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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完了,他的结论也出来了,他不可能喜欢尚香,于是他对着河水大声喊,不可能……不可能……隐约听到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过身,然后……落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是不是故意落水的,他只是想清醒一下而已,也许,人清醒了,心里的喜欢也就没有了。
可是……宿醉的话,疼的应该只是头,为什么他的心也会跟着疼?一波疼痛袭来,咬牙强忍着,直到痛感渐渐减轻,以为在下一刻疼痛就会停止,可是稍一放松,下一波的疼痛就又袭来,让他的心一直一直地疼。
心里越疼,就越是明白他是喜欢尚香的,真的喜欢,所以才会去看尚香,教尚香做帐,他当时潜意识里就是想把尚香赎出来留在身边,做个帐房,他想要时时刻刻看到尚香,他一直以为这是同情,是可怜,现在才想到,如果只是同情,只是可怜,为什么他就从来没想过要把尚红赎出来,尚红才是最先让他感到怜惜的人。可笑……他竟是如此迟钝……到现在才发现……
太迟了……他就要成亲了……再也不可能把尚香留在身边……不,即使他不成亲,他也不可能把尚香再留在身边,尚香是男人……是男人……男人……该死的,为什么要让他发现自己是喜欢尚香的,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多好……他就能光明正大的留下尚香。心好疼,越来越疼,再也……再也不能去见尚香了……不能……他不能像嫖客一样去玩弄自己喜欢的人,也不能无视于世俗眼光,和一个男人厮守一辈子……
只有……永不相见……这是唯一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
尚香……尚香……
李慕星抬起手,蒙住了双眼,感受着一阵阵地酸涨将眼睛撑得发痛,浮现在脑海中的,是那一日尚香的笑容,真实的来自于内心的笑容,比世间任何风光都要美丽的笑容,再也见不到了……可是,即使他见不到,也要让尚香的笑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永远绽放。
一夜不能成眠,天一亮,李慕星把钱季礼找了来。
“钱老,有一件事,我求你帮忙。”
听得李慕星一个“求”字,钱季礼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李爷,您有事尽管吩咐,老头子我必定尽力而为。”
“这里……有一万两银子……”李慕星顿了顿,才终于说出了口,“你去南馆,帮我把一个叫尚香的人赎出来,如果钱不够,再到我这里来拿,总之把他赎出来,然后送他到一处安静的地方,让他好好过活,只是那地方,离上和城越远越好。”
“爷!”钱季礼惊呼一声,“您、您……爷,老头子说话您别不爱听,好歹我吃过的饭比您走过的路多,欢场中人,大都无情无义,您是本分人,玩玩可以,可莫让那些人迷了去,再者,阮侄女当年的事您也知道,她眼里可是一粒沙子也容不下,您若敢金屋藏娇,她绝不饶您,爷,您可要想好了,如果您铁了心要这么做,老头子我说什么也不能让阮侄女嫁了您……”
“钱老,你说哪里话,我不是金屋藏娇,你只管去办,反正以后……我再也不见尚香,你也不用告诉我把人安置在什么地方。你放心,我李慕星虽说愚钝,却也绝不负人,既娶了醉娘,便会一心一意待她。”
知道李慕星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性子,钱季礼这才略微放下心来,拿了银票,往监坊去了。
第41章
南馆外停着一辆马车,车门上了金漆,顶上垂下的流苏,是一颗颗大小一致的珍珠串成,由两匹身无半根杂毛的白马拉着,只要不是瞎子,一看这马车的式样,便可知其主之富。这样的马车,监坊中人都认得,上和城宋家公子的专用马车,监坊中人,都以能上这辆马车为荣,宋家公子风流,宋家公子眼界高,但凡宋家公子看得上眼的,一夜春宵过后立时身价百倍,只是宋家公子不好男色,他的马车从不曾停在南馆门前,今儿,希奇了。
尚香今天穿了一件天青色的坎肩,里面衬一件白色长袄,脚底下是与坎肩一样颜色的鞋子。这几件,全出自城中的天绣楼,做工精巧自不在话下。自从不再是红牌以来,这是尚香穿得最体面的衣裳,是郑猴头亲自挑选后让人送来的,与这套衣鞋同时送来的,还有一张贴子。
当时尚红正在他房中,来取尚香新做的香粉,尚香拿了贴子,没打开,却递给了尚红。
“你念来听听。”
尚红诧然,犹豫些许,才不甘不愿地接过贴子,打开来先看了看,便惊呼一声:“啊,是有人要赎你……奇怪,没有署名……”尚红见尚香面上没有半点反应,不禁皱起眉,“你不高兴么?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尚香拿起那套与贴子一同送来的衣物,手心在滑软的面料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眼角斜斜地睨向尚红,冷笑:“你以为……郑猴头为什么把赎身贴和着这套衣服一起送给我?”
