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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枕边的玫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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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泡水时,偶尔会有男的故意坐近他旁边,把手放在他大腿上,他就会马上走开。想想看,若你不走开,岂不是默认也是个同性恋者。我曾有位白人同事,说他以前的女友A就曾经差点变同性恋。原来A的一个同房B有同性恋倾向,A不愿接受才搬走,避开了可能乘虚而入的同性恋。故同性间相处也要有适度的距离,尤其在感情脆弱时的性控制,不可姑息,这也是条不归路。一旦发生就容易见怪不怪,造成习惯。


同居与结婚同居的风险

  许多现况还不错的婚姻,如果当年先同居,很可能会结不成婚。同居太久,一定会失去新鲜感。同居一两年虽然可以了解对方很多,但婚姻不是一两年,是几十年,就算同居一辈子,也要走跟婚姻同样的风险。那些不论因为生活、工作、情感上的各种压力、误会、适应。所造成的争端、泪水,像刀子不小心割着手,内心滴血般的伤痛,都会无情地躜出来。很多太太们可能有尝过夜里跟伴侣争吵,站在大马路口,无处可去的悲哀;很多先生们可能在争吵后,带着满腹怨气,撑入坎坷的梦境,早早睁眼,残影犹存,心结仍在。更年轻一点的夫妻,也许会像孩子般的无助,女的哭断肝肠、男的愤怒买醉。人在掉入谷底的时刻都会困惑,同居者靠着彼此的情牵出谷口。有婚姻的人则靠情也靠理,理就是“安全感”,也就是同居者最不屑一顾的“结婚证书”。要知道那证书包括了很多:两人当初的誓言,齐建的家业,共同的孩子……而违背情较容易,违背理就难。因此同居散伙会比结婚的人快且方便。谷底爬出后,渐渐雨过天晴,温情满室,但是,太阳是否真正出来,就看个人造化与能耐。造化不由人,全凭运气,于是有的分手,有的继续,能耐却可以学习训练,那就是后天对两性的了解与认识了。    

  男女相伴一生,主要是看有没有这份诚意与执著,是否决心永远跟定这个伴?曾有这么一个故事,某个杂货店找送货员,有A去应征,对一切都满意,此人问:“有没有脚踏车?”店家说:“没有,但是……”话还没说完,此人马上回道:“没脚踏车,我不干!”怒而离去。后来B也来应征,只问了工作项目,就一口答应要这工作,店家问他:“不担心其他问题吗?”他说:“我相信只要我努力,你不会亏待我的。”店主说:“很好,我没脚踏车,但我有一辆全新货车给你用。”婚姻虽然不是找工作,但那份诚意与执著是一样的,也许不至于“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但应该要保持着有困难就去克服的心态。若以为先同居再结婚就会万无一失,可没人能打保票,因为就算如此,婚后还是会有别的问题会跑出来。    

  同居虽也可先了解彼此,然而很多人同居多年,一结婚却闹离婚,且同居后再结婚,已无结婚的一切美与梦可言。双方新鲜感越小,牺牲度就会越低。美国有个统计,同居多年而结婚又离婚的比率很高,而且都是在婚后最初那几年发生的,故若没耐性就算同居也是枉然。有些人同居到最后往往会落得还是一个人过一生,再富裕,再自由,再放纵,孤寂的生活一定有缺憾,不说而已。    

  婚姻关系要有颗勤劳的“心”。不能因为懒得去承担彼此间长时间的了解与努力而避开婚姻;不能想选择同居以取巧来省去责任。婚姻的目标是长久,若无破釜沉舟的决心是很难携手齐心走过几十年时光的。有人说结婚风险太大,宁愿同居。要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很多风险,这是逃不了的。比较起来同居的风险可能会更大,没有人十全十美,或永不改变,若没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决心,两人的关系就算是同居,也会早早完蛋。


同居与结婚同居的性与爱

  曾有位女性客户,单身多年,赞成同居,且认为选对象的年龄不代表成熟度。本来有位小她八岁的新男友,但男方表示十年内事业成功以前不会结婚,女方陡地感觉不被真喜欢及重视,马上打退堂鼓。原因何在?实在是落实婚姻的勇气大小与爱的程度成正比之故。在长期的人生路上,就心理与社会结构来说,男女终极的目标还是会想结婚。    

  很多人一辈子主张同居,最后在死以前都会还是想结一次婚。例如:以前德国纳粹党头    

    

子希特勒,有过多个女人,却是不婚主义者。但他在死前还是决定结一次婚。    

  主张同居的人认为丈夫与男友不同,若是男友对女的长久会好,难道是因为没结婚吗?不是,只看时间的长短,看目的为何。同居不结婚,若两人不合,时间久了一样会出问题,所以要看对方目的是为性还是为爱。如果是为性,一样会厌,朝外找新情人,若是为了爱,当然企盼对方要露出本性才能知道是否为长久的适当对象。时间一久还是会厌,喜新厌旧是人的弱点。人本来就喜群居,因为怕孤寂,但倘若让你跟一个人在一起太久,你又会想远离,离久了又想在一起,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距离就是美。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那是因为君子之交终究不是一体,如果用到夫妻关系上,那种淡如水的距离就会让夫妻情打折扣。新潮想法的人主张夫妻分房或分地而居,固然稍稍能保持神秘感,也许可以制造些情趣,但是久了反而会疏离两人的感情,造成更大的问题。


