你能驾驶着摩托车带着我到处跑的话,就好了。”
我在店里接待的这个女孩儿,其实早已见过的,她常来,只是没交谈过罢了。她总是穿着哈韩式的衣服,头发则像在调色板上蘸过似的,看上去精灵古怪的。
我们背靠书架面对面站着,显然她的视力有问题,又忘了戴隐形眼镜,说话时非得凑到我的跟前才行。她说她是戏剧学院的,“我的论文是写田汉的,我想,你会给我提供一些帮助的。”
“你说的田汉,是不是就是人称田老大的那个?”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万象书屋出的《田汉戏曲集》,递给她。
“不错,就是他。”她说她曾在网上寻求过帮助,结果得到的都是些旁不相干的资料,比如说田汉总是习惯歪戴着一顶法兰西小帽,比如说田汉跟易漱瑜、黄大琳、安娥、林维中的感情瓜葛,再比如说他最喜欢王尔德的一句话:人们常以误解而结婚,以了解而离婚……却很少有人谈他的戏剧,而她需要的恰恰就是他的戏剧。
女孩儿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让我很开心,“你确信我能帮助你吗?”似乎受了鼓舞,我愈加想展示自己的绅士风度了。
“你会的。”女孩儿说。我拿钥匙打开一只我不常打开的书柜,从中找出田汉的两本书,“我想,这是你需要的,不过,只能借给你。”女孩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把书接过去,这是市面上已罕见的版本,“简直太珍贵了,更为珍贵的是你对我的这份信任。”看她激动的样子,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给我一通狂吻似的。
突然,才从外面回来的罗素咳嗽一声,同时按亮了店里的枝形吊灯,那是我特意从跳蚤市场淘换来的,“你们不嫌屋里太暗了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翻译过来就是一种冷笑。
本来我想说:“离天黑还早着呢,”可是看看罗素的脸色,我就只好识趣一点。女孩儿走了以后,罗素一把攥住我的小弟弟,动作稳准狠。“我要晚一点儿来,它是不是就要红杏出墙了?”我赶紧解释,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她才饶过我。
我倒吸一口冷气,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庆幸我的男性特征还依然健在,而且安然无恙。罗素把手放到我的肩上,推了推,嗲声嗲气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又说,“晚上我请你吃药膳好不好,多要些滋阴壮阳的东西,算是我跟你赔礼道歉啦。”
仿佛有一颗滚烫的水珠,蜿蜒地顺着我的前胸一点点往下滴落,我知道,那是罗素的舌尖。她身体散发出的罂粟花一般的香味,使我全部的神经因极度兴奋而紧绷起来,所谓的陶醉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罗素好像是一个魔术师,她能让我在空中漂浮,起码我感觉是。突然,她的唇包容了我,那种强烈的感受,令我忍不住地呻吟起来。呻吟是语言以外的另一种表达。她在吮吸我的间隙,腾出嘴来说:“今天晚上是属于我的,我要一次爱个够。”
瞬间,我变成了一个充气娃娃,膨胀,不断地膨胀,而且罗素还在继续给我注气,似乎非要我膨胀得不能再膨胀了为止。
然后,她就像驭手一样,扬鞭催马,向欲望的尽头奔腾而去。床栏杆配合着她的起落,吱扭作响,犹如空旷的草原激荡着的回声——这样的比喻有点儿老套,可是我实在找不出更为形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