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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不能告诉玛格丽特。她贴在门上轻声说,“你喊了我么,小姐?”她给我带来一壶热水,并且帮我升了火;然后从床底下取出夜壶,清空至她的桶里,并用腰上挂的湿抹布擦了干净。
在家的时候,我也清洗过夜壶。现在,看着玛格丽特把我的尿液倒在她的桶里,我不确信自己喜欢这种感觉。但是我还是说,“谢谢你,玛格丽特”很快,我就后悔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到之后把头一甩,好像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谢谢我?
这些佣人们!她说我应该去斯特尔斯太太的餐室吃早饭。然后,她离开了,在离开的途中还不忘快速地扫视了一番—我想大概是在看我的鞋,我的上衣以及我开着的箱子吧。
在炉火完全燃起之后,我起来穿戴整齐。太冷了,以致连洗漱都成了一种折磨。我的睡袍感觉湿冷湿冷的。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看见—昨晚在烛光下无法看见的—由于潮湿,天花板上生成了一道道的褐色的痕迹,而墙壁上则是白色的霉点。
隔壁的房间传来低吟声。我听见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之后是沉寂。我下楼吃早餐—在仆人专用楼梯下的黑暗的过道里迷路了,走到了那个有厕所的院子里。这个厕所周围长满了荨麻,野草穿过院子的墙壁顽强地滋生蔓延着。这幢房子四壁被爬墙虎所包围,有些窗子也是残破的。绅是对的,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值得破门而入的地方。同样,他对那些佣人的描述也很准确。最后,当我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餐室时,有一个男人已经在哪儿了,穿着马裤和丝袜,头上戴着一定脏兮兮的假发。这就是威先生。据他自己说,他已经伺候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喜欢这份工作。上早餐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被服务的对象。他吃的腌猪腿和一个鸡蛋,再加一杯啤酒。这儿的人吃饭总是喝啤酒,这儿有一整个屋子都是用来酿这玩意的。但是他们还说伦敦人奢侈。
威先生几乎没有对我说话,只是向斯泰尔斯太太交待工作事宜。然后,他问我关于我上一个主人的事情,我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文家。他点点头,好像若有所思,说他可能认识那个男主人。他真是个不怎么高明的骗子。
七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他走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半步的。在她终于可以离开的时候,对我说,
“你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史密斯小姐,昨晚莫德小姐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道,
“莫德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她想见你。在见她之前你是否想洗个手呢?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非常细致。”
在我看来,我的手是足够干净的;但是我还是洗了,在这个餐室的一个小石砌水池那儿。
她带我上去。和上次一样,我们走仆人专用楼梯,但是却选择了一条漂亮得多的过道,通向的也只仅仅一两个门。她敲了其中一个。我没有听清里面的回答,但是我想她肯定听到了。她挺直了要,转开铁把手,让我进去。
和所有的屋子一样,这也是个黑暗的屋子。整墙都贴着黑色木头,地板秃秃的,除了铺着两条陈旧得都卷起了边的,并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同样,地板也是黑的。有几个笨重的桌子,一两个硬硬的沙发。一幅褐色山丘的画,一瓶已经凋零的花,以及一条死蛇搁在一玻璃瓶里,嘴里还含着一白色的蛋。窗外的景色是灰色天空和近乎干涸的河流。窗格很小,暗淡,在窗架里摇晃着,发出卡塔的响声。
很大的一个壁炉,里面还闪耀着点点火星,在这壁炉前方—有位小姐站在那里,默默注视着这即将湮没的火和烟,但是当听见我的脚步之后,她的眼中闪烁出了某种光芒—没错,这就是李小姐,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我们阴谋的女主角。
从绅的描述中,我设想她会很漂亮。但是其实不然。至少在我看来,她不是那么漂亮,只能说是相貌平平。她比我高一到两英寸—普通身高,因为我是算矮的;她的头发比我漂亮一些—但是也不能说非常漂亮—她的眼是褐色的,淡褐色。她的脸和唇丰满圆润—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还是强点的,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的脸上还有雀斑,而且看起来太瘦了。我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于这一点—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李小姐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我进来,上前一两步走到我的身边,她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她停下,将手放在身前,贴着她的裙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有像她这样的年纪女孩穿这样的裙子—宽而短,连膝盖都盖不住;她的腰细的惊人,上面缠一根腰带。她都上插着一朵紫罗兰。脚踏一双毛绒拖鞋。她双手白皙,带着直到手腕的白色手套。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就是史密斯小姐吧?就是你专程从伦敦赶来做我的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么?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苏珊;我同样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这应该不难,我想,实际上。”