同居与结婚女人的噩梦

  一般来说,假如从二十八岁算,不结婚光同居,假如十年后分手。同居过的男人,十年后正值中年,魅力非凡,就算分手,顶多挂几天苦瓜脸,没多久就会站起来,若是此人事业、金钱、外形都不错,那年轻女人马上趋之若鹜,他苦水褪尽,肯定又是一条好汉。女人分手就不同,十年的青春,最精华的部分全泡了汤,近四十的女人又烈又傲,此时若想找个好对象结婚,适龄的男人都结婚了,碰来碰去都是年岁比自己轻很多的小男生,要嫁可真不容易。上不去也下不来,婚难结,情难谈,最后不是玩玩或做外遇,再不就是找小男生去同居    

    

。说不定那天还接到以前男友的结婚请帖,只能落的黯然神伤,所以说同居对女人是件非常吃亏与委屈的事。    

  同居的人会避免生孩子,但是万一有了呢?又万一男的跟你绿眉相向地闹翻了呢?女人就马上成了“未婚生子”,而且还生了个仇人的孩子,然后要负担起长期的养育责任,经济、社交……所有的生活圈子大变。女人的未来也会变,没结过婚却带着孩子,名不正言不顺,如何再去找更好的对象?也许你说若孩子是父亲带的呢!这种情况可谈的会更多,我留到第十一章谈离婚时再详细分析它。反复同居的结果,到后来若变成单身,会落得晚景凄清。没有婚姻关系的年长女人,在社交场合会有些隐性的困扰,例如三十五岁以上的,容易受异性在性上面占便宜与侵犯,工作上可能有来自男上司或男同事的性骚扰,生活上年轻男人要打混就会专找单身中年女人。同居虽比独身好些,结婚虽然也可能离婚,但是,就长期心态来看,同居风险太大,比独身好不到那儿去。


同居与结婚同居协议书

  以前我有位大学男学弟,他跟我谈到在国内有个刚分手的同居女友,分开时向他要求一笔不小的赔偿费,吵来吵去一直都没个结果,弄得他只好出来喘口气,我这才知道他原来是在“避难”。瞧他谈得挺苦恼,我问他同居前两人有否写个合约?他怪叫起来,说当时同居是两相情愿,写啥合约?我就说没有合约,当然是难搞,人的问题最麻烦,我劝了他一下,他才说回去后会好好安慰对方,钱的问题,还是要争,但也不会太硬,免得女人看不开。    

    

    

  上面这个故事说明即使只同居也该先留有一点经过法律手续的东西,不一定是金钱问题,还包括万一分手时双方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些情侣同居不去寻法律找安全感,却签所谓的“爱情保证书”,结果容易发生问题,社会新闻常有因为签了“爱情保证书”却不兑现,造成凶杀的。虽然白纸黑字的东西都是理,但物质的可靠法律来保障,感情的很难,那是无形的,也最不能被保证的。情侣会相信“爱情保证书”,全是因为爱昏了头,所以任何人谈恋爱都不该做此无聊的保证,因为感情还需要保证就是假的。    

  “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人谈谈恋爱,问题不大,要同居那可不同。同居的双方,最好在同住以前签下一个“同居协议书”。男人可别以为没什么必要,倘若你变心要分手,女的不肯呢?女人更是要头脑清楚一点,倘若你变心,男的发火呢?再想下去就挺可怕的,不是吗?可能有人会说,嗳呀!现在这个时代,谁会那么死脑筋?要聚就聚,要散就散,天涯何处无芳草嘛!话是不错,可是社会新闻常有的情杀案,凶手当时都知道杀人是不对的,都知道芳草满天,为何还会那样冲动的不顾一切?很多时候是因为觉得不公平,不公平就是没理,也就是缺乏白纸黑字的公信力,所以如果有所准备,会好很多。可能有人说那么做好像就要准备分手似的,我想有诚意真正相爱的人应该不会那么想。东方人讲吉利,但那与写协议书的先小人后君子是两回事。智者明察,若说会影响感情,刚好相反,好比写好遗书的人都活的很长久,因为心放宽了!压力小了!快乐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当然就长寿。因此同居若有个万一的准备,也会保险些。    

  同居者的另一心态是想挑个更好的对象,但长期挑选有时会越挑越糟。夏天常会看到有些人在西瓜摊前看了很久,选来挑去最后急的要走,反而会抱了一个最坏的,所以下一个男人或女人都不见得会更好。同居的人假如不想让别人知道同居的事,在外面就可能声称自己还是单身,尤其是男士。没结婚嘛,让已婚男人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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