在人走的时候送套衣服?这念头在尚红的脑中一闪而过,却没有说出口。在南馆里待了这些日子,他再傻,也摸出了一些南馆的生存之道,暂时的屈服,不过是为以后打算。郑猴头是什么人,能有这好心,又看了看贴子,五十两的赎金,完全符合尚香目前的身价,郑猴头就算嫌钱少,也是跟出银子的人讨价还价才对,为什么又把贴子送来给尚香看?
尚香显然没对尚红能否回答这个问题抱有任何希望,在衣服上摸了许久,又从那套衣服里又摸出了一张贴子,递了过去。
“你再看看这个。”
尚红打开,一看便怔了,道:“是……点牌贴……”落款宋陵两个字,写得飘灵逸动,道尽主人风流性。
二择一,这是郑猴头给他的选择。
尚香垂下头,解开了外衣,把那套衣服换上。他的动作很慢,慢得几乎连衣带也解了五、六次才解开。换好衣服,他便坐在妆台前,梳头,同样梳得很慢。
尚红目瞠口呆地看着尚香的动作,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手里的贴子往地上一摔,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知道尚香贱,可是他没想到尚香会贱到连有机会跳出这个火坑,也会不要。如果是他,如果是他,就算是什么也不要,他也要离开这鬼地方。尚香为什么不珍惜,没有理由,只有一个字:贱。
尚香仍在梳头,慢慢的,一下又一下,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指尖在抖,甚至整个身体都在抖。
李……慕……星……到底跟别的男人不一样,他要的不多,一只暖手炉,外加一张赎身贴,够了,足够了,花落之前,以心换心,他做到了,已是此生无憾。
袅袅娜娜,轻移步,如风摆柳,在万众艳羡的目光中,走出南馆,恍惚回到十年前,他风华正茂,曾经不知道多少次在众多的目光中,走上那些高官富贾的马车。
马车的门开了,宋陵含笑的眼落在了尚香的脸上。
“你还是抹了厚粉。”
尚香的脸上缓缓荡出了笑,那唇角翘起的角度,不高不低,恰到好处,一如十多年前他对着镜子练习了千次万次的笑容。
“宋爷若不喜欢,尚香这就回去把粉洗了。”
“不必了,你喜欢,那便留着吧。”
宋陵伸出了手,尚香识趣地让他握住自己的手,微一借力,尚香便上了车。
“宋爷,我们这是去哪儿?”
“去金园,听雨……听曲……”
不知道是宋陵有通天的本事,还是老天爷赏了他的脸,马车刚走金园,天上便落起了雨。
金园。
尚香的手缩在衣袖中,握紧了拳。这地方,他不陌生。金园的主人沈继千,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自家园子一年四季对外开放,因园子里景色甚好,尤其是金园的牡丹,国色天香,远近闻名,年年都引来不少文人雅客为其赋诗填词,自然令金园的名声传得更远。每日里都有人来游园,热闹得紧。人多了,自然要多置下人,一来这些游人有什需要,也有人使唤应酬,二来,园子里的打扫、花草的养护,自然更需人手,否则不出几日,园子里怕就脏了、败了。
尚香最初知道金园,是从郑猴头那里,有一回郑猴头在他身上爽快了,一时忘形,便让他套出话来,南馆里那些年纪大了不能再为郑猴头挣银子的小倌们,不是像郑猴头曾经说的让那些小倌自己掏银子赎走自己,而是在收下小倌们的银子之后,他转手把那些小倌又卖来了金园。
尚香当时心就凉了,他曾经多次被点牌子,到金园陪客,金园里的下人,他大多见过,可是没见着一张熟面孔。那些小倌们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尚香不知道他们究竟怎么了,只是知道自己攒钱赎身这一条路,太危险,走不得。如果不是这样,当年他又怎会把希望寄到那个书生身上,甚至一时心急,把人看错,断了自己的希望不说,还害了岚秋。
岚秋,岚秋,一想到岚秋,他的心里就隐隐作痛,金园三生石下,埋着一笔钱,那是他多年的卖身钱,可也是岚秋的夺命钱。
雨势大了,打在特制的屋檐上,发出了悦耳的叮咚脆响,把尚香的思绪拉回。他被宋陵牵着手,已走入了除金园牡丹、三生石之外,另一盛名的地方--听雨阁中,阁外,遍种芭蕉。
“以这雨落之音为乐,你可能再唱一曲?”
“宋爷不嫌弃,尚香自然从命。”
雨打芭蕉声凄凄,竟作天籁唱,听者欢,歌者迷,多少心思尽付此音……李慕星,李慕星,你不知我,我不知你,从此又成陌路人。
第42章
钱季礼是个生意人,他一生中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讨价还价,在他的眼里,南馆鸨头也是生意人,尚香是商品,在买商品之前,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商品的成色怎么样,而是商品目前的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