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腟EX问题。
受传统的影响,女生在这件事上基本上还处于不能多说、任人评论的弱势地位,在两性的关系当中,也较多处于被动,这自然引发了评说的欲望。很久以来,关于女大学生的说法甚至谣言满天都是。前一阵子屡次爆发这样的冷门:有人说某城市6成以上的女大学生都被包了,或者坐台了。这样显而易见的谣言居然被传得像真的一样,是否体现了我们社会上某些人具有庸俗的“围观”心态呢?据我目前统计的数据,在比较开放的地区、气氛比较宽松的学校,最多有大约50%的女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包括之前)完成了她生命中的第一次性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用正常的“说”代替不正常的“说”。
女大学生们是具有自我实现能力的个体,不论她们主观上是否有此意识,她们理所应当也是具有觉悟的现代两性关系的实践者。她们从小生活在跟男生公平竞争的氛围中,大部分没有强烈的两性差异的意识。只有在性启蒙这个环节上,多多少少感受到了跟男生的不同之处。长期以来,女性的性意识处在被压抑的状态。倘若有女性出来主动言说她对于性的感觉,往往是以木子美、卫慧那样的方式——她们的行为和思想,完全不能代表大部分女性。尽管她们是受过教育的女性,但可惜的是,她们并不具有一种非常健康的性态度,她们的性态度看似开放,其实是迎合了男权社会“窥视”的愿望。一方面是“禁止言说”,另一方面则是“女大学生坐台”、“一夜情”。这两个极端其实是同一桩事物的不同表现。女人如果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她的身体,那么她自己本身就是自己身体的主人。女大学生应当拥有这样的觉悟。并且,拥有这样的觉悟的人群也不在少数。这是我关心女大学生的性问题的两个原因。
法国女权主义哲学家西蒙娜•;波伏瓦的名著《第二性——女人》里面提到,女人往往对自己的身体怀有羞耻感,不敢正视自己的情欲。本文采访的对象亚亚,对自己少女时代的性意识记忆非常清晰,同时,她的直接的启蒙者应该说是跟她同住的美国女留学生们。大学生接触的世界更广大,有无数的信息都会涌入,跟性有关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信息更是势不可挡。在我采访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亚亚一个人在说,她给了我一个特别完整的范本。这个范本有个中心内容,就是处女时期的焦灼不安和对爱情的渴望。亚亚跟她的男友的第一次发生在她22岁的时候,此刻生理早已成熟——社会上的女孩子多半都已经有了最后的归属,订婚或者结婚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细腻而内心富有激情的文科大学生来说,那种对异性的渴望自然非常的强烈。最后,当她告诉我“这件事”带给她的变化的时候说,“就是觉得性不是那么重要了。”事实上,这一转变过程,对于女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那些在中学阶段就过早完成这一过程的女孩子,往往因为完成的不适时而给日后的生活造成了身心的伤害。
一、觉得自己切切等待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相关链接:拿女大学生说事儿
性行为只是一个生理学名词,婚姻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两者结合到一起,就有某大家言到“婚姻是性行为的合法化”。古代人们的性观念较当今而言,应该是很开放的。当年秦始皇的母亲身怀六甲嫁给了自己第一个丈夫──秦国的公子异人,做了太后还和面首嫪毐生下两个孩子,这些事情在史籍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至于我们伟大的儒教先贤孔圣人孔丘,他本人就是“野合”的产物。
我这里先不要谈人们应不应该“野合”,以免被人扣上支持“性淫乱”的大帽子,我只是想让大家注意这个问题──“婚姻”,你也婚姻,我也婚姻,但是每个人的婚姻都是不一样的。这话出来肯定有人骂我“放屁”,放屁就放屁,不一样真的是不一样!我说的不一样指的是婚姻年龄不一样!我们现在执行的法定婚姻年龄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就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然而解放后的第一部婚姻法还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中国古代,女子16岁及笄(是虚岁,实岁只有15周岁),及笄后即可成婚,《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就是“十七为君妇”的。但是未及笄的女子也可以嫁人,比如当年废帝溥仪15岁大婚,皇后婉容是16岁,而淑妃文绣只有13岁,理论上还是一个孩子。当时,女子是否可以嫁人,并不在于她的年龄,而是看她是否性发育,一般女孩月经初潮,标志着已经成年,就可以结婚了。而男性是否结婚主要是看经济方面,有钱人家的少爷没有结婚就可以先纳妾。直到现今,许多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不是16周岁就是18周岁,像我国这样女20男22实在是凤毛麟角。就这还不算,有些企业领导为了自己的名利,甚至强制下属职工必须遵守晚婚政策,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不说女性如何,一个男性25岁还是处男的话,自己的右手恐怕都磨出茧子来了。
