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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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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观察修,皆是分别,於修行时,而棄捨者,是遮此等集聚资粮,淨治罪障①非一门径,故於暇身,摄取无量坚实心藏,应当了知为大障碍。此等若作常时修持,心随修转。故於初时修心稍难,后时於彼能任运转。又若能念,愿我当得如所随念如是佛者,是发菩提心,一切昼夜恆得见佛,於临终时任生何苦,然随念佛终不退失。《三摩地王经》云:「教汝应悟解,如人多观察,②由住彼观察,心能如是趣。如是念能仁,佛身无量智,常能修随念,心趣注於此。此行住坐时,③欣乐善士智,欲我成④无上,⑤胜世愿菩提。」又云:「清淨身语意,常讚佛胜德,如是修⑥心续,⑦昼夜见世依。若时病不安,受其至死苦,不退失念佛,苦受莫能夺。」


①非一门径:多种修持法门。
②由住彼观察,心能如是趣:由彼观察故,心即随其所观而转变趣入。
③欣乐:好乐。善士智:佛智。
④无上:指佛菩提。
⑤胜世:制胜世间。愿菩提:愿得菩提,发菩提心。
⑥心续:身心相续。
⑦昼夜见世依:心眼隨智慧转,故与佛相应,昼夜能见。


博朵瓦云:「若数数思,渐能深信,渐淨相续,能得加持。由於此上获得定解,故能由其诚心归依,若於①所学能②正习学,则一切事悉成佛法。吾等对於诸佛妙智,尚不计为准洽占卜。」此复说云:「譬如有一准利卜士说云,我知汝於今年无诸災患,则心安泰。彼若说云,今岁有災,应行此事,彼事莫为。则励力为,若未能办,心则不安,起是念云,彼作是说,我未能办。若佛制云,此此应断,此此应行,岂置心耶,若未能办,岂忧虑耶。反作是言,诸教法中,虽如彼说,然由现在,若时若处,不能实行,须如是行。轻棄佛语,唯住③自知。」若不观察,随心爱乐,唯乱於言。④若非尔者,内返其意,详细观察,极为谛实。故当数数思佛功德,励力引发至心定解。此若生者,则於⑤佛所从生之法及⑥修法众,亦能发起⑦如是定解,⑧是则归依至於扼要。此若无者,即⑨能转变心意归依,且无生处,⑩況诸余道。


①所学:学处。
②正习学:如法习学(学对了)。
③自知:自己所知之不正确一套。
④若非尔者,内返其意,详细观察,极为谛实:《略论》:“反心内察,可知上言,询非诬也。”
⑤佛所从生之法:法宝。
⑥修法众:僧宝。
⑦如是:功德。
⑧是则归依至於扼要:《略论》:“是为归依之要处。”
⑨能转变心意(之)归依:《略论释》(三七五页):“所谓改变意念者,一、在下士道怖三途苦而归依,二、在中士道怖生死苦而归依,三、在上士道悯众生苦而归依。此三种,皆须由深信三宝功德,始能生起。”
⑩況诸余道:诸余道,指出离心、菩提心等。《略论》:“(否则不但其余之出离心、菩提心等生不起,)即(最初)能改变意念之归依,亦必无来处矣。”


  法功德者,谓由敬佛而为因缘,应作是念:佛具无边功德者,是由①证修灭道二谛,除过引德,以为自性,教证二法,而得生起。如《正摄法经》云:「诸佛世尊,所有无边无际功德,②从法生起,受行法分,法所化现,法为其主,从法出生,正法行境,③依於正法,④法所成办。」


①证修灭道二谛:《略论释》(三七六页):“法分教、证。教,谓经、律、论,乃相似法宝;证,乃真实法宝。依三藏教法,闻思之后,而得通达之法即是证法,亦即是灭谛与道谛。灭,谓断除一切过失;道,谓修证一切功德。灭由道来,故云由修道谛而生灭谛。”
《广论译释》:“我们思惟佛的无量功德,这些功德都是以修持教证的灭谛和道谛而得到的。”
②从法生起:从正教听闻生起。从法生起……正法行境:指教。
③依於正法:指证。
④法所成办:由於修教、证二法,成办诸佛无边功德。


  僧功德中,正谓诸①圣补特伽罗,此亦由念正法功德,由其如理修行门中,②而为忆念。《正摄法经》云:「於诸僧伽,应如是念,谓③说正法,受行正法,思惟正法,是正法田,④受持正法,依止於法,供养於法,⑤作法事业,法为行境,法行圆满,⑥自性正直,自性清淨,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常以⑦远离为所行境,恆趣向法,⑧常白淨行。」


