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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是一个灰黑油腻,装著食物的碗。他双手虽已长好,却如镇上大夫所说,连握住杯子的力气都没有。
所以,吃东西的时候,只能趴在地上,像家养的猫狗般,一口口舔食。
程倌平素在外贩货,怕晚娘看不住,让他逃出去惹祸,又请镇上的铁匠在他细细的脚踝上,焊了个厚重的铁环,连上粗大结实的铁链,锁在屋梁处。
但他还是会笑。
每天傍晚,程倌来看他,亲手喂他吃东西时,他都会对著爹爹露出喜悦的笑容──
爹爹是对他好的。他无条件的,相信这点。
4
但晚娘再过三四个月就要临盆。近些时候,程倌忙里忙外,心思放在别的地方多了,照顾想到葆初也就少了。
这天从清晨直忙到深夜,程倌昏了头,回来便睡,竟忘了给儿子送水送饭。葆初晚娘如今身娇肉贵,自是更懒待动身。
葆初就这样,被锁在柴房里饿了一整天。
夜幕降临,饥饿感像火般灼烧著他的肠胃。然而,这并不是令他感到最难过恐惧的地方。
一天里,他眼巴巴盼望的,就是傍晚时,爹爹来到柴房给他送饭。那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天都黑了,为什麽爹爹仍然没有来?是像娘一样永远离开,还是不要葆初了?
他要见爹爹!他要去找爹爹!!他要……
黑暗之中,葆初撕心裂肺的哭喊著,用手肘撑著身体,拼命朝柴房门的方向挣扎爬行。
脚踝上的铁环却束缚了他的行动,更因为他拼命的挣扎,渐渐将他细瘦的脚脖,磨得血肉模糊。
就这样,葆初朝著不可能触及的房门,足足挣扎哭喊了一夜。
直到次日清晨,程倌起床後,坐在饭桌旁准备吃早饭,才蓦然想起,他昨天一整天都没给葆初送饭送水。
“蕙儿,昨天你给葆初送饭了吧?”带著一丝希望,程倌望向身旁的老婆。
葆初晚娘对他翻个白眼:“你的儿子你不管,问我做什麽?!”
程倌连忙用大碗盛了粥,又拿了两个馒头,一碟咸菜,用提盒装了,忿忿道:“造孽呢!你纵然不怜他没了亲娘,也莫要欺他是个傻子!”
她自从进门,就没受过这样的重话,当下把筷子往桌上一拍,站起来,带著哭腔大声道:“你自己没做好事,倒会赖人!再说,一天没吃饭会死麽?!走走走,我随你去看!若他死了,我一尸两命赔给你!!”
程倌被她几句狠话说得没奈何,只有陪著笑脸:“是是……是我不好,你身子金贵,就别生气了。”
她却不依不饶,硬扭住程倌,一起去了柴房。
打开柴房的锁,只见葆初趴在地上,脸色惨白,唇瓣干裂,只有两只眼睛哭得通红。拴著铁环的一对细瘦脚踝,全是斑斑血迹。
“爹……爹……”就是这样的葆初,望著程倌进来,瘦瘦的小脸上,还是绽开了笑容。
程倌看见眼前的情形,连忙放下手中提盒,冲上去一把抱住葆初,泪流满面。
“怎麽样,人死了没有?”晚娘走进来,站在旁边说风凉话。
葆初听见她这句话,忽然触了电般,一下子直起瘦小的身子,将头慢慢转向她,眼眸深黑,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声音清晰坚定──
“娘……肚子里的弟弟……两天後会死。”
她呆站在原地,如被施了定身术,动也不能动。
程倌听了这话,只觉得浑身的血,皆刻间都被冻住。他一把推开怀中葆初,站起来,跌跌撞撞後退了几步。
程倌和他後妻,两个人不知是怎麽走出柴房,又将柴房上了锁的。
快要走到主屋时,她忽然一把抓住程倌的衣襟,疯了般哭叫:“你给我听著!若我肚里的孩子死了,我也不要活下去!快去把你那妖怪儿子杀了!”