大学生禁止结婚这一条,本身就和《婚姻法》相抵触,禁止结婚,使原本光明正大的性行为变成了某些人眼里的偷鸡摸狗青春有瑕。打个比方:两个21岁姑娘,一个高中毕业上班,另一个大学在读,都陷入爱河,都爱得轰轰烈烈。此时男友提出了性要求,上班的可以立刻结婚,让性行为合法化,而大学生就只能选择未婚同居。很多人都在抱怨女大学生,说她们行为不检点,可有没有人仔细想过,社会上同样像女大学生这样年龄的姑娘,很多已经结婚生子。文绣与溥仪离婚时,不过21岁,离婚声明上还写着自己结婚8年一直未获皇帝宠幸,仍是一个老处女。的确,在当时21岁没有性生活就算老处女;普通人家20岁还没有出嫁的姑娘就是老姑娘了,和我们现在30岁的大女差不多。
结婚年龄一下子晚了这么多,是人类性发育变缓了吗?非也。据调查,因为饮食等原因,我国女性月经初潮期比20年前提前了一年,比100年前提前3年!100年前女性初潮一般在15周岁(正好和16岁及笄相符),20年前初潮是在14周岁也就是初中一二年级,现在很多女孩子小学没毕业就初潮了。性发育提前,法定婚龄推后,从初潮到结婚要有十多年的漫长等待,这期间如果要让女性守身如玉,婚前杜绝性行为,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我敢下断言,即使现在性观念开放的程度不是100年前的人们能想像到的;但是,在20周岁女性中,现在的处女占比要远远高于100年前。如果还是按照过去那样,以月经初潮作为结婚的判断,不硬性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的话,那么我认为所有非强迫的处女们,都会要求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给自己的初夜蒙上婚姻的红帐。
国家之所以将法定结婚年龄定得这么高,甚至在这基础上还要提倡晚婚,主要原因是为了缓解人口压力。打个比方,在采取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推广晚婚,以100年算,平均20岁结婚生子100年是5代人,平均25岁结婚生子100年就只有4代人,如果像俄罗斯那样14周岁以后随便结婚,十七八岁就生孩子,100年就是6代人了。结婚生子是天经地义的,国家不让随便生育,但是也不能强制已婚夫妇什么时候生头胎,所以,国家只有通过控制结婚年龄来控制生育年龄。
国家政策不能违背,但是一般来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家都是过来人,知道20岁的男子是如何的干柴烈火。在农村,婚前性行为仍被认为可耻,但是可以采取两个手段来变通,一是更改成法定年龄然后注册结婚,这种事一点儿不难,花些钱请请客,18岁的女孩子一下子就变成20周岁、17岁的男孩子改成23周岁也有先例,所以有的地方闹出了38岁的父亲有24岁的儿子的笑话。这种不影响其他人的作弊行为得到大多数乡镇干部的默许,与人方便自己得钱的事情谁不想干?还有一类就是干脆不登记,只在乡里大摆宴席,来个事实婚姻,等什么时候到了法定年龄再去登记。采取哪一种手段,主要看夫妻双方想不想婚后立刻生育,前者可以立即怀孕,后者需要等到登记后再生。不过,前者更改年龄的做法,实际上违背了国家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而后者,从法律意义上讲,仍然是婚前性行为,只不过已经被世俗认可。
至于在流动人口不多的中小城市,户籍管理比较严,更改年龄的可能性不大,逐渐开放的思想和传统相碰撞,人们也找到了变通的办法。如果一对男女青年陷入爱河却达不到法定年龄,或者达到标准却不能马上结婚的,家长们会操持个比较像样的订婚仪式,一般只请双方的父母和比较近的亲属,男方会给女方一枚订婚戒指和一定数额的聘金。订婚之后,可以改口唤对方的父母做“爸妈”;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订婚之后女方可以留宿在男方家中!此时的婚前性行为就算计划内婚前性行为,是双方父母默许的,基本不会遭到外人的非议,即使奉子成婚,也只能说是双喜临门了。
科学证明,女性过早开始性生活并不好,容易诱发很多疾病,特别是在骨盆没有发育完全时怀孕,容易造成难产。不过,科学也证明18周岁的女性已经发育完全,可以肩负起做母亲的责任。
一、觉得自己切切等待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保质期内的处女vs过期的处女
有人把未婚先孕、流产伤身的问题归罪于婚前性行为,认为避免了性行为就可以避免伤害,这种观点实在不能恭维。的确,怀孕是性行为造成的,但是性行为的结果并不都是怀孕。一些已婚女员工多的单位一般都有这种现象:越是与丈夫感情好的妻子越不容易计划外怀孕,而经常夫妻吵架的妇女却容易做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