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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看破世间一切感受的真面目, 在最高的要求底下,众生在世间的一切感受,都称不上是真正的快乐,却只不过是不同程度的痛苦而已。
在这定义下, 苦便包括了众生自认是苦的感受、一切澈底的不快乐感受和所有非苦非乐的感受了。
善男子,在这定义下,一切世间的感受皆是苦受。这就是诸受是苦。
(五) 涅槃寂静
什么是涅槃寂静呢?
善男子,众生若依佛法修行,锻炼心智,便能进入一个解脱的状态。 在这境界里,他可以见到唯一常见不变的法,感受唯一实在能作主宰的“我”,尝到真正澈底的快乐。
在这解脱的境界里,世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的原理已被超越了。 这境界是常、是我、是乐,与世间有别,名为出世间。
这出世间就是涅槃。
善男子,涅槃、出世间的境界并不离开世间而独有,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地方,却是你我差别的超越、 你我的合一、从无常中看到常、从无我中看到我、从生灭的虚幻苦恼中看到永恒真实的快乐。
众生于色身尚存、世间生命尚未终结的时候, 就已经能够经历和安住于此涅槃之中。尚有色身而住于涅槃的就是有余涅槃,弃色身而住于涅槃的就是无余涅槃。
善男子,世间的无常、无我和痛苦能全部寂灭于涅槃境界之中。这就是涅槃寂静了。
(按:在四法印中,若除去诸受是苦,则为三法印。)
(六) 四法印与一实相印
善男子,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涅槃寂静这四相就是非有非空、不堕二边的实相。因此,言一实相印即是略说四法印,而四法印即是广说的一实相印。
※ 打字者识:此篇作者的说法为真常唯心思想。
第三章 法界的缘起
(一)真如-心物的本体
构成宇宙万有的心与物究竟从何处来呢?
善男子,心物的来源是真如。它是一切的源头、一切的本体、一切智慧力量的泉源。
不要试图用世间的语言去描述真如,因为真如并不能以世间有限桎梏的经验诠释得清楚。
以世间法解说世间法中所无的事物,是注定要失败的,只会把终极、没有桎梏的真如沦为世间相对的知见,使它尽失原来的无缚、超越与绝对性。
真如不能解说,就好像不能向深海的游鱼解说翱翔之乐,或向天上的飞鸟解说潜泳之趣。
以世间语强解真如,只能说它具有亘古不变的本质。
它的本质虽然亘古不变,却是一切心物之种;一切心物的显现皆由它的动态而来。
心物的显现,是它活动的结果。
真如存在于一切已生的、活动的心物里,也存在于一切未生的、寂灭的法里。
因此,一切已生、未生的法皆是真如之体;而真如之体也构成整个法界。
真如是一切,一切也是真如。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真如能起心物及心物的变异,但本质却从未改变。因此,它是既不一也不异。
真如能起心物的生灭,但本质却从没有生灭。因此,它是既不生也不灭。
善男子,真如处于变异之中,保留了不变的本质;而不变的本质却能成变异心物之本。
善男子,就如山里的一块黄金,熔了它,可作手镯;熔了手镯,又可作其他饰物。所铸造之物虽不相同,但是黄金的本质不因饰物的生灭而稍有变异,却如在深山时一样,维持金质不变。
善男子,真如的本质处于万物生灭之中,无生无灭、不一不异、超越了生灭相对。
(二)真如种子变现宇宙
善男子,真如是法界一切心物之源,藏有一切心物万法的种子。
地上的微尘不可胜数,真如的万法种子亦不可胜数。
泥土里的种子,遇到适当的因缘,便会发芽生长,开花结子;真如里面的万种子,遇到适当的因缘,亦同样会开始它的生命。
善男子,真如有它清净、无生无灭的一面,也有它动态、能生化万物的一面。
万法都摄真如体内。事实上,万法即真如,真如即万法。
离开真如便没有万法,离开万法便没有真如。因此,法界即真如,真如即法界。
万法从真如的万法种子而来。因此,离开种子便无万法。事实上,种子本身亦即是法。
真如有它动静、生灭、染净的体性,真如的万法种子亦有同样的体性。
真如种子的生化力量,建立了生灭宇宙的一切法,令现象世界能够出现。
但是,法界并非由单一的种子或单一的法所建立。法界的建立,是从万法种子的力量互相渗入、互相影响、互相依赖、互相支持而成的。
任何一法都不能独立存在。因此,任何种子若要现行,出现于现象世界,就必须遇到适当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却只能由真如的其他法或种子提供。