民间传闻,若要破解咒术,最彻底的方法,是将施咒人杀死。
“……蕙儿,再容我缓缓。”程倌眼眶发红,神色凄惶,“我这就去镇外的白仙观问问,看看能不能解……那里的大仙,据说是很灵验的……若实在不行的话,再……”
他哽咽著,说不下去,擦了擦眼角。他袋中尚有几吊铜钱,估摸著应该是够了香火钱,便转过身,直接一路小跑,出了家门。
葆初晚娘看著他的背影,朝地上吐口唾沫,狠狠跺了跺脚。
她这男人,只顾著自家儿子,纵然去道观求不到破解回来,也必定无法下手,是指望不上了。
只有在程倌回来前,把那小子彻底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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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初见过程倌,又安了心。他肚子饥饿,於是用手臂将不远处的食盒扒过来,却因为手指无力,怎样也打不开。
弄了不知道多久,正在犯愁的时候,忽见柴房门又被打开。接著,晚娘带著四五个青年走了进来。
这些个青年,都是她娘家表兄弟。招呼一声,自是比她那窝囊男人得力的多。
“表哥,把这妖孽带远些,再动手。”她拿了个红包,塞给身旁最高大的那名青年,“我当家的心软,我将要临盆,也见不得白事鲜血……这些钱,就给你们压惊买酒。”
“承表妹的情,这件事我们必定做得稳妥。”青年拿过红包笑道,看了看坐在地上的葆初,“保管,叫谁也找不到他的骨头。”
说完,青年拎著斧子走上前,两斧砍断了葆初脚上的铁链。接著,用一块破布塞了他的嘴,又用一根粗糙麻绳将他绑得死牢。
整个过程中,葆初没有太挣扎,只是在弄疼他的时候,偶尔发出两声细细呻吟。
“万事全靠表哥。”
看著青年们将葆初架走,远远离开自家门。晚娘靠在门沿上,长长松了口气。
终於,可以摆脱这个丧门星。终於,不必再担心什麽。
5
葆初睁著深黑清澈的眼,看著青年们将自己塞进一辆马车,带出了望归镇,来到鲜有人迹的荒郊野地。
太阳悄无声息的在头顶苍穹游走著,此时已接近中天。
青年们架著葆初,走到一棵不高的歪脖树前,把他以脚尖稍稍离地的姿势,吊在树上。
虽然很难受,但葆初还能忍。
这些人要做什麽呢……做什麽,其实都无所谓,只要在日落前送他回家。爹爹贩货回来,若找不到他,一定会著急。
“据说,杀人一定要等到午时三刻,才能压得住邪性。不然,难保他化成恶鬼寻仇。”领头青年擦擦汗水,看了看日头,“我们还要在这里,再等多半个时辰。”
“没错,更何况是这种妖孽,更大意不得。”旁边略显富态的青年附合著。
“说起来,还真是可惜。”其中一个瘦高青年走到葆初身旁,扳起他惨白的脸,感慨道,“这麽漂亮俊俏的小模样儿。”
“哈哈哈哈……得了吧。”领头青年忍不住,笑得弯下身子,“知道你有那癖好,想这程家小子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是程倌看的紧,怕早被你得了手去……一听蕙表妹要我们做了这小子,你立刻死乞赖白的跟来,心里打的什麽算盘,还要人说?”
瘦高青年被揭破心事,顿时涨红了脸,尴尬的咳嗽几声。
“你要做,就赶紧些。”富态青年也笑得打跌,走到瘦高青年身旁,拍了拍他的肩,“等午时三刻一过,这小子连骨头都不剩了。再说,他现在嘴被堵得死死的,也不能咒人。”
“得了,既是都知道……兄弟我也不怕笑话。”瘦高青年冲著在场的同伴拱拱手,“眼下让我称了心,明儿我就包艘画舫,接兄弟们进城去醉红院开心。”
说完,瘦高青年已迫不及待的直奔树下,来到被绑的葆初面前。
用力撕开葆初上身的衣裳,顿时露出大片白皙肌肤。胸口处两点粉色樱粒,楚楚可怜的点缀著属於少年的单薄胸膛。
葆初睁大了眼睛,看著那瘦高青年忽然扑到他身上,发疯般啃咬著他的颈项胸口。两只手,分别捏住他胸前的樱粒,拼命拉扯著。
他痛得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特别是胸口的两颗粉色乳粒,很快就红肿坚硬,那人却仍不住手,一次次将它们往外拉扯至极限,又用蓄著的指甲狠狠掐捏,直至见血。
“原本是想,让你不那麽难过的。但是,时间不够了。”
瘦高青年喘著粗气,一把扯掉葆初的裤子,将葆初两条细瘦的腿高高架起,然後猛然用三根手指插入那坚涩的後庭。
鲜血如细细的赤练蛇,蜿蜒从葆初不停颤抖的股间淌落,渗入歪脖树下的泥地里。
身体,似乎从那里裂成两半。
葆初的眼泪顿时掉下来,喉间发出沈闷的惨叫声。他边流泪,边缓缓转动那对呆滞深黑的眼,一心想寻到程倌的身影。
爹爹在哪里……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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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倌出了家门,立即用一吊钱雇了辆小马车,直朝镇外的白仙观而去。
这白仙观,是近两年兴起来的。据说,那里的观主颇有些道法,断人生死,占卜过去前程,无一不灵。
但有一点奇处。那里虽说是道观,却一不供奉老君,二不供奉三清,三不供奉吕祖,只供奉那观主的生祠牌位。
所以,也有人说是邪教一流。不过,周遭村夫村妇,只图个灵验,哪管真神假神,香火布施照样日日旺盛。
程倌是胆小谨慎的生意人,平素绝不踏足那种有非议的地方。但如今,为了自家儿子,病急乱投医,少不得试上一试。
马车在路上,大约行了一个半时辰,方来到白仙观外。
程倌下了车,便脚不点地的走向白仙观。
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