她的声音缓慢,甜美,温柔,在说话的时候,她微抬着头,看着我,脸颊依旧是红红的。我说,“我相信我会喜欢您的,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我在兰特街的练习课,抓住裙摆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我再次直立起来,她微笑着,上前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会对史密斯小姐好的。”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眼睛。“你也许已经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和你一样。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来到布莱尔:那时我很小,没有人对我好。我不知该如何才能向你描述清楚,在那个时期里,斯特尔斯太太是如何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含义。”(delta_ray注:好酸,我想puke,幸亏还没有吃饭。。。)
她微笑着偏过头去。斯特尔斯太太没有和她对视,但是脸有些许犯红,眼皮跳动了几下。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她与什么慈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但是仆人们对主子们肯定是不一样的(delta_ray:阿谀谄媚),就像狗儿们喜欢欺负弱小同样道理。你就相信我说的吧!无论如何,斯特尔斯太太在那一刻里眨了一下眼,看起来似乎很心虚地样子;然后她离开了。莫德小姐再次微笑,把我带到一个硬靠背的,靠近火炉的沙发那儿。我们并肩坐着。她问我关于我这一路的情况—“我们还以为你丢了呢!”她说,所处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背后。然后她又问了是否喜欢我的床,对早餐是否满意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真的是从伦敦来的么?”她又问。自从我离开兰特街,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就好像我是骗人的一样!但是,这一次,她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不是咄咄逼人,寻根问底,只是一种好奇而已—就好像伦敦对她来说有某种特殊意义,而非常渴望地听到关于伦敦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delta_ray:有钱的土包子…)
接下来她向我解释了我作为她女仆的职责:大概是这样的,就如同我以前已经知道的一样,坐在她的身边陪伴她,陪她到公园里散步,整理她的睡衣。
她看向地面,“你会发现我们这儿有自己的习惯和规矩。我想也许会有点麻烦,因为我们人手太少。我舅舅只喜欢看着我安安静静,整整齐齐。但是你,应该已经习惯伦敦的生活方式。”
我想起了戴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外套。“非常习惯,”我说。
“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继续说道,“她人好么?我想她会嘲笑我的吧!”
她说着这话,脸依旧红的厉害,并且再次把目光转向我;我想到的是,“你的确是个傻鸟!”
但是我说的却是,爱丽丝女士—绅为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的女主人—非常的善良,不会嘲笑任何人,亦不会以貌取人。然后说莫德小姐看起来也是同样的人。我想,说这句话是明智的,因为听到这里,她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着我,脸也不是那么红了,再次抓起我的手,说,“苏珊,你是个好女孩,我认为。”我说,“爱丽丝女士也一直这样认为,小姐。”
我想起了绅为我伪造的推荐信,现在该是时候拿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递给她,她打开,拿到窗口光亮处。在那里,她呆站了很久,然后诡异地对着我一笑;我的心跳瞬时加快,以为她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其实不然:我注意到她握着那封信的手在颤抖;我猜想她只是为我的优秀人格所震惊(delta_ray:信里胡吹海吹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突然想到她没有母亲,我感到一阵难过。
“好了,”她说,把信揉成一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爱丽丝女士的确对你的评价很高,我想你一定很不想离开她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的遗憾,小姐,”我说。“但是,你知道的,爱丽丝女士去了印度。我想在那里她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她笑了。“你喜欢这儿灰蒙蒙的天空么?你知道的,这儿永远不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舅舅设法挡住了阳光,因为强光会毁坏印刷品的。’
她很开心的笑了,露出了她的牙齿,小巧而洁白。我笑了,但却紧闭着嘴唇——因为我的牙是黄的,虽然我敢说不是那么的黄,但是和她的一对照,就会显得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么,苏珊?”我说,“我听说过,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整个英格兰最大的。我想