这样,构成万法总相的法界的出现,就非要万法种子的同时具足不可。
就是这缘故,在真如之内,在法界之内,实在不可能找到一个能单独成就万法、建立整个法界的种子,可作为法界的第一因。
(三)和谐的法界
善男子,真如种子互相依赖,彼此融摄,才使万法能够出现。万法能够出现,才有法界的出现。
万法合成一体,互相摄受。法界内任何一法的活动,都足以影响整个法界,令其他法受到相应的波动。
善男子,法界的一切心与物,都有生灭迁化的特性,能对其他法的活动,作出适当的反应和改变。一切众生都具有平等的佛性,都具有清净的真如心,能自由平等地与其他法并存,也能各自发挥自己的生化力量,不断创造自己及所欲的境界。
但是,既然每一法在互相依存的法界里所作的活动,都足以影响一切其他法,都会扰乱法界的均衡,也都会带来恢复它均衡的相应变动。因此,万法能协调地运动。
善男子,在万法不断活动的法界中,时刻都在进行著这些维持持均衡的变化,各各合乎心物万法的整体意愿和需要。
这样,法界能够安稳地出现,正好证明了万法正在进行和谐不悖的运动,事事无碍。
(四)宇宙万有的类别
善男子,法界的一切可分为五大类,共一百种,这就是构成宇宙万有的一切法。
法是宇宙万有的通称,百法就代表了宇宙能出现的一切。
百法可归纳为五大类,就是(1)心法,(2)心所有法,(3)色法,(4)心不相应行法,(5)无为法。
什么是心法呢?
心法就是有关精神活动的法,可分为八种,就是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5。身识,6。意识,7。末那识,8。阿赖耶识。
什么是心所有法呢?
心所有法就是因前面八种心法的建立而出现的法,为心法所具有,因而称作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种,是心法活动时所引发的精神现象,就是1。作意,2。触,3。受,4。想,5。思,6。欲,7。胜解,8。念,9。定,10。慧,11。信,12。精进,13。惭,14。愧,15。无贪,16。无嗔,17。无痴,18。轻安,19。不放逸,20。行舍,21。不害,22。贪,23。嗔,24。痴25。疑,26。慢,27。不正见,28。忿,29。恨,30。恼,31。覆,32。诳,33。谄,34。骄,35。害,36。嫉,37。悭,38。无惭,39。无愧,40。不信,41。懈怠,42。放逸,43。昏沉,44。掉举,45。失念,46。不正知,47。散乱,48。睡眠,49。恶作,50。寻,51。伺。(请参阅第八章佛教的心理学)
什么是色法呢?
一切物质统称为色法,可分为十一种,就是1。眼,2。耳,3。鼻,4。舌,5。身,6。色(颜色),7。声(声响),8。香(气味),9。味(味道),10。触(一切令触觉生起的法),11。法处所摄色。
法处所摄色又分作五种,就是a。极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细微的法),b。极迥色(肉眼无法看到极远的法),c。定果色(由禅定所变现的法),d。受所引色(由受持戒律所起的法),e。遍计所执色(本非实有却由意识错误执著为有的幻象)。
什么是心不相应行法呢?
善男子,心不相应行法就是因心法活动而生,但本身却不是心理现象,不与心法相应,不为心、色两类法所摄的另一类法。
心不相应行法可分为二十四种,就是1。得(法的获得),2。命根(导致生命出现的种子),3。众同分(众生所共有,令能平等,各得成佛的特性),4。异生性(众生间的个别差异),5。无想定(一切意识活动皆止息的定),6。灭尽定(一切意识活动与末那识的烦恼心所皆已止息的清净解脱定境),7。无想报(修无想定的果报,解脱不及灭尽定境彻底),8。名身(名词),9。句身(语句),10。文身(字母),11。生,12。住,13。老,14。无常,15。流转(因果相续,迁流循环不息),16。定异(善恶果报依法而现,决定果报差异,无有混乱反覆),17。相应(因果同类相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8。势速(因果相续的来势与速度),19。次第(先后次序),20。方(空间),21。时(时间),22。数(数量),23。和合性(诸法相辅相成的特性),24。不和合性(诸法之间的抗拒排斥性)。
善男子,上述四大类九十四法,要赖众缘和合才能出现,缘聚则成,缘散则灭,并无独立的实体与自性,因此叫做有为法。
什么是无为法呢?
善男子,无为法不似有为法之生灭不定、无有实体,却是常住不变,为万法之本体,平等无有差异,其性亘古不变,因此又称为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