①圣补特伽罗:见道以上。
②而为忆念:要求自己。
③说正法:语业。受行正法:身业。思惟正法:意业。
④受持正法:三业行持。
⑤作法事业:与法相应。法为行境:谓闻思修以法为境。
⑥自性正直:离谄曲、欺诳故。自性清淨:离无明烦恼故。法性哀愍:法之特征—哀愍。
⑦远离:离世烦恼与八风。
⑧常白淨行:自利利他。


  由知差别而归依者,①如《摄分》说,由知三宝内互差别而正归依。此中分六,一相差别者,现正等菩提是佛宝相,即彼证果,是法宝相,由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宝相。二业差别者,如其次第,善转教业,②断烦恼苦所缘为业,③勇猛增长业。三信解差别者,如其次第,应树亲近承事信解,应树希求证得信解,应树和合④同一法性共住信解。四修行差别者,如其次第,应修供养承事正行,应修⑤瑜伽方便正行,应修⑥共受财法正行。五随念差别者,谓应别念三宝功德,如云:「⑦谓是世尊等。」六生福差别者,谓依补特伽罗及法增上,生最胜福,佛及僧二是依初义,此复依一补特伽罗,及依众多补特伽罗生长福德,以於僧伽定有四故。


①如《攝分》中說,由知三寶內互差別而正歸依,此中分六:《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云何相故,三寶差別?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是僧寶。云何業故,三寶差別?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寶。”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一页):“转正教业等者,谓由诸佛出世,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名正法教。彼诸如来既自证已,最初能为有情说此正法,名转正教,是故说此是佛宝业。即前所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能为舍烦恼苦之所缘境,由缘此故,能舍烦恼及一切苦,是故说此为法宝业。正行名僧,由正行故,勇猛精进,能令增长一切善根,是故说此为僧宝业。”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云何信解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一页):“应树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谓大师子从法所生,从法所化,是法等分,是名同一法性。(口所生者,从说法音而诞生故。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随法行之所生故。法所化者,从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法等分者,受用无漏法之财宝,相似法故。《瑜伽师地论》卷八十四)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具足六种可爱乐法,和合共住,互无乖诤,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云何修行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瑜伽释》:“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共受财法正行者,谓彼共住同梵行者,同受利养,名共受财,同趣尸罗,同趣正见,名共受法。”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云何隨念故,三寶差別?應以餘相隨念佛寶,應以餘相隨念法寶,應以餘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
《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谓是世尊,乃至广说者,证正等觉,名是世尊,应以此相随念佛宝。彼所说法是觉悟果,应以此相随念法宝。彼弟子众随他所教能修正行,应以此相随念僧宝。”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云何生福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②断烦恼苦所缘为业:即前所说无量教法,能为舍烦恼苦之所缘境。由缘此故,能舍烦恼及一切苦。
③勇猛增长业:勇猛精进,能令增长一切善根。
④同一法性:从法所生,从法所化,是法等分。共住:六和。
⑤瑜伽:正法相应。
⑥共受财:同受利养。法正行:同趣尸罗,同趣正见。
⑦谓是世尊等:《披寻记》卷六十四(三五八二页):“证正等觉,名是世尊,应以此相随念佛宝。彼所说法是觉悟果,应以此相随念法宝。彼弟子众随他所教,能修正行,应以此相随念僧宝。”


  由自誓受而归依者,谓由誓受依佛为师,依般涅槃为正修法,归依僧伽为修助伴,由如是门而正归依,如《毘奈耶广释》中说。
  由不言余而归依者,谓由①了知内外大师及其教法,诸学法者,所有胜劣,唯於三宝执为归处,不执与此相违师等,是所应归。


①了知内外大师及其教法……是所应归:凡欲归依,须先对内外道之优劣,加以认识,而后归依。


  此二所有差别之中,师差别者,谓①佛圆满无边功德,所余大师与此相违。《殊胜讚》云:「我捨诸余师,我归依世尊,此何故为尊,无过、具功德。」又云:「於余外道教,②如如善思惟,如是如是我,③心信於依怙。④如是非徧智,宗过坏其心,心坏者不见,无过大师尊。」教差别者,谓佛圣教,由安稳道得安乐果,息生死流,淨诸烦恼,终不欺罔,乐解脱者,唯一善妙,清淨罪恶。外道教法与此相违。


①佛圆满无边功德,所余大师与此相违:《略论释》(三八O页):外道虽有杀盗淫戒,而意三恶则绝不能止。外道非执断即执常,甚或不承认外因,以